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精)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局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局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4.02.17•【字号】筑人社通[2014]31号•【施行日期】2014.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局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筑人社通[2014]31号)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局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我局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3项)1.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1项),涉及我局两项:省属企业实行其他工时制度的审批、中央驻黔和省级单位主2.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17项),其中涉及我局一项:台港澳人二、职责分工劳动关系处:负责省属企业实行其他工时制度的审批的承接工作。
就业处:负责中央驻黔和省级单位主办或扶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的承接工作。
就业中心:配合就业处做好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的承接工作。
三、工作要求1.各有关处室和单位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尽快完成许可职能、许可业务的承接工作。
2.要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项目环节,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并结合工作实际编制相关行政许可标准化办理指南并对外公布(3月底完成)。
3.坚持简政放权的原则,对直接面对基层、量大面广、由区(市、县)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原则上下放区(市、县)管理。
各相关处室和单位要认真梳理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提出是否下放的处理意见。
绩效工资发放工作会议纪要范文
绩效工资发放工作会议纪要范文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工资由银行统一发放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绩效工资发放似乎更显公平。
下文是绩效工资发放工作会议纪要范文,欢迎阅读!绩效工资发放工作会议纪要一20XX年月31日上午,在会议室通过教代会关于教师聘任、评优评先、前半年绩效工资发放等情况的讨论,经教代会与会代表一致讨论并同意后,通过以下决议:一、关于职称聘任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决定中学高级聘、中学一级等职称聘任教师的先后顺序:1、职称评定时间;2、职称评定时间相同,按年龄(以教育局人事档案为准),年龄大者优先;3、前两项相同,按参加工作时间(以教育局人事档案为准);4、前三项相同,按原始学历,学历高者优先。
二、前半年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1、从前半年的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班主任费、副校级津贴、值班费后平均分配;2、上半年没有上班的教师,也进行平均分配;三、后半年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严格按照考核方案执行。
四、1、关于男教师年满58周岁、女教师年满53周岁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教学成绩奖、班主任费、副校级津贴、值班费后的余款的总人数平均款额进行发放;2、关于男教师年满55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由于年老体弱出勤率达到全勤的80%,享受第四项第1条待遇,出勤率超过全勤的90%,超出部分按加计考核分数,出勤率低于全勤的80%,低于部分减计考核分。
五、优秀及先进指标的发放方案:1、评优秀的指标:由每年度的下半年的考核分数确定;2、评先进的指标:由每年度的上半年的考核分数确定;3、评优秀的教师积分前2名的仍有资格可以参加第二年教师节前先进的评选,其他的教师没有资格再参加第二年教师节先进的评选。
邯郸县第十二中学20XX年1月4日绩效工资发放工作会议纪要二20XX年月7日上午,在办公室通过全体教师讨论,经大家一致讨论并同意后,通过以下决议:一、李杰和石昌林绩效由中心校考核确定等次数额。
普定县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普定县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普办发【2013】1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 2〕31号),牢固树立人才是加快发展的第一资源的科学人才观,进一步增强推动科教兴县、人才强县的自觉性坚定性,以更加开放的措施,更加灵活的机制,创造有利于人才引进发展的环境。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
第三条用人单位是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主体,负责提出人才需求计划、推荐拟引进人选、搭建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相关政策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行控编补员制度。
境内企业引进人才由企业自主决策,结果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备案,相关部门对人才进行跟踪管理。
第二章引进对象第五条引进的人才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好的思想品德,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符合我县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工程以及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的实际,身体健康且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重点引进的人才对象:(一)具有学历学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以上的人才;(二)围绕县内“四化”建设所急需紧缺的专业对口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高技能、特殊技能人才;(三)其他有利于推进我县跨越发展的各类人才。
第三章引进人才的方式和程序第七条引进方式可通过调动、聘用、挂职、兼职等进行。
第八条引进人才的程序如下:(一)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向主管部门申报,主管部门对申报的专业结构进行认定后,提出建议报县人社局审定,进入人才资源需求信息库;(二)县人社局根据人才资源需求情况,及时制定引进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办理引进手续,兑现待遇。
其中,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具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时,可启动“绿色通道”,简化引进程序。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自愿补缴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自愿补缴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自愿补缴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为进一步解决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因个人账户无积累或积累较少,导致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问题。
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对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按自愿原则可一次性补缴费用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待遇水平。
具体办法如下:一、补缴对象: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按自愿原则,个人通过一次性补缴方式,在参保地办理,每人只能办理一次。
二、办理补缴手续的起止时间:从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止。
三、补缴档次:补缴档次分为5000元、10000元、15000元、20000元、25000元、30000元六个档次,个人自主选择一次性缴纳。
四、待遇计发。
个人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待遇按照《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黔府发〔2014〕20号)有关规定计发和继承,并与原个人账户养老金合并发放。
个人补缴待遇从补缴之日起次月发放。
五、补缴程序。
