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知识产权讲座5】关于创造性审查意见的答复
结合案例谈专利审查意见中关于“创造性”问题的答复
式对比技术内容,明确指出发明专利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1 与最接近的现有技 术对比文件 1 相比具有明显的区别技术特征,具体见下表 2。
表2
发明专利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1
对比文件 1 中公开的相关技 比较结果
的技术特征
术内容
A 组份羟值在 400~480mg KOH/g,
未提及
未提及,不同
Ⅲ型阻火聚醚,以三氯氧磷为起始剂
尤其是面对专利审查意见中被指为一一专利中请的全部权利要求均不具备创造性时专利代理人首先不能放弃以维护中请人的利益为根木结合现有技术对发明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进行全而细致的分析尽可能找到若干区别技术特征然后再依据发明专利申请所属技术领域内的实际情况客观的清楚的分析出区别技术特征的非显而易见性最后指出区别技术特征能够带来的显著技术效果使发明专利中请的创造性充分显现力争发明专利中请最大范围授权
16
c 限位盘(3)在其周向均匀布置 无
内部元件 14 还包括 对比文件 1 不涉
有若干个凸起(10);同轴旋转
4 个径向延伸的突 及。
减振器(5)的外壳周向均匀布
出物 30,突出物 30 与对比文件 2 相
置有与上述凸起(10)相对应的
的作用使得当内部 比,本申请装置的
若干个限位器(4);当限位盘(3)
面 20 上,并且还粘 相比,本申请装置
振器(5)的旋转轴为键连接。
接到内部元件 14 外 的 部 件 连 接 方 式
表面上
不同。
简要地讲:从表 1 可以明显看出,对比文件 1 与发明专利申请修改后的权利
要求 1 技术方案明显不同,其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发明专利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
3
求 1 中在车辆悬挂中设有限位盘 3 与同轴旋转减振器 5,而对比文件 1 中无减振 装置。而对比文件 2 公开的减震装置与发明专利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 1 所述的限 位盘 3 与同轴旋转减振器 5 相比,部件结构、作用及连接方式均明显不同。
如何答复创造性及公开不充分的审查意见
如何答复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审查意见:
案例1公开不充分缺陷的克服方法: 权利要求24-27涉及该筛选抗癌物质的方法的技术方案,删除权 利要求24-27,公开不充分的缺陷得以克服。
案例 2: 申请号: 200480040572.7 发明名称:一种用于生产重组蛋白的翻译融合伙伴的快速筛 选方法和由此筛选的翻译融合伙伴 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审查员指出:根据本 发明的说明书所述,要筛选用于分泌靶蛋白的翻译融合 伙伴必须转化啤酒酵Y2805Δ gal1,该菌株为发明人所有, 并未有信息表明其可被公众获得,因而仍然属于公众所 不能获得的生物材料,因此,对上述菌株的未保藏导致 了本申请说明书的公布不充分,不符合专利法26条第3款 的规定。
如何克服关于创造性的审查意见
孙子兵法曰: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针对审查员的审查意见,申请人对原权利要求1进行了修改。
修改后的新权利要求1如下: 1.一种防伪装置,包括在具有第一印刷区域和第二印刷区域的衬底上形成的图像, 其中至少一个印刷区域具有光学可变效应,其中所述的第一和第二印刷区域中的一个至 少部分地被另一个包围,其中将具有场可取向薄片的相同油墨配方施加到所述第一和第 二印刷区域,其中所述第二印刷区域包括由油墨配方形成的细平行线,其中 a) 所述第一印刷区域是实心的印刷区域或其基本上包括比所述第二印刷区域中印 刷的线更宽的由油墨配方形成的线;或者 b) 其中所述第一印刷区域是实心的印刷区域或其包括第一组由油墨配方形成的平 行线,并且其中第二组基本上平行的线的油墨的面积密度基本上小于实心印刷区域的面 积密度或所述第一组平行线的面积密度, 并且其中在所述油墨中的的颗粒薄片在场中取向,由此当图像被倾斜或旋转时,在 所述第一印刷区域产生可见的运动学上的动态效应,在所述第二印刷区域不产生这种可 见的动态效应,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印刷区域和所述第二印刷区域之间的对比度随在所述 第二印刷区域中线宽度和所述实心的或线形的第一印刷区域中线宽度之间的差而变化, 从而形成可辨别的印刷图像。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有关创造性的问题进行答复的实证分析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有关创造性的问题进行答复的实证分析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有关创造性的问题进行答复的实证分析专利代理人在审查员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涉及发明不具备创造性的问题时,代理人应如何进行答复才对申请的前景更为有利?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对创造性的评判标准进行分析,然后再通过在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几个案例谈谈自己在这方面的体会。
一、创造性评判专利代理人在审查员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涉及发明不具备创造性的问题时,代理人应如何进行答复才对申请的前景更为有利?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对创造性的评判标准进行分析,然后再通过在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几个案例谈谈自己在这方面的体会。
一、创造性评判的关键点从理论上讲,创造性的判断应当是一个客观的结果,而事实上,对于涉及创造性的问题,由于其需要判断的是若干现有技术的结合使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它比新颖性判断更困难、也更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
现有技术取决于检索水平,通过检索可能得到影响本发明新颖性、创造性的对比文件,随后是将检索到的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由于检索到的对比文件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比较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差异也是一个比较客观的过程,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小。
判断的难点则在于显而易见,即在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具有充足的、令人信服的理由将这些对比文件的内容结合在一起[1],即能否在上述已得到的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对该发明技术方案的显而易见性作出判断,这种判断的依据有时会有些抽象,而尽管审查员已做到了尽自己所能地将主观因素降至最小、以便客观公正地评价申请人对社会做出的贡献。
但由于审查员只是努力站在一名理想化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角度来进行审查的、其本身并非一真正的理想化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终究不可能完全脱离现实生活、而是会受到真实存在的每位审查员自身知识背景的影响,因而使得这种判断不可避免地会掺杂有一些主观的因素。
论专利申请中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
论专利申请中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专利申请是一项复杂的过程,申请人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才能获得专利权。
