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案例分析-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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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与新三板股权激励政策

北交所与新三板股权激励政策

北交所与新三板股权激励政策
北交所(北京金融街交易所)与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股权激励政策旨在提供创新性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创业投资。

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企业发展、增加创业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率和激发创新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北交所作为国内领先的新三板市场运营平台,对于股权激励政策的制定起着积极作用。

股权激励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通过股权激励工具,如股票期权、股票分红等方式,激励中小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积极工作,提高企业的整体业绩和竞争力。

首先,股权激励政策提供了一种具有较高激励效果的激励机制。

新三板企业采用股权激励政策可以让员工与企业利益的增长直接相关联,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这种激励机制可以帮助企业留住人才,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士气。

其次,股权激励政策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创业投资者。

通过股权激励,企业可以向投资者展示未来发展的潜力和回报。

这种激励机制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资源。

此外,股权激励政策也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种良性的激励竞争机制。

通过股权激励,企业之间可以进行积极的竞争,并通过创新和不断提高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这种机制可以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推动整个市场的发展和壮大。

总的来说,北交所与新三板股权激励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企业发展和激发创新精神具有积极作用。

通过提供具有激励效果的机制,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为中小企业的成长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机会。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整个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拟挂牌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构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探索和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一、公司股权结构现状公司现有注册资本25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二、股权激励时点的选择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尚未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增资的方式实现。

建议股权激励的时点一般选择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前,或者是公司新三板挂牌以前。

由于新三板的具体挂牌及交易制度的特点,参照目前相关规则及实践,如果在新三板挂牌后再实施股权激励,则只能通过定向增资的形式进行,并且定向增资不能仅针对其在册股东及公司员工,还必须有其他外部投资者参与,因此,在此时实施股权激励相较于挂牌前存在一定的限制。

在企业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至挂牌前阶段,也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

但是如果在此阶段采取股权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因此,如果未在上述场所转让股份,其股权转让的效力本身就存在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建议采取的方式是在股权交易双方各自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及所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然后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报工商管理部门备案,通过工商登记的公示效力来补正其股权转让本身的效力瑕疵。

三、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份来源:包括向激励对象增资扩股、老股东转让股份等方式。

具体方式如下:第一种方式:通过激励对象增资扩股。

公司通过接受激励对象现金出资的方式增资扩股,这种方式可以使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来增加资本金,但也存在需要股东会的批准,需要解决股权频繁变动与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的法律障碍。

第二种方式: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如果公司不想增资扩股,可采用实际控制人转让股权方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出资对象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优惠比例。

股权激励相关案例分析

股权激励相关案例分析

股权激励相关案例分析⽬录⼀、新三板案例 (2)(⼀)通过持股平台进⾏股权激励 (2)纳晶科技(830933)-----挂牌前已经实施的激励,挂牌后持续 (2)(⼆)管理层直接持股 (3)A.仁会⽣物(830931)-挂牌前期权激励,挂牌后持续,定向发⾏作为激励来源 (3)B.财安⾦融(430656)-挂牌后股权激励,股权转让作为激励来源 (6)(三)挂牌后定向发⾏ (10)维恩贝特(831117) (10)(四)挂牌后股权激励 (11)鸿盛数码(430616)-股票期权激励 (11)(五)复合股权激励 (13)百华悦邦(831008)-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13)⼆、新三板中关于股权激励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 (15)(⼀)认定核⼼员⼯的程序 (15)(⼆)股权激励涉及到董监⾼、核⼼员⼯是否可超过35⼈ (15)三、上市公司案例 (16)(⼀)上市公司员⼯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区别 (16)(⼆)员⼯持股计划 (17)苏交科(300284) (17)(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9)荣之联(002642) (19)(三)股票期权激励 (22)TCL集团(000100) (22)⼀、新三板案例(⼀)通过持股平台进⾏股权激励纳晶科技(830933)-----挂牌前已经实施的激励,挂牌后持续●股权激励模式●股权激励具体情况纳晶科技共进⾏了三次股权激励:(纳晶科技挂牌时间:2014年8⽉5⽇)上述三次股权激励仅第三次股权激励规定了禁售期,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件和《公司章程》执⾏。

