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之欧阳学文创编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之欧阳学文创编之欧阳家百创编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欧阳家百(2021.03.07)(一)目的保证商品先进先出,有效避免过期商品。
(二)范围1、适合于保质期、保存期、有效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等所有商品,包括食品、药品、化妆品、部分消杀用品、部分玩具等。
2、以下所称保质期包括保存期、有效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等。
(三)内容规定一、商品先进先出管理1、批量较大的商品验收后,整箱商品应按照生产日期先后顺序存放,仓库内每层货架最前面、最上面应存放最先生产日期的商品,依次至最下面、最后面应存放最后生产日期的商品。
2、商品在出仓时,应先出最先生产日期的商品,依次至最后出最后生产日期的商品。
3、商品上柜时,应按照生产日期的先后顺序摆放,最先生产日期的商品摆放在货架的最前面,依次至最后生产日期的商品摆放在货架最后面。
4、商品销售过程中,营业员必须随时注意按照商品先进先出的原则对商品进行整理,并填写商品保质期检查表。
5、对没做到先进先出的当事人,将根据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惩处。
二、商品过期、临过期时间界定1、概念1)商品验收期:是指在商品进入保质期后可以进货验收的时间。
2)商品保质期临期:是指商品在达到保质期前必须对销售剩余商品进行处理的时间段。
3)商品过期,是指商品超过保质期。
2、商品保质期验收、临期商品下架要求:1)物流中心送货商品的保质期限要求:国产商品的剩于保质期必须在该商品整个保质期限的80%以上,进口商品的剩于保质期必须在该商品整个保质期限的70%以上。
2)门店商品验收期、商品近保质期预警期和商品过期的时间界定如下:○1有效期1天的,必须在当天早上送货验收,当天未销完即停止,销售并清退撤柜。
○2有效期1天以上3天以下的(含3天),须在第一天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
○3有效期3天以上7天以下的,须在第一天起前3天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4有效期为7天以上10天以下的,须在前5天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一天停止销售。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品保质期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所有商品,包括食品、药品、化妆品、日用品等。
第三条商品保质期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保证商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二)科学合理,便于消费者识别;(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四)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保质期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商品保质期标识第五条商品保质期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商品名称;(二)生产日期;(三)保质期;(四)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五)执行标准。
第六条商品保质期标识应当清晰、醒目,易于消费者识别。
第七条商品保质期标识应当使用中文,并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第八条商品保质期标识的字体、字号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商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标识内容,字体应当不小于五号字;(二)执行标准等标识内容,字体应当不小于小四号字。
第九条商品保质期标识的位置应当醒目,便于消费者查看。
第十条商品保质期标识的材质应当耐磨损、耐腐蚀,保证标识的持久性。
第三章商品保质期计算第十一条商品保质期计算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第十二条食品保质期计算方法:(一)按照生产日期计算,保质期从生产日期起算;(二)按照生产批号计算,保质期从生产批号对应的生产日期起算;(三)按照生产批号和包装日期计算,保质期从包装日期起算。
第十三条药品保质期计算方法:(一)按照生产日期计算,保质期从生产日期起算;(二)按照生产批号计算,保质期从生产批号对应的生产日期起算。
第十四条化妆品保质期计算方法:(一)按照生产日期计算,保质期从生产日期起算;(二)按照生产批号计算,保质期从生产批号对应的生产日期起算。
第十五条日用品保质期计算方法:(一)按照生产日期计算,保质期从生产日期起算;(二)按照生产批号计算,保质期从生产批号对应的生产日期起算。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范本(2篇)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商品保质期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增强消费者的信任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销售的商品。
二、保质期管理责任1. 生产部门负责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合理确定商品的保质期,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2. 销售部门负责在销售过程中对商品的保质期进行监测,确保商品的保质期符合要求。
三、商品保质期的确定和标注1. 商品保质期的确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产品特性和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
2. 商品保质期的标注应明确、准确,包括保质期开始和结束的日期,以及相应的保质期标识。
3. 商品保质期的标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诱导性地标注时间过长或虚假的保质期。
四、商品保质期的存储和管理1. 商品保质期的存储环境应符合产品的要求,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并进行相应的防潮、防火、防腐等措施。
2. 商品保质期管理应遵循先进的仓储管理理念,采用先进的仓储管理系统,确保商品保质期的有效管理和监控。
3. 商品保质期过期前应将其从库存中清除,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
五、商品保质期的监测和检验1. 销售部门应定期对商品的保质期进行监测,并及时记录和报告相关情况。
2. 商品的保质期到期前,销售部门应按照规定进行商品的检验,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安全,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对于保质期过期的商品,销售部门应及时清理处理,不得再次销售或用于其他用途。
