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深圳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轨道办、市公安交警局、各区(新区)泥头车整治办,市自卸车协会:自今年开展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我办统筹协调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推行“两牌两证”制度、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机制,形成常态化的联合联动机制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运输市场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和专营化发展。
大部分泥头车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守法经营意识、安全管理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基本做到了自治自律和依法、安全、文明经营,行业形象逐步得到改观,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然而,据市民及行业反映,近期少数泥头车“档案号牌”丢失或前后不齐仍在路上行驶。
极少数泥头车运输企业聘请无资质泥头车混杂在有资质泥头车中参与运输,或存在“档案号牌”一牌两用,一牌多用,甚至使用伪造假冒等情况。
部分泥头车运输企业过于追求经济利益,互相攀比,运输余泥渣土时装载严重冒尖,造成超高超载、密闭盖不密闭和沿途撒漏等现象较为突出。
以上违法行为严重影响行业形象,破坏了公平竞争的氛围,并对正常检查执法带来一定的干扰。
为及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落实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工作机制(一)市公安交警局要尽快对伪造假冒“档案号牌”的人员或团伙予以立案侦查,一经查实依法严惩严办。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4.28•【字号】深府办函〔2023〕30号•【施行日期】2023.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建设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4月28日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智能建造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与工程建设领域深度融合为特征,以工业化建造和数字化建造为基础,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以及推动生产力升级和生产关系重塑为目标,实现工程项目全过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建造方式。
发展智能建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对加快推动建设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高质量推动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等重大历史机遇,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建设行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深圳模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建立技术标准、项目建设、产业培育、管理创新、人才培养、政策支持“六大体系”,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掌握一批具有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的智能建造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形成深圳特色的智能建造产业集群,智能建造发展整体水平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工程建设领域实现从建造、制造到智造的转变,成为全国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典范。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的通知-深建质安[2011]169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的通知(深建质安〔2011〕169号)各区住房和建设(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当前我市大运会已进入倒计时阶段,根据《2011年“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方案》及《深圳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6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阶段,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排查,确保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全面达标。
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达标标准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必须达到以下标准:(一)《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二)《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标准化指南图册(文明施工)》。
二、达标检查内容(一)外观统一。
建筑工地围挡应保持统一高度,整洁、美观、稳固、连续、密闭,对施工时间跨过大运会的建筑工地,围挡应按要求完成美化改造;外脚手架应采用立面整齐、统一、美观的密目式安全网,对破损的安全网应及时更换。
(二)车辆保洁。
建筑工地主要道路及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地化,设置洗车槽,安排专人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禁止工地车辆污染市政道路。
(三)扬尘控制。
土石方作业应采取防控扬尘措施,对于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清扫建筑垃圾应洒水湿润,建筑垃圾清运应采取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撒建筑垃圾及焚烧各类废弃物。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1.19•【字号】深交规〔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通知》(深府办规〔2018〕6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人居和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泥头车、搅拌车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建废管〔2018〕23号)等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办法》,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8年11月19日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升泥头车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快我市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的推广应用,按照市政府审议通过的《深圳市泥头车、搅拌车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结合“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安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传统泥头车是指在我市从事建筑废弃物、砂石等工程散体物料运输的三轴及以上传统敞开式自卸车,且车辆需依法取得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机动车车辆号牌,并按要求申请获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及资质正常的“档案号牌”;同时车辆需已按交通运输部门要求安装了正常运行的GPS终端,并将数据接入泥头车监控平台。