参考⽂件:《公开转让说明书》、《纳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事项补充公告》(⼆)管理层直接持股A.仁会⽣物(830931)--挂牌前期权激励,挂牌后持续,定向发⾏作为激励来源2014年2⽉24⽇,公司召开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摘⾃《公开转让说明书》第152-158页:1.⾸次激励对象的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次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作满6年且为公司主要产品“谊⽣泰”研究和开发⼯作做出重⼤贡献的⾼级管理⼈员、中级管理⼈员及核⼼研发技术⼈员。

股权激励相关案例汇总-精选x

股权激励相关案例汇总-精选x

股权激励相关案例汇总一、股权激励通常模式(一)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模式是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如经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具有这种选择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此过程称为行权),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

股票期权实质上是公司给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激励报酬,该报酬能否取得完全取决于以经理人为首的相关人员能否通过努力实现公司的激励目标(股价超过行权价)。

在行权期内,如果股价高于行权价,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市场价与行权价格差带来的收益,否则。

将放弃行权。

目前,清华同方、中兴科技等实行该种激励模式。

1.优点⑴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了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并使二者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

通过赋予经营者参与企业剩余收益的索取权,把对经营者的外部激励与约束变成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

经营者要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就必须努力经营.选择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使公司的股价在市场上持续看涨,进而达到“双赢”的目标。

⑵可以锁定期权人的风险,股票期权持有人不行权就没有任何额外的损失。

由于经营者事先没有支付成本或支付成本较低,如果行权时公司股票价格下跌,期权人可以放弃行权,几乎没有损失。

⑶股票期权是企业赋予经营者的一种选择权,是在不确定的市场中实现的预期收入,企业没有任何现金支出,有利于企业降低激励成本.这也是企业以较低成本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方法。

⑷股票期权根据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实现收益,因此激励力度比较大。

另外,股票期权受证券市场的自动监督,具有相对的公平性。

2.缺点(1)来自股票市场的风险。

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的股票真实价值与股票价格的不一致,持续“牛市时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收入可能过高,会产生“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当期权人行权但尚未售出购入的股票时,股价便跌至行权价以下,期权人将同时承担行权后纳税和股票跌破行权价的双重损失的风险。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概述股权激励是企业用股权作为激励手段,来吸引、留住和激励员工的一种制度安排,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新三板公司开始采用股权激励方案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推动公司的发展。

股权激励的意义1.激励员工:股权激励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激励员工对公司的发展更加积极地参与,使员工为公司的未来不断努力,从而创造更多的价值。

2.建立核心管理层:股权激励能够帮助企业建立核心管理层,保证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从而达到稳定发展的目标。

3.提高员工忠诚度:随着股权激励的开展,员工将会非常认同公司的文化和使命,从而提高员工的忠诚度,以及对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贡献。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的形式同样的股权激励,在新三板的企业与A股上市的企业,均采用了股票期权的方式进行。

这种方式被称之为ESOP(Employee Stock Option Plan),即员工股票期权计划。

ESOP计划的实质是:公司对于员工给予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以锁定期的时间段之后,能够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

购股权益实际上就是积极参与到公司的价值创造和发展中去,在股票上取得投资收益,以及享受相应的股利分红权利。

不同于A股市场中的 ESOP,新三板企业因为用户规模比较小,其股票流通性和市场变现的速度都要比 A 股要慢。

因此,新三板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安排通常会延长锁定期,以一定程度上防止利润挥发和市场变现的压力。

另外还有配股分红、员工持股计划以及限制性股票等方式,这些方案都是26号文中提出的多元股权激励方案。

实施股权激励需要注意的问题1.条件审慎:设置制定精细,要考虑不同的股东利益之间的平衡。

2.合同签订:合同需要详细列出股票期权方案、行使价格、行使期限等全部的条件。

3.股权激励的选择:针对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股权激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结语股权激励是一种常见的激励方式,对于新三板企业来说也是一种非常实用的激励方式。

但是,在实施股权激励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不同的公司情况,而开出合适的方案,进而将其执行;此外,也需要遵循相关规定,规范股权激励的实施和操作。

“新三板”与中小企业融资-中小企业板和新三板

“新三板”与中小企业融资-中小企业板和新三板

“新三板”与中小企业融资:中小企业板和新三板摘要: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为了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先后采取了许多措施,但从实践上来看,这一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融资问题一直都是阻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难题。

