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内膜异位症的临床分期及分型的进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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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内膜异位症的临床分期及分型的进展(一)

疾病的分期对不同期别应采取何种治疗措施、判断与比较疗效及估计预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尚无一种完善的内异症分期和分型系统来指导诊断、治疗和预后判断,尤其是其特征性的表现:疼痛和不孕。理想的临床分型方法应该基于疾病的自然史﹑病变浸润的深度﹑症状的严重性以及受累器官的最终结局,可以反映病变的严重性,指导临床治疗,预测患者的预后。

人们一直试图对内异症进行分期探讨,这一努力已持续了近一个世纪。目前我国多采用美国生育学会(American Fertility Society,AFS)提出的“修正子宫内膜异位症分期法(r-AFS)”。该分期法于1985年最初提出,1997年再次修正。该分期法有利于评估疾病严重程度、正确选择治疗方案、准确比较和评价各种治疗方法的疗效,并有助于判断患者的预后。但仍有一些不足,理想的临床分期方法应该基于疾病的自然史、病变浸润的深度、症状的严重性以及受累器官的最终结局,可以反映病变的严重性、指导临床治疗、预测患者的预后。理想的EMs分型分期方法应该能够全面描述患者的病变范围和浸润深度,反映其疼痛和不孕相关的病史,能够对其治疗方案、手术范围提供参考和指导,并对患者治疗后疼痛缓解情况、生殖结局以及疾病转归具有预测意义。

一、分期系统的历史回顾和分类

内异症很早就有基于解剖基础的分类描述,而且分类系统多样。各种分类系统参考的标准主要是:组织学类型,解剖学分布,组织病理学和疼痛程度,临床、解剖和组织病理学表现,累积的器官组织,体检及手术发现等。随着对疾病性质认识的深入,很多系统都进行了调整和改进。有些系统已经不再用于临床,但是研究者的经验、智慧和失败的教训对后来新系统的设计都具有重要价值,值得借鉴和尊重。

迄今为止,学者们提出了数十种分期方案,大致以年代为序,基本上反映了人们对EMs 认识的由浅入深,由表及里,从感性到理性的上升过程。

1.以卵巢出血性囊肿(即巧克力囊肿)及其产生的粘连为基础1921年由Sampson提出,将EMs分为卵泡、黄体、基质和内膜期。它实际上是一种分型,而非现代意义上的分期。但其是EMs现代化研究的开端。

2.以切除病灶的组织学类型为基础主要由Wieks 在1949年提出的方案为基础,强调和反映了EMs与恶性肿瘤侵袭性和进展性的相似性。

3.以症状演变为基础1954年Sturgis等以盆腔疼痛这一EMs主要症状的转化为据将EMs 分为早期、活性期和无活性期。

4.以解剖为基础以1951年Huffman分期和1961年Riva 分期为代表,分期的根据是EMs病灶的大小、数量和范围。首次提出对有生育要求的患者采用保守治疗并试图提出药物治疗的适应症。

5.以盆腔检查和剖腹所见为基础Beecham于1966年提出,简便易行,但与临床相关性较差。

6.以手术探查为基础这类方案数量最多,反映了人类对EMs认识的最新阶段,是腹腔镜在EMs诊治中广泛应用的直接结果,并第一次得到普遍认可和应用。1973年Acosta 分期是这一类方案的师祖,根据病灶部位、粘连、瘢痕或挛缩的表现将EMs分为轻、中、重三期,至今仍有人应用,其特点为简单,但无单侧或双侧的区别,疾病分期不确切。之后又产生了1974年Mitchell和Farber分期、1977年Kistner分期、1978年Buttram 分期、1979年Cohn分期。

二、目前常用的内异症分期系统

(一)r-AFS分期系统

由于一直缺乏一种公认的分期系统,美国生育协会成立了一个专家委员来设计一种分期方案,此方案于1979年公布,即AFS分期法,该系统可以对疾病进行全面描述,并量

化参数以用于分析,还有临床判断分期的分数界值。该系统设计了统一形式的表格,按病变累及部位、大小及粘连程度打分,对腹膜、卵巢、卵管的病灶和粘连二维评估,分别加权评分,以总分将EMs分为轻、中、重和广泛四期[1~5分为Ⅰ期(轻度),6~15分为Ⅱ期(中度),16~30分为Ⅲ期(重度),31分以上为Ⅳ期(广泛)]。这种分期优点是:内容全面,定义明确,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小,但其未能突出病变的深浅,子宫直肠窝粘连程度和输卵管病变对预后的关系,没有考虑EM的两大最主要症状——疼痛和不孕。

为此,特别是考虑到对不孕的表达,1985年美国生育协会修订了这一方案,产生了r-AFS 分期系统(见表4-1)。该分期方法去掉了广泛期,增加了微小病变期,去掉了输卵管异位病灶评分,对病灶进行了三维评估即区别了浅表病灶和深部浸润,分开了膜状粘连和致密粘连,加重了对输卵管伞端粘连和子宫直肠窝封闭的评分,以期改善对不孕的表达,但仍没有包括盆腔以外的EM病灶,只对其描述记载。

纵观内异症分期及分型方法的发展和现存的问题,可能更多地注重了病变的程度和分布,而对预后评估重视不够。一个好的分期法应该对不同的病变症状的不同处理选择加以分型、分期,如在内异症的诊断分期中,病变部位和类别的描述应有益于药物或手术的选择,并对预后的良、中、差有所提示。

表4-1:子宫内膜异位症的分期(修正的AFS分期法)

1.若输卵管全部包入应改为16分

2.Ⅰ期(微型)1~5分;Ⅱ期(轻型)6~15分;Ⅲ期(中型)16~40分;Ⅳ期(重型)>40分

1997年美国生育协会在1985年r-AFS分期的基础上,根据腹膜或卵巢内异灶病灶的大小及浸润深度、卵巢及输卵管粘连的范围以及程度、子宫直肠陷凹的封闭程度进行评分,制定了新的分期标准(表4-2)。

表4-2 1997年美国生殖医学会修订的子宫内膜异位症分期标准

﹡如果输卵管伞端完全被包埋,则评为16分。

将浅表种植灶的外观分类描述为红色病变[(R),红色,红-粉色,火焰灶,水泡样,透明小泡样],白色病变[(W),混浊,腹膜缺损,黄褐色],或黑色病变[(B),黑色,含铁血黄素沉着,蓝色]。分别计算各种病变的百分比R———%,W———%,B———%。总和相加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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