传统泥头车包括以传统燃油为主要动力的传统燃油类泥头车(不含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即黄标车)和以天然气为主要动力的传统LNG类泥头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淘汰是指将传统泥头车通过报废和转出的方式自行处置。
报废是指将传统泥头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拆解报废处理;转出是指将传统泥头车迁移出我市行政区域(含深汕合作区),车辆办理转出手续,并在异地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注册(车辆登记为非粤B车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综合整顿和提升行动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综合整顿和提升行动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综合整顿和提升行动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保障混凝土质量,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发展和绿色改造,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建筑材料质量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综合整顿和提升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行动内容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综合整顿行动,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并执行企业管理体系、控制体系、质量体系、诚信体系,落实原材料管理和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等管理制度,保障混凝土质量。
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提升行动,实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完成绿色改造,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提升行业整体管理水平。
二、行动范围在全市所有预拌混凝土企业中开展质量综合整顿和提升行动,包括:(一)正常生产的企业(站点);(二)处于搬迁、停产状态的企业(站点);(三)处于停业整顿阶段的企业(站点)。
三、行动时间和任务安排(一)自查整改阶段(5月25日至6月25日)各预拌混凝土企业按照《预拌混凝土企业自查评价表》(附件1)列明的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对设备、设施进行完善,于6月25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将自查资料及整改报告报市住房和建设局质安处(报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03室),我局将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二)执法整顿阶段(6月26日至8月26日)1.执法检查。
土石方弃运相关问题的浅析
土石方弃运相关问题的浅析土石方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中,如何考虑土方外运方式、弃土运距、弃土费等因素,是招标控制价编制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市场平均水平的重要影响因素。
对于片区大开发项目,土石方开挖外运总量较大的情况下,土方造价对项目整体开发建设成本也有一定的影响,对土石方市场进行调研摸底工作显得十分有必要。
本文以盐田区某项目为例,对土石方开挖、外运市场进行了初步调研。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南临海域,西侧及北侧为高速公路,东侧有河道,统筹规划面积约390公顷,项目业态包括商业、住宅、公园、配套交通枢纽等,片区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约60万㎡。
地块内设地下室,主要为停车库、商业、设备用房及城市公共通道。
二、市场调研情况本次市场调研主要对从以下几方面展开:1、土石方运输车型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中关于土石方外运,可选用的定额主要有两大类:新能源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
根据两类车型不同,定额套取下来存在约20%的价差。
在实际应用中,套用哪种定额,应以渣土车运营市场实际现状为依据。
(1)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泥头车、搅拌车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更新改造工作方案》,“自2019年6月1日起,政府通过出台补贴奖励等政策,鼓励使用新能源(纯电动、LNG)车辆。
”(2)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深圳市泥头车运输行业运营月报(2020年12月)》,“截至2020年底,深圳市泥头车运营市场共有泥头车14061辆,其中纯电动泥头车4200辆,约占泥头车总数的30%。
”。
(3)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的《深圳市推进新能源工程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到2021年,深圳市工程车领域新增车辆纯电动化工作率先完成。
”综上可知,纯电动泥头车在运营市场上,不仅有政府政策推广支持、在市场占有率方面也呈逐年上涨趋势。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和搅拌站内泥头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和搅拌站内泥头车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13.10.23•【字号】深建质安[2013]284号•【施行日期】2013.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和搅拌站内泥头车安全管理的通知(深建质安〔2013〕284号)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经过一年的大力整治,我市泥头车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整治效果明显。
但是,近期又发生了几起泥头车交通事故,泥头车“档案号牌”不齐全、冒尖装载、带泥上路等现象又有所抬头。