六、商品售后服务和投诉处理1. 对于因商品保质期问题引起的客户投诉,销售部门应及时响应并协调解决,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
2. 销售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和记录客户的投诉和意见,并进行相应的整改和改进。
七、培训和宣传1. 本企业应定期组织商品保质期管理工作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理念和技能。
2. 本企业应加强对外宣传,提升消费者对商品保质期管理工作的认知和信任。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商品保质期管理和控制,确保商品质量,降低商品损耗,规定如下:一、验收环节保质期管理1、保质期60天以下的商品,收货时商品产龄(商品自生产日期到当前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四分之一。
2、保质期60天以上的商品,收货时商品产龄不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3、促销商品和赠品:收货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产龄可延长至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4、特殊情况下,超出上述期限需进入卖场销售的,验收单须经采购主管或卖场主管签字同意方可收货并注明原因。
二、在架商品保质期管理1、陈列:理货员在商品补货时要仔细检查对比生产日期,并将生产日期较早的商品排在货架前列。
2、自查:理货员要建立在架商品保质期自查制度,对保质期较短的商品(30天内)要每天检查一遍,其他商品确保一个月内全部检查一遍,卖场管理员人员每天要随机抽查保质期情况。
3、及时处理:在架商品超过三分之二保质期为保质期预警,每周三将保质期预警商品上报主管,门店管理人员必须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联系供应商退换货、调整陈列位置、促销、打折、买赠等)。
4、在架商品产龄超过五分之四时必须撤柜或下架,并联系供应商退货、换货,自采商品无法退货的,申请报损处理。
三、店间调拨管理1、如果为应急调拨(即顾客立即购买的),产龄只要不超过五分之四保质期,调入门店可以收货。
2、例行补货调拨,调入门店收货时商品产龄不超过保质期的五分之二,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延长至二分之一,超过二分之一可以由组长签字批准后收货。
四、责任管理1、因验收人员违反规定自行收货,造成报损损失由后仓及本柜组人员全部承担。
2、由管理人员签字批准的特殊情况的收货,造成报损损失,责任由签字人全部承担。
3、因理货员检查不到位造成的报损损失或漏报、瞒报,由该货区理货员承担全部损失。
4、理货员上报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处置不当造成的报损损失由相应的管理人员承担全部损失,管理人员出现问题弄虚作假、不向上级领导汇报的,视具体情况每次给予不低于200元的罚款。
食品的保质期的实验方法和计算方法之欧阳学文创编
食品储存期加速测试及其应用欧阳学文Accelerated Shelf Life Testing(ASLT)and application摘要:利用化学动力学的原理,改变储存环境来缩短食品储存期,从而在短时间内可得到长寿食品(一年以上)的储存期,以及应用于食品稳定性的测试,确保食品的商业储存期。
Abstract: using the principle of chemical kinetics, change the storage conditions to shorten the shelf life of food, and in a short time can get the shelf life of long life foods at normal condition, and apply in stability test for food, to insure the commercial shelf life of foods.A.基本原理食品储存期加速测试的原理就是利用化学动力学来量化外来因素如温度、湿度、气压和光照等对变质反应的影响力。
通过控制食品处于一个或多个外在因素高于正常水平的环境中,变质的速度将加快或加速,在短于正常时间内就可判定产品是否变质。
因为影响变质的外在因素是可以量化的,而加速的程度也可以计算得到,因此可以推算到产品在正常储存条件下实际的储存期。
由于许多包装食品通常可以储存超过一年,评价对储存期产生影响的外在因素,如产品本身配料的改变(采用新的抗氧化剂或增稠剂),加工过程的改变(采用不同消毒时间或温度),或包装材料的改变(采用新的聚合体薄膜),都会希望储存期尽可能持续到产品所要求的时间(商业储存期)。
但许多公司都等不起这么长的时间来知道这些新产品/新加工过程/新包装材料能否提供足够的储存期,因为会影响到其他决定(如新工厂的合同,采购新设备,或者安排供应新包装材料等都有时间限制)。
商品过期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商品质量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商品,包括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日用品等。
第三条商品过期是指商品在保质期内,因存储、运输、销售等原因导致其品质、安全性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第四条国家对商品过期行为实行严格监管,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商品过期标准与分类第五条商品过期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具体包括以下几种:(一)保质期:指商品在正常存储条件下,保持品质、安全性等不降低的时间期限。
(二)失效期:指药品、医疗器械等特殊商品,因过期导致其药效、疗效降低或失效的时间期限。
(三)使用期限:指化妆品、日用品等商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持品质、安全性等不降低的时间期限。
第六条商品过期分类:(一)轻微过期:商品过期时间在保质期内的1/3以内,品质、安全性等基本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二)中度过期:商品过期时间在保质期的1/3至2/3之间,品质、安全性等有一定程度降低。
(三)重度过期:商品过期时间超过保质期的2/3,品质、安全性等严重降低。
第三章商品生产者的责任第七条商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商品质量负责,确保商品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第八条商品生产者应当在其生产的商品上标注以下信息:(一)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二)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九条商品生产者不得生产、销售过期商品,不得以虚假宣传、虚假标注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第十条商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商品质量可追溯。
第四章商品销售者的责任第十一条商品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不得销售过期商品。
