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让不动产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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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让期间涉及的相关税费及计算

不动产转让期间涉及的相关税费及计算

一、住房(转让方与受让方均为自然人)(一)转让方需承担的相关税费1.增值税(1)征收率5%。

计算公式:成交价格/(1+5%)×5%。

(2)个人将购买不足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注:满两年如何确认?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按照熟先的原则确认。

)(3)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2021 年12 月31 日,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注:政策到期后是否延续,暂未出台相关政策或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县城(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3.个人所得税(1)查账征收,税率为20%。

纳税人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计算公式:(成交价格-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后)×20%(2)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3)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1.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2.家庭唯一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4.印花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受让方需承担的相关税费1.契税(1)河南省住房权属转移契税税率为3%。

计算公式:(成交价格-增值税税额)×3%。

(2)自2016 年2 月22 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 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 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1.5%的税率征收契税。

营改增后转让房屋不动产涉及的增值税新规定

营改增后转让房屋不动产涉及的增值税新规定

营改增后转让房屋不动产涉及的增值税新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实施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的税收改革。

这一重大政策调整,对各行各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对于涉及房屋不动产交易的纳税人来说,了解和掌握营改增后的增值税新规定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在营改增后,房屋不动产的转让交易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为转让方,即出售房屋的不动产所有人。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所有的商品和服务。

在房屋不动产转让中,主要包括不动产的出售、出租、抵押等交易行为。

营改增后,房屋不动产转让的税率定为11%。

但是,如果纳税人转让的是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为促进营改增的顺利实施,国家对一些行业和项目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

在房屋不动产转让领域,对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以及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等特定项目,都设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营改增后,税务机关对房屋不动产转让征收管理的方式也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纳税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并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同时,税务机关也加强了对虚假申报、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营改增后,对于房屋不动产转让交易,纳税人应当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购方需凭增值税发票进行进项抵扣。

如发生发票遗失等情况,纳税人需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备并公示。

为保障营改增政策的顺利实施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提供了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与咨询。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平台、咨询等方式进行业务咨询和办理。

税务机关也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帮助纳税人了解和掌握新的税收政策。

营改增后转让房屋不动产涉及的增值税新规定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了重大影响。

作为纳税人,我们应积极学习和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房屋不动产转让交易。

税务机关也应继续优化政策实施和征管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办税体验。

自2016年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以来,中国的税收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三)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四)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五)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所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企业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所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A 公司准备转让其名下的土地和房产,原值 2000 万,欲以 5000 万的价钱转让。

请问:1.公司转让土地和房产应缴哪些税?2.各项税款的缴纳比率?3、假如 A 公司的主要财产就是上述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经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 A 公司转让给 B 公司,在税收方面能否有特别规定?一、公司转让房产和土地需要缴纳的税种:1、营业税及附带: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买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所有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买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营业税,营业税税率为 5%。

依据实质缴纳的营业税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带、地方教育附带。

2、公司所得税:公司转让不动产收入扣除转让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发生的清理花费、不动产计税基础后为转让所得。

税率为 25%。

3、土地增值税:旧房及建筑物扣除项目的规定: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土地增值税一些详细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 1995〕48 号)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第七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 号)第二条:(1)能获得旧房评估价钱并经税务机关确认:①旧房评估价钱 =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②获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一致规定缴纳的有关花费。

③ 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2)没有评估价钱,但能供给购房发票并经税务机关确认:① 发票所载金额② 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③土地的地价款和按国家一致规定缴纳的有关花费。

④ 转让税金(3)既没有评估价钱,又不可以供给购房发票的,推行审定征收。

2、转让未进行开发的土地使用权扣除项目的规定①获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一致规定缴纳的有关花费。

② 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独自转让土地使用税不得审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推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出扣除项目金额 50%的部分,税率为 30%。

企业自有不动产处置方式的涉税分析

企业自有不动产处置方式的涉税分析

企业自有不动产处置方式的涉税分析企业自有不动产处置方式涉及到税收问题,主要包括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契税等。