为进一步加强泥头车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责划分市、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管理建筑工地泥头车安全监管;搅拌站泥头车安全监管由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泥头车强化管理内容(一)无“档案号牌”或“档案号牌”缺失的泥头车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和搅拌站从事土石方运输;(二)泥头车装载后车厢密闭顶盖应呈水平状态,严禁超高装载;(三)建筑工地和搅拌站出入口必须设置冲洗设施,确保泥头车清洁上路;(四)建筑工地和搅拌站出入口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24小时不间断监控进出口情况,视频数据留存不少于1个月。
三、违规处理对违反上述强化管理内容一项及以上规定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改,给予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搅拌站及相关人员黄色警示三个月;再次违反规定的,继续责令停工整改,给予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搅拌站及相关人员红色警示三个月;第三次违反规定的,继续责令停工整改,给予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搅拌站及相关人员红色警示六个月,直至清出本市建筑市场。
四、加强部门联动市、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交警、交委、城管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对查到的违法违规车辆及人员,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深圳市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功能技术标准
深圳市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功能技术标准深圳市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是一种具有高效、环保、安全等特点的交通工具。
为了保障泥头车的正常使用和运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该车型的基本结构、主要性能参数、运行安全要求、环保要求、操作易用性等方面的技术标准。
其中,包括车身结构、驾驶室设施、控制系统、动力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驾驶辅助系统、安全防护系统、噪音及污染物排放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的生产、检验、测试和使用,旨在推动我市泥头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泥头车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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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第十七、十八批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第十七、十八批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第十七、十八批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09),我局组织完成了“深圳机场值班保障用房项目”等6个项目绿色建筑设计阶段专家评审工作。
经过审查,“深圳机场值班保障用房项目”等6个项目分别获得了国家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和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告。
附件:1、深圳市第十七批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项目名单2、深圳市第十八批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项目名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3年9月16日附件1:深圳市第十七批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项目名单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建筑面积栋数层数投资金额投资类型建设单位(申报单位)设计单位标识星级(国家级)认证等级(市级)1居住建筑深圳机场值班保障用房项目宝安区9.01万㎡510-193.19亿元社会投资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铜级2居住建筑深圳市桃花园D 区人才公寓项目南山区3.44万㎡226-271.00亿元社会投资深圳蛇口工业区职工住宅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铜级3公共建筑深圳市曦城商业中心A122-0297地块(北区)曦城会会所项目宝安区0.68万㎡91-20.48亿元社会投资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银级4居住建筑深圳市深房御府(西区)项目光明新区11.3万㎡163-1612.00亿元社会投资深圳市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建西南院设计顾问有限公司★★金级总计24.43万㎡16.67亿元附件2:深圳市第十八批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项目名单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建筑面积栋数层数投资金额投资类型建设单位(申报单位)设计单位标识星级(国家级)认证等级(市级)1居住建筑深圳市观澜安居商品房项目宝安区44.96万㎡133416.39亿元社会投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机械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铜级2居住建筑深圳市龙岗区2010年保障性住房(南约地块)项目龙岗区10.59万㎡730-343.56亿元政府投资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中机十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级总计55.55万㎡19.95亿元——结束——。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内水泥运输的若干规定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内水泥运输的若干规
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公布日期】1992.08.01
•【字号】深建字[1992]64号
•【施行日期】1992.08.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深圳经济特区
正文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内水泥运输的若干规定(深建字[1992]64号1992年8月1日)
各区、宝安县建设局、各施工单位、有关开发公司: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我市精神文建设的一件大事。
广大市民以主人翁的态度,为把我市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做出了极大努力。
但是,有些单位对这项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水泥运输中没有采取防止水泥散落和尘扬的有效措施,有的甚至用平板车运输散装水泥,给城市卫生带来许多问题。
为立即制止类似事情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1、散装水泥必须采用密闭的储罐车运输。
2、袋装水泥装运过程中常有破损纸袋,车上常有散落水泥。
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如加盖蓬布等,确保运输没有水泥散落和尘扬。