第十二条商品销售者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查验:(一)商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供应商协同平台商品管理操作手册之欧阳美创编
保密级别:□普通□秘密■机密部门:____产品部_____________编写人:____李加龙_____________核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2014_年_04_月_28_日目录1引言42.1系统用途41.1编写目的51.2参考资料51.3术语和缩写词52系统概述52.1状态图52.2用户描述。
53.系统使用过程53.1系统访问地址53.2新品提报63.2.1流程说明63.2.2操作说明73.2.2.2录入基本信息规则说明73.2.2.3录入规格参数93.2.2.4录入扩展属性103.2.2.5录入商品介绍113.2.2.6 录入视频介绍143.2.2.7提交审核153.2.2.8预览163.2.2.9克隆163.3老品维护183.3.1流程说明183.3.2操作说明183.3.2.1菜单位置183.3.2.2修改基本信息规则说明193.3.2.3修改规格参数203.3.2.4修改扩展属性203.3.2.5修改商品介绍203.3.2.6 录入视频介绍213.3.2.6提交审核213.3.2.7预览223.4商品信息管理233.4.1流程说明233.4.2商品信息申请233.4.2.1原型243.4.2.2业务规则说明243.4.3我的商品253.4.3.1原型253.4.3.2商品信息编辑253.4.4.1原型263.5广告词维护263.5.1流程说明263.5.2操作说明273.5.2.1菜单位置273.5.2.2维护273.5.2.3查看273.6颜色尺码维护283.6.1流程说明283.6.2操作说明283.6.2.1菜单位置283.6.2.2维护291引言2.1系统用途本系统作为JD自营业务与供应商的业务交互平台,本平台为加深供应商与JD的合作程度,希望借助此系统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从而实现双方的共赢。
1.1编写目的1.2参考资料VC商品信息二期需求规格说明书。
仓库物料有效期管理文件之欧阳歌谷创作
物料仓储保存期限管理规定
欧阳歌谷(2021.02.0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存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装材料的储存期限以及超期物料的
管理。
职责:
2.1.
仓库:负责物品的标识、超期物品的报检,库存不能使用物料的报废。
2.2.
品质:负责超期物品的抽检。
2.3.
生产部:配合仓库和品质对物料进行全检。
3
管理规定
3.1
物品的储存期限见附件(以原材料或产品标签上注明的日期计算)3.2
仓管员在日常管理中一旦发现有超期物料的就必须标识出来,填写
《报检单》备注送
检原因送交品质部检验,品质将按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3.3.
库存超过
1
个月的成品,在出货前,生产须送交品质部检验,品质将按标准抽检,抽检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3.4
检验后应做好相应的标识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相应的检验记录单中。
3.5
仓库对超期或重新送检不合格者,经判定不能使用进行报废处理并记录于《报废清单》中。
物料仓储保存期限管理规定。
保质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防止过期食品流入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生产、销售的产品,包括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保质期管理,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安全、有效,防止因产品过期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和质量纠纷。
第二章保质期定义与标识第四条保质期是指产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保持其品质和安全性、有效性的期限。
第五条保质期标识应清晰、醒目,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二)生产日期;(三)保质期;(四)储存条件;(五)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六)其他必要信息。
第六条保质期标识应采用不易褪色、易辨认的材料,确保在产品保质期内能够清晰阅读。
第三章保质期管理职责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保质期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
第八条生产部门负责:(一)按照国家标准和生产工艺确定产品的保质期;(二)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标准;(三)在生产标签上正确标注产品的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第九条销售部门负责:(一)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销售;(二)对销售的产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过期产品;(三)向消费者提供正确的产品储存和使用方法。
第十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一)监督、检查保质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二)对过期产品进行追溯和处理;(三)定期对员工进行保质期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四章保质期管理措施第十一条产品储存:(一)根据产品特性和储存条件,合理设置仓库;(二)仓库内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避免阳光直射;(三)根据产品性质,采取必要的防潮、防霉、防虫等措施。
第十二条产品运输:(一)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二)根据产品特性和储存条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三)运输过程中,避免高温、高湿等不良环境。
商品储存有效期限管理规定
商品储存有效期限管理规定1. 背景背景根据《商品质量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储存商品的经营者。
3. 定义定义- 商品: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用于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物品。
- 储存:指将商品保存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以维持其质量和有效期限。
- 有效期限:指商品在正常储存条件下保持其质量和安全性的时间限制。
4. 储存条件要求储存条件要求4.1 储存环境- 经营者应为储存商品提供适宜的环境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温度、湿度、通风等。
