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供应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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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供应商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公司采购部或配套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
2.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签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公司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公司定期(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5.公司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
三.供应商的筛选与评级
公司制定如下筛选与评定供应商级别的指标体系。
1.质量水平。包括:(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2)质量保证体系(3)样品质量;(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2.交货能力。包括:(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3.价格水平。包括:(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能力;(3)成本下降空间。
4.技术能力。包括:(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2)后续研发能力;(3)产品设计能力;(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
5.后援服务。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6.人力资源。包括:(1)经营团队;(2)员工素质。
7.现有合作状况。包括:(1)合同履约率;(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
所占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关系。
具体筛选与评级供应商时,应根据形成的指标体系,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
四、筛选程序。
1.对每类物料,由采购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名单;
2.公司成立一个由采购、仓库、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
3.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厂家后,由采购部实地调查厂家,填写调查表;
4.经对各候选厂家逐条对照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上报总经理决舍。
5.核准为供应商的,始得采购;没有通过的,请其继续改进,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五.管理措施
1.公司对重要的供应商采购部需派遣专职人员管理,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
2.公司每月对供应商进行供货情况复核,编制《外协供应商供货情况报告》,列明报告周期内供货情况、需改善的地方、就其所供应的物品是否需要更换外协供应商,上报总经理审批。
3.每半年年对合格供应商供货资格进行一次复查,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有重大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随时可以作供应商复查。
4.对不合要求的供应商予以淘汰,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
5.公司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6.采购部、技术部门共同制定各采购件的验收标准、与供应商的验收交接规程。
7.公司采购、研发、生产、技术部门,可对供应商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但应注意公司产品核心或关键技术不扩散、不泄密。
九、供应商奖惩
1.奖励方式
对优秀之供应商有下列奖励方式:
(1)优秀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2)优秀供应商,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5)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质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显著者,另行奖励。
2.惩处方式
(1)不合格供应商停止交易。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5)不合格供应商,如欲恢复交易,需接受重新调查评核,并缴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