在专利申请中,审查意见是常见的,申请人需要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
下面将介绍一些关于专利申请中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
一、仔细阅读审查意见在收到审查意见后,申请人首先需要认真阅读审查意见,了解审查员对专利申请所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审查意见涉及到专利权的合法性,技术实质性,领域范围的划定等方面的问题。
理解审查意见对于后续的答复非常重要。
二、查找相关资料针对审查意见中的问题,申请人需要及时查找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文件,以便对审查意见进行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往往涉及到专业知识和技术细节,因此需要充分准备资料来支撑答复。
三、沟通与交流在进行审查意见的答复前,申请人可以与审查员或相关专业人士进行沟通和交流,以进一步了解审查意见的细节和要点。
通过沟通和交流,申请人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审查员对专利申请的关注点和疑问,有助于更好地答复审查意见。
四、理性分析审查意见在进行答复前,申请人需要对审查意见进行理性分析,针对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分析其合理性和科学性,了解其所指出的问题是否确实存在,以及如何进行合理的答复。
理性分析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应对审查意见。
五、合理答复审查意见在答复审查意见时,申请人需要结合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文件,以及对审查员的理性分析,进行合理的答复。
答复应该清晰明了,确切表达所采取的措施和解释,以回应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确保答复的合理性和可信度。
六、适时调整申请内容在答复审查意见时,如果发现审查员对专利申请中的某些内容提出了合理的质疑或指出了不足之处,申请人应该适时调整申请内容,进行合理修改和完善,以满足审查员的要求和要求。
七、及时跟进审查结果在答复审查意见后,申请人需要及时跟进审查结果,了解审查员对答复意见的反馈,以及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沟通和交流。
及时跟进审查结果有助于更快地获得专利审查的进展和结论。
申请人在面对审查意见时,需要认真对待,进行充分的准备和合理的答复。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一、引言尊敬的审查员,我代表申请人对您针对我们所递交的专利申请所提出的审查意见表示感谢。
我们认真阅读了您的审查意见,并对申请中的问题进行了仔细研究和深思熟虑。
在此函中,我们将详细回答和解释您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我们的证据和观点,以期通过您的审查。
二、审查意见回复1.创造性您在审查意见中提到了申请的发明在现有技术中缺乏创造性。
然而,我们认为该发明与现有技术有明显的区别,并且在技术上有重大的意义。
我们将提供一些证据来证明其创造性和技术进步。
我们已经调查了相关的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但没有找到与该发明相似或相同的技术方案。
此外,我们还将提供实验数据和技术分析,以证明该发明的独特之处。
2.新颖性您要求我们提供关于该发明在商用领域中是否已经被泄露的证据。
我们已经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未发现与该发明相似的产品或技术。
同时,我们将在附录中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观点。
3.可行性您的审查意见中提到了一些关于该发明是否可行的问题。
我们将通过进一步的实验和技术分析来证明该发明的可行性。
我们将在回复附带的文件中提供实验数据和详细的技术说明。
4.公开论文或展示您对该发明是否已经在公开论文或展示中被披露的审查意见给予了关注。
我们可以确保您,该发明尚未公开披露,并且申请人已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我们将提供保密协议等文件作为证明。
5.申请文件中的错误您在审查意见中提到的申请文件中的错误,我们会在回复附带的修正文件中进行更正,以确保文件的准确性。
三、结论感谢您对我们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根据我们的回复,我们希望您能够重新评估我们的专利申请,并予以批准。
我们相信,我们的回复文件说明了该发明的创造性、新颖性和可行性,我们也提供了足够的证据和解释来支持我们的观点。
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额外的证据,请随时告知,我们将尽力满足您的要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申请的审查。
祝顺利!此致申请人代表。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创新成为各行各业的主题之一。
而发明专利就是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够为创新者提供一定的权益保护。
在申请发明专利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审查意见,需要进行答复。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关于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一、审查意见的类型在申请发明专利的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收到专利局的审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形式审查意见:主要针对申请文件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审查,如文件完整性、书写规范性等。
2.实质审查意见:主要针对申请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检查申请内容与现有技术的差异性。
3.撤回审查意见:专利局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撤回部分或全部权利要求,或者提供补充材料或解释说明。
针对不同类型的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要采取相应的答复策略。
二、审查意见答复的技巧1.认真阅读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要认真阅读专利局发来的审查意见,了解专利局对申请发明专利的审查结果。
在阅读的过程中,需要仔细理解审查意见的内容,及时发现问题,为下一步的答复做好准备。
2.分析审查意见在阅读审查意见后,申请人需要对审查意见进行分析。
主要包括:对审查意见中提到的问题进行梳理、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理清问题的逻辑关系等。
只有通过充分的分析,才能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案。
3.寻找解决方案在分析审查意见的基础上,申请人需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
这包括找出问题的解决途径,确定相应的技术论据或合理的解释说明,以及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等。
只有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案,才能有效地进行答复。
4.撰写审查意见答复意见在寻找解决方案后,申请人需要撰写审查意见答复意见书。
在撰写的过程中,需要清晰准确地阐述问题的解决方案,提供充分的技术论据和相关解释说明,以及合理的法律依据。
在撰写过程中,需要尽量回答专利局提出的问题,消除审查人员的疑虑,提高答复的成功率。