下面将对不同方式涉税分析进行详细阐述。

1.出售方式企业自有不动产进行出售时,涉及到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所得税和契税。

(1)增值税: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企业出售自有不动产适用增值税征收。

增值税税率为5%,但不同城市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

企业销售自有不动产是正常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最终只需缴纳销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在出售不动产过程中,企业可以享受不动产转让所得的免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企业自有不动产持有满五年后出售所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契税:企业出售自有不动产涉及到的另外一个税种是契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出售自有不动产,契税适用税率为3%。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转让价格,如果存在增值收益,需要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契税。

(1)增值税:企业出租不动产对应的税种是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出租不动产可以按照租赁服务纳税,税率为5%。

不过,如果企业出租不动产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且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则按照1.5%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所得税:企业出租不动产也会产生租金收入,需要计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租金收入可以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实际应纳所得额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3.租赁方式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处置不动产,主要涉及到契税的征收。

企业自有不动产处置方式的涉税分析主要包括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契税等。

具体涉税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来确定。

企业在处置不动产时需要计算税款,确保合规纳税,避免因税务问题带来的风险。

单位转让房地产税费计算表

单位转让房地产税费计算表
全额-增值税)×2%或
(差额-增值税及附加
税)×20%
售后公房
动迁安置房
不满
五年
无论是否
唯一
免征
全额×1%
满五

承诺唯一
免征
免征
不唯一
免征
全额×1%
备注:1、普通住宅认定标准:总价:内环450万以内,中环310万以内,外环230万以内;面积:140m以下。
2、征收20%差额个税,首先需要房东出具房屋原值证明,如房东无法出具证明,那由房产交易中心出具指导价,
作为计税标准征收个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及附加税的,
则全额是指;(全额
增值税)
8 0 元
8 0 元
满五

承诺唯一
免征
免征
不唯一
免征
全额×1%或差额×20%
非普通住宅
不满
五年
无论是否
唯一
全额÷1.05×
5.3%
全额-增值税)×2%或
(差额-增值税及附加
税)×20%
满五

承诺唯一
差额÷1.05×
5.3%
免征
不唯一
差额÷1.05×
5.3%
单位转让房地产税费计算表
区分
出售方
购买方
年限
是否唯一
增值税及附
加税
个税
契税
抵押
登记费
登记费
普通住宅
不满
五年
无论是否唯一全额÷ Nhomakorabea.05×
5.3%
全额-增值税)×1%或
(差额-增值税及附加
税)×20%

企业转让不动产填写增值税预缴表

企业转让不动产填写增值税预缴表

企业转让不动产填写增值税预缴表一、企业转让不动产的背景和流程企业转让不动产是指企业将自己名下的不动产权益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的行为。

在这个过程中,转让方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税务手续,其中之一就是填写增值税预缴表。

二、增值税预缴表的填写要点填写增值税预缴表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1.填写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等。

2.填写不动产转让的相关信息,如转让日期、转让价格等。

3.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的计算和缴纳情况,包括应纳税额、已预缴税额等。

4.填写其他相关信息,如税款缴纳方式、代扣代缴情况等。

三、填写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在填写增值税预缴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不动产转让的相关信息,如转让日期、转让价格等。

2.了解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填写各个栏目,避免填写错误或遗漏。

3.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填写正确。

4.在填写过程中保留好相关凭证和文件,以备查验。

四、相关政策的解读企业转让不动产涉及到的税务政策比较复杂,需要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企业转让不动产需要缴纳增值税,税率为5%。

具体的计算方法是将转让价款乘以5%得到应纳税额,再减去已预缴税额,即为应补缴税额或应退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在填写增值税预缴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按时缴纳税款。

同时,需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和文件,以备税务部门查验。

总结:企业转让不动产填写增值税预缴表是一项重要的税务手续,它需要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填写准确无误的信息,并按时缴纳税款。