有一次性补缴意愿的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等身份证明向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
六、其他规定。
本次补缴不计算缴费年限。
未选择补缴的原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不变。
七、本通知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办机构要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将补缴办法宣传到户,使广大城乡居民知晓政策、了解政策,踊跃补缴,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切实做到老有所养。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6.07•【字号】筑人社通〔2022〕45号•【施行日期】2022.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用工正文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安新区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相关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贵州省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市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办法》和《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用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筑府办发电〔2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贵阳市、贵安新区实际,我局制定了《贵阳市关于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现将《办法》和《方案》印发给你们并请及时转发给管辖的用工单位,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1.贵阳市关于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2.贵州省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办法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7日附件1贵阳市关于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中第九条“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要求,根据《贵州省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办法》的工作任务,结合贵阳市、贵安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进一步规范各行业、各领域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的通知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8.30•【字号】遂人社办发[2011]190号•【施行日期】2011.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1〕190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三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4号)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我市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发挥市场机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基础调节作用,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开展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是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职能、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体系、促进企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将制定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作为指导企业内部分配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工作小组或专人负责,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调查。
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建设纳入劳动力市场建设体系,作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进行统筹安排,统计、工资及劳动力市场等部门要合理分工,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开展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查、制定。
二、强化责任,统一标准要求。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尽力扩大调查范围,根据本地非公经济发展情况,确定非国有企业应占有的比例,扩大抽样调查样本数目,对目前国家规定的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87个工种(职业)(见《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6号令)和调查表(见后附表)中列出的工种应认真组织调查,并按技术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确定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同时,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调查范围,调查表中没有而实际工作中又比较普遍的岗位,也可纳入调查统计。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5.05•【字号】黔人社通〔2022〕83号•【施行日期】2022.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用工正文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工作,现将《贵州省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5月5日附件贵州省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办法。
一、加强劳务派遣安全管理(一)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严格落实《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不得非法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接任何劳务派遣业务。
向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派遣的劳务派遣劳动者,必须符合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对其身体健康、文化程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岗位要求。
(二)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工作地点、派遣人员数量及派遣期限、劳动安全卫生及培训事项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有关事项。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充分保障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安全权利,载明岗位性质、职业健康危害及劳动安全保障等事项,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鼓励为其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三)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不得强迫劳务派遣劳动者从事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工作。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17•【字号】筑府办发[2010]91号•【施行日期】2010.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0〕9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1号)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0〕6号),设立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将市外事办公室(市侨务办公室、市港澳办公室)承担的外国专家在筑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和制定企业惩处职工基本准则的职责。
