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专利申请及发明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申请及发明专利审查意见答复尊敬的专利局:我代表申请人XXX公司回复专利申请号XXXXX的发明专利审查意见。
我将按照您在审查意见中提出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一进行回复。
首先,我将回复审查意见中的问题一:申请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实际可行性。
针对专利局对技术方案实际可行性的疑问,我特向您提供了更加详细和清晰的技术细节。
我们已经进行了相关的仿真实验和测试,证明了该技术方案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
具体来说,我们进行了X轴和Y轴的运动控制测试,并发现该方案可以稳定地控制机械的运动轨迹,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此外,我们还进行了使用寿命的测试,并证明了该技术方案在长时间使用过程中依然保持稳定和高效。
其次,针对审查意见中的问题二:与已有技术方案的差异和创新点,我提供了以下的解释。
针对已有的技术方案,我们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和分析,并基于此提出了本次申请的技术方案。
与现有技术相比,我们的技术方案具有如下创新点:一是采用了新型的控制算法,提高了机械运动的精度和稳定性;二是通过优化系统结构,减少了能耗和材料消耗,实现了更加高效和环保的工作模式;三是在运动控制方面引入了智能化的元素,提高了系统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
最后,针对审查意见中的问题三:申请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专利法的保护要求。
我们认为本次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的保护要求。
首先,该技术方案具有实际可行性和实用性,可以通过具体的实施方式加以实现;其次,该技术方案具有创新性和差异性,与已有的技术方案相比存在明显的差异和创新点;最后,该技术方案对技术领域的进步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综上所述,我们对专利局在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回答。
我们再次强调本次申请的技术方案具有实际可行性、具有创新性和差异性,并符合专利法的保护要求。
我们对专利局的审查工作表示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并希望能够得到您对本次申请的批准和支持。
此致敬礼XXX公司。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用格式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用格式第一篇: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用格式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用格式尊敬的审查员:您好,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审查员×年×月×日发出的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的答复,并随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替换页。
申请人意见陈述如下:一、修改说明1、修改了权利要求×,增加了技术特征××,该特征在原申请文件说明书中××处有相应的描述2、修改了权利要求……3、调整了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以上修改针对了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且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符合专利法33条及实施细则51条3款的有关规定二、对于审查意见通知书引用不当的对比文件的异议(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没有这部分)三、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四、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的创造性五、关于对原权利要求书其他缺陷的克服申请人相信,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已经完全克服了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缺陷,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请求知识产权局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对本申请授权。
如审查员认为本申请人存在其他缺陷,敬请联系本代理人。
专利代理人:×××日期:第二篇: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从“公地悲剧”到“公共福祉”的技术转化ICT文化民生公共服务项目专利申报意见陈述暨光复中华“龙之魂”文明工程课题研究报告尊敬的审查员: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与辛勤劳动。
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审查员于2011年11月3日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作的答复。
申请人认真研究阅读了第二次审查研究通知书,基本认同审查员指出的一通修改后的申请文件文件存在1—3项缺陷。
为此,申请人按照审查员的意见修改了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并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和修改后的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内容的替换段。
对于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第4项缺陷,申请人不能认同,为此附上意见陈述书所引用的有关钱学森关于复杂系统与大成智慧探索的学术资料:《论科技革命与总体设计部》《组织管理的技术——系统工程》等,请审查时参阅。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专利审查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以后,必须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
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专利审查意见回复范文,供大家参考!专利审查意见回复范文一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人仔细研究了贵局X年X月X日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本申请作出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一、修改说明1.修改权利要求1 (以下简称权1),在其特征部分增加技术特征xxx,以具备专利法(以下简称法)22.3 条的创造性,其修改依据见说明书xx 段。
2.删除从属权利要求x (以下简称从权x ),对比文件公开了xxx,与权x 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相同的技术问题,其技术方案相同,达到的技术效果也相同,因此权x 不具备新颖性,申请人将其删除。
3.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x 的主题名称,使其与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一致。
4 .修改了原权利要求书中其他一些形式缺陷,如错别字xxx,附图标记未加括号,yyy 括号使用错误,设备型号,标点符号,宣传用语等。
以及其他一些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如……。
此修改符合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的规定,可视为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51.3 条要求的修改。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符合法33 条要求,并且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符合细则51.3 条要求。
具体修改可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新颖性【采用单独对比法】1.新权1 记载了技术特征X、Y、Z 1)对比文件1 (以下简称D1) 没有公开X,新权1 相对D1 具有新颖性。