在填写过程中,需要注意填写要点和注意事项,确保填写正确。

同时,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也是非常重要的。

希望本文对企业转让不动产填写增值税预缴表有所帮助,使企业能够顺利办理税务手续。

不动产转让简易计税方法

不动产转让简易计税方法

不动产转让简易计税方法
哇塞,说到不动产转让简易计税方法,这可真是个重要的事儿呢!
简易计税方法呢,一般来说步骤不算太复杂。

首先得确定你是不是符合简易计税的条件,这就像出门得先找对路一样关键。

然后,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这就好比是在给你的交易算一笔明白账。

注意事项可不少哦,比如要准确填写相关表格,不能有丝毫马虎,不然就像盖房子根基没打牢一样会出问题。

还有啊,要保留好各种凭证和资料,这可是你的“证据链”呢!
在这个过程中,安全性和稳定性那是相当重要的呀!就像走在平稳的大道上,让人心里踏实。

有了明确的规定和流程,不用担心会出什么大乱子,让人能放心地去进行不动产转让。

而且,这也为交易双方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不会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风险,多好呀!
那它的应用场景可多啦!对于一些小规模的不动产转让,或者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简易计税方法可就派上大用场了。

它的优势也很明显呀,计算相对简单,操作起来没那么麻烦,让大家都能轻松搞明白。

就像找到了一把钥匙,能轻松打开复杂问题的大门。

咱来举个实际案例瞧瞧。

有个小企业要转让一处小房产,通过简易计税方法,他们很快就完成了纳税手续,而且过程清晰明了,没有出现任何纠纷。

这不就实实在在地展示了它的实际应用效果嘛!
我觉得呀,不动产转让简易计税方法真的是个很不错的方式,能让不动产交易变得更简单、更可靠、更高效!。

企业自有不动产处置方式的涉税分析

企业自有不动产处置方式的涉税分析

企业自有不动产处置方式的涉税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拥有一定数量的不动产,包括办公楼、厂房、仓库等。

随着市场的变化和企业经营战略的调整,有时企业会需要处置一部分或全部的不动产。

在不动产的处置过程中,涉及到税收问题是企业需要特别关注的事项之一。

本文将对企业自有不动产处置方式的涉税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不动产的处置方式一般包括出售、出租、转让、抵押等。

针对不同的处置方式,税收政策也有所不同。

我们来探讨不同处置方式下的涉税分析。

1. 出售如果企业决定出售自有不动产,那么在出售所得中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出售不动产的所得应当纳税。

在计算所得税的过程中,可以扣除不动产原值、增值税、房产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等费用。

如果不动产的所有权持有时间超过两年,可以享受长期持有的优惠政策,税率会相对较低。

2. 出租如果企业选择将不动产进行出租,那么需要缴纳增值税和土地使用税。

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不动产的出租属于应税行为,出租方需要按照规定纳税。

根据《土地使用税法》的规定,出租土地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税率是按照出租土地的年租金收入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

3. 转让企业在处置不动产时会选择进行转让,也就是将不动产的所有权进行转移给他人。

在转让过程中,会涉及到契税的缴纳。

契税是由买方缴纳的税收,税率根据不动产的成交价格来确定。

还需要根据相关法规缴纳土地增值税。

4. 抵押有些企业会将自有不动产进行抵押,从而获得贷款资金。

在抵押过程中,涉及到印花税的缴纳。

根据《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抵押不动产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印花税。

在还款的过程中,还需要缴纳利息税。

除了以上几种常见的不动产处置方式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方式,比如拍卖、租赁等,每种方式都会涉及到不同类型的税收。

企业在选择不动产处置方式时,需要充分考虑税务因素,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在不动产处置过程中,企业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如何利用税收政策优惠,降低税负,增加收益。

国税公告(2016)14号转让不动产暂行办法

国税公告(2016)14号转让不动产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2016.3.31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 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华税:本公告适用于纳税人转让其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除外,其另行适用《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三)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转让税收政策分析

不动产转让税收政策分析

不动产转让税收政策分析在经济活动中,不动产转让是一个常见的行为。

无论是个人因改善居住条件而出售房屋,还是企业为优化资产结构而转让土地和房产,都涉及到一系列的税收政策。

理解和掌握这些税收政策,对于保障交易的合法性、降低税负成本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不动产转让涉及的主要税种(一)增值税增值税是不动产转让中较为重要的税种之一。