3、大包水泥,如可能发生水泥散落和尘扬,也必须比照袋装水泥采取有效措施。
以上规定请各施工单位和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并且要监督下属的分包单位严格执行。
如有违反,则根据情节轻重、后果大小,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或行政处
罚。
各区建设局和宝安县建设局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
请交警部门密切配合,严加检查,共同制止违反规定事情的发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等关于在政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等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率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深建字[2010]126号【发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水务局【发布日期】2010.06.12【实施日期】2010.06.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率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通知(深建字[2010]126号)各区建设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市、区质监机构、造价管理机构,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各有关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推广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是推进建筑废弃物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不仅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也有利于绿色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在政府投资工程中率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率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项目范围北环大道改造工程等14个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作为首批试点项目,应当率先在人行道板、路基垫层、管井、管沟、永久土坡护面、砖胎膜、基础垫层、砌筑型围墙、广场、室外绿化停车场等工程部位全面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
鼓励所有政府投资工程以及市容环境提升项目、城市更新项目,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的前提下,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
二、关于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技术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编制并发布建筑废弃物及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技术规范,引导企业利用建筑废弃物以及生产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规范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在工程建设项目的推广使用。
三、关于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质量认定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其产品质量负责。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深建质安[2011]57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深建质安〔2011〕57号)各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市造价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深圳国际化、现代化城市建设,推进建设工程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协同做好社会治安工作,我局决定在全市建设工程实施视频监控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视频监控安装范围下列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一)新开工工程;(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建工程:1.主体未封顶的房屋建筑工程;2.施工进度不足50%或离竣工时间超过6个月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定需要实施重点监控的建设工程。
室内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暂不列入安装范围。
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要求(一)摄像机安装数量摄像机安装数量应满足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并满足以下规定:1、房屋建筑工程(1)建筑面积0.3-5万平方米的不少于3个;(2)建筑面积5-10万平方米的不少于4个;(3)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少于5个。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工程造价0.1-1亿元的不少于3个;(2)工程造价1-3亿元的不少于4个;(3)工程造价3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个。
3、轨道交通工程(1)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停车场、车辆段的摄像机安装数量参照房屋建筑工程安装标准执行;(2)区间段的摄像机安装数量参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装标准执行。
(二)摄像机安装部位及类型视频监控摄像机应安装于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面、材料加工区、塔吊等关键位置,具体位置由网络服务商与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其中高速球型摄像机安装数量应不少于2/3。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12.05.24•【字号】•【施行日期】2012.