2)D2 没有公开Y,新权1 相对D2 具有新颖性。
2.从权2-3 在其独立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的基础上,也具备新颖性。
综上所述,权1、2 具备法22.2 条规定的新颖性。
三、创造性【采用三步法分析】1.权11)D1 公开了一种xxx 的技术手段,其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相同,技术问题相同/相似,技术效果相同/相似,且公开了最多技术特征,因此选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模板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专利审查意见回复模板篇一:专利意见陈述书模板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审查员:本意见陈述是对×年×月×日发出的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全文。
(一)修改说明申请人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及其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后,对权利要求书修改如下:将技术特征“xxx”补入权利要求1中。
该技术特征记载在(原说明书什么位置或权利要求几中),因此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该修改是为了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的缺陷。
因此上述修改既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也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二)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区别技术特征a,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a.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且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对比文件1是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b.确定区别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区别特征a,由此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c.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显而易见)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a,但a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为,而由本申请说明书可知,a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为,由此可知,a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本领域技术人员看到对比文件2时,不可能很容易的想到将a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来解决本发明的技术问题,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未给出将a与对比文件1相结合来解决本发明技术问题的启示。
上述区别特征a也不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的惯用技术手段。
审查意见通知书
审查意见通知书篇一: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用格式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
对于审查员的意见,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的研读,(简述审查员的意见,表明同意或者不同意查员的建议,)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1.修改说明(针对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逐一分析,说明出处。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为:1.本发明涉及……2.关于新颖性对比文件1涉及(简述对比文件1的发明要点)。
(与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对比,阐明不同,可用例句如下:(1)对比文件1披露了新修改独立权利要求1前叙部分的内容,但未披露“本发明区别技术特征”;(2)与对比文件1相比,本发明具有***的区别技术特征)所以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文件1对比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二款和《审查指南》规定的新颖性的要求。
对本文件2涉及(简述对比文件2的发明要点)。
(与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对比,阐明不同)所以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文件2相比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二款和《审查指南》规定的新颖性的要求。
权利要求2~*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2~*也具备新颖性。
3.关于创造性(“三步法”(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指出现有技术中不存在相应的技术启示))(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现有技术)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提供的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与本发明技术领域相同,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所以,确定对比文件*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第二步: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文件*相比,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所述的技术方案与它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是(论述区别技术特征)。
由此可知,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4.对比文件无相应教导,因此谈不上结合得出权利要求(80534): 权利要求1: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四、创造性 4.对比文件无相应教导,因此谈不上结合得出权利要求: 审查意见: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四、创造性 4.对比文件无相应教导,因此谈不上结合得出权利要求:
经核对对比文件1-2,发现: 1. 对比文件1转动一个盖,随位置不同而盖住管入口或不盖住管入口 (允许气体进入,导向制动器,以实现冷却);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四、创造性 1.利用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问题本身,甚至公开的是相反的发明目的,以证明创 造性 例2: 说明书: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四、创造性 1.利用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问题本身,甚至公开的是相反的发明目的,以证明创 造性 例2:权利要求1(90351)
说明书: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1.利用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问题本身,甚至公开的是相反的 发明目的,以证明创造性
答复: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四、创造性 4.对比文件无相应教导,因此谈不上结合得出权利要求:
审查员驳回: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四、创造性 4.对比文件无相应教导,因此谈不上结合得出权利要求:
复审: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四、创造性 4.对比文件无相应教导,因此谈不上结合得出权利要求:
