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营改增会计处理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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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利息收入会计处理(简易计税方法)
例:某农商行2016年6月1日向A企业发放一年期贷款 100万元,年利息6%,合同约定每月末结息,到期一次性还 本,该笔贷款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贷款范围。
应税利息收入会计处理(简易计税方法)
1、发放贷款当天(6月1日)会计处理: 借:贷款100万 贷: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00万 2、每月末计息日会计处理: 月应收利息=100*6%/12=0.5万 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0.5/1.03*3%=0.01万 借:应收利息0.5万 贷:利息收入0.49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0.01万
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 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 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 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8.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包括人 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 贴现等。
8、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增值税)
二、银行业主要收入事项的增值税处理
一、金融服务范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 资产、不动产注释》: 1、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 务活动。
增值税会计处理基础文件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8]44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 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
6、《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 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 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增值税会计处理基本原则 1、价税分离 2、逐笔计提
3、期末归集
4、稽查单列
“应交税费”下有几个关于增值税的二级科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4、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5、应交税费-待进扣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有几个三级科目
应税利息收入会计处理(一般计税方法)
6月应纳增值税=0.03-0.01=0.02万
3、月末结转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缴增值税)0.02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0.02万 4、次月申报并缴税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0.02万 贷:银行存款0.02万
应税利息收入会计处理(简易计税方法)
应税利息收入会计处理(一般计税方法)
例:某商业银行2016年6月1日向A企业发放一年期贷 款100万元,年利息6%,合同约定每月末结息,到期一次性 还本,假设6月末银行有进项税额0.01万元。
应税利息收入会计处理(一般计税方法)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 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 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 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 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 天。
应税利息收入会计处理(一般计税方法)
1、发放贷款当天(6月1日)会计处理: 借:贷款100万 贷: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00万 2、每月末计息日会计处理: 月应收利息=100*6%/12=0.5万 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0.5/1.06*6%=0.03万
借:应收利息0.5万 贷:利息收入0.47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03万
1、农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 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及县以下地区的 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
2、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 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免税利息收入会计处理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 2.国家助学贷款。 3.国债、地方政府债。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 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免税利息收入会计处理
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 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
营改增会计处理全攻略
主要内容 一、增值税会计处理基础 二、银行业主要收入事项的增值税处理 三、银行业主要支出事项的会计处理
四、银行业增值税纳税检查的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会计处理基础
增值税会计处理基础文件
1、《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 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3]第083号) 2、《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字[1995]第006号) 3、《财政部关于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 通知》(财会字[1995]022号)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 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 3、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 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贷款服务范围
1、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 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 2、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 3、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 4、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 5、融资性售后回租 6、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 息性质的收入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缴增值税)
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缴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有几个三级科目
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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