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348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2012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2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2012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大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含深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土石方施工等,下同)、建筑起重机械(含塔吊、施工外用电梯、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下同)的施工安全监管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深基坑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348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全面、深入扎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力争实现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二、组织领导成立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段衡金副局长任组长,市住房建设局质安处、建管处、市场处、法规处,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市泥头车整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行业安全检查和执法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市泥头车整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行业安全检查和执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13.10.17•【字号】深建质安[2013]276号•【施行日期】2013.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市泥头车整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行业安全检查和执法工作的通知(深建质安〔2013〕276号)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现将市泥头车整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行业安全检查和执法工作的通知》(深泥安管通〔2013〕3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工地、搅拌站应严格按照泥头车“两牌两证”有关规定,雇请合法泥头车运输企业和泥头车从事运输业务,拒绝未经备案、无“档案号牌”或“档案号牌”缺失的泥头车进入工地和搅拌站;在工地、搅拌站出入口及场地内明显位置应竖立泥头车安全管理宣传警示标语;要督促泥头车按规定装载土石方,严禁超高、冒尖和车体不洁的车辆驶离工地和搅拌站。
二、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要结合实际,迅速、全面开展工地、搅拌站内泥头车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小工程、边缘区域工程的监管力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对违反规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要高度重视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整治效果。
同时,要做好工作记录,做好迎接市有关部门工作检查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李衍航,电话:83788608。
附件:深圳市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行业安全检查和执法工作的通知(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3年10月17日。
市政工程类-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检查评分表
1)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扣分;
2)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分;
施工 3)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台账的,或台账不全的,扣分;
组织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分;
设计 5)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扣分;
6)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扣分;
1)无安பைடு நூலகம்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资料为 0 分;
2)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扣分;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分;
3)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扣分;未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扣分; 资质 4)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分;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或未按计划实施,无
资格 安全资金使用台账,扣分;
1
和安 5)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扣分;未定期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分;
全生 6)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扣分,未建立费用登记台账,扣分;
产责 7)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
任制 理目标,扣分; 8) 施工现场未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重要作业面(点)未安排项目管理人员驻场管
理的,扣分;
9)项目经理未组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学习“一线三排”中有关“一线”的内容,扣分。
保
9)需夜间作业的项目,建设单位未牵头制定夜间作业时段施工管理方案的,扣分;
证
10)未制定动态项目分级风险分布图,扣分。
项
目
1)未设置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安全专职管理机构,扣分;
2)企业未设置安全总监,扣分;
3)施工企业未与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未为其办理相关保险,扣分;
深圳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深圳住房和建设局
附件1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DB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深圳市地方标准DB XX/XXXXX-XXXX深圳市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功能技术标准X X X XX-XX-XX发布XX X X-X X-X X实施目次前言 (III)1.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与定义 (1)4.功能要求 (2)4.1车辆技术规范 (2)4.1.1发动机 (2)4.1.2车厢 (3)4.1.3侧防护装置 (3)4.2智能设备技术要求 (4)4.2.1车辆状态监控 (4)4.2.2不良驾驶行为监测 (4)4.2.3驾驶员身份验证 (4)4.2.4车速限制功能 (5)4.2.5防止任意倾倒 (5)4.2.6远程限速、锁车 (5)4.2.7疲劳驾驶监测系统 (5)4.2.8电子标签信息 (5)4.2.9视频终端 (5)4.2.10外屏功能 (6)4.2.11雷达提醒 (6)4.2.12数据存储与读取 (6)4.2.13智能终端防拆卸 (6)5.