1.一种静电喷雾装置,包括: 一个液体输送装置,将液体传输到雾化装置; 一个雾化装置,将来自液体输送装置的液体雾化成直径不大于60微米的液 滴; 一个静电发生装置,其正极和负极之间的直流电压>90,000伏至150,000伏, 供所述液滴穿过并因此而带电。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2.利用对比文件本身含有的信息,反证发明的“意想不到” , 以体现创造性
专利申请OA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申请OA审查意见答复致:专利局主题:关于我公司申请的专利申请OA审查意见的答复尊敬的专利局先生/女士:我公司非常荣幸地收到了贵局关于我们提交的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
我们深知您的时间宝贵,因此,我公司特此致函,就贵局提出的意见进行回复。
本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展示我们的解决方案,以便贵局能继续审查我们的专利申请。
首先,我公司对贵局对我们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过我们的调研和研发,我们确信该专利申请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有望为技术领域带来巨大的发展和进步。
鉴于贵局提出的意见,我们迅速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
在我们的回复中,我们将逐一解释贵局提出的问题,并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答复,可以更好地理解我们的专利申请,以期获得贵局对该申请的批准和支持。
首先,针对贵局对我们的专利申请的审查中提到的问题一:缺少创新点,我们对此非常重视。
在我们的专利申请中,我们确实没有详细提及创新点。
我们明白这是一个失误,我们将立即对专利申请进行修改,以确保在专利权的审查中能够清楚地展示我们的创新点。
其次,对于贵局指出的问题二:原申请人资格问题,我们公司已经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核实。
确实,我们在原申请人的资格方面有一些遗漏,但它并不影响我们创新性和实用性的论证。
为了排除这些疑虑,我们将提交一份补充资料,证明我们公司拥有合法的申请人资格。
最后,针对贵局提到的问题三:文献标引不充分,我们在这一点上接受意见。
我们会立即进行更全面和深入的文献研究,以便提供更充分的文献标引。
我们将不遗余力地将相关的文献和数据整理出来,以支持我们的专利申请。
我们再次感谢专利局对我们的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并将根据您的意见修改和完善我们的专利申请。
我们将以积极的态度回应您的意见,并以高度的专业性和诚信度来保证我们的专利申请符合贵局的要求。
顺祝工作顺利。
谢谢。
此致公司名称。
专利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地审查。
申请人仔细研读您的意见,同意您在意见中提出的有关的审查意见;但对于查员意见,申请人持不同观点。
针对您的意见,申请人重新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并陈述了意见,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权利要求书替换页。
*************************修改说明*******************************一、修改说明(要有单独的修改说明部分)解析:这部分主要是针对“权利要求书替换页”的说明。
重点针对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进行说明,修改了形式缺陷(使之满足实施细则第20——“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重新补充了**技术特征,该技术特征记载于说明书**处,因此修改没有超出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
注意在说明中掌握技巧,分部分说明: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主题名称和共同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区别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引用部分(引用的编号和主题名称)+限定部分(附加技术特征)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关于公开不充分的反驳********************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符合专利法第26第4款——“全权利要求应当以书明书为依据,说明请求保护的范围”。
)解析:具体说明,在具体实施方式中虽然仅仅描述了A,但是在说明书中记载了B、C、D,又A、B、C、D同属于一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推知将B、C、D同样依照A的实施方式,解决同样**问题,取得同样**效果。
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定本申请给出的技术方案同样适用于B、C、D,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一、引言尊敬的审查员,我代表申请人对您针对我们所递交的专利申请所提出的审查意见表示感谢。
我们认真阅读了您的审查意见,并对申请中的问题进行了仔细研究和深思熟虑。
在此函中,我们将详细回答和解释您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我们的证据和观点,以期通过您的审查。
二、审查意见回复1.创造性您在审查意见中提到了申请的发明在现有技术中缺乏创造性。
然而,我们认为该发明与现有技术有明显的区别,并且在技术上有重大的意义。
我们将提供一些证据来证明其创造性和技术进步。
我们已经调查了相关的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但没有找到与该发明相似或相同的技术方案。
此外,我们还将提供实验数据和技术分析,以证明该发明的独特之处。
2.新颖性您要求我们提供关于该发明在商用领域中是否已经被泄露的证据。
我们已经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未发现与该发明相似的产品或技术。
同时,我们将在附录中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观点。
3.可行性您的审查意见中提到了一些关于该发明是否可行的问题。
我们将通过进一步的实验和技术分析来证明该发明的可行性。
我们将在回复附带的文件中提供实验数据和详细的技术说明。
4.公开论文或展示您对该发明是否已经在公开论文或展示中被披露的审查意见给予了关注。
我们可以确保您,该发明尚未公开披露,并且申请人已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我们将提供保密协议等文件作为证明。
5.申请文件中的错误您在审查意见中提到的申请文件中的错误,我们会在回复附带的修正文件中进行更正,以确保文件的准确性。
三、结论感谢您对我们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根据我们的回复,我们希望您能够重新评估我们的专利申请,并予以批准。
我们相信,我们的回复文件说明了该发明的创造性、新颖性和可行性,我们也提供了足够的证据和解释来支持我们的观点。
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额外的证据,请随时告知,我们将尽力满足您的要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申请的审查。
祝顺利!此致申请人代表。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范文
专利申请人如何答复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对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申请人的答复可以仅仅是意见陈述书,也可以进一步包括经修改的申请文件(替换页和/或补正书)。
申请人在其答复中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审查意见提出反对意见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时,应当在其意见陈述书中详细陈述其具体意见,或者对修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如何克服原申请文件存在的缺陷予以说明。
例如当申请人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中引入新的技术特征以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该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缺陷时,应当在其意见陈述书中具体指出该技术特征可以从说明书的哪些部分得到,并说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的理由。