一般来说,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 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除外)。

对于企业转让不动产,需要根据不动产取得的时间、是否为一般纳税人等因素来确定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税率。

(二)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的部分,税率为 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 60%。

(三)企业所得税企业转让不动产取得的所得,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转让不动产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四)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不动产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 20%。

(五)契税在不动产转让中,承受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契税。

契税的税率在 3%至 5%的幅度内确定,具体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述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企业清算后将不动产转让给股东是否缴税

企业清算后将不动产转让给股东是否缴税

企业清算后将不动产转让给股东是否缴税在企业清算过程中,若涉及将不动产转让给股东,这是否需要缴纳税款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在我国税法中,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与操作指南。

下面将对企业清算后将不动产转让给股东是否缴税进行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不动产转让属于财产转让行为,因此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缴纳相关税款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财产转让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不动产转让所得是个人财产转让所得的一种,因此在转让不动产给股东时,涉及的利润部分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具体缴税额的计算方法为,不动产转让所得的计算公式是:不动产转让所得 = 转让价款 - 原价 + 相关费用其中,转让价款是指股东获得不动产的造价,原价是指企业在购置不动产时的价格,相关费用是指转让不动产所产生的税费、手续费等。

根据上述公式,不动产转让所得将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础。

根据不动产转让所得的金额,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个人所得税计算,确定需要缴纳的税款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个人通过财产转让获得收益时,还存在免税额的规定。

个人通过不动产转让所得,若低于免税额的部分,是免税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免税额的具体数额根据税法法规的规定,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可能有所不同,需要与相关税务机关核实确认。

除了个人所得税外,不动产转让还可能涉及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不动产的转让行为会涉及到增值税的征收。

但在企业清算过程中,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申请免征增值税。

具体而言,如果清算的不动产是企业内部资产转让,且转让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同时在涉及企业清算的会计凭证中明确了不动产转让及免税事项的,企业清算后的不动产转让可以免征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对于一般情况下不动产转让给股东是否缴税的解析,具体情况还应根据实际的税法法规和个体情况进行分析。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重置成本价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重置成本价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重置成本价(原创版)目录1.背景介绍2.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的增值税计缴方法3.重置成本价的概念4.如何计算重置成本价5.重置成本价对增值税的影响6.结论正文1.背景介绍在税收政策中,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需要缴纳增值税。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政策,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些基本概念和计缴方法。

2.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的增值税计缴方法根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1.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重置成本价的概念重置成本价是指在转让不动产时,将不动产的原价重新计算为当前的市场价值。

这对于计算增值税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增值税的计缴依据是销售额,而销售额的计算需要基于不动产的市场价值。

4.如何计算重置成本价计算重置成本价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不动产的原购置价或取得价;2.自取得不动产以来,对不动产进行的增值投资,例如装修、改造等;3.不动产所在地的市场价格波动。

根据这些因素,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重置成本价:重置成本价 = 不动产原购置价或取得价 + 自取得不动产以来的增值投资 - 不动产所在地的市场价格波动5.重置成本价对增值税的影响重置成本价的计算结果将直接影响增值税的计缴金额。

根据上述增值税计缴方法,销售额的计算基于不动产的市场价值,即重置成本价。

因此,重置成本价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应纳税额的大小。

6.结论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在转让不动产时,需要关注重置成本价的计算。

通过合理计算重置成本价,可以确保增值税的正确计缴,避免税收风险。

转让不动产,应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转让不动产,应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转让不动产,应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共享财税实务 2019-02-01 22:01:35
一、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动产的增值税征收范围: 1、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2、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 的不动产。
增值税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二、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1、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个人转让住房除外)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10%)×10%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转让非自建不动产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 价)÷(1+5%)×5% 2)转让自建不动产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2、个人转让住房 (1)个人转让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2)个人转让其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用)÷(1+5%)×5% (3)个人转让其购买2年(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 市和深圳市) (4)个人转让其购买2年(含)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除 外) (5)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购买住房价款)÷(1+5%)×5%(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六)转让不动产增值税预缴税款计算方法(其他个人除外):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1)转让非自建的不动产 增值税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或作价) ÷(1+10%)×5% (2)转让自建的不动产 增值税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10%)×5%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转让非自建的不动产 增值税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或作价) ÷(1+5%)×5% (2)转让自建的不动产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 总结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 总结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总结
转让不动产涉及增值税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会从多个角度来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根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需要缴纳增值税。