5.及时提交答复最后一步就是及时提交答复材料。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1.专利审查意见回复篇1尊敬的审查员:您好!以下意见陈述是针对审查员xx年xx月xx日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做出的。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与审查员提供的对比文件1-2,针对审查员所指出的缺陷,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附上修改的权利要求书替换页,并意见陈述如下:一、修改说明:1、增加了权1的技术特征,将….增加到权1中,修改依据来源于说明书和实施例x。
说明书第xx段有相应的描述…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原说明书的范围,符合专利法33条和实施细则51条3款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新颖性:1、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按照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并没有披露此特征,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按照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披露此特征,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2、权利要求2-5的新颖性:在独立权利要求1有新颖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5也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三、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创造性:1、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1)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且公开了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对比文件1公开一种…..,权利要求1公开了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如下:因此,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3)对于此区别特征: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公开这个区别特征,也没有任何暗示,(或者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这个特征,但是作用不同),此区别特征也不是公知常识。
本申请还取得有益效果,具体….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或者两者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性进步,具有专利法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尊敬的专利审查员:非常感谢您在对我公司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时所提出的审查意见。
经过我公司团队的认真研究和讨论,针对您提出的各项问题,我公司愿意就如下问题作出回复:第一部分:基本信息在回复具体问题之前,我公司首先简要说明本发明的相关信息,以便审查员更好地理解我公司的回复内容。
本申请涉及一种XXX技术的发明,该发明的申请号为XX/XXXXXXX,申请日为XXXX年XX月XX日。
该技术是一种xxxx,可以xxxx。
第二部分:回复内容在此,我公司就审查员在审查中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回复。
问题一:对于第XX项权利要求,您所提交的附图不符合要求。
请说明其原因并进行修改。
回复一:感谢审查员对于该附图的检查。
在提交该附图时,我们确实遗漏了一些关键信息,导致其不符合要求。
我们已经修改了该附图,并在此提交给审查员作为重新审查之用。
同时,我们也会注意在以后的申请中提前做好审查要求的检查,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问题二:第XX项权利要求中提到的“xxx”与XXX技术的知名度不符,需要提交相关文献证明其存在性。
回复二:感谢审查员对于该问题的指出。
我们的确存在理解偏颇的情况,以为由于该技术并不十分知名,所以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在此,我们特意了解了该技术的相关背景和研究成果,并在提交的附页中提供了相关的文献证据。
希望审查员能够重新审查该项权利要求。
问题三:第XX项权利要求中,专利代理人提供的翻译与申请内容不一致。
请说明翻译不一致的具体情况,并进行修改。
回复三:感谢审查员对于该问题的指出。
出现翻译不一致的情况确实是我们所忽略的。
在之后申请过程中,我们会择优选取熟练掌握英语和中文的翻译人员,以确保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尽可能的降低。
同时,我们已经进行了紧急更正,将正确的翻译提交给审查部门,希望能够得到批准。
第三部分:结束语在此,我公司感谢专利审查员对于我们公司申请的认真审查。
同时,我们会认真研究并改进我们在申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足和疏漏。
如何答复否定发明专利创造性的审查意见
如何答复否定发明专利创造性的审
查意见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目的在于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
当被授予专利权,特别是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对于大多数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员均采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方式将实质审查意见告知申请人。
如果能够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撰写出令人信服的意见陈述书,并修改出合格的申请文件,则申请就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授权。
因此,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是专利代理人的一项基本功。
根据审查意见通知书对申请文件的审查意见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即存在形式缺陷和存在实质性缺陷;其中存在实质性缺陷又可分为不可克服的实质性缺陷和可以克服的实质性缺陷。
如果申请文件仅存在形式缺陷,那么通过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即可授予专利权;如果申请文件存在实质性缺陷将会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对专利申请的前景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在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时要特别重视其指出的实质性缺陷。
专利申请文件缺乏新颖性和/或创造性是常见的实质性缺陷之一审查
员判断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和/或创造性的主要依据是通知
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仔细研读对比文件是理解审查员观点的基础。
在研读对比文件之前,首先需要明确对比文件的类型,如果对比文件为抵触申请,则只能用于评价新颖性,接着分析对比文件的技术领域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是否相同、相近或相关,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解决本申请的技术问题时是否会去了解该对比文件所述领域现有技术的
现状。
专利申请中的审查意见回复技巧
专利申请中的审查意见回复技巧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常常会收到专利审查部门发来的审查意见。