申请人可以请求专利局延长指定的答复期限。
但是,延长期限的请求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提出。
专利局收到申请人的答复之后即可以开始后续的审查程序,如果后续审查程序的通知书或者决定已经发出,对于此后在原答复期限内申请人再次提交的答复,审查员不予考虑。
一、答复的方式对于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应当采用专利局规定的意见陈述书或补正书的方式,在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申请人提交的无具体答复内容的意见陈述书或补正书,也是申请人的正式答复,对此审查员可理解为申请人未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审查意见提出具体反对意见,也未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申请文件中存在的缺陷。
申请人的答复应当提交给专利局受理部门。
直接提交给审查员的答复文件或征询意见的信件不视为正式答复,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答复的签署申请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提交的意见陈述书或者补正书,应当有申请人的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加盖公章;申请人有两个以上的,可以由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申请人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的,其答复应当由其所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并由委托书中指定的专利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专利代理人变更之后,由变更后的专利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1.专利审查意见回复篇1尊敬的审查员:您好!以下意见陈述是针对审查员xx年xx月xx日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做出的。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与审查员提供的对比文件1-2,针对审查员所指出的缺陷,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附上修改的权利要求书替换页,并意见陈述如下:一、修改说明:1、增加了权1的技术特征,将….增加到权1中,修改依据来源于说明书和实施例x。
说明书第xx段有相应的描述…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原说明书的范围,符合专利法33条和实施细则51条3款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新颖性:1、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按照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并没有披露此特征,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按照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披露此特征,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2、权利要求2-5的新颖性:在独立权利要求1有新颖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5也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三、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创造性:1、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1)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且公开了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对比文件1公开一种…..,权利要求1公开了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如下:因此,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3)对于此区别特征: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公开这个区别特征,也没有任何暗示,(或者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这个特征,但是作用不同),此区别特征也不是公知常识。
本申请还取得有益效果,具体….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或者两者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性进步,具有专利法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尊敬的专利审查员:非常感谢您在对我公司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时所提出的审查意见。
经过我公司团队的认真研究和讨论,针对您提出的各项问题,我公司愿意就如下问题作出回复:第一部分:基本信息在回复具体问题之前,我公司首先简要说明本发明的相关信息,以便审查员更好地理解我公司的回复内容。
本申请涉及一种XXX技术的发明,该发明的申请号为XX/XXXXXXX,申请日为XXXX年XX月XX日。
该技术是一种xxxx,可以xxxx。
第二部分:回复内容在此,我公司就审查员在审查中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回复。
问题一:对于第XX项权利要求,您所提交的附图不符合要求。
请说明其原因并进行修改。
回复一:感谢审查员对于该附图的检查。
在提交该附图时,我们确实遗漏了一些关键信息,导致其不符合要求。
我们已经修改了该附图,并在此提交给审查员作为重新审查之用。
同时,我们也会注意在以后的申请中提前做好审查要求的检查,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问题二:第XX项权利要求中提到的“xxx”与XXX技术的知名度不符,需要提交相关文献证明其存在性。
回复二:感谢审查员对于该问题的指出。
我们的确存在理解偏颇的情况,以为由于该技术并不十分知名,所以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在此,我们特意了解了该技术的相关背景和研究成果,并在提交的附页中提供了相关的文献证据。
希望审查员能够重新审查该项权利要求。
问题三:第XX项权利要求中,专利代理人提供的翻译与申请内容不一致。
请说明翻译不一致的具体情况,并进行修改。
回复三:感谢审查员对于该问题的指出。
出现翻译不一致的情况确实是我们所忽略的。
在之后申请过程中,我们会择优选取熟练掌握英语和中文的翻译人员,以确保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尽可能的降低。
同时,我们已经进行了紧急更正,将正确的翻译提交给审查部门,希望能够得到批准。
第三部分:结束语在此,我公司感谢专利审查员对于我们公司申请的认真审查。
同时,我们会认真研究并改进我们在申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足和疏漏。
根据授权的同族专利,答复国内审查意见
根据授权的同族专利,答复国内审查意见
尊敬的审查员,
感谢您在审查我们的同族专利申请时提出的意见。
根据您的意见,我们提供以下回复:
1. 对于第一审查意见的检索结果和发明创造性评价,我们承认该审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并对审查员在此过程中的工作表示感谢。
我们已经对该审查结果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和分析,并且我们同意您对存在的缺陷进行的指控和批评。
2. 在这方面,我们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以便进一步补充和澄清创新点,并通过增加的实施例来增强专利明确性,并确保专利文件的清晰度和可理解性。
3. 我们理解并同意您的关于该专利申请中所描述的技术问题的见解。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以确保专利申请与相关技术的准确性和适用性保持一致。
4. 关于权利要求书的审查,我们已经注意到并认可您对权利要求书索引标记的质疑。
我们将进一步检查权利要求书,修正和更正文本中的任何错误,并为审查员提供更多信息和解释,以确保权利要求书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总之,我们对您的审查意见表示感谢,并承诺将继续与您合作,以充分符合您对我们同族专利申请的审查要求。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时间和努力。
此致
XXX公司。