2006年开设的“新三板”市场定位于高科技中小企业,为其提供了一个股权挂牌转让和定向增发融资的交易平台,进一步拓宽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本文在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基础之上,对“新三板”市场给中小企业融资所带来的利弊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新三板定向增资股权激励“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无法获得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是中国中小企业难以成长,这实际上也制约了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在这种现实背景下,“新三板”应运而生。

一、“新三板”是中小企业融资新选择在我国,证券市场自建立以来,就被赋予了一项特定功能:即为大型企业服务,在这种政策严重倾斜的情况下,中小企业从股票市场获得融资的几率是微乎其微的。

与股票市场相类似,债券市场也基本上未向中小企业开放。

债券发行办法规定,发行企业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还要有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单位作担保。

这一系列条件也限制了中小企业进入债券市场。

随着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二板市场的创建,中小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与债券融资的可能性会进一步增大,但近期仍不会成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

而银行对中小企业普遍惜贷,这使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也困难重重。

新三板成立的初衷在于为高速成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并为创业板市场甚至主板市场提供后备军。

近两年的中关村,已经在新三板的影响下成为了新的创投和私募股权基金的聚集中心。

新三板挂牌企业增资扩股方案

新三板挂牌企业增资扩股方案

新三板挂牌企业增资扩股方案咱们得明确增资扩股的目的。

一般来说,企业增资扩股主要是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企业的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提高企业知名度等等。

明确了目的,就是具体的操作步骤了。

第一步,企业得进行自我评估。

这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市场前景等等。

这一步很重要,企业要对自身有个清晰的认识,这样才能制定出合适的增资扩股方案。

1.确定增资扩股的规模。

这个规模得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资金状况来定,不能盲目求大。

2.确定增资扩股的价格。

这个价格得根据企业的估值和市场情况来定,既要保证企业的利益,也要吸引投资者。

3.确定增资扩股的对象。

这个对象主要是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和投资者的需求来选择合适的投资者。

4.确定增资扩股的时间表。

这个时间表包括增资扩股的启动时间、完成时间等等。

1.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这个协议是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法律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变更注册资本。

这个步骤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将增资扩股后的注册资本进行变更。

3.发行股票。

这个步骤需要到证监会办理,将增资扩股的股票进行发行。

4.资金到账。

这个步骤是投资者将投资款打入企业的账户。

1.股权结构整合。

企业要根据新的股权结构进行管理层的调整,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行。

2.资金使用计划。

企业要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3.优化经营策略。

企业要根据增资扩股后的实际情况,调整经营策略,确保企业的快速发展。

增资扩股后的监督和评价。

企业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和评价机制,对增资扩股的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以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新三板挂牌企业增资扩股方案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企业进行全面的规划和实施。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通过增资扩股实现快速发展和资本实力的提升。

当然,这中间还有很多细节需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我就不一一展开了。

希望这个方案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交流。

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

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

2023年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2023年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股权激励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受人们关注的话题。

作为一个非常新兴的市场,新三板的公司们也在逐渐地发展着他们自己的股权激励方案。

本文将介绍一些最新的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以及它们的影响和价值。

1. 某科技公司这家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人工智能领域的创新型企业,在股权激励方面也是非常有创意的。

该公司制定了一项叫做“AI之星”的股权激励计划。

据悉,该计划旨在通过对该公司人工智能产品的销售和业绩推进来激励员工。

该计划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因为它考虑了员工的个人贡献度以及公司业绩的成果,不仅激励了员工的创新精神,还激励了公司的经营活力。

2. 某医疗器械公司这家公司是一家专业制造和销售医疗器械的企业,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推动,实现了企业的高速增长。

该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基于员工的创新创意来制定的。

该公司为员工提供了独特的股权激励机制,通过与企业业绩相挂钩的方式,将员工的个人贡献度转化为实际的金钱回报。

通过这种激励机制,一些员工的创新想法得到了及时的资金支持,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的创新成果。

3. 某知名教育集团这是一家专业从事教育培训的企业,他们的股权激励方案不仅吸引了大量优秀的人才加入,而且也成为了其他企业的参考。

该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基于个人能力与绩效相关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充分的机会来参与企业的各个方面。

该公司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机制,激励员工的学习兴趣,提升员工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不仅使员工充分发挥自身的职业能力,还能够比较有效地提高企业的整体业绩。

总结股权激励是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对于新三板的公司来说尤其如此。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新三板公司已经认识到股权激励的重要性,并制定了一系列创新型的激励计划。