不动产包括土地、房屋等,根据不同情况,增值税税率和计税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其次,对于个人转让不动产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不动产所得的增值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也意味着在转让不动产时,纳税人需要同时考虑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另外,对于企业转让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转让不动产所得的增值部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企业在进行不动产转让时,也需要考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的转让方式也会影响增值税的缴纳方式。

比如,一手房和二手房的交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等,都
会有不同的税收政策和税率适用。

总的来说,纳税人在转让不动产时,需要仔细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和法规,合理规划税务筹划,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税负。

此外,建议在进行不动产转让时,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者律师的意见,以确保遵守相关法规,避免税务风险。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助你全面了解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涉及增值税的情况。

资产重组中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涉税分析

资产重组中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涉税分析

资产重组中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涉税分析作者:张德祥来源:《经营者》 2019年第18期张德祥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企业在进行资产重组过程中关于转让不动产以及土地使用权所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希望以此来帮助我国企业提升税收筹划的效率、质量和水平,从而为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资产重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涉税分析一、资产重组的概念分析财税〔2009〕59号文件关于资产重组作出了比较明确的定义。

所谓的企业资产重组指的是:在企业日常的运营管理和经营活动之外出现的法律结构或者经济结构的较大变化。

主要包括企业法律形式的变化,债务的重组,股权的收购,资产的收购、合并以及分立等。

二、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转让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所涉及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分析财税〔2016〕36号文件明确规定了一些项目是可以不用征税的,比如其第五项规定:“企业在进行资产重组的时候,采取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形式把自身部分或者全部的实物资产和与之相关系的负债、债权以及劳动力等一起转让给其他个人和单位,在这一过程中所涉及的关于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的转让行为,是可以不用进行征税的。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企业而言,如果在进行资产重组的时候,牵扯到了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的话,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可是需要对下面这种情况予以高度的重视,那就是当文件中强调了“把部分或者全部的实物资产和与之有关系的负债、债权以及劳动力可以一并进行转让”,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把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起进行打包和转让。

这其实是属于业务转让的范畴,也正是因为如此,它的目标才不是对资产进行转让,而是使该项目可以不用缴纳增值税,但是其必要条件是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债务和债权。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明确作出了以下的规定:企业的进项税也是可以随着资产转移而进行转移的,从中就不难看出这一转让具有一定的整体性。

不动产转让企业所得税汇缴表填报

不动产转让企业所得税汇缴表填报

不动产转让企业所得税汇缴表填报一、引言不动产转让企业所得税汇缴表填报是企业在进行不动产转让过程中需要履行的税务申报程序,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不动产转让企业所得税汇缴表填报为中心,深入探讨其相关内容,并提供有关该主题的详尽解读。

二、不动产转让企业所得税汇缴表填报的内容和要求1. 要求企业填写的相关资料不动产转让企业所得税汇缴表是我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一种税务申报表格,企业在进行不动产转让相关交易时,需要按照规定填写该表格,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汇缴。

表格中需要包含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项目名称、转让收入、税额、缴款方式等。

这些内容是企业进行税务申报和纳税的重要依据,填写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合规性和财务成本。

2. 表格填报的时间要求不动产转让企业所得税汇缴表填报的时间要求一般是在不动产转让收入形成之日起15日内进行填报和汇缴。

企业在进行不动产转让交易时,应及时履行相关申报程序,否则可能会面临滞纳金、罚款甚至法律诉讼的风险。

企业在进行不动产转让交易时,需要严格遵守税务申报的时间要求,确保及时、准确地填报和汇缴所得税。

三、不动产转让企业所得税汇缴表填报的重要性不动产转让企业所得税汇缴表填报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填写该表格,企业能够清晰、准确地记录不动产转让收入和应纳税额,有利于企业做好财务核算和税务风险管控。