(五)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六)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七)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八)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就业优先,千方百计加大就业“力度”。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就业优先,兜牢民生底线,稳步推动 就业创业各项工作。一是就业服务目标任务完成。全县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指标XX人,已完成XX人,达成率 XXX%;城镇新增就业任务指标XX人,已完成XX人,达成率XXX%;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X.X%以内,城镇调 查失业率控制在X.X%以内,全县就业形势整体稳定。二是优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自X月下旬线下人力资源市场建 成以来,XX余家县内企业参与招聘,服务人数XX余人次,达成就业意愿XXX人,成效初步显现。全县组织开展职业培 训共XX人,完成全年任务的XXX%,其中:技能XX人,完成全年任务的XXX%,创业培训XXX人,完成全年任务的 XXX%。三是积极引导就地就近就业。通过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扩建就业帮扶车间,开展返乡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工作、引导园区就业、灵活就业等方式促进就近就地就业。截至目前,返乡留乡就业创业人数XX人(其中企业吸纳 XXX人,自主创业XXX人,选择灵活就业XX人),农民工市内县内就业人数XXX人。XX年全县新增帮扶车间X家, 目前XX家帮扶车间共吸纳就业XX人,吸纳脱贫人口就业XXX人,安置城乡公益性岗位XX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 作在全省考核中均名列前茅。四是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举措有力。充分打好就业政策“组合拳”,帮扶脱贫劳动力、未 就业高校毕业生、退捕渔民、返乡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XX年新增青年见习基地XX个 ,现有见习基地XX个,新增见习生XX人,现在岗XX人;退捕渔民正常劳动力XXX人中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XXX人 全部就业,就业率XXX%;
(五)坚持为民宗旨,着力提升民生保障“温度”。坚持将重点民生实事作为政治任务和底线工作,严格履行统 筹协调、调度督导、监督管理等职责,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实地查验、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全年县委常委会专 题调度X次,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调度X次,县专班召开工作推进会X次,日常调度XX余次,下发工作通报X 期、交办函XX次、工作提示单X次,开展提醒谈话X人次,实地督查X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检查X次, 有效推动我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截至当前,除全年取数的重点监测项目外(X项),余下XX项均提前完 成年度任务,项目验收率XXX%;为进一步扩大重点民生项目社会影响力,全年各类新闻报道XXX余篇,编撰XX县 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工作专报XX期,省市专报上稿X篇稿件,其中:省打好发展六仗月报X篇、省重点民生保障仗 专报X篇、市级打好发展六仗专报X篇、市级重点民生保障仗专报X篇。在全市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半年及第四季度 考核中综合排名第一。
普定县马官镇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2015(同名43836)
普定县马官镇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工作的几点思考时间:2015年5月4日普定县马官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任航随着我镇经济结构转型逐步深化,特别是在两个园区的建设及个体经济组织迅速发展、大量外来农民工队伍流转等因素的影响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不断发生,而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维权意识却在不断增强,导致劳动人事纠纷呈持续上升趋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机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现就我镇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工作浅谈以下几点看法:一、现状我镇规模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共20家(其中大型4家,中型16家),都已设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由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目前,我镇正在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组建工作;全镇15个村居及企业全部将劳动人事争议纳入调解范围。
我镇初步构建起以企业调解委员会为主干,以劳动保障平台为补充,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协作的劳动人事争议社会化调解网络。
今年以来,基层调解组织共接待劳动者20多人次,调解劳动人事纠纷6起,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二、存在主要问题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自主解决争议的作用薄弱;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推进缓慢,办公场所(调解室)、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往往难以落实;调解员素质需要提高;调解制度不健全以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缺乏有效宣传等。
1、企业调解形同虚设,没能有效发挥作用。
我镇大多数非公企业没有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大中型企业,往往是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调解委员会工作机构多设在工会,同工会基本上是同一套班子,真正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解决的劳动纠纷少之又少,企业调解形同虚设。
2、重视不够,调解组织建设推进缓慢。
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软”可有可无, 对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作用持怀疑态度,未能把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投入不够,支持不力,也没有经费保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有名无实,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11.22•【字号】黔人社通〔2022〕162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正文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62号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对象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已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且2022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领取条件的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
二、调整标准(一)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一级每人每月增加390元,二级每人每月增加370元,三级每人每月增加350元,四级每人每月增加330元,五级每人每月增加310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290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工亡职工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3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20元。
三、其他事项(一)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每人每天22元调整为每人每天28元。
(二)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增加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调整由用人单位按照本通知执行。