这些激励计划不仅可以促进员工的潜在潜力,也能够激励员工为企业的业绩和未来做出更大的贡献。

很明显,股权激励计划在未来的发展中将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新三板员工持股计划 绩效考核

新三板员工持股计划 绩效考核

新三板员工持股计划绩效考核一、概述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新三板成为了我国股权融资市场中的重要一环。

而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而言,员工持股计划是发展壮大的重要组成部分。

员工持股计划不仅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也能够增强员工的归属感,进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然而,如何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绩效考核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本文将从新三板员工持股计划的理论基础和实际操作出发,探讨该问题。

二、新三板员工持股计划的理论基础1.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义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企业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发展、共享企业经营成果而实施的一种股权激励计划。

在员工持股计划中,员工可以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购物企业股份,随着企业的成长,员工所持股份的价值也会相应增加,从而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利益共享。

2.员工持股计划的优势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可以带来多重优势。

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稳定企业内部的人才队伍,减少员工流失,提升企业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员工持股计划还可以增强员工与企业的利益一致性,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3.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式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式多种多样,一般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激励、持股奖励等形式。

企业可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当的实施方式,以实现员工持股计划的最大效益。

三、新三板员工持股计划的绩效考核1. 绩效考核的目的新三板员工持股计划的绩效考核,是为了评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效果,判断员工持股计划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和管理效果。

通过定期的绩效考核,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员工持股计划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2. 绩效考核的指标员工持股计划的绩效考核指标应当综合考虑企业和员工双方利益,包括企业经营绩效、员工工作表现、股权激励效果、员工持股计划的稳定性等多个方面。

具体而言,可包括员工参与企业决策的积极性、员工的创新能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等指标。

新三板企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及案例分析

新三板企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及案例分析

新三板企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及案例分析概述本文档旨在介绍新三板企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并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深入探讨该计划的实施和效果。

什么是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是企业为激励和留住优秀员工而设立的一种经济利益分享机制。

通过给予员工购买、授予或赠与公司股权的方式,将员工与企业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忠诚度。

新三板企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重要性新三板企业通常处于成长期,面临着人才流失和招聘困难的挑战。

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可以有效激励员工,使他们认同企业目标并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此外,该计划能帮助企业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竞争力,促进企业长期发展。

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案例分析以下是一个新三板企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案例分析:公司背景新三板企业XX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服务。

计划内容1. 股权授予比例:根据员工在公司的贡献和表现,授予不同比例的股权,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2. 解锁期限:授予的股权将进行分期解锁,以鼓励员工长期发展。

3. 股权转让机制:为了保障员工的股权权益,公司建立了股权转让机制,员工可以在合理的条件下将股权转让给其他合格的员工或外部投资者。

实施效果该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在XX科技有限公司的实施收到了良好效果:1. 提高员工的士气和忠诚度,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心。

2. 促进员工间的合作与团队精神,推动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

3. 吸引了一批优秀人才加入公司,提升了公司的人才储备和竞争力。

结论新三板企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是提高员工动力,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

通过上述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该计划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了积极影响。

因此,在适当的条件下,新三板企业可以考虑制定和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以推动企业的长期发展。

新三板挂牌项目中股权激励相关问题

新三板挂牌项目中股权激励相关问题

新三板挂牌项目中股权激励相关问题随着新三板扩容确定性的不断增加,目前,国内主要的国家级高新区政府及园区内企业均在积极筹备新三板挂牌事宜。

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多为“两高、六新”企业,即高科技、搞成长、新经济、新服务、新能源、新材料、新农业、新商业模式企业。

此类型企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企业的发展对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性很强。

要保持企业持续、稳定、高速的发展,其关键在于保持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进而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是目前被广泛采用的保持人员稳定的有效措施之一。

作为律师应该参与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为企业提供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建议。

笔者现就所参与的新三板挂牌项目经验,对筹备新三板挂牌过程中股权激励相关问题与各位分享,供各位同仁参考。

一、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的核心问题(一)激励对象的确定股权激励应是对企业有贡献的员工或有益企业长期发展的部分员工的激励,而不是普惠制度下的激励,并且有限责任公司在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不应超过五十人的限制,所以通常我们建议激励对象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在确定激励对象人选时,应当保证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能够参与股权激励,但也不能因此而导致股权过于分散而影响公司的控制权。