外观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模板
外观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模板
外观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模板如下:
尊敬的审查员: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本专利申请的关注和审查。
针对您提出的审查意见,我们已与申请人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并在此提交答复意见。
首先,我们从设计的角度对该产品进行了整体说明。
从该产品的实践来看,设计者的初衷一般为简单、实用和美观,且本类型的产品是比较成熟的产品,从产品的成本上来说,一般不会设计成很复杂的形状,所以不同申请人所设计的无线充电器在形状上不会有较大的突破性改变,往往都是以现有设计为基础进行改进型设计创新。
其次,从设计特征的角度进行分析。
无线充电器在使用过程中通常是放在水平面上的,所以摆放的稳定性是消费者比较在意的设计要点。
本外观设计在充电器的背部设有四个支脚,使无线充电器的摆放更稳定,且不容易对无线充电器的底面产生磨损,更容易得到消费者的青睐。
最后,由于无线充电器的体积较小,具有易拿易放的特点,通常一只手便可以取放,所以无线充电器的外观的圆滑度直接影响取放时的手感,以及外观的美感。
因此,无线充电器四个角处的圆弧度对消费者也会产生直接的视觉冲击效果。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恳请您在考虑上述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审查本申请。
如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地方,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专利代理人: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专利-专利审查中收到通知书应如何答复
专利审查中收到通知书应如何答复在专利审查中会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的时候应该如何答复?今天我们来讲解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和《补正通知书》的时候进行答复的一些知识要点。
首先是,在什么情况下会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一般来讲,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实质性问题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而针对形式问题下发《补正书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比较常见,《补正通知书》在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专利申请中比较常见,在绝大部分发明专利审查过程中均会碰到《审查意见通知书》。
其次是,对于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的期限是否有做限定?一般来说,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四个月,答复《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两个月,答复《补正书通知书》的期限为两个月;上述期限的计算方法是:从通知书的发文日起,先向后推算15日作为文件传递时间,再以上述期进行计算。
最后对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进行解答下。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时,主要应针对审查员在通知书中所指出的问题进行答复,一般来讲,不要针对审查员通知书意见之外的事项作过多陈述;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申请文件的修改,此时应严格遵循“修改不超范围”的原则,也就是说,从原始申请文件中不能明确、唯一导出的内容,均不能加入到新的申请文件中,“修改超范围”是专利审查过程中的驳回理由,也是专利授权后的无效理由;在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中,最常见、最难答复的是关于专利“新颖性”及“创造性”的问题,通俗的讲(但不严谨),“新颖性”是指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两者在实质上不相同;“创造性”是指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不但在实质上不相同,而且这种区别是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不易想到的,也就是需要达到一定的创新高度;如果审查员指出,本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分析:1.首先,我们需要分析审查员所提供的对比文件,如果审查员对本专利申请或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理解有误,则可以指出审查员审查意见中的错误,指出两者在工作原理、领域,效果等方面不一样的地方,应详细论述两者的区别,希望以此说服审查员;2.若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指出某项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但对其它权利要求没有作任何评述,则有可能该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及创造性,申请人可以通过缩小保护范围而获得专利权;3.若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指出所有权利要求均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而申请人经对比后认为,原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技术方案确实是现有技术或创造性不大,本申请的创新点仅仅记载于说明书中,此时可以将记载于说明书中的创新点补入权利要求书中,通过缩小保护范围而获得授权;4.如果审查员指出所有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及创造性,申请人经对比后认为,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中均没有记载具有创新点,此时,不能将原来没有记载的创新点补入权利要求而获得授权(因为专利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申请文件所记载的范围),该专利被驳回的可能性极大。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用格式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
对于审查员的意见,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的研读,(简述审查员的意见,表明同意或者不同意查员的建议,)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1.修改说明(针对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逐一分析,说明出处。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为:1.本发明涉及……2.关于新颖性对比文件1涉及(简述对比文件1的发明要点)。
(与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对比,阐明不同,可用例句如下:(1)对比文件1披露了新修改独立权利要求1前叙部分的内容,但未披露“本发明区别技术特征”;(2)与对比文件1相比,本发明具有***的区别技术特征)所以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文件1对比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二款和《审查指南》规定的新颖性的要求。
对本文件2涉及(简述对比文件2的发明要点)。
(与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对比,阐明不同)所以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文件2相比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二款和《审查指南》规定的新颖性的要求。
权利要求2~*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2~*也具备新颖性。