标识及颜色 (6)5.1车身颜色 (6)5.2号牌 (7)附录A (8)附录B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都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航通北斗物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深圳市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功能技术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智能环保泥头车术语和定义、整车技术要求、智能设备技术要求、标识及颜色等。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总质量不大于31000kg,符合GB/T 15089-2001中的N3类车辆,并用于建筑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8)》及新型全密闭式泥头车等相关补充子目解读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钟文龙目录contents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8)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静压钢板桩定额子目(试行)旋喷桩修订子目(试行)近2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升的相关文件近2年市造价站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升的相关举措一、总则(一)本费率标准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所规定的有关项目的特征及内容编制而成,所公布费率包括参考范围和推荐费率。
(二)本费率标准适用于依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等计价标准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确定工程造价。
(三)除另有规定外,编制招标控制价应当依据本费率标准的推荐费率计算。
(四)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宜超出本费率标准规定的各项目费率参考范围。
(五)部分费用项目未公布推荐费率,使用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费率参考范围中确定合适的费率进行计算。
二、分部分项工程费•(一)企业管理费•1.综合单价构成中的企业管理费计算公式如下:•企业管理费:E=(人工费A 机械费C×0.1)×企业管理费费率a•2.根据目前本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实际情况,不区分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参考范围为11%~27%,推荐费率为18%。
(一)企业管理费二、分部分项工程费•(二)利润•1.综合单价构成中的利润计算公式为:•利润:F=(人工费A+材料费B+机械费C+企业管理费E)×利润率b •2.根据国家公布的行业利润率水平和目前本市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赢利情况,不区分专业工程,利润率参考范围为1%~9%,推荐费率为5%。
采用装配式(预制率达到15%以上,装配率达到30%以上)等新技术、新工艺的利润率参考范围和推荐费率可适当提高1%~2%。
(二)利润三、措施项目费•(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公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I=(X+Y1+Y2+Y3+Y4+Z)×费率i•其中:X-分部分项工程费;•Y1、Y2、Y3、Y4-分别为措施项目费中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Z-其他项目费;序号工程类别2013取费2017取费2018取费推荐费率参考范围推荐费率参考范围推荐费率1建筑工程2.4 1.4~5.43.2 1.4~5.4 3.32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桩基工程1.80.8~3.2 1.90.8~3.22.13机械施工土石方 1.60.9~3.720.9~3.7 2.24安装工程10.5~2.1 1.20.5~2.1 1.25装饰工程0.50.4~1.40.90.4~1.4 1.16园林建筑工程 1.50.8~3.4 1.50.8~3.4 1.77绿化工程0.70.4~1.40.70.4~1.40.88钢结构工程 2.4 1.1~4.3 2.7 1.1~4.3 2.89房屋修缮工程1.10.4~1.6 1.10.4~1.6 1.310市政工程道路 1.30.6~2.6 1.30.6~2.6211桥梁1.9 1.0~3.82 1.0~3.82.112水厂泵站 1.4 1.1~4.5 2.2 1.1~4.5 2.313交通设施 1.50.7~2.9 1.50.7~2.9 1.614市政维修 1.40.7~2.7 1.30.7~2.7 1.615其他1.30.6~2.4 1.30.6~2.4 1.516轨道交通土建工程 1.80.8~3.0 1.9 1.0~3.5 2.717安装工程1.80.5~2.11.20.5~2.11.2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变化对比表(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无论是否一同发包均按各自专业费率取费;其中,建筑工程包括装配式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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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DB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深圳市地方标准DB XX/XXXXX-XXXX深圳市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功能技术标准X X X XX-XX-XX发布XX X X-X X-X X实施目次前言 (III)1.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与定义 (1)4.功能要求 (2)4.1车辆技术规范 (2)4.1.1发动机 (2)4.1.2车厢 (3)4.1.3侧防护装置 (3)4.2智能设备技术要求 (4)4.2.1车辆状态监控 (4)4.2.2不良驾驶行为监测 (4)4.2.3驾驶员身份验证 (4)4.2.4车速限制功能 (5)4.2.5防止任意倾倒 (5)4.2.6远程限速、锁车 (5)4.2.7疲劳驾驶监测系统 (5)4.2.8电子标签信息 (5)4.2.9视频终端 (5)4.2.10外屏功能 (6)4.2.11雷达提醒 (6)4.2.12数据存储与读取 (6)4.2.13智能终端防拆卸 (6)5.标识及颜色 (6)5.1车身颜色 (6)5.2号牌 (7)附录A (8)附录B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都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航通北斗物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深圳市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功能技术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智能环保泥头车术语和定义、整车技术要求、智能设备技术要求、标识及颜色等。