- 经营者应制定相应的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储存环境符合商品储存要求。
4.2 储存设备- 经营者应配备合适的储存设备,如货架、冷藏设备等,以保障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5. 有效期限管理有效期限管理5.1 商品标识- 经营者应在商品包装上注明有效期限,并确保商品在销售前具有有效期限。
- 经营者应严格按照商品有效期限进行销售和储存。
5.2 商品检测- 经营者应定期对储存商品进行检测,确保其仍然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 经营者应制定相应的检测计划,并记录检测结果。
5.3 有效期限警示- 经营者应在商品有效期限快到期前,向顾客提供明确的警示和提示。
- 经营者可通过标签、宣传册等方式提醒顾客。
6. 处罚与监管处罚与监管6.1 违规处罚- 对于涉嫌违反商品储存有效期限管理规定的经营者,相关监管部门有权进行调查并对其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
6.2 监管措施-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管力度,确保其遵守商品储存有效期限管理规定。
- 相关监管部门应定期检查经营者的储存环境和设备,并对商品进行抽样检测。
7. 附则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废止之前的任何有关商品储存有效期限管理的规定。
以上为《商品储存有效期限管理规定》的内容,请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遵循相关规定,以确保商品的质量和消费者的权益。
保质期_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过期食品流入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保质期管理的商品,包括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保质期管理,确保商品在保质期内销售,防止过期商品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第二章保质期标识与标示第四条所有商品在进入销售环节前,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五条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识应清晰、醒目,易于识别,不得使用模糊、误导性文字。
第六条保质期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生产日期:采用年、月、日顺序表示;(二)保质期:采用月、日顺序表示,如“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三)储存条件:如有特殊储存条件,应注明;(四)生产批号:如有需要,应注明。
第七条保质期标识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生产、包装等原因需更改,应重新办理标识备案手续。
第三章保质期管理职责第八条保质期管理实行责任制,各部门、岗位应明确职责,确保保质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九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一)制定和完善保质期管理制度;(二)对保质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三)组织开展保质期管理培训;(四)对违反保质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条采购部门负责:(一)采购商品时,应查验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二)确保采购商品符合保质期要求;(三)建立采购商品保质期台账。
第十一条销售部门负责:(一)销售商品时,应查验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二)不得销售过期商品;(三)建立销售商品保质期台账。
第十二条储运部门负责:(一)确保商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符合储存条件;(二)对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商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建立储存、运输商品保质期台账。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一)组织保质期管理培训,提高员工保质期意识;(二)对违反保质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考核、处理。
产品保质期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包括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日用品、电子产品等。
第三条产品保质期是指产品在正常储存、运输和使用条件下,保持其原有品质和功能的时间。
第四条国家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延长产品保质期。
第五条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产品质量义务,不得销售过期产品。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产品保质期管理制度,加强对产品保质期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产品保质期标注第七条产品生产者应当在产品包装上标注产品保质期。
第八条产品保质期的标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清晰、醒目,易于识别;(二)标注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三)标注格式应当统一,便于消费者理解。
第九条产品保质期的标注方式:(一)直接标注:在产品包装上直接标注产品保质期,如“保质期:2023年12月31日”。
(二)间接标注:通过标签、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等方式,间接标注产品保质期。
第十条产品保质期的标注内容:(一)产品名称;(二)生产日期;(三)保质期;(四)储存条件;(五)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产品生产者未按照本规定标注产品保质期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三章产品保质期管理第十二条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产品保质期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第十三条产品生产者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保持原有品质和功能:(一)采用合理的生产工艺和原材料;(二)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三)合理设计产品包装,防止产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受损;(四)提供正确的储存和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产品销售者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销售:(一)采购合格的产品;(二)在销售场所设置明显标识,告知消费者产品保质期;(三)建立产品销售记录,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商品保质期是指商品在一定条件下,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和性能的时间期限。