及时履行汇缴义务,有利于企业维护良好的纳税信用,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规范的汇缴程序也有助于税收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税务情况进行监管,促进税收征管的规范和高效。

四、对不动产转让企业所得税汇缴表填报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个人认为,不动产转让企业所得税汇缴表填报是企业在进行不动产转让交易时必须严格遵守的税务程序。

通过填写该表格,企业能够清晰记录不动产转让收入和应纳税额,便于企业自身核算和资金管理。

及时履行汇缴义务,有利于维护企业的纳税诚信,为企业未来的合规经营提供了有效保障。

企业转让不动产填写增值税预缴表

企业转让不动产填写增值税预缴表

企业转让不动产填写增值税预缴表企业转让不动产涉及到的增值税预缴表主要是《增值税纳税申报表(A类)》,在填写这个表格时,需要我们提供的主要信息有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基本信息、交易信息以及涉及的税费等。

在填写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基本信息时,我们需要提供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这些信息是填写表格的基础,确保填写准确无误是非常重要的。

接下来,我们需要填写交易信息,包括转让不动产的种类、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等。

在填写这些信息时,应该尽量详细准确地描述不动产的情况,确保填写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

如果有多项不动产的转让,需要分别填写每一项的信息。

填写涉及的税费时,我们需要根据不动产的转让价格计算出相应的增值税额,并填写在表格中。

在计算增值税额时,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税法税率的规定进行计算,并且注意适用税率的准确性。

同时,还需要填写其他涉及的税费,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在填写增值税预缴表时,我们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仔细核对填写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填写过程中要注意细节,如单位名称的拼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准确性等,避免因为填写错误导致后续纳税流程的延误。

2. 了解相关税法法规,确保填写的税费金额符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

如果对税法规定不熟悉,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者参考官方发布的税法解读等信息。

3. 遵守税务部门的要求,按时提交填写的增值税预缴表。

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增值税预缴表需要在每个纳税期限届满前的15天内提交,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应提前向税务部门申请。

企业转让不动产时填写增值税预缴表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通过准确填写表格,不仅可以顺利完成税费的纳缴,也可以避免因填写错误而引发的纳税风险。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在填写增值税预缴表时有所帮助。

单位(企业)不动产转让相关税费政策指南

单位(企业)不动产转让相关税费政策指南
单位转让不动产(不含房企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
不动产经营租赁
计税方法
类别
销售额
计税公式
类别
计税方法
计税公式
一般计税
非自建
全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1+9%)×9%
预缴税款
一般计税
预缴税款=租金收入÷(1+9%)×3%
自建
简易计税
预缴税款=租金收入÷(1+5%)×5%
简易计税
非自建
差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购置原价或作价)÷(1+5%)×5%
简易计税
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申报纳税
一般计税
销项税额=总包款÷(1+9%)×9%
申报纳税
一般计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土地价款)÷(1+9%)×9%
简易计税
应纳税款=总包款-分包款)÷(1+3%)×3%
简易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1+5%)×5%
——
核定征收率为:
1.普通标准住宅:5%;
2.非普通标准住宅:6%;
3.非住宅:6%;
4.符合清算条件但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10%。
买方(单位纳税人)
——
——
——
——
——
4%
——
单位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简易计税-差额征收率5%或全额征收率3%;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简易计税-全额征收率3%。
个人出租住房: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5%)×1.5%
房企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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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转让房地产得过程中,涉及到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等多个税种,税收负担较重.为此企业可以考虑采用投资入股、企业合并等方式转让房地产,从而达到延期纳税、降低税收负担得目得。

一、以投资入股方式转让房地产(一)以投资入股方式转让房地产得税务处理1。

营业税。

根据财税[2002]19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得通知》得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得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得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得也不征收营业税。