(二)股权激励时点的选择依据笔者参与的项目经验,建议股权激励的时点一般选择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前,或者是公司新三板挂牌以前。

由于新三板的具体挂牌及交易制度尚未公布,参照目前中关村园区的相关规则及实践,如果在新三板挂牌后再实施股权激励,则只能通过定向增资的形式进行,并且定向增资不能仅针对其在册股东及公司员工,还必须有其他外部投资者参与,因此,在此时实施股权激励相较于挂牌前存在一定的限制。

(三)股权激励的方式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尚未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增资的方式实现。

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77个)

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77个)

新三板股权激励全解析【附77个最全版案例】新三板股权激励基本介绍股权激励是为充分发挥人才潜力、实现企业绩效最大化而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手段,即通过各种方式使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企业股权,从而实现员工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

股权激励的本质便在于通过对人力资本价值及人力资本剩余价值索取权的承认,正确处理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矛盾,形成利益共生共享的机制与制度安排。

股权激励与其他一般激励的显著区别便在于它的长期性、约束性。

新三板挂牌企业大多为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的挖掘当然显得更为重要,故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目前正开展得如火如荼。

针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并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只见于新三板法律法规中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披露作出了相应的安排,故目前新三板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条件大多比照上市公司要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新三板法律法规中直接涉及股权激励的全部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依照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6条: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权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

4.1.6条:挂牌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一条: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挂牌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

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分析

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分析

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分析背景股权激励是现代企业管理中广泛应用的一种激励方式,它通过将员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发展目标紧密联系起来,激励员工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在提高企业绩效的同时实现个人的收益增长。

在新三板上市公司中,为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引导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股权激励也被应用得越来越多。

案例分析案例一:龙磁科技龙磁科技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主要从事矿山设备制造。

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员工,该公司于2018年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骨干。

计划通过向员工分配股票作为激励来实现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的紧密联系。

具体来说,该公司在2018年设立了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共计分发股票2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

其中,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股票分配比例为50%,而针对核心技术骨干的比例则为30%。

股票的发放是分三年实现的,第一年分配比例为30%,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40%。

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显著。

首先,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吸引和留住公司的核心人才,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其次,股权激励计划可以使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紧密联系起来,激励员工为公司的长远发展付出更多的努力。

案例二:弘信电子弘信电子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工程设计和开发的公司,于2019年在新三板上市。

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员工,该公司在2019年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

计划的实施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股权激励计划通过向员工分配限制性股票和解锁股票两种方式来实现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的紧密联系。

具体来说,该公司在2019年设立了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设立限制性股票和解锁股票两种股票激励方式,共计分发股票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

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发放比例为20%,解锁股票的发放比例为80%。

限制性股票的持有周期为三年,期满后按照解锁条件确定解锁比例。

新三板企业股权激励案例

新三板企业股权激励案例

上海易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上海易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销科技”或“公司”)为激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以下合称“核心人员”)、在公司任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监、董事会秘书,以下合称“高管”)为公司做出更大贡献,出具本激励方案。

一、股权激励方案概述公司拟通过以下两种方案相结合的方式对核心人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合称“激励对象”)实施股权激励。

实施方案:1、针对目前已经是公司股东的激励对象,公司允许其按照6元/股的激励价格通过对公司增资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大股东薛俊承诺将在上述股权激励方案基础上,向合计不超过公司22位高管和核心人员以股权激励的价格(1元/股)转让不超过13.4万股。

二、激励股份数测算1、第一批股权激励公司拟允许第一批激励对象按照6元/股的价格通过向公司增资的方式获得激励股权,第一批股权激励完成后,激励对象分别将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及持股比例如下(表一):上述激励对象郭阳、李永顺应当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并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

其中:李永顺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

鉴于第一批股权激励涉及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事宜,具体发行方案需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项审议通过后实施。

2、第二批股权激励根据表二所列激励对象,公司将通过由实际控制人薛俊向该等激励对象按照1元/股价格转让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转让完成后,第二批激励对象获得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表二):本次股权激励将由薛俊通过股转系统以协议方式向该等激励对象实施转让,因此,不涉及易销科技定向发行股票。

第二批股权激励方案将于公司变更做市转让方式前实施。

三、2015年度业绩相关的50万股股权激励方案要点1、股权激励前提条件(任意一项条件达成):(1)2015年度公司完成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2)或2015年度公司完成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并且于2015年报披露之前公司完成总融资额不低于8,000万元且融资前公司估值不低于3.2亿元的股权融资;(3)或2015年度公司完成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且于2015年报披露之前公司有明确创业板转板计划并正在实施,具体包括“易销科技与主承销商签署创业板上市推荐服务协议”或“易销科技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创业板转板申请”二种情况。