对于商家来说,合理管理商品的保质期至关重要,不仅能够保证商品的品质和安全性,还能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顾客满意度。
为了规范商品保质期管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进行探讨。
一、商品保质期的确定在销售商品之前,商家应当根据商品的性质、特点和存储条件等因素,明确商品的保质期,并在商品包装上标明。
商品保质期的确定应当依据科学的方法和经验进行,确保准确有效。
同时,商家还应当对商品进行定期检测和抽样检验,以确保商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二、商品保质期的管理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应当认真执行商品保质期的管理。
首先,商家应当按照商品的保质期对商品进行分类,及时更新陈旧的商品。
其次,商家应当制定严格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商品的先进先出。
另外,商家还应当加强对商品的储存条件管理,比如要求恒温恒湿、防潮防晒等措施,以保证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商品保质期过期处理一旦商品的保质期过期,商家应当及时将其下架,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首先,商家应当做好记录,包括商品名称、批号、数量和销售日期等信息,以备查证。
其次,商家可以选择进行促销销售,但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商品已过保质期,并对商品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商家还可以选择对商品进行退货、退款或者进行再加工等处理方式,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商品保质期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监督和检查商品保质期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商家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规的行为。
对于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求商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商品保质期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五、提升商品保质期管理的建议为了进一步提升商品保质期管理的水平,商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商家可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其对商品保质期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范文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商品标签和标识要求:商品包装上需要有明显的保质期标签或标识,以便消费者能够清晰地了解商品的保质期限。
2. 保质期限的规定:根据不同类型的商品,规定了不同的保质期限。
例如,食品一般分为长效保质期和短效保质期,药品则有具体的有效期限。
3. 保质期测试方法和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商品,规定了相应的保质期测试方法和要求,以确保商品在保质期限内的质量安全。
4. 商品到期处理:规定了商品在保质期过期后的处理方式,一般包括退回供应商、销毁或重新加工等。
5. 监督和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商品保质期的机构和部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范文(二)
一、针对商品的范围:所有食品部商品、部分非食品,生鲜除外。
二、目的:加强部门管理,减少因保质期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商品损耗,争取最大限度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
三、规定内容:
1、严格遵循保质期收货管理规定中的内容收货,如发生例外情况需收货部同事向卖场部门员工解释已收商品的原因及数量(有关保质期
的收货标准详见《商品保质期收货规定》)。
原则上收货部应严格遵守收货标准,如有例外情况最好能征求卖场同事的意见,参照实际情况处理。
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商品保持期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过期商品在卖场销售。
表:。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范之欧阳道创编之欧阳道创编
正商品的保质期是指商品在正常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
商品的保质期由生产者提供。
标注在限时使用的商品上。
在保质期内,商品的生产企业对该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或明示担保的质量负责,销售者可以放心销售这些商品,消费者可以安全使用这些商品。
保存日期是指商品的最长保存期限,超过保存日期的商品失去了原产品的特征和特性,丧失了产品原有的使用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保存日期的最后那天,也称为产品的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故此,失效商品或者称为超过保存日期的商品应当禁止销售。
商品的保质期不同于保存进口产品的生产日期应该怎么看?今天小编给大家列举几个国家的栗子。
欧美、澳洲等英语系国家默认没有字母提示的日期为有效日期(生产日期和有效日期同时标注时,日期较大的为有效日期)。
欧洲食品标注的是有效日期。
日期格式是“日/月/年”,或“月/年”,或“第几天/年”。
欧洲的洗护品、化妆品,一般不标注日期。
根据欧洲护肤品统一条例规定:凡可使用30个月以上的商品,可不写保质期。
所以欧洲很多包装上只有出厂批号没有标注日期。
生产自欧洲的护肤品,开口处均没有封口贴。
保质期默认为开盖后12个月内使用。
MFD、MFG、MAN(Manufacturing Date的简写),意思都是制造/生产日期。
例如,MFG 300515 08:02,表示生产日期是2015年05月30日,08:02。
MFG 229-2014,表示生产日期是2014年第229天。