这些意见可能涉及对申请材料的不完善或不合规的指出,需要申请人进行回复。
回复专利审查意见是确保专利申请顺利被批准的关键步骤之一。
本文将重点探讨在回复专利审查意见时的技巧和要点。
一、审查意见分析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审查意见后,首先需要仔细阅读、理解和分析审查意见的内容。
审查意见往往是专利审查员对申请材料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
通过仔细分析,申请人可以准确把握审查员的关注点和疑虑,为后续的回复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
审查意见通常包括对专利申请的可新颖性、创造性、技术问题等方面的质疑或建议。
申请人可以根据意见的分类整理出问题梳理清楚。
在进行问题梳理后,申请人需要深入分析每个问题的本质和原因,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二、回复策略1. 站在审查员的角度在回复专利审查意见时,申请人应该尽量站在审查员的角度来思考问题。
这样能更好地理解审查员的关注点和意图,有助于更准确地回应意见和解决问题。
同时,通过模拟审查员的思维方式,申请人可以针对性地提供更具说服力的解释和证据。
2. 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在回复专利审查意见时,申请人应以积极的态度寻求解决方案。
如果问题确实存在,并且可以通过一定的修正或补充来解决,申请人应该主动承认并提供解决方案。
对于一些技术问题,申请人可以提供更多的数据和实验证据,向审查员证明申请发明的可行性和优势。
另外,申请人还可以对专利申请进行调整,以更好地符合专利法规定。
例如,对于审查员对发明的可新颖性和创造性提出的质疑,申请人可以进一步完善自己的技术方案,强调创新点和差异化。
3. 合理解释和分析回复专利审查意见时,申请人需要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分析。
对于审查员对专利申请材料中某些特定问题的质疑,申请人应该提供详细的解释,并结合专利申请的目的和技术特点,澄清审查员的疑惑。
申请人可以使用图表、数据、实验结果等方式来支持自己的解释和分析。
4. 注意语言表达和条理清晰回复专利审查意见时,申请人应该注意语言表达的清晰和有逻辑性。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技巧与策略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技巧与策略
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可能会对专利申请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申请中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为了使申请能够顺利通过审查并获得专利权,申请人需要对审查意见进行认真分析,并采取合适的答复技巧与策略。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专利审查意见及相应的答复策略:
1.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需要在答复中详细说明权
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不同之处,以证明其新颖性。
同
时,可以引用其他对比文件或技术资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对于这种审查意见,申请人在答复中需要说明两
点:首先,根据审查员给出的对比文件,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
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是不能得到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的;其次,权利要
求的技术方案能够取得很好的技术效果。
这两点对于创造性评述中的突出
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权利要求不清楚或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如果审查员指出权利要求不清楚
或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申请人需要在答复中修改权利要求或提供更详细
的说明书以使其更加清晰明确。
同时,可以引用相关的技术资料或文献来
支持自己的主张。
4.申请人对审查意见不同意:如果申请人对审查意见持有异议,可以在答复
中详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或文献来支持自己的主
张。
如果认为审查员的意见不正确,可以提出反驳并说明理由。
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
专利审查过程中答复审查意见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答复审查意见令狐采学审查意见答复技巧1、认真阅读审查意见内容,仔细分析对比文件代理人在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时,首先应针对审查意见认真阅读,尤其应仔细分析审查员所阐述的对比文件与本申请区别特征点及对创造性的判断理由,这是审查员对本申请案做出倾向性结论的依据。
此时应认真分析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是否正确,同时应从专业上仔细分析本申请区别特征较之于对比文件所产生的技术效果,然后根据这种效果结合审查指南对创造性的要求判断审查员意见是否准确,为下一步答辩打下基础。
涉及创造性的答辩最好先与发明人沟通。
虽然创造性判断在审查指南上有一定的规定,但涉及区别特征和技术效果的问题仍然是属于技术上的问题,针对创造性的答辩应围绕区别特征展开,这就需要透彻地了解本申请技术方案的技术领域、背景技术、技术方案及技术效果。
发明人是从事该领域的专业人员,亲身参与了该申请的研发,对本现有技术及申请技术方案较代理人和审查员必然有更为深刻的了解,能够准确地判断和挖掘出本申请与对比文件之间的区别,并能根据其对所属技术领域及现有技术的了解阐述这种区别所导致的技术方案、技术效果的差异,可通过这种差异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带来的技术效果进行分析和阐述,以充分说明该技术方案对于审查员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的非显而易见性,而这些内容是答辩时最有说服力的依据。
2、结合审查指南进行针对性答辩,做到有理有据创造性的判断是一个非常难以掌握的标准,审查员在判断其技术方案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是显而易见的,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有说服力的意见陈述能够促使审查员正确理解发明的实质,客观公正地作出评判。
答辩过程中,应当使审查员能够清楚地看到本申请与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差别,而这种差别蕴含着不同于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从而带来了不同的技术效果,且这种改进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并不是显而易见的,符合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要求。
在对审查员的观点提出反驳时应当具有说服力,应就审查员所提出的意见结合审查指南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答辩,答辩时说理清楚,论据充分,必要时可印证对比文件和本申请内容及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详尽阐述其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的非显而易见性,使审查员清楚地了解本申请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之间实质性的差异,因此这样的意见陈述将可能使申请朝着有利于授权的方向发展。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1.仔细阅读审查意见:申请人在回复审查意见之前,要仔细阅读意见内容,了解专利局对自己发明申请的看法和建议。