3.关于创造性(“三步法”(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指出现有技术中不存在相应的技术启示))(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现有技术)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提供的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与本发明技术领域相同,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且公开本文中的相同技术特征也比较多,,所以,确定对比文件*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第二步: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文件*相比,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所述的技术方案与它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是(论述区别技术特征)。
由此可知,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专利审查答复意见书模板
专利审查答复意见书模板尊敬的专利申请人,感谢您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
根据我司对该申请的审查结果,以下为我司对您的专利申请所要求的修改意见:一、发明摘要及技术领域请对发明摘要进行修订,确保内容准确清晰地描述了您的发明内容,并与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技术领域相对应。
二、技术问题及解决方案的描述专利申请文件中描述的技术问题和解决方案需要更加详细和具体。
请提供更多关于发明的技术原理、实施方式、构造特点、技术效果等相关信息,以便审查人员准确理解和评估您的发明。
三、权利要求的修订根据对技术问题和解决方案的审查结果,申请人应对专利权利要求进行修订。
请将权利要求中与技术问题和解决方案相关的部分删减或修改,确保所列权利要求与申请内容一致且符合技术创新要求。
四、说明书的修订申请文件中的说明书需要进行修订,以确保描述内容的准确性、清晰性和完整性。
请更加明确地描述发明的技术实质以及各个实施方式的具体实施步骤。
此外,应对图示进行修改,确保图示与发明内容的描述相符。
五、参考文件的引用请对专利申请中对于先前相关技术的引用进行修订,确保引用文献的内容和格式准确无误。
六、其他问题除上述要求外,我司仍另外要求对专利申请中其他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
请您对申请文件进行再次修订,以满足上述要求。
请注意,本审查答复意见书并不对您的发明提出是否可授予专利的判断,而仅仅是就专利申请文件所提供的内容进行的初步审查。
若您对上述要求有任何疑虑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的合作和信任,期待您尽快进行修订并重新提交申请文件。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此致敬礼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部。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要点
1、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对于大多数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员均采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方式将实质审查意见告知专利申请人。
如果能够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撰写出令人信服的意见陈述书,并修改出合格的专利申请文件,就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授权。
因此,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是专利代理人的一项基本功。
根据审查意见通知书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审查意见来看,大致分为存在形式缺陷和存在实质性缺陷两类;其中存在实质性缺陷又可分为不可克服的实质性缺陷和可以克服的实质性缺陷。
如果专利申请文件仅存在形式缺陷,那么,通过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即可获授权;如果申请文件存在实质性缺陷,将会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
因此,在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时要特别重视其指出的实质性缺陷。
专利申请文件缺乏新颖性和/ 或创造性是常见的实质性缺陷之一,审查员判断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和 / 或创造性的主要依据是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仔细研读对比文件是理解审查员观点的基础。
在研读对比文件之前,首先需要明确对比文件的类型,如果对比文件为抵触申请,则只能用于评价新颖性,接着分析对比文件的技术领域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是否相同、相近或相关,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解决本申请的技术问题时是否会去了解该对比文件所述领域现有技术的现状。
然后,逐篇研读对比文件,理解并分析对比文件所披露的技术内容,将它们分别与本申请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分析,确定对比文件究竟披露了本申请权利要求中的哪些技术特征,而本申请权利要求中哪些技术特征还未被对比文件披露,只要存在对比文件未披露的技术特征,则本申请相对该对比文件具有新颖性。
通常对比文件 1 为审查员认定的与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将对比文件 1 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特别是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确定哪些是共有的技术特征,哪些是对比文件1未披露的技术特征,即区别技术特征,进而确定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是否正确,如果审查意见有不准确的地方,需要指出来,并充分论述理由。
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与修改
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与修改尊敬的专利审查部门,我谨代表我们公司,回复贵处所发来的专利审查意见。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
经过我方的与技术人员讨论和仔细研究后,我们根据您提出的意见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并针对每一条建议给出了详细的解释与补充。
以下是对贵处意见的答复与修改情况:1. 就专利申请书中的权利要求项的范围问题:您指出的权利要求项1中的某些特征缺乏明确性,不足以界定该申请的专利保护范围。
对此,我们已经进一步澄清了相关特征,并明确说明了其具体结构和功能。
特别是在第X段的修改中,我们增加了对于这些特征的进一步描述,以确保权利要求的清晰性和准确性。
2. 就专利申请书中的说明书要求:您对附图的图示标注和文字描述提出了一些细节上的修改建议。
我们对此十分重视,并已针对每一项建议进行了修改。
我们重新标注了图示中的元素并提供了更准确和清晰的文字描述,以确保专利申请书中的说明书更加易于理解和准确。
3. 就专利申请中对背景技术和已有技术的介绍要求:针对您对背景技术和已有技术介绍的修改建议,我们已经重新组织并修改了申请文件中相关的段落。
我们进一步详细描述了背景技术的现状以及现有技术的局限性,并清楚地说明了我们发明专利所解决的问题和提供的创新点。
4. 就专利法律法规和格式要求:在您的意见中,您提到了一些关于法律法规和格式要求的建议。
我们特别注意到了您的指导方针,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和修改。
我们确保了申请文件的格式完全符合专利法规的要求,并对法律规定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正。
最后,我们再次向贵处致以诚挚的谢意,感谢您对我们发明专利申请的重视和耐心审查。
我们十分重视您的意见,并将对文件进行最后的核查和细化,以确保它满足贵处提出的各项要求。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补充材料,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期待着继续与贵处合作,并希望我们的努力和合作最终能够获得专利审查部门的批准与认可。
衷心感谢!此致,我方公司代表。
发明专利第一次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实例1)[教学]