鼓励企业新三板挂牌措施

鼓励企业新三板挂牌措施

鼓励企业新三板挂牌措施引言:新三板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部分,对于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鼓励企业挂牌新三板,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和支持,从而推动我国新三板市场的发展。

本文将从金融扶持、税收政策、政策风险化解和信息透明度四个方面阐述鼓励企业新三板挂牌的措施。

一、金融扶持1.设立新三板专项基金:政府可设立新三板专项基金,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资金扶持。

该基金可以通过直接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渠道,助力其发展壮大。

2.推动银行贷款支持:政府可通过利率优惠、贷款额度增加等方式,鼓励银行为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贷款支持。

同时,降低新三板企业的融资门槛,提高企业融资的便利性。

二、税收政策1.减免挂牌费用:政府可以在税收政策上给予新三板挂牌企业一定的减免政策,例如免征挂牌费、减免企业所得税等,降低企业挂牌的经济成本,提升企业的挂牌积极性。

2.增加股权激励的税收优惠:政府可以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参与者,例如员工持股计划,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激励来吸引和留住人才。

三、政策风险化解1.完善风险投资制度:政府应加强对新三板风险投资的监管和指导,建立健全的风险投资制度。

通过设立专业的风险投资机构,为新三板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2.完善退出机制:政府应建立健全新三板企业退出机制,引导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通过建立健全的退出渠道,提高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提升市场的吸引力。

四、信息透明度1.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政府应加强对新三板企业的信息披露监管,推动企业提高信息透明度。

同时,鼓励企业主动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经营数据等,增加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

2.加强培训和指导:政府可以组织专业培训,提供信息披露和合规经营的指导。

通过提升企业的信息披露水平,提高企业的信用度和市场竞争力。

结论:鼓励企业新三板挂牌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动资本市场完善的重要举措。

挂牌公司股权激励讲解

挂牌公司股权激励讲解

挂牌公司股权激励分析一、挂牌公司为什么要进行股权激励?1. 企业价值提振的要求。

大股东和管理层利益更加一致。

2. 争夺核心高端人才的需要(缺乏高薪资吸引如何留住和吸引高端人才)3. 团队稳定保障的要求。

上市前后大股东、高管心态在变化,大股东如何给高端人才戴“金手铐”。

4. 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实际需要。

二、常见股权激励工具1. 股票期权(低价授予—授权—行权—出售)2. 限制性股票(一般运用较多)3. 定向发行股票。

三、股权激励的因素1. 定人(董事、高管、核心人员)独立董事不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2. 定量(拿出多少股份进行激励)3. 定价(定什么价位)4. 定时(何时进行激励)5. 股份来源(激励的股权出自哪)6. 资金来源(参与激励计划员工的资金从何而来)注意事项:1,股转系统没有沪深规定的那么多,(所有员工、上下游产业链关联人等都可以作为激励对象);2,成立持股平台,凑够500万元,具备新三板市场投资资格;3,核心员工——董事会、监事会等决议通过。

股权激励的同时注意“股份支付”(指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相当于负债的交易),差额部分须从公司利润中去除,所以如果在做市之后股价很高的时候再以净资产去股权激励,就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的影响。

券商建议:尽量在挂牌前进行股权激励的安排。

1,挂牌前做股权激动。

约束少,问题少,简单快速;2,挂牌后非核心员工难以介入(设立持股平台)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3,预留股份多次激励。

第一次激励的效果也在随时间递减。

定源方面:1,稀释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2,二级市场股价回落时进行回购(刺激股价上涨,表明大股东对公司有信心);3,大股东出让一部分股份给激励对象(沪深不好做,股转系统约束少,而且是协议交易,价格自定。

未来几个月将会取消协议交易机制)。

目前定向发行是最主要形式,总共股东是否超过200人(券商观点:利大于弊)在新三板分层A、B层时,要求股东数长期超过200人。

召开股东大会时,登记参会人员就行,不参会表示对股东权利的放弃,每次激励不超过35人。

小兵原创】新三板拟挂牌公司及已挂牌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分析之欧阳引擎创编

小兵原创】新三板拟挂牌公司及已挂牌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分析之欧阳引擎创编

小兵原创】新三板拟挂牌公司及已挂牌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分析欧阳引擎(2021.01.01)(2016-01-29 09:59:31)一、员工股权激励方式新三板拟挂牌公司或已挂牌公司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直接激励: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方式,使被激励员工直接成为公司的股东。