同时,还需要理解这些意见的目的和要求。
2.分析意见要点:审查意见通常涉及专利申请的各个方面,如专利申请的主题领域、技术特点、实施方式等。
申请人需要分析意见中的重点,在回复中对这些要点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3.科学合理地回复:在回复审查意见时,要保持科学合理的态度。
申请人需要充分准备,确保对每个问题都能给予合理的回答,并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4.突出创新性: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通常会涉及创新性方面的问题,申请人可以在回复中重点突出自己发明的创新点,并提供丰富的实施方式和实验数据以证明其创新性。
5.合理解释和修改:审查意见还可能提出对发明申请中一些技术特点的质疑,申请人需要合理解释这些技术特点的作用和优点,并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
6.特殊技术术语使用:在进行回复时,尽量避免过多使用特殊技术术语,以免造成专利局审查员理解困难,可以使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释和说明。
7.提供证据支撑:回复时应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例如实验结果、文献引用等。
这将有助于加强回复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8.回复结构清晰:回复专利审查意见时,应按照意见中提出的问题顺序进行回复,遵循逻辑结构,确保回复内容清晰明了。
可以使用标题、分段等方式来组织回复,提高可读性。
9.避免过度解释:在回复中,要避免对审查意见过度解释。
申请人只需简洁明了地回答问题,不要过多陈述与问题无关的内容。
同时,回复应尽量客观中立,避免过度主观化。
10.及时反馈:回复专利审查意见应及时提交给专利局,以避免超期回复导致申请被驳回或废弃。
总之,回复专利审查意见需要充分准备,理解审查员的关切点,以合理解释和证据支持为基础,进行科学合理的回答。
通过具备逻辑性、客观性和说服力的回答,提高专利申请的通过率。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在发明专利申请中,申请人经常会收到专利局发来的审查意见,而要通过审查,就需要对审查意见进行回复。
审查意见回复需要仔细考虑,采取适当的回复策略,才能达到最终申请获批的目的。
以下为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1.认真分析审查意见收到审查意见后,要认真分析审查员所提出的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与申请人的技术领域相同,也可能与申请人的技术领域不同。
对于不熟悉的技术领域,申请人可以请教专业人员,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回答审查意见。
2.针对性回答审查意见在回复审查意见时,要针对性地回答审查员所提出的问题,并提供具体的技术解决方案。
同时,还要注意回答中必须要明确阐明申请人的发明与专利局所引用的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和优势。
3.需慎重引用文献在回复审查意见时,申请人常常会引用文献来论证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在引用文献时,需要慎重选择。
首先需要保证引用的文献真实存在,并且与发明相关,不得使用无关或假冒的文献。
其次,要保证文献的内容与发明的特点相符,不能在回答中将文献的内容逆向解读,否则可能会被审查员驳回。
4.避免与专利法相悖在回复审查意见时,要避免与专利法相悖,不得进行故意欺骗或误导性陈述。
如果申请人被发现有违规行为,可能会被扣除专利权或者受到处罚。
5.简明扼要表述意见在回复意见时,不要篇幅过长或用非常规语言进行描述,也不应该使用过于复杂或模糊的语言。
应简明扼要地将回答的内容清晰、准确和具体地阐述清楚,确保审查员能够简单明了地理解申请人的解决方案。
6.可能需要展开申请领域范畴如果认为自己的申请内容尚未获得批准,申请人可能需要考虑展开申请领域范畴,提供更具体的技术方案,这样可以更好地保证申请的合法性和获准的几率。
但是,若扩大申请范围过于广泛,可能会导致审查员将其视为超出了专利保护范围,甚至可能被判定为不可行的发明。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回答是一项繁琐而重要的工作,需要申请人仔细分析审查意见、针对性回答问题、避免与专利法相悖,同时也要简明扼要地表述回答。
发明专利审查意见“创造性”问题答复思路
思路1——说明常规技术手段是怎样,作用和效果如何,说明该技术手段在本发明中不属于常识
思路2——说明该技术手段在本发明中具有新作用和效果
如:在现在技术中发挥A作用,在本发明发挥A+B作用
思路3——说明该技术手段在本发明中具有更好的作用和效果
如:现在技术中可以发挥A作用,但是效果不好,或者现在技术中需要结合其他手段,才能发挥A作用
如果审查意见说本发明的区别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答复思路如下:
思路1——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用途、作用差别很大,没有动机进行结合
思路2——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了与本申请的区别技术特征,也没有实现本发明的技术效果
思路3——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本申请的区别技术特征,但是所起作用与本申请不同或者不如本申请
发明专利审查意见“创造性”问题答复思路
第一步
找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可以是一个或多个。
如果两者工作原理不同,可以直接说明,对比文件1不属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具有什么作用和效果,由此确定本发明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什么。
论专利申请中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
论专利申请中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专利申请中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一、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审查意见后的答复流程专利申请在递交后,通常都会接收到专利审查局发出的审查意见。
专利审查意见是由专利审查员根据专利法律法规对申请文件的审查产生的意见,包括对申请内容的技术性、合法性、以及对相关专利法律法规的适用性等方面的审查意见。
接收到审查意见后,申请人需要根据审查意见内容进行适当的回复,以便促使专利申请能够顺利通过审查程序。
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后的答复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审查意见的仔细阅读和分析:申请人需要认真阅读审查意见的内容,理解审查员对申请文件的审查意见,包括对申请内容的技术性、合法性等方面具体的意见和要求。
申请人需要对审查意见进行充分的分析,理解审查员的要求,以便能够针对性地进行答复。
2.整理相关资料和技术论证:申请人需要根据审查意见的内容,整理出与审查意见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法律资料,进行相关技术论证和法律理据的整理和分析。
特别是对于审查意见中涉及到的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申请人需要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和法律理据的搜集和整理,以便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答复意见。
4.递交答复意见书:申请人完成答复意见书的撰写后,需要按照专利审查局的规定将答复意见书递交给专利审查局。
递交答复意见书时,需要注意递交的时间和方式,确保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限期递交答复意见书,并选择适当的递交方式,确保答复意见书的安全和及时送达。