本次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2022年11月22日(联系单位: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社会化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职工退休审核作为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重要关口,关系着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和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按照人社部办公厅的要求,我厅于去年组织开展了全省2014-2015年度企业职工退休审核专项检查,结合各地自查和我厅抽查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核监管工作,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完善和落实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制度和经办流程。
各地要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结合本次专项检查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健全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制度,完善待遇核定和经办流程。
正常退休要符合相应条件并按要求履行程序;特殊工种退休要符合要求的岗位和年限;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经办机构要完善和落实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做到岗位之间相互制衡,部门之间相互监督;加强基层经办审核能力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各类违规审核行为,有效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和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档案管理工作,严把退休审核关口。
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严格按要求对退休审核相关材料进行留存和归档。
大力推进档案电子化管理,解决原始档案调阅不便,真实情况取信难的问题,提高查阅、监督、检查的效率。
拟退休人员岗位或工种的认定,要以档案记载和归档材料为依据,档案里没有记载和归档材料缺失的,须提供相应的辅助证明材料,对其岗位进行核实后,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贵州省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的通知
贵州省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4.02•【字号】筑人社通〔2020〕28号•【施行日期】2020.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保障监察正文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的通知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政法与群众工作局、市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用人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对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2019年度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书面审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查的范围和对象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1)国有、集体企业;(2)各类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二、审查的时间和内容此次审查时间从2020年4月10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
具体审查内容为: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和终止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情况;7.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情况;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006]39号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006]39号)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从2006年10月1日起,我省最低工资执行新的标准。
按照《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49号)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失业前单位所在县(市、区、特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
依据我省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对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通知如下:一类区:由280元调整为385元;二类区:由252元调整为350元;三类区:由224元调整为315元;上述标准从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区域划分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二OO六年九月五日附件: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区域划分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385元350元315元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小河区、清镇市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仁怀市桐梓县、湄潭县、遵义县、余庆县、绥阳县、习水县道真县、凤冈县、正安县、务川县六盘水市钟山区、盘县六枝特区、水城县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关岭县、镇宁县、紫云县毕节地区毕节市纳雍县、织金县、金沙县、黔西县赫章县、大方县、威宁县铜仁地区铜仁市、玉屏县印江县、江口县、德江县、石阡县、思南县、万山特区、沿河县、松桃县黔东南州凯里市镇远县、施秉县黄平县、榕江县、台江县、丹寨县、岑巩县、天柱县、黎平县、锦屏县、剑河县、雷山县、三穗县、从江县、麻江县黔南州都匀市贵定县、福泉市龙里县、长顺县、瓮安县、惠水县、罗甸县、荔波县、三都县、独山县、平塘县黔西南州兴义市兴仁县、安龙县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贞丰县、晴隆县——结束——。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8.03.12
•【字号】黔人社厅通〔2018〕132号
•【施行日期】2018.03.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规范
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黔人社厅通【2018】13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管委会党工委政治部、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28号),我厅再次对我省现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现阶段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48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6件,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237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33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3、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8年3月12日。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4.07•【字号】合人社秘[2014]201号•【施行日期】201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合人社秘〔2014〕201号2014年7月)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4〕50号)和《关于印发“全民参保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52号)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
一、专项检查时间2014年7月1日至8月15日。
二、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专项检查的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