而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则需要缴纳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税字[1995]48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得通知》与财税[2006]2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得通知》得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得,投资、联营得一方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得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得,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而对于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得,凡所投资、联营得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得,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得商品房进行投资与联营得,均不适用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得规定.3.房产税。

对于投资联营得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蕾,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得,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由被投资方缴纳房产税;对于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得,实际上就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由投资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4.企业所得税。

一般情况下,应分解为以公允价值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进行投资两项业务.下面以实际案例分析投资与销售方式对企业税负得影响。

案例1:华美晨装集团在北京郊区有一家全资子公司丽人公司,该公司占地面积比较大,土地为出让方式获得,共计支付地价款800万元,厂房连同土地得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华泰公司想在此地建设一个大型商场,为此找到丽人公司洽谈收购此地块,出价9000万元。

该地块上厂房得评估价格为320万元。

如果丽人公司将厂房连同土地销售给华泰公司,按照规定,单位与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抵债所得得不动产或受让得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得购置或受让原价或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得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故丽人公司需要缴纳营业税410万元(9000—800)×5%],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41万元[410×(7%+3%)],印花税4、5万元(9000×0、5‰),土地增值税3903、28万元(增值额7425、5×60%-扣除项目金额1575、5×35%),企业所得税860、31万元[(9000-1200-41—4、5-3903、28)×25%],纳税合计为5219、09万元,丽人公司转让房地产得净收益为2580、91万元。

华泰公司需要缴纳契税270万元(9000×3%),印花税4、5万元(9000×0、5‰)。

而如果丽人公司以投资入股得方式将房地产转移到华泰公司,之后再以9000万元得价格转让股权得话,其税收负担可以大幅度降低。

1.丽人公司应该缴纳得税收。

丽人公司以房地产进行投资入股,不征收营业税,也无需缴纳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由于投资方与被投资方都未从事房地产开发,因此该项投资行为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股权转让应缴纳印花税=9000×0、5‰=4、5(万元)投资及股权转让行为应纳企业所得税=(9000—1200-4、5)×25%=1948、88(万元)节税总额=5219、09—(4、5+1948、88)=3265、71(万元)。

2.华泰公司应该缴纳得税收。

契税=9000×3%=270(万元)股权转让印花税4、5万元.从方案设计瞧,股权转让方式下,华泰公司得税收负担没有变化,而丽人公司可以节约3265、71万元得税金支出。

(二)以房地产投资入股过程中需要注意得问题1。

投资合同得签订。

在税务处理中,严格界定了“投资”得含义——投资就是指参与接受投资方得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得行为。

也就就是说要想享受不征收营业税、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得税收待遇,投资各方必须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如果投资方未承担投资风险,而就是分取固定得股息、红利,则要按照出租房地产征收营业税,无法达到上述节税效果.2。

操作时间间隔。

企业要想达到上进节税效果,必须注意以房地产投资入股得时间与转让股权得时间间隔问题,两者时间间隔最好在一年以上,否则税务机关可能会以实质课税原则为由,对上述行为征税。

3。

注意《公司法》中对不同投资方式得比例限制。

《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得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得30%.换言之,非货币资产投资入股得比例最高不得超过70%,如果在投资过程中没有达到上述要求,就会给方案得执行带来不必要得麻烦.4。

正确认识与处理纳税筹划对不同税种得影响.从上面得筹划方案可以瞧出,投资入股方式可以获得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与土地增值税得税收优惠,但就是由于上述税种得税收负担减少,企业得利润增加,相应增加了企业所得税得税收负担,企业应综合考虑这一影响,并及时缴纳企业所得税.5。

加强双方得沟通与合作,实现双赢得目标。

上述方案中,丽人公司通过筹划可以获得明显得节税效果。

但就是对华泰公司而言,该方案并没有降低其税负,反而会增加华泰公司潜在得税负-—今后华泰公司转让其以投资入股方式获得得房地产时,需要金额缴纳营业税,即选择投资入股方武将使华泰公司得潜在税收负担增加450万元(9000×5%).因此丽人公司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加强与华泰公司得沟通,在投资入股及股权转让价格方面做出适当得让步,以此获得华泰公司得支持与配合,从而达到双赢得目得.二、通过企业重组方式转让房地产仍以案例1为例。