EXP(Expiry date的简写),是指有效日期。
例如,EXP 03/17,表示有效日期是2017年3月。
Exp Nov 16,表示有效日期是2016年11月。
best before (此日期前最佳),是指有效日期。
例如,best before 16DEC166,表示有效日期是2016年12月16日。
说明:(B)5400为商品批次,EXP04/2017为有效期到2017年4 月。
2024年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样本(二篇)
2024年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样本关于商品管理及质量自检自查制度的官方规定一、商品管理1. 参照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内容,需及时将过期商品与供应商进行换货处理,以避免因我方管理不善导致的商品保质期问题,进而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 深化商品知识培训,确保全体员工对本部门所售商品有充分的了解,并培养他们的防损意识,即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减少公司的商品损耗,从日常小事做起,共同维护公司利益。
二、商品质量自检自查制度(一)目的旨在确保卖场内所有商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公司的良好声誉。
(二)使用时机食品部与非食部需每周不定期执行一次商品质量自检自查工作。
(三)使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超市的食品部及非食部所有商品。
(四)使用规范1. 食品部与非食部需每周不定期地对卖场内的商品进行抽样检查,重点检查商品的保质期及本身质量。
2. 员工在检查过程中需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态度,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
3. 食品部需特别关注商品的保质期及是否有变质情况;非食部则需重点检查商品是否为三无产品,以及小家电及锅具类商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 一旦发现问题商品,需如实填写记录,并由班长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5. 填写表单时需字迹工整、详细无遗漏,特别是“记录人”和“责任人”两栏必须清晰明确。
6. 班长需认真审核《商品质量检查表》,及时处理问题商品,并向部门经理及采购人员反馈检查结果。
7. 部门经理需定期检查该表的执行情况及问题商品的处理结果,对于重大商品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店长。
(五)使用表单采用《商品质量检查表》(受控号:DS—盘锦新玛特—QR751—123)进行记录和管理。
三、商品保质期限的确定依据根据国家轻工业局的相关规定,各类食品的保质期具体规定如下:奶粉:马口铁罐装、玻璃瓶装、塑料袋装等均有不同月份的保质期规定。
麦乳精:镀锡铁罐装、玻璃瓶装、塑料袋装等同样有不同月份的保质期要求。
糖果:根据生产季节的不同,保质期有所差异。
食品安全常识之欧阳学文创编
食品安全常识欧阳歌谷(2021.02.01)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
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3、不到校园周边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在食堂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远离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全球十大垃圾食品。
①油炸类食品;②腌制类食品;③加工类肉食品;④饼干类食品;⑤汽水可乐类食品;⑥方便类食品;⑦罐头类食品;⑧果脯、话梅和蜜饯类食物;⑨冷冻甜品类食品;⑩烧烤类食品。
欧阳歌谷创编2021年2月二、选购冷饮食品的方法1、看包装:产品包装严密无损、商标内容完整,品名、厂名、厂址、净重、主要成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清晰可见。
2、看色泽:产品色泽应与品名相符,若其颜色过于鲜艳,失之自然,就有可能是添加了过量色素所致,不要购买和食用。
3、闻香味:产品香味应与品名相符,应香气柔和,无刺鼻,无异臭味。
若有异味,则表明已变质。
4、品滋味:产品滋味应酸甜适宜,不得有苦味、涩味、酒味(酒精饮料除外)。
5、观液汁:产品应清澈透明、无杂质、不混浊,无沉淀。
如果发现饮料有絮状沉淀或有大量搅不散的沉淀,是已变质的显著标志,不能饮用。
运动后或空腹时不能大量食用冷饮食品。
三、怎样鉴别奶类食品奶类及其制品是老弱妇孺和病人比较理想的食品,但是极易腐败变质。
鉴别奶及奶制品的卫生质量,可按以下方法进行。
鲜奶:正常感官性状呈白色或稍带黄色的均匀混悬液体,无凝块、无杂质,有微甜和鲜奶独特的芳香气味。
如果发现奶的颜色变灰、欧阳歌谷创编2021年2月变黄或红色,有酸味,出现凝块或沉淀时,说明奶已经变坏了,不能饮用。
奶粉:正常感官性状应为淡黄色、粉状,颗粒较小并均匀一致,无结快和异味。
零售药店药品效期管理制度之欧阳育创编
1.目的: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店进货验收、陈列和销售过程中的药品效期的管理。
4.责任:质量负责人、验收员、陈列检查人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5.2 距失效期不到9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店。
有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每月应填报《近效期药品催售表》。
5.3 药品应按批号进行上架陈列,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存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放。
5.4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5.5对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5.6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5.7严格执行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
2021年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之欧阳学文创编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欧阳光明(2021.03.07)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实地查验。
第三条购进食品时,要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完毕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要制度》作出规定。
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还必须检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留存归档备查。