2、间接激励: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基金或资管计划)等方式,使被激励员工间接享有公司的权益。

注:通过代持实施股权激励的,不在分析范围之内。

二、当前对员工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一)挂牌前公司挂牌前,无论是直接激励还是间接激励,只要被激励员工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公务员、党政廉洁、高校等限制性规定)规定的经商或股权投资限制性情形,均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挂牌后1、直接激励被激励员工需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注意:1、已具有挂牌公司股东、董监高身份的员工,可以直接参与定增。

2、如果是不具有董监高身份的员工,要么认定为核心员工(履行相关提名、公示等程序,方可成为定增对象),要么认定为“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符合资产500万、相关证券投资经验等要求)。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与“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之和不得超过35名。

因此,不具有董监高身份的核心员工持股有程序要求,同时,如果股权激励对象较多,则采取直接持股方式存在人数限制问题。

2、间接激励2015年11月之前,对于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方式参与挂牌公司定增不存在限制性规定。

但是,2015年11月24日,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以下简称“《定向发行(二)》”)对此进行了限制,具体内容如下:问:非上市公众公司是否可以向持股平台、员工持股计划定向发行股份,有何具体要求?答: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保障股权清晰、防范融资风险,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得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份发行。

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模板)一、激励背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新三板市场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二、激励目的1.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2.促进公司业绩增长,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3.留住核心人才,降低员工流失率。

4.增强公司凝聚力,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三、激励对象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关键岗位员工。

四、激励方式1.股权激励:公司以每股净资产为基础,给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

2.股票期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五、激励规模1.股权激励规模:公司股权激励规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2.股票期权规模:公司股票期权规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六、激励条件(1)在公司工作满1年。

(3)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激励对象在获得股权激励或股票期权后,需继续在公司工作满一定年限,否则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回已授予的股权或股票期权。

七、激励实施步骤1.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明确激励对象、激励规模、激励条件等。

2.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或股票期权协议。

4.激励对象按照协议约定获得股权或股票期权。

5.激励对象履行职责,实现公司业绩目标。

6.激励对象满足解锁条件,获得相应收益。

八、激励效果评价1.公司设立专门机构,对股权激励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2.评价内容包括:激励对象工作积极性、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公司业绩增长等。

3.根据评价结果,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调整,以实现激励效果最大化。

九、风险控制1.公司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

2.设立风险监控机制,对激励对象进行动态监管,防止滥用职权、内幕交易等行为。

3.建立激励对象诚信档案,对违反诚信原则的激励对象,取消其股权激励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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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案例分析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A股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已是较为常规和成熟的做法。

同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均为上市公司设计和实施股权激励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指引。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4.1.6条,“挂牌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虽然截至目前全国股转系统暂未有具体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出台,但已有30家左右(不完全统计)的挂牌企业拟实施或正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本文主要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况予以梳理,并提出自己的部分思考。

一、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根据《业务规则》第2.6条,“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常见问题解答》之“24、股权激励是否可以开展?”,“挂牌公司可以通过定向发行向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可以参与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也可以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人数累计可以超过200人,但每次定向发行除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人。

因此,挂牌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进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上述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规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允许存在股权激励未行权完毕的公司申请挂牌。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公司可以向除原股东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35名对象发行股份。

二、挂牌企业股权激励计划开展情况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挂牌前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且已成功挂牌的仅为仁会生物(830931)一家。

仁会生物于2014年1月完成整体变更、2014年2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方案、2014年8月正式挂牌交易。

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仁会生物详细阐述了股权激励计划。

目前,挂牌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新三板企业约30家,其中部分企业是通过定向发行方式直接实施,部分企业是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

下面,根据上述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分析。

(一)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实施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意即挂牌企业直接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等不超过35人或上述人员成立的合伙企业直接发行股份,在经过董事会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转公司备案、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等程序后即算完成。

