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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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rail traffic Vehice for urban rail transit
DGJ08—106—2003
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
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3年10月1日
2003上海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建建[2003]618号
关于批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规范》
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主编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规范》,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其中3.1.1、3.1.6、3.2.16第2、11、13、14、15、16、17款,3.2.17第1、2款,4.1.3第8款,4.5.3、4.9.3、4.9.4为强制性条文。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J08—106—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00三年八月十六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3]8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会同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
本规范编制组在总结近年来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营、维修实践经验及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整体目标和特点,适当吸取和借鉴了部分国外标准,以满足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经济合理、促进成熟的要求,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提出了对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设计、选型及安全性、适用性等方面的基本性能指标和技术要求。为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列车功能的合适设置,保证运营和服务的基本需要提供了依据。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总则;2术语;3车辆性能;4车辆技术要求;5试验与验收。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在编制中,自始至终得到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关心,以及其它有关单位和专家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请各有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注意积累,总结经验。在执行本规范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规划建设处(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34号,邮编:200002),以供修编时修改和补充。
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
参编单位: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地铁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王居宽 王日凡 周俊龙 朱小娟 浦汉亮 陈丰宇 周巧莲 余 强 杜晓红 印祯民 郑 勇 王龚沪 杨 迪 金健生 童开荣
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二00三年八月
目次
前言 (3)
目次 (5)
1 总则 (7)
2 术语 (8)
3 车辆性能 (10)
3.1 基本设计准则 (10)
3.2 车辆基本性能 (11)
4 车辆技术要求 (16)
4.1 车体 (16)
4.2 车钩 (18)
4.3 转向架 (18)
4.4 制动系统 (18)
4.5 空调、通风、采暖 (19)
4.6 辅助电源系统 (19)
4.7 电气传动系统 (20)
4.8 控制、诊断系统 (20)
4.9 通信及乘客信息系统 (21)
4.10 设备总体布置 (21)
5 试验与验收 (22)
5.1 试验 (22)
5.2 验收 (22)
附录A 轨道交通车辆试验项目一览表 (23)
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 (24)
条文说明 (27)
条文说明 (27)
1 总则 (27)
3 车辆性能 (28)
3.1 基本设计准则 (28)
3.2 车辆基本性能 (28)
4 车辆技术要求 (30)
4.1 车体 (30)
4.6 辅助电源系统 (30)
4.7 电气传动系统 (30)
4.8 控制、诊断系统 (31)
4.9 通信及乘客信息系统 (31)
5 试验验收 (32)
5.1 试验 (32)
1 总则
1.0.1 为了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需要,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设计和选型,实现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列车功能的合适设置与保证运营和服务的基本需要,使之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基本性能指标、技术要求、车辆的试验及验收要求。
1.0.3 本规范适用于地面、地下或高架形式,轨距为1435mm的全封闭线路、DCl500V接触网供电、交流传动的城市轨道交通的大型车和小型车(以下简称车辆)。车辆主要技术参数见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
1.0.4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其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列车train
由一定数量车辆有序、完整编组,可以正常运行的电动车组。 2.0.2 车辆vehicle
装备完整的单节车。
2.0.3 车辆限界vehicle gauge
允许车辆运行时轮廓轨迹的最大尺寸范围。
2.0.4 接触网contact wire
架设在线路上方专用于向电动列车传输电能的接触导线。
2.0.5 列车自动控制系统(ATC)automatic train control system 自动控制列车运行,保证列车安全和运输效率的系统。一般由列车自动保护子系统(ATP子系统)、列车自动驾驶子系统(ATO子系统)和列车自动监控子系统(ATS子系统)组成。
2.0.6 人工驾驶manual mode
司机手动操作驾驶的列车运行控制方式,分为ATP模式下的人工驾驶和完全人工驾驶两种方式。
2.0.7 车钩coupler
用于车辆或列车之间的机械连接装置(可具备电气、气路连接和缓冲装置)。
2.0.8 客室车门passenger side door
布置于车辆两侧,提供乘客上下列车的门。
2.0.9 变压变频逆变器(VVVF)variable voltage—variable fre—quency inverter
用于列车主电路,输出变压变频电压驱动交流牵引电机的装置,主要部件包括输入滤波器、三相模块和制动模块。
2.0.10 辅助逆变器auxiliary inve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