第四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将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话;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六条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之欧阳历创编
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1、产品质量保证承诺1.1、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交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报告。
1.2、我公司提供的产品在开始使用前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将委派专人对现场有关人员进行协助、指导、并免费对使用方指定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1.3、我公司保证所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采购方在产品运行使用期间,应按操作规程和安装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操作。
1.4、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合同货物初步验收成功后1年。
1.5、我公司提供产品在开始使用过程中,由于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满足要求,公司承诺:包修、包换。
1.6、质保期内,提供公司对故障保修的响应,在接到使用方通知的1个小时内予以答复,技术服务人员24小时内到达现场。
1.7、我公司质量及交货期违背合同规定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按合同条款和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产品质量保证措施2.1、提供合格的产品我方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供应计划(包括调整计划)及要求的品种和数量向采购人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规定要求的质量合格、全新的货物。
对于采购急需的货物我方承诺采取其他有力措施以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因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我方自己承担。
2.2、不合格产品的处理采购人在交货财地点有权随时抽检我方交货产品的质量,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项目规定,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拒付合同款项,并追究我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我方供应货物的质量指标不符合本项目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我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给予赔偿。
在质保期内,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维修后仍然出现同样质量问题,我方予以无偿更换。
质量保修期内,我方未能按采购人要求修复出现的缺陷,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我方自己承担。
2.3、检验(测)、试验我方按本项目质量要求,从货物进库到货物的出库,对产品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控制,每个环节均严格把关,为了保障交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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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欧阳光明(2021.03.07)(一)目的保证商品先进先出,有效避免过期商品。
(二)范围1、适合于保质期、保存期、有效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等所有商品,包括食品、药品、化妆品、部分消杀用品、部分玩具等。
2、以下所称保质期包括保存期、有效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等。
(三)内容规定一、商品先进先出管理1、批量较大的商品验收后,整箱商品应按照生产日期先后顺序存放,仓库内每层货架最前面、最上面应存放最先生产日期的商品,依次至最下面、最后面应存放最后生产日期的商品。
2、商品在出仓时,应先出最先生产日期的商品,依次至最后出最后生产日期的商品。
3、商品上柜时,应按照生产日期的先后顺序摆放,最先生产日期的商品摆放在货架的最前面,依次至最后生产日期的商品摆放在货架最后面。
4、商品销售过程中,营业员必须随时注意按照商品先进先出的原则对商品进行整理,并填写商品保质期检查表。
5、对没做到先进先出的当事人,将根据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惩处。
二、商品过期、临过期时间界定1、概念1)商品验收期:是指在商品进入保质期后可以进货验收的时间。
2)商品保质期临期:是指商品在达到保质期前必须对销售剩余商品进行处理的时间段。
3)商品过期,是指商品超过保质期。
2、商品保质期验收、临期商品下架要求:1)物流中心送货商品的保质期限要求:国产商品的剩于保质期必须在该商品整个保质期限的80%以上,进口商品的剩于保质期必须在该商品整个保质期限的70%以上。
2)门店商品验收期、商品近保质期预警期和商品过期的时间界定如下:○1有效期1天的,必须在当天早上送货验收,当天未销完即停止,销售并清退撤柜。
○2有效期1天以上3天以下的(含3天),须在第一天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
○3有效期3天以上7天以下的,须在第一天起前3天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4有效期为7天以上10天以下的,须在前5天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一天停止销售。
○5有效期为10天以上15天以下的,须在前7天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2天停止销售。
○6有效期15天以上30天以下,须在前2/3保质期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3天停止销售。
○7有效期为30天,(一个月)以上90天(3个月)以下的须在前2/3保质期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5天停止销售。
○8有效期为90天(3个月)以上180天(6个月)以下的须在前2/3保质期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15天停止销售。