正在实施股权激励挂牌企业中,盛世大联(831566)、博广热能(831507)、云南文化(831239)等均采取定向发行方式。

严格意义上说,采取定向发行方式实施股权激励仅是一个常规的定向发行过程,方案设计简单、完成时间较短,但在发行价格方面可能具有一定的折扣。

如盛世大联2015年4月公告的《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中发行价格为2元/股,而其在2015年3月完成的定向发行中发行价格为10元/股。

(二)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意即通过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方式实施,并设置了相对完整的实施条款,以期达到长期激励的目的。

下面结合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的常见要素,简单汇总挂牌企业实施情况:实施要素A股上市公司挂牌企业备注实施方式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以股票期权为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较少如:夏阳检测(831228)、百华悦邦(831008)同时采取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挂牌企业监事无限制性要求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个别挂牌企业予以明确限制如:金易通(430170)等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除非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若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可以成为激励对象,但其所获授权益应关注是否与其所任职务相匹配。

同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个别挂牌企业予以明确限制如:金易通(430170)等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大部分挂牌企业设置了类似限制性条款如:壹加壹(831609)、凯立德(430618)、金易通(430170)等股票来源(1)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2)回购本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以发行股份为主如:壹加壹(831609)、凯立德(430618)、金易通(430170)等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

股东拟提供股份的,应当先将股份赠予(或转让)上市公司,并视为上市公司以零价格(或特定价格)向这部分股东定向回购股份。

部分挂牌企业股东直接向激励对象转让股份如:财安金融(430656)、新宁股份(831220)等限制性股票特别规定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则按照《公司法》关于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2)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大部分挂牌企业发行价格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管理团队建设、公司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并与认购人沟通后最终确定如:夏阳检测(831228)、百华悦邦(831008)等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大部分挂牌企业设置了类似限制性条款如:金巴赫(831773)、合全药业(832159)等股票期权特别规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大部分挂牌企业发行价格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管理团队建设、公司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并与认购人沟通后最终确定如:夏阳检测(831228)、百华悦邦(831008)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

大部分挂牌企业设置了类似限制性条款如:壹加壹(831609)、凯立德(430618)、金易通(430170)等其他限制性规定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大部分挂牌企业设置了类似限制性条款如:壹加壹(831609)、凯立德(430618)、金易通(430170)等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大部分挂牌企业设置了类似限制性条款如:盛世大联(831566)、壹加壹(831609)会计处理方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个别挂牌企业明确会计处理方式如:金巴赫(831773)、壹加壹(831609)等三、相关问题的思考通过上述案例总结,可以发现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方面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既可以在申请挂牌前实施,也可以在挂牌成功后实施;既可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直接实施,也可以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

下面的分析和思考,侧重和A股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得出:(一)合伙企业作为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载体的灵活性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常见问题解答》之“24、股权激励是否可以开展?”,“挂牌公司可以通过定向发行向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可以参与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也可以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人数累计可以超过200人,但每次定向发行除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人”。

据此,可能会有几个问题:(1)如果挂牌企业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实施股权激励且股权激励对象超过35人,该如何实施?(2)如果第一次股权激励对象不超过35人,多次实施股权激励后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在以后的定向发行过程中将事先通过证监会核准,是否会降低融资效率?(3)目前全国股转系统还没有具体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配套规则,如采取限制性股票方式且向股权激励对象直接授予股票,当以后出现未达到解锁条件或已达到解锁条件但未申请解锁情形时,多次的回购注销行为是否会增加挂牌企业不必要的成本?(4)目前符合条件的境内股份公司均可申请挂牌,如挂牌企业拟向外籍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则按照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外籍员工直接持股应存在一定难度。

基于以上几点,如挂牌企业以合伙企业作为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载体,可有效避免上述情形的出现:合伙企业可以单独作为一个认购主体;即使多次实施股权激励,出现股东超过200人的概率较小,并能保持挂牌企业股东的稳定性和清晰性;在合伙企业合伙人层面,股权激励对象可以通过成为有限合伙人实现股权激励、向普通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实现(形式上)股票回购注销、向合伙企业申请卖出出资份额对应股份实现减持;此外,外籍员工成为合伙人也不存在法律障碍。

因此,挂牌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可以选择合伙企业作为实施载体。

在目前实施股权激励的挂牌企业中,以合伙企业作为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载体。

(二)发行价格设置的灵活性目前,挂牌企业设置发行价格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多数挂牌企业会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管理团队建设、公司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前次定增价格等多种因素最终确定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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