尊敬的审查员: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申请号为201110261793.9,发明名称为“甘蔗组培苗小拱棚大田移栽方法”的审查意见,针对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陈述意见如下: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引用的三部分对比文件,对比文件2(CN101904262A)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相近,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公开申请的技术特征较多,故认定对比文件2(CN101904262A)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⑴首先申请人同意审查员关于本发明权利要求1中“所述瓶苗生根后从瓶中取出洗干净”相对于对比文件2(CN101904262A)公开的“将经过炼苗后的甘蔗试管苗用自来水洗干净培养基”无创造性的看法,现将该部分内容从权利要求1中删除。
⑵其次申请人对审查员关于对比文件2(CN101904262A)公开的“将甘蔗试管苗单株或小丛移植于育苗盆孔穴内,种植后尽快用多菌灵溶液淋定根水,并尽快搭小拱棚覆盖薄膜保湿”相当于权利要求1所述“移栽完毕在植蔗沟上方搭建小拱棚,根据行距及小拱棚高度选择尺寸合适的薄膜覆盖在小拱棚上”有如下不同意见:对比文件2中的“小拱棚”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尚未生根的甘蔗组培苗在人工营造的育苗大棚拱小拱棚内发育出根并生长成完整健壮的植株,以便下一步移栽大田(相当于本发明的种苗繁育大田);本发明权利要求1中的“小拱棚”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已经经过假植苗圃(相当于对比文件2中的育苗大棚拱小拱棚)培育的较幼小的甘蔗组培苗在移栽种苗繁育大田时也能保证较高的成活率,且生长发育速度较快。
此外,申请人对审查员关于对比文件2(CN101904262A)公开的“育苗大棚”相当于权利要求1所述种苗繁育大田有以下不同意见:根据本领域公知常识育苗大棚一般都具备一定的固定设施(如水泥立柱、棚架结构、喷淋系统及遮阴网等),目的在于营造区别于大田自然环境(相当于本案例的种苗繁育大田)的有利于种苗成活生长的小环境。
基于上述,申请人认为对比文件2中公开的有关“拱棚”的内容与权利要求1中的“小拱棚”作用完全不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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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地审查。
申请人仔细研读您的意见,同意您在意见中提出的有关的审查意见;但对于查员意见,申请人持不同观点。
针对您的意见,申请人重新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并陈述了意见,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权利要求书替换页。
*************************修改说明*******************************一、修改说明(要有单独的修改说明部分)解析:这部分主要是针对“权利要求书替换页”的说明。
重点针对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进行说明,修改了形式缺陷(使之满足实施细则第20——“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重新补充了**技术特征,该技术特征记载于说明书**处,因此修改没有超出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
注意在说明中掌握技巧,分部分说明: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主题名称和共同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区别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引用部分(引用的编号和主题名称)+限定部分(附加技术特征)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关于公开不充分的反驳********************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符合专利法第26第4款——“全权利要求应当以书明书为依据,说明请求保护的范围”。
)解析:具体说明,在具体实施方式中虽然仅仅描述了A,但是在说明书中记载了B、C、D,又A、B、C、D同属于一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推知将B、C、D同样依照A的实施方式,解决同样**问题,取得同样**效果。
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定本申请给出的技术方案同样适用于B、C、D,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关于新颖性****************************三、关于新颖性(单独对比原则)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0具有新颖性。
(权利要求2-10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新权利)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新颖性(直接给出单独对比的结论)。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的技术方案,但没有公开新权利要求1中的A技术特征。
2)新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新颖性(直接给出单独对比的结论)。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的技术方案,但没有公开新权利要求1中的A技术特征和B 技术特征。
3)新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具有新颖性。
对比文件3没有公开任何与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关或相同的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2-10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独立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因而从属权利要求2-10也具有新颖性。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15具有新颖性。
(权利要求14-15为权利要求11的从属权利要求)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新权利要求)1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新颖性(直接给出单独对比的结论)。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的技术方案,但没有公开新权利要求1中的C技术特征。
2)新权利要求1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新颖性(直接给出单独对比的结论)。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的技术方案,但没有公开新权利要求1中的C技术特征和D 技术特征。
3)新权利要求11相对于对比文件3具有新颖性。
对比文件3没有公开任何与新权利要求11的技术方案相关或相同的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12-15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独立权利要求11具有新颖性,因而从属权利要求12-15也具有新颖性。
**************************关于创造性****************************四、关于创造性1.权利要求1-10具有创造性。
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现有技术;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提供的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与本发明技术领域相同,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近),且公开的技术特征与新权利要求1公开的技术特征最接近,因此确定对比文件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第二步: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找出区别技术特征,以及该区别技术特征的引入解决了怎样的技术问题;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文件 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
该区别技术特征的引入取得了技术效果,从而解决了技术问题。