○9有效期为180天(6个月)以上365天(1年)以下的须在前2/3保质期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30天停止销售。
○10有效期为365天(1年)以上3年以下的须在前2/3保质期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90天停止销售。
○11所有将近或已过1/2保质期的购销商品(即不能退换货的商品),验收员有权拒收(特殊情况除外)。
○12所有粘贴有其他商场标价纸的商品不予验收。
○13所有标识有两种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的商品不予验收。
○14所有外表生锈的商品或外包装标识模糊没有中文标注和厂家名称或地址的商品(如罐头食品,铁罐奶粉等)不予验收。
三、临期商品清理1、可退临期商品的清理对可退货的商品,门店相应营运主管/店长在商品停止销售前三天(外区提前五天)通知供应商去分店退换商品。
2、不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1)保质期为6个月以下(含6个月)、三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一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六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三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下(含两年)、一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五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八个月进行清理申报,采购中心在收到分店提报日起7天内(非食品在21天内)必须将处理方案反馈给分店。
(必须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2)不能退货的商品,且不影响到顾客消费安全的,商品部门主管需在商品停止销售前一周将明细报给采购部负责人申请降价处理,并抄送一份商品明细给公司运营部负责人。
采购部负责人需将处理方案在收到提报后7天内(非食品21天内)反馈给分店商品部主管,对同时抄送一份商品明细给公司运营部负责人。
降价的幅度由临期残损的具体情况而定;3)分店商品部在收到采购的处理意见当天即按照采购回复对临期商品进行清理,如果清理效果较差(时间过半,销售数量没有过半)可以申报二次处理,所有临期商品原则上要再处理期全部清理完毕。
未清理完毕的由分店按报损流程《门店_商品报损报溢流程图》填写报损单作报损处理,对报损的商品分店财务部、防损部、收货部和商品部主管共同确认商品的残损值,内销员工或进行其它方式的处理。
4)不能退货且影响销售安全的商品,在临期撤架后由商品部主管制作报损单,分店店长签字确认后交由收货部报损,此类商品在报损后销毁并清理出商场。
5)财务中心在供应商结算时按照合同分担比例和分店提供的报损数据对供应商进行扣款;四、临期商品清理注意事项1、可退货的临期商品,分店需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将完成所有临期商品清退工作。
2、降价(买赠)清仓商品,必须在指定的区域进行销售,并明确标示出“清仓处理”等字样,此类促销商品不允许出现在排面上。
(企划部统一制作)3、所有处理方案必须经采购经理审批下发分店。
如需负毛利操作必须按流程审批。
4、所有报批文件及批复文件必须抄送给公司防损稽查部,以备监督查处。
五、违反商品保期处罚规定●违反商品保质期验收管理规定的处罚1、物流中心对超出商品验收保质期验收的,对物流中心收货负责人扣20分,对验收直接责任人扣20分;2、门店验收超过验收期商品,对门店店长罚款20分,对直接责任人处罚20分;3、因促销等原因,物流中心或门店对超过验收期商品进行验收的,必须凭采购主管级以上发出电子邮件或提供书面知会,否则视为违反商品保质期验收规定处罚。
●违反商品保质期管理处罚规定1.各门店每周一上午9:00必须由店长组成的食品安全检查小组,对门店的商品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不执行食品安全检查的对门店店长扣20分。
2.各门店不按规定建立、填写商品保质期检查表,对货区责任人每个单品扣0.5分,店长、主管连带扣0.5分/单品。
3.门店临期商品未按规定时间下架隔离卖场,对货区责任人每个单品扣1分,店长主管连带扣1分/单品;4.发现门店过期商品第一次未按规定时间下架隔离卖场,对货区责任人每个单品扣30分,店长、主管连带处罚各扣20分/单品;第二次发现过期商品对直接责任人辞退,对管理人员降职处罚。
5.门店因出售保质期遭到索赔,经济损失责任由货区责任人承担50%;主管承担20%;店长承担20%;6.保质期在1个月以下的自采商品,门店应在商品保质期到期前7日必须反馈采购部必须在2日内给予解决,采购部没有出具体解决方案给到营运部/门店,对采购项目负责人扣50分。
7.门店在接到采购对临近商品处理方案没有执行落实的对营运项目负责人扣50分,责任店长扣50分;8.保质期在1个月-3个月以下的自采商品,门店必须在近保质期前15日反馈采购部,采购部应在收到反馈后的3日内给予解决,采购部没有出具体解决方案给到营运部或门店的给予采购项目负责人扣50分;9.保质期在3个月-6个月以下的自采商品,门店必须在近保质期前1个月前反馈采购部,采购部应在收到反馈后的7日内给予解决;采购部没有出具体解决方案给到营运部或门店的给予采购项目负责人扣50分。
10.保质期在6个月-9个月以下的自采商品,门店必须在近保质期前2个月前反馈采购部,采购部应在收到反馈后的7日内给出解决方案;采购部没有出具体解决方案给到营运部或门店的给予采购项目负责人扣50分。
11.保质期在9个月-1年以下的自采商品,门店必须在近保质期前3个月前反馈采购部,采购部应在收到反馈后的7日内给出解决方案;采购部没有出具体解决方案给到营运部或门店的给予采购项目负责人扣50分;12.保质期在1年以上(含1年)的自采商品,门店必须在近保质期前4个月前反馈采购部,采购部应在收到反馈后的14日内给出解决方案;采购部没有出具体解决方案给到营运部或门店的给予采购项目负责人扣50分;13.经查证属实物流中心、门店因人为原因(如没有做到商品先进先出等)造成商品近保质期或商品过期的,对商品所在部门负责人扣50分;14.账结临期商品按上述时间段通知供应商退货,供应商明确表示不退货的,门店必须在当日应上报相关采购负责人处理,采购相应负责人应在上述相应的时间段进行处理完毕。
门店不能按上述时间段通知供应商退货或供应商明确表示不能退货时未能及时上报采购或采购不能按规定进行处理临期商品的,对相应的负责人各扣50分。
六、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奖励机制:门店严格照保质期管理规定操作,对临期商品采取积极措施,连续三个月门店无顾客投诉和公司检查人员未发现过期、变质、三无等商品的门店将对该门店奖励500元活动基金;连续6个月未发现过期变质商品,将对该门店奖励1000元活动基金。
如员工在商品保质期内发现:商品霉变、生虫、有杂物、商品无生产日期、窜改保质期、一个商品有两个保质期应立即上报防损稽查部;经防损稽查部核查属实的,给予发现人奖励100元现金。
七、监督机制1、本规定的执行检查由公司稽查防损部主导,其他部门配合。
稽查防损部必须严格检查分店商品是否执行先进先出的陈列原则,对于未按照此原则进行商品陈列的引起的商品临期或过期,稽查防损部有按规定进行处罚的权力。
2、稽核人员在卖场货架上发现过期的商品时,应出具实物负责人扣款分配表,经店长或值班经理确认交由人事录入扣款。
3、财务每月将临期商品清理的损失汇总计入门店商品损耗中,对门店进行考核。
4、门店人事每月10日传上月稽查扣分明细签字版至稽查部。
附1: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有关表格请双击进入请双击进入请双击进入稽查防损部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