5.跟进审查进度:递交答复意见书后,申请人需要及时跟进审查进度,了解审查员对答复意见书的处理情况。
有时申请人需要进一步与审查员进行沟通或提供额外的资料和信息,以便能够促使审查员尽快作出对答复意见书的审查决定。
二、答复意见书的撰写要点根据审查意见的内容,申请人需要撰写清晰、具体、有理有据的答复意见书,以便能够对审查意见进行有效的答复。
下面列举一些答复意见书的撰写要点:3.法律问题的论证和法律理据:对于审查意见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法律理据和法律资料,证明自己的申请内容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手把手教审查意见答复难点——创造性(下篇)
手把手教审查意见答复难点——创造性(下篇)文/ 钟善宝华进国内专利事业部引言在《手把手教| 审查意见答复难点——创造性(上篇)》中,笔者总结了针对“A: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可以得到本申请”以及“B:对比文件1+公知常识可以得到本申请”的评述方式对应的答复思路。
本文中,笔者将进一步总结另外两种评述方式的答复思路。
另外两种审查意见的评述方式包括:C:在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区别技术特征容易想到例如:对比文件已经公开了XX,在此基础上,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D:对于参数的修改或者元素的增减,可以通过有限的实验得到例如: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对原有的参数值/元素做调整,并且区别技术特征也是可以通过有限的实验得到的。
>>> PART 2(续)各种评述方式对应的答复思路3、针对C评述方式,一般是在审查意见中认为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可以得到区别技术特征,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
笔者认为,《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出现C评述方式的原因在于:(1)该区别技术特征非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但在其他领域被公开或者是在其他领域为公知常识,因此将其他领域的公知常识应用到本申请是容易想到的;(2)在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内容的基础上,该区别技术特征作为改进点较小,所以比较容易想到。
针对上述原因,笔者认为,可从以下思路寻找答复的突破口:思路C1分析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值得注意的是,《审查指南》中规定:“如果发明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仅仅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
由此可知,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有一个约束条件,该约束条件就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因此,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必须要立足于现有技术方可进行。
立足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分析说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是如何的,从而进一步说明虽然该区别技术特征被其他领域所公开,但是该区别技术特征不符合本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从而说明审查意见中的逻辑分析是不合理的。
浅谈如何从不具备结合启示的角度答复创造性审查意见
浅谈如何从不具备结合启示的角度答复创造性审查意见本文主要针对发明专利实质审查中有关创造性的审查意见,从多篇对比文件不具有结合启示入手,寻找答复审查意见的思路的突破点。
一、引言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通常会站在申请日前“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视角判断发明申请是否具有创造性,而《专利审查指南》中明确给出判断发明申请是否具有创造性的指导性步骤,即三步法;三步法中要求审查员采用“确定最接近现有技术”-“确定发明申请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判断发明申请是否显而易见”的方式判断发明申请是否具备创造性;其中“判断发明申请是否显而易见”的重要步骤之一就是基于多个对比文件或者公知常识判断其是否具有结合启示。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中指出,“要确定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具有某种技术启示,即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下简称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即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
然而现有技术与对比文件1结合至少存在四种可能性:其一,现有技术和对比文件1即便结合也得不到本申请;其二,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将现有技术和对比文件1结合;其三:现有技术和对比文件1无法结合;其四,现有技术与对比文件1结合确实能得到本申请。
因而,我们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对于结合启示的答复应当充分考虑到上述前三种可能性。
二、答复思路实际操作中,审查员所确定的技术启示通常来自另一篇对比文件(以下简称对比文件2)或者公知常识。
1)当所确定的技术启示来自对比文件2时,主要涉及第二种可能性中的以下情形:区别技术特征(以下简称特征A)在对比文件2中并非单独起作用,而是和对比文件2中的其他特征(以下简称特征B)共同起作用才解决了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中的特征A+特征B才能等效于本申请中被认定的区别技术特征,而审查员可能只是狭隘的从字面上相近或者相同就认定了在对比文件2中特征A等同于本申请中的区别技术特征,而忽略了和其共同起作用的特征B,审查员没有考虑到对比文件2的整体性,因而,对比文件2实际上给出了将特征A和特征B共同解决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而非通过特征A单独解决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那么在将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1结合时,就需要将特征A和特征B作为一个整体和对比文件1进行结合,但是审查员并未对特征B与对比文件1的结合进行审查,从而同样需要和对比文件1结合的特征B可能会造成结合后的对比文件1和本申请的结构并不相同。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1.仔细阅读审查意见:在回复审查意见之前,仔细阅读专利审查员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
理解审查员的关注点以及他们对申请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的看法,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回应并解决相关问题。
2.了解专利法律要求:在回复审查意见之前,申请人应该熟悉适用的专利法律要求。
通过了解相关法规和准则,申请人可以更好地回应审查员的指示,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
3.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对于专利审查员提出的问题,申请人应该提供具体、明确的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应该合理且符合法律要求,以确保申请能够顺利通过审查。
