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首饰执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V2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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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首饰执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根据《深圳市首饰执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年】修订,年月日起施行)
.专项职业能力简况
专项职业能力编码
。
专项职业能力名称
首饰执模。
专项职业能力定义
在首饰生产中,具备修饰修补工件缺陷、工件整形、部件焊接、配件制作及安装、打字印和粗打磨饰件表面等能力。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首饰执模(三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2.2.1考核要求
2.2.1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2.2.1考核方式、考核办法及考核时间
()考核方式
社会化鉴定。
()考核办法
①包括技术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个科目。技术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到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单科合格成绩年内有效,双科均合格者核发三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②技术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每位考评员应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操作技能考核科目成绩。
()考核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分钟,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分钟。
2.2.1考核场地及设备
具备个或以上的考核工位,并配备相应操作设备、器材和耗材,且安全防护措施齐备的实训室。(见2.2.4附件)
2.2.1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技术知识考试:每个试室配备不少于名监考员,监考员与考生配
比为。
()操作技能考核:每个试室配备不少于名考务人员及个考评组,每个考评组不少于名考评人员,考务人员和考生配比为,考评组和考生配比为。
2.2.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专项职业岗位,且申报本等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人员。
2.2.1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取得相关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满年。
()具有高等职业院校(大专及以上)本职业对应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或大专三年级在校学生同时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以高级工为培养目标的技工院校本职业对应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五年制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三年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四年制预备技师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具有本专项职业能力对应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职业是指: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
相关专业是指:珠宝首饰设计与制作专业、宝石与材料工艺学专业、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专业。
2.2.2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