以及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企业等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专项检查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的检查,要重点检查是否取得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合法、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规范、是否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告-合人社秘〔2021〕2号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
通告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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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告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局各处室、单位: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通知》(合司通[2020]49号),市人社局对2020年12月31日前的市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后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凡未列入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含2021年1月1日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再继续实施。
附件1.《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
——结束——。
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旭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旭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17【案件字号】(2021)豫05行终3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程晓丽王霞阎丽杰【审理法官】程晓丽王霞阎丽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旭;刘安居;滑县民政局;滑县慈周寨镇人民政府【当事人】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旭刘安居滑县民政局滑县慈周寨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刘旭刘安居滑县民政局【当事人-公司】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慈周寨镇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李秀章河南创诚律师事务所;张颜彪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冯廷浩河南创诚律师事务所;景长征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秀章河南创诚律师事务所张颜彪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冯廷浩河南创诚律师事务所景长征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秀章张颜彪冯廷浩景长征【代理律所】河南创诚律师事务所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民政局;滑县慈周寨镇人民政府【被告】刘旭;刘安居【本院观点】滑县人社局在行政处理程序中,对刘某甲生前的多名同事进行了调查,其中两名同事对刘某甲离开工作岗位的原因做了明确陈述,一名同事称刘某甲离开工作岗位是因为家中有事;一名同事称刘某甲离开工作岗位系去找装有房屋鉴定表的U盘。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户籍所在地第三人证人证言举证责任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滑县道口镇解放南路工商巷174号系刘某甲户籍所在地,而非居住地。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其他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其他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滑县人社局在行政处理程序中,对刘某甲生前的多名同事进行了调查,其中两名同事对刘某甲离开工作岗位的原因做了明确陈述,一名同事称刘某甲离开工作岗位是因为家中有事;一名同事称刘某甲离开工作岗位系去找装有房屋鉴定表的U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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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学习调研阶段小结
自我县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立足部门实际,紧紧围绕我县“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普定”和我局“强人才、保民生、促发展”的主题,认真按照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现就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第一阶段的情况自查如下。
一、立足实际,确保实效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3月初,我县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结束后,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立即召开全局动员会,专题研究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相关工作,成立“普定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徐兵同志担任组长,张家勇副局长,朱穆副局长,人事支部书记、任免调配考核录用股股长李允玫担任副组长,各股(室)、局、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局党总支全面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
同时,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我局及时制定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主题实践活动方案》、《调研方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方案》以及《活动日程表》,对活动开展作了全面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2、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3月13日,我局根据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启动大会,张家勇副局长主持会议,并宣读我局《关于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朱穆副局长传达《普定县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徐兵作动员讲话,对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县委指导检查组组长张勇对活动作学习要求。
为使活动开展深入人心,活动中,我局学习实践办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打造宣传平台,通过简报、板报以及《普定人事•劳动•社保工作》内刊等载体对活动广泛进行宣传引导,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浓厚的学习风气,确保全局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的统一。
活动期间,制作宣传板报2期,编发活动情况简报12期,出内刊2期,市、县媒体转发信息10余条,调研报告1
篇。
3、扎实抓好学习培训。
我局把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贵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和中央、省委、市委近期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活动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领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探讨如何更好地做到优质服务人才、全力开发人才、广泛集聚人才,为“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普定”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深入研究如何以制度创新推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群众满意服务,为全县人事人才和社会保障工作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在学习培训中,局党总支书记对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辅导培训1次,总支集中学习6次,各支部学习6次,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2次。