4.提供相关证据和解释:为了支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申请人应该提供相关证据和解释。
这些证据可以是实验数据、专业文献、专利文件等。
解释应该清晰明了,以便审查员能够理解并接受提供的解决方案。
5.沟通并寻求协商:在回复审查意见的过程中,申请人和专利审查员之间可以进行沟通并寻求协商。
如果对审查员的意见有疑问或需进一步解释,申请人可以与审查员协商并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
6.注意语气和态度:在回复审查意见时,申请人应该保持礼貌和专业。
避免使用激烈的语气或态度。
理性和合作的回应能够更好地与审查员进行沟通和协商,并增加申请被批准的可能性。
7.检查回复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提交回复之前,申请人应该仔细检查回复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确保回复中没有错误或遗漏,并且回答了所有提出的问题。
完整的回复能够提高申请通过审查的机会。
8.及时回复:尽量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专利审查员的意见。
如果需要延期回复,应该提前向专利局申请延期,并解释延期的原因。
及时回复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并向审查员展示您对专利申请的重视。
总之,回复审查意见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需要申请人花费时间和精力来研究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通过仔细阅读审查意见、了解法律要求、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提供相关证据和解释、沟通寻求协商、保持合作态度、检查准确性和及时回复,申请人可以增加专利被批准的机会。
审查意见中创造性的答复问题
审查意见中创造性的答复问题小议审查意见中创造性的答复问题文/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王洪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明具备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因此,发明要满足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两个条件,才被认为是具有创造性的发明。
根据审查指南规定:“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
如果发明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仅仅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也就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按此解释,我国专利法中创造性的标志之一“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判断标准,实际上已经等同于“非显而易见性”标准。
此外,审查指南中还指出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通常可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即三步法原则:(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然而,笔者认为提出上述三步法原则的出发点是为审查员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提供理论基础,也即为审查员审查申请文件的创造性提出了理论依据;虽然目前业界对于有关创造性审查意见的答复也普遍遵循此三步法原则,但是,由于权利义务的不同,权利人利用三步法原则进行有关创造性审查意见的答复时,就必须与审查员的角度有所不同,对此笔者有下述几点思考:第一,笔者认为在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时,应当首先确定技术领域,然后考虑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最后确定技术特征,即应首先考虑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的现有技术。
需要注意的是,“现有技术”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有着本质的区别: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以前公开的所有技术都可看作是现有技术;而如果技术领域不同,即使公开了发明的技术特征再多,那么也不能把它确定为发明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发明实质上可以认为是其他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的转用发明,而转用发明不适于采用三步法来判断其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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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5]关于创造性审查意见的答复一、引言专利法第一条明确提出: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根据这一理念,审查工作的核心就是要保护发明创造。
所以创造性审查是审查程序中的重点。
涉及创造性的通知书,通常争议点在于发明创造相对于最接近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如何抓住要点答复创造性问题,使申请人或代理人与审查员的沟通更加有效,还需要双方共同探讨。
虽然申请人或代理人在答复创造性的问题上,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还会存在一些答复意见,例如夹杂了若干与创造性意见不相关的内容,或所做的答复不符合专利法意义上的规定,如此影响了答复效果,既不利于申请的走向,又不利于审查程序的节约。
本文结合具体案情,针对若干创造性的答复案例,分类讨论其达到的答复效果,初步探讨了针对不同情况,如何针对性的撰写答复意见以取得较好的答辩效果。
答复创造性时,申请人通常的答辩方式有:未修改权利要求,仅陈述意见阐述发明相对于对比文件具有创造性;修改权利要求,同时陈述意见认为修改后的技术方案具有创造性。
如何作出有效的修改或选出最有利的陈述角度以克服创造性的缺陷,以下将结合案例进行讨论。
二、案例分析(一)忽略专利法有关创造性的规定和审查基准,创造性的答复意见没有实质意义【案例1】一种“镀镍废水排放前的快速检测”的方法其特征是:1.1、使用一种特殊试剂,使特定金属离子在溶液中进行显色反应;1.2、被测液和标准液在显色反应前均将pH值调为7.8-10.0为最佳;1.3、被测液和标准液在加入显色剂混匀后,均应尽快地连续摇动200次以上,使其完全显色;1.4、检测结果分三种:被测液显色重于0.5mg/L的标准液颜色为“不合格”;被测液颜色相当或略浅于0.5mg/L的标准液颜色为“合格档”;被测液颜色相当或浅于0.3mg/L的标准液颜色为“良好档”。
一通采用对比文件1评述创造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反应前调整pH为10-11,与本发明保护的7.8-10.0具有公共的端点。
一通答复意见的要点为:本发明方法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得到了成功的应用,得到了专家的肯定。
其次该方法具有处理结果好,费用低,减轻企业负担等优点,该发明是经过实际应用检验过的方法。
另一方面,对比文件1公开的pH范围是个泛泛的说法,其保护的酸碱度范围与本发明完全不同,对比文件1的检测方法缺乏科学严谨性,并具体分析了缺乏科学严谨性的理由。
【案例分析】本案中,答复意见重点放在了说明本发明的“好”和对比文件“不好”上,忽视了创造性的审查基准,对“三步法”的判断方法没有把握,其陈述角度没有放在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区别上。
将发明和对比文件割裂开,分析各自的优缺点,这种答复从创造性的审查基准来看,对克服创造性缺陷没有实质的帮助,通常是没有意义的。
针对此种意见陈述,审查员通常不会采纳,对申请的走向和审查程序的节约不利。