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总质量不大于31000kg,符合GB/T 15089-2001中的N3类车辆,并用于建筑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089-2001 机动车车辆及挂车分类GB/ 11567.1 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要求GB/T 19056-2012 车辆行驶记录仪GB/T 21861-201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GB/T 24938-2009 低速货车自卸系统安全技术标准GB/T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8565-2001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589-2016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JT/T808-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集数据格式QC/T 825 自卸汽车液压系统技术条件QC/ 29015 自卸汽车栏板锁紧装置技术条件GA 1012-2012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和比对技术规范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C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The new type of fully enclosed intelligent dump truck采用全密闭式货箱、配置智能信息系统,满足泥头车运输标准和规范的工程建筑废弃物专用运输自卸货车。
(以下简称“新型泥头车”或“车辆”)。
ECU(Electronic Control Unit)电子控制单元,又称“行车电脑”、“车载电脑”等,由微处理器(CPU)、存储器(ROM、RAM)、输入/输出接口(I/O)、模数转换器(A/D)以及整形、驱动等大规模集成电路组成。
比功率(kW/kg或kw/T)比功率是衡量汽车动力性能的一个综合指标,具体是指汽车发动机最大功率与汽车总质量之比,计算公式:发动机最大净功率/汽车总质量。
北斗兼容车载终端Compatible vehicle terminal of Beidou由卫星定位、无线通信传输和车辆状态信息采集等模块组成,可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实时位置和状态等信息的装置,以下简称“车载终端”。
监控平台Supervision system对车辆道路运输进行监控管理的平台。
4.功能要求4.1车辆技术规范深圳市新型泥头车选用四轴次载货汽车作为行业统一运载工具。
车辆应通过国家3C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强制认证并列入工信部车辆产品公告,同时满足国家《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以及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年第62号令)有关规定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4.1.1发动机(1)车辆所搭载的LNG或柴油发动机应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2005、GB18285-2005、GB11340-2005、GB3847-2005)第Ⅴ阶段的要求,同时柴油类型发动机还必须原厂装配DPF,并符合我市相关排放要求;发动机需配备ECU控制系统,其中ECU控制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获取发动机转速、车辆时速、燃油消耗率和水温等车辆参数、限制转速、锁车、车辆电路连接等功能。
(2)车辆比功率应不低于7kw/t。
(3)车辆最大爬坡度应不低于30%。
(4)车辆应装备发动机缸内制动或液力缓速器辅助制动装置,且辅助制动装置的性能应使汽车能通过GB/T 12676-1999规定的Ⅱ型或ⅡA型试验。
(5)尾气排放管口设置应符合GB7258-2012要求。
(6)根据技术发展情况,可允许采用纯电动或混合动力类型发动机,排放标准、动力性能等方面必须符合上述相关要求。
4.1.2车厢(1)车辆应使用具有自动开合全密闭式顶盖的U型车厢。
货厢内应无死角,卸货干净;货厢外形平顺,无加强筋外露,车厢外侧不易积土挂泥;车厢内板材料采用高强度钢板,抗拉强度应不低于700MP,保证装运作业时不发生永久性变形。
(2)车辆厢体应满足内腔尺寸为长5.6m,宽2.3m,高0.9m,整体尺寸(顶盖完全闭合)长不大于5.7m,宽不大于2.4m,高不大于0.95m的尺寸要求,且理论车厢可装载容积为11.6m3,实际可装载容积应不大于10.6m³。
(3)车厢顶盖可采用平推式折叠硬质盖板或摇臂式整体前移盖板两种形式;①如采用平推式折叠盖板,可选用铝合金(铝合金盖板材质应符合6061-T651规定)或轻型硬质PVC材料;同时应满足如下要求:➢顶盖运动导轨高度应计入栏板高度值,顶盖完全关闭时,不应改变厢体实际可载货体积。
➢顶盖运动导轨在货箱内侧部分应为密闭式设计,防止砂石混入,造成卡滞。
➢顶盖完全展开时,与厢体侧厢板结合处缝隙不得大于20mm,与前厢板、后厢板的最大间隙不得大于30mm,顶盖完全收拢时应完全退出货厢内腔区域,避免影响挖机装载操作。
②如采用摇臂式整体前移盖板,可选用轻型高强度不锈钢材料;同时应满足顶盖完全闭合时,不影响车辆实际装载体积;(4)顶盖安装应稳定、可靠,表面应完整、无裂缝、孔洞;车辆正常行驶、转弯、紧急制动或行经颠簸路面时,顶盖应能闭合牢固,无异响、剧烈振动、摆动或自行开启现象。
(5)顶盖应能够实现全自动开启与关闭,在整个过程中应运行平稳,无冲击、卡滞现象。
在环境温度-10℃-50℃、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条件下,能正常工作。
(6)车厢可采用举升卸货装置或平推式卸货装置,并具有语音报警装置;车厢举升进行调整和检修作业时应有防止车厢自降的安全装置;车厢的举升、中停、下降或平推卸货过程中应无颤动、冲撞和卡滞现象。
(7)车厢底部与底盘车架之间应安装水平限位装置,防止车辆在启动、紧急制动或转弯过程中造成水平滑移。
(8)后厢板与厢体间应有相应的密封措施,且密封性能良好。
在车辆水平静止状态下,向车厢内注水至水深100mm,静置10min,漏水量不应大于0.5L/min;车厢后厢板应保证开闭灵活,锁紧可靠。
4.1.3侧防护装置(1)侧面防护装置采用栏杆式侧防护装置,横杆不少于3根,横杆间距不大于100mm或平行于横杆的组合体,整个侧防护装置外表面应光滑,并尽可能前后连续。
(2)侧面防护装置不应增加车辆的总宽,应位于车辆最外侧以内不大于120mm的位置,装置的下缘离地面高度应不大于550mm,前缘应处在最靠近它的轮胎周向铅垂切面之后300mm的范围内,后缘应处在最靠近它的轮胎周向铅垂切面之前300mm的范围内,其它方面应符合GB11567.1-2001的要求。
4.2智能设备技术要求新型泥头车智能终端应采用北斗兼容终端,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要求,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的车载终端的公告》,应能接入我市相应监控平台(以下简称监控平台),并符合附录A1、A2的规定。
同时智能终端应符合GB/T 19056-2012、JT/T 808-2013、JT /T 794-2011相关标准规范。
4.2.1车辆状态监控应能实时监测车辆是否空车、重车、超载状态,是否偏离规定的路线行驶,顶盖是否密闭,是否处于卸载状态,车辆能够向车载终端实时输出上述状态变化,并通过车载终端上传至监控平台。
(1)车辆启动前应向车载终端获取启动权限,否则车辆无法启动。
(2)当车载称重监测系统、车厢密闭性监测系统以及车厢举升或前厢板平推功能监测系统中的其中任意一项出现连接断开、失效等情况时,车辆多媒体显示屏应显示故障原因,并自动进行语音提示:“请注意,外部设备异常”。
(3)车载称重监测系统应能监测“空车、重车、超载”三种状态,以及具体载重重量。
(4)车辆处于重车情况下,行驶路径偏离规定路线时,多媒体显示屏应显示“线路偏离”,并进行语音提示:“请注意,路线偏离”,并同时上传至监控平台。
(5)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顶盖密闭不到位的情况时,多媒体显示屏显示“车厢未密闭”,同时进行重复语音提示:“请注意,车厢盖未关闭”,并同时上传至监控平台。
(6)车厢举升时,多媒体显示屏应显示“车厢举升”,同时进行语音提示:“请注意,车厢举升”;车辆进行平推卸货时,多媒体显示屏显示“前厢板平推功能启动”,同时进行语音提示:“请注意,前厢板已启动”,并同时上传至监控平台。
4.2.2不良驾驶行为监测车载终端能够对驾驶员的不良驾驶行为进行监测,包括:急加速、急减速、急转弯、急变道、碰撞等,当发生上述行为时,监测结果自动上传至监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