4、切实开展调研活动。
结合当前形势和推进工作的需要,我局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特别要着重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改进作风等方面开展调研。
结合全县人事劳动社保工作实际,拟定了“立足实际、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对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几点思考”、“正确引导乡土人才创业升级、创建产业品牌”、“当前我县工伤保险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强化就业再就业工作、不断完善农民工服务体系”、“整合资源,全面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建立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机制刍议”9篇调研课题,制定调研工作方案,明确调研人员,现已按时完成所有调研报告,并按照县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报送,已经有三篇通过验收。
通过大力开展调研活动,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好模范作用,带头开展领题调研,带头撰写调研报告,带头交流调研成果。
把深入调研与深化学习结合起来,与查找和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体制机制结合起来,认真梳理、查找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5、突出实践,抓好创新。
在活动中,我局突出实践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实施“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普定”战略和当前工作,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联系实际,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边学边改,紧紧围绕“以制度创新推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群众满意服务”这一主题,创新人事人才体制,助推循环经济发展;创新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制,加快和谐普定建设。
同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探索新方法,采取新措施,帮助
人民群众和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在主题实践方面:我局围绕“10个1”主题实践活动,开展“结对帮扶”,从紧张的办公经费中落实5000元资金帮助坪上乡木桥村解决燃眉之急。
我局把破解就业难题作为“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立足县情,积极筹备,将于5月14日、15日举办“普定县首次就业服务招聘会”,力争提供1400个就业岗位供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各类就业困难群体选择就业,同时开展农民工维权、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等咨询活动。
我局把“主动上门服务切实为民解忧”作为“解决突出问题,提供群众满意服务”的标准,于4月27日,一次性兑现292624.8元作为龙场乡磨雄砂石厂工人何明福的工亡赔偿金,赢得了社会好评。
在制度的“废、改、立”方面:我局根据县编委办公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适应当前的社会保险工作需要,在原社会保险征缴所、基金管理所、医疗保险、农村社会保险所的基础上增设了4个股室,并相应增加职能职责,确保全县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更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我局对原来的局工作纪律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一是建立微机管理制度13条;二是建立来信来访工作制度13条;三是对原来的请销假及考勤制度进行了修改。
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管理。
二、认真讨论,找准问题
全局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展开讨论,深入分析当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发展机遇,查找影响和制约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一)在自身能力建设方面:
主要是创新工作有待加强,服务质量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
(二)在人事人才方面:
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严峻。
高校毕业生就业期望值过高;就业市场机制建设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政府宏观调控和指导力度不够;就业者缺乏实践能力;县域大中型企业少,吸纳就业的能力较弱。
(三)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
1、就业压力依然严峻。
劳动者充分就业的要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劳动者素质与就业岗位不相适应、劳动力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就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还时有存在;培训的针对性不够强,有效性不够高,培训的内容与市场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就业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就业安置任务繁重。
2、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度较大。
失地农民逐渐增加,又尚未纳入社会保险,
其生活水平不能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同步;原改制企业欠费严重,已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大多未办理续保手续,由此给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停产、半停产企业多,影响了社会保险费的征缴。
四是全县参保企业除粮食系统、直属企业外,多数参保企业的社会保险费处于欠缴状态;非公企业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存在故意拖延或拒绝参保。
3、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保障执法有待加强。
部分企业主和工人的法律意识淡薄;部分企业对劳动监察抵触情绪较大;劳动执法装备较为薄弱。
4、部分劳动争议处理难度加大。
劳动争议案件送达难;劳动争议案件调解难,在仲裁与法院审判法律适用上存在差异,造成了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不对称;个别案件调解空间小,裁决难度大。
(四)在信息化建设方面
我局创办了《普定人事•劳动•社保》内刊。
但在信息采写方面,主动性和积极性还不够高,存在不动笔,怕动笔或不想动笔的现象,单位的信息源较少,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采写信息的过程中,常规性工作较少,认为没有什么工作亮点可写,存在不必写或不值得动笔的现象,挖掘信息力度有待加强;从稿件的质量来看,毕竟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稿件中还存在一些逻辑不缜密,用词不精练,结构不合理,提法不规范等现象,稿件质量有待提高;在刊物的校对工作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校对工作中难免存在疏漏的地方,尚未做到尽善尽美;在刊物的版面设计方面,从栏目的设计到文字图片的排版,虽然形成了一定的特有风格,但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排版还需进一步灵活多变。
在采写信息或撰写调研报告的过程中,协调配合不够默契。
三、科学谋划,破解难题
针对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重找准科学发展的路子,重点解决好关系民生的几大问题。
1、创新工作方法,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2、创新工作思路,千方百计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零”就业家庭、困难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就业。
3、创新工作方式,以工伤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重点,探索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破解社会保险参保难题。
4、创新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和工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创新管理机制,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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