比较合理的答复方式应当是抓住本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区别技术特征,强调并证明这种区别会导致发明的方法产生与对比文件不同或更佳的效果。
对于审查员认定的对比文件已经公开的内容,申请人或代理人可以提出异议,但理由应当充分,分析应该到位。
具体到本案,不需要强调对比文件的酸度(pH)范围不合理,只需要证明本发明的酸度相对于对比文件可以带来不同的效果,在不超范围的情况下,也可以修改发明的pH范围,以区别对比文件。
(二)对专利法的规定和创造性审查基准把握不够准确,答复效果不佳【案例2】一种分析纤维成分及结构的检测方法,包括下列步骤:(1)试样制备:……(2)偏振光显微镜检测:……(3)结构分析:……(4)成分分析:……。
其中说明书中记载了待检测的纤维为复合纤维。
一通采用对比文件1评述创造性,其中本发明权利要求中检测对象限定为纤维,对比文件1检测对象是涤/腈混纺纱。
答复时,意见陈述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的是对涤/腈混纺纱进行的基于偏振光显微镜的检测方法,混纺纱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种类的纤维按一定比例混合纺成的单纱,本发明是针对复合纤维进行的检测,复合纤维是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聚合物组成的纤维,与对比文件中纤维的复合体并不相同,而且对比文件是针对大量纤维进行检测的方法,而本发明重点在于对单根复合纤维内部的成分和结构的检测,因此两者即使检测方法类似,但检测对象不相同,所以具有创造性。
【案例分析】本案中,答复意见明确需要找出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区别,其分析说理也比较透彻,但申请人忽略了这种区别仅存在于说明书的内容,本发明权利要求中要求保护的是纤维成分的检测,并未明确纤维是复合纤维,虽然在说明书中进行了限定,但专利法意义上,创造性评判是针对发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给出的,也就是基于权利要求记载的内容。
答复意见抓住权利要求没有记载,而说明书记载的技术特征作为与对比文件的区别,即使申请人抓住了答辩要点在于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区别,但没有把握这种区别应该在发明要求保护的权利要求中有所体现,虽然意见陈述非常充分并且有说服力,但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答复效果。
相对于说明书的描述,当权利要求采用概括性记载,而此时存在创造性问题时,可以根据说明书的内容修改权利要求,将与对比文件相区别的具体的特征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同时陈述与对比文件的不同。
在本案中,可以在权利要求中进一步限定纤维是复合纤维,结合上述的意见陈述,答辩效果将大大改善。
【案例3】一种酶偶联法测定生物样品中草酸含量的试剂盒,包括:(1)样品前处理试剂盒, (2)样品反应试剂盒,……,其中草酸脱羧酶,酶活>0.8U/mL,甲酸脱氢酶,酶活>40U/mL。
一通采用对比文件1评述创造性,其中对比文件1公开了草酸脱羧酶酶活为30U/ml,甲酸脱氢酶酶活80U/ml。
答复意见认为,对比文件1使用的两种酶要求酶活高,为30U/mL和80U/mL,本发明只需要>0.8U/mL和>40U/mL就能实施,可降低试剂成本,具备显著的进步。
【案例分析】本案中,答复意见对创造性的审查基准把握也不够准确,其争辩点不符合专利法意义上的规定。
创造性的审查基准中,“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或者数值范围落在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范围内,将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本发明要求保护的酶活为较宽的数值范围,而对比文件公开的酶活为数值点,并且数值点落在了本发明数值范围内,所以能够构成对本发明创造性的破坏。
因此本案,由于对创造性的审查基准理解不够透彻,没有掌握正确的说理角度,答复的意见不能有效地克服创造性的缺陷,影响答辩效果。
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如果认为本发明要求的酶活比对比文件低是本发明的进步,可以结合说明书具体实施例,在不超范围的前提下,将酶活限定为低于对比文件酶活的具体数值或范围,并在意见陈述中强调,本发明降低了对试剂酶活的需要,可以降低成本,具有显著地进步。
在这种情况下,审查员通常会考虑该答复意见,进一步进行审查。
(三)把握了专利法有关创造性的规定及审查基准,但答复仍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1、修改了权利要求,但修改后的技术方案在原申请文件中并未记载【案例4】一种用于光学分析农作物的粒子的质量的设备(200),其包括:进料器,……光学系统,……,以及分析仪,……,所述设备(200)特征在于:所述分析仪适于处理所探测到的照射光以生成所述粒子试样单个粒子的三维表面信息,以及分析所述三维表面信息来确定质量。
一通采用对比文件1和2结合评述创造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设备的结构,包括进料器,光学系统及分析仪,对比文件2公开了利用三维表面信息确定粒子质量。
意见答复时修改了权利要求,具体如下所示:一种用于光学分析农作物的粒子的质量的设备(200),其包括:进料器,……光学系统,……,以及分析仪,……,所述设备(200)特征在于:所述分析仪适于处理所探测到的照射光以生成所述粒子试样单个粒子的三维表面形貌信息,以及分析所述三维表面形貌信息来基于表面拓扑的特征确定质量。
本申请仅在说明书一处记载了涉及“表面拓扑”的内容,具体为“如图4所示,比如说,基于当各粒子101a被供给通过用于光学测量的位置104且通过照相机108获得连续的图像时所获得的相应的多个所确定的高度轮廓112。
正如所看到的,可以易于识别表面拓扑(surface topology)的特征,且正如稍后参考图8-9所讨论的,使得粒子中的缺陷能够被清晰地辨别出来”。
审查员再次发出通知书,意见认为:修改超范围,理由是说明书相应描述的含义为这种高度轮廓可以很容易的识别出表面拓扑的特征,对于粒子的缺陷也能够清晰的辨别出。
其仅表明表面拓扑的特征和粒子的缺陷都可以通过得到的高度轮廓识别出来,并没有表明是依靠或基于表面拓扑的特征得到粒子的缺陷特征,从而确定质量的。
结合说明书附图8-9以及说明文字部分对附图8-9的讨论,也可以得到缺陷的辨别与表面拓扑特征并无关系,而是通过高度轮廓的比较进行的缺陷检测。
【案例分析】本案中,答复时为克服创造性缺陷,将说明书的特征补入权利要求,补入的技术特征是明确记载在说明书中的,但是补入该技术特征后整体的技术方案在原申请文件的记载中并不能得到,因此,造成了修改文本超范围。
本案中,为克服创造性缺陷,引入了新的缺陷,不但不能算有效的创造性答复,反而使案情更加复杂,延长了审查周期,答复效果大打折扣。
克服创造性缺陷时,将说明书的内容补入是一种常用的方法,但同时,需要注意是否会引入其他缺陷,应当从技术方案整体出发,看修改后的技术方案是否能够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信息中直接、毫无疑义的确定,避免为克服创造性缺陷而引入新的缺陷,这种创造性的答复不仅不被接受,而且不利于节约审查程序。
2、修改了权利要求,但其声称的相应技术效果在原申请文件并未记载或不能证明【案例5】一种利用激光散斑图案照明样品,在无需扫描的情况下,实现准共焦荧光显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散斑图案通过下述方法形成:采用波长为488nm的氩离子激光器作为光源,使所述光源发出的激光照射玻璃基底散射体,获得激光散斑图案;所述玻璃基底散射体安装于步进电机上。
为克服创造性的缺陷,申请人答复通知书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如下:一种利用激光散斑图案照明样品,在无需扫描的情况下,实现准共焦荧光显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散斑图案通过下述方法形成:采用波长为488nm的氩离子激光器作为光源,使所述光源发出的激光照射玻璃基底散射体,获得激光散斑图案;所述玻璃基底散射体安装于步进电机上,所述步进电机的旋转角度为0.5度。
修改权利要求,增加技术特征“步进电机的旋转角度为0.5度”,同时陈述意见,认为:步进电机的转动角度为0.5度时,可以获得最佳的信噪比,提取的荧光信号变化最为明显,获得了意料之外的技术效果,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