假设被投资方就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信诚公司,此时如丽人公司仍采用投资入股、再转让股权得方式转让房地产,则无法达到上述节税效果.因为被投资方信诚公司从事得就是房地产开发,该项投资行为无法享受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得税收优惠。

那么在这种方式下,就是否可以采用企业合并方式转让房地产以降低其税收负担呢?(一)以合并方式转让房地产得税务处理1.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税字[1995]48号文得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得,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契税。

企业合并过程中,对合并后得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

企业所得税.企业合并过程中,企业所得税得税务处理方武有两种:一般性税务处理与特殊性税务处理.(1)一般性税务处理。

在一般性税务处理中,合并企业应接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与负债得计税基础;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被合并企业得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2)特殊性税务处理。

对于企业合并,如果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得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得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得企业合并,可以选择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中,对于股权支付部分,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与负债得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得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得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得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得被合并企业股权得计税基础确定。

对于非股权支付部分,其税务处理方式与一般性税务处理相同.案例2:信诚公司吸收合并丽人公司.在合并日,丽人公司资产账面价值共2200万元,现金1000万元,厂房及土地账面价值1200万元,公允价值9000万元;负债得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与公允价值皆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800万元,留存收益400万元。

信诚公司支付给华美公司1000万股、公允价值为9元/股得本公司股份,华美公司对丽人公司投资得计税基础为800万元.1.丽人公司得涉税事项分析。

在合并过程中,丽人公司将厂房及土地转移到信诚公司名下,无需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

如果各方经协商采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方式进行企业合并得所得税处理,则丽人公司应该进行清算.清算所得=企业得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得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9000—1200)+(1000-1000)+(1000-1000)=7800(万元)丽人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7800×25%=1950(万元)2.华美公司得涉税事项分析.(1)华美公司转让丽人公司股权得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2)股权转让应纳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产生得新留存收益=7800-1950=5850(万元)总留存收益=400+5850=6250(万元)华美公司应确认得股息收益为6250万元,该股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9000-800—6250-1950=0(万元)(3)华美公司获得信诚公司1000万股股票得计税基础为9000万元。

3.信诚公司得涉税事项分析。

(1)印花税.信诚公司得注册资本与资本公积增加金额为9000万元,应纳印花税4、5万元.(2)在企业合并中,信诚公司获得丽人公司得厂房与土地无须缴纳契税.(3)信诚公司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与负债得计税基础,印厂房及土地为9000万元,现金为1000万元,负债为1000万元。

如果在上述业务中,各方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进行所得税得税务处理,则信诚公司接受丽人公司资产与负债得计税基础,以丽人公司得原有计税基础确定,即厂房及土地为1200万元,现金与负债分别为1000万元;丽人公司无须进行清算,其相关所得税事项由信诚公司承继;华美公司取得合并企业股权得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得丽人公司股权得计税基础800万元确定,此时可以瞧到,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中,由于丽人公司没有进行清算,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华美公司所获得得股权、信诚公司所获得得厂房及土地仍以原计税基础确定,会使企业所得税负担潜在后移,因此建议在企业合并中采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方式.(二)以合并方式转让房地产对土地增值税得影响通过案例2可以瞧出,以合并方武转让房地产,可以达到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得目得.那么这种方式就是否可以真正减少土地增值税得负担呢?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点在于: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得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得地价款或出让金应提供相应得凭据,换言之,由于在企业合并过程中,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时,并没有单独支付地价款,也没有缴纳土地增值税,因此兼并企业将兼并中所获得得房地产用于房地产开发时,仍旧以被兼并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得地价款或者出让金作为土地增值税扣除得依据,也就就是说,在案例2中,信诚公司获得丽人公司土地使用权后,如果进行房地产开发转让,则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得地价款为800万元,而非9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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