第三步: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没有给出用该区别技术特征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以及其他对比文件或者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与其他对比文件或公知常识的结合也没有给出给出应用本发明的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任何技术启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1没有给出用该区别技术特征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对比文件 2 也没有给出给出应用本发明的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任何技术启示;对比文件3 中虽然也公开了该区别技术特征,但该区别技术特征在该篇对比文件中起到的作用,与为解决本发明针对的技术问题所起到的作用不同,所以对比文件 3没有给出将该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1 中解决技术问题的任何启示。
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本发明通过技术方案,取得了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
综上所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具有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在独立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10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2-10也具备创造性。
2.权利要求11-15具有创造性。
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现有技术;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提供的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与本发明技术领域相同,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近),且公开的技术特征与新权利要求1公开的技术特征最接近,因此确定对比文件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第二步: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找出区别技术特征,以及该区别技术特征的引入解决了怎样的技术问题;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1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文件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
该区别技术特征的引入取得了技术效果,从而解决了技术问题。
第三步: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没有给出用该区别技术特征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以及其他对比文件或者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与其他对比文件或公知常识的结合也没有给出给出应用本发明的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任何技术启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1没有给出用该区别技术特征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对比文件2 也没有给出给出应用本发明的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任何技术启示;对比文件3 中虽然也公开了该区别技术特征,但该区别技术特征在该篇对比文件中起到的作用,与为解决本发明针对的技术问题所起到的作用不同,所以对比文件 3没有给出将该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1 中解决技术问题的任何启示。
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本发明通过技术方案,取得了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
综上所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具有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在独立权利要求11具有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2-15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12-15也具备创造性。
***********************关于分案申请********************************五、关于分案申请(理论基础)专利法33.1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专利法实施细则35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分案申请的几种具体情形1、原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不符合单一性规定的两项以上发明(两个以上独立权利要求)。
2、在修改的申请文件中所增加或替换的独立权利要求与原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具有单一性。
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在修改权利要求时,1)将原来仅在说明书中描述的发明作为独立权利要求增加到原权利要求书中,或者2)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修改权利要求,将原来仅在说明书中描述的发明作为独立权利要求替换原独立权利要求,而该发明与原权利要求书中的发明之间缺乏单一性。
在此情况下,审查员应当要求申请人将后增加或替换的发明从权利要求书中删除。
申请人可以对该删除的发明提交分案申请。
3、独立权利要求之一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其余的权利要求(包括从属权利和其它独立权利)之间缺乏单一性。
某一独立权利要求(通常是权利要求1)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导致与其并列的其余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甚至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失去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即缺乏单一性,因此需要修改,对于因修改而删除的主题,申请人可以提交分案申请。
例如,一件包括产品、制造方法及用途的申请,经检索和审查发现,产品是已知的,其余的该产品制造方法独立权利要求与该产品用途独立权利要求之间显然不可能有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因此它们需要修改。
(解析)1、独立权利要求1和独立权利要求11具有单一性。
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和独立权利要求11请求保护,它们具有相同或相应的技术特征,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因此具有单一性。
2、分案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新独立权利要求1和新独立要求要求11不具有单一性。
分案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其与新独立权利要求1和新独立要求要求11之间不具有相同或相应的技术特征,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因此不具有单一性,需要以分案的形式提出。
3.分案申请权利要求1-5具有新颖性。
分案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具有新颖性。
理由如下:。
分案申请的从属权利要求2-5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在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的基础上,其从属权利要求也必定具有新颖性。
申请人相信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克服了存在的缺陷,请审查员先生/女士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继续对本申请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