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2023版)高校、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新版)
高校、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为加强教风建设,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防范并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保障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事故是指由于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服务人员及各级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直接或者间接责任,导致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消极后果的事件。
第二条根据发生的情节、程度与造成的后果,教学事故分为以下三个等级:(一)一级教学事故(即:重大教学事故)。
指人为因素或者重大失误造成的影响恶劣的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事件。
(二)二级教学事故(即:较大教学事故)。
指较大失误造成的有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或者事件。
(三)三级教学事故(即:普通教学事故)。
指失误或者其他因素造成的不良行为或者事故。
第三条根据教学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的不同,教学事故分为:教学类、教学管理类和教学保障类。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教学”,包括课堂教学和实验教学。
教学活动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辅导答疑、考试等;考试包括教务处和各学院(部、中心)组织、安排的各种形式的考试、考察;教学设备包括多媒体设备、语音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其它实验设备等。
第二章教学事故的认定第五条凡发生下列情况,均属于一级教学事故:(一)教学类:1.在教学、实验、实习、辅导、答疑等教学环节、教学过程及教学组织管理中扩散或者浮现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和行为,直接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或者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2.对学生实行体罚或者使用侮辱性语言,严重影响教师形象。
3.教师无故不接受合理安排的教学任务。
4.未经学院(部、中心)允许,擅自舍弃学期课程授课计划内容 1/4 以上。
5.在非教学因素影响下,擅自不公正地提高或者压低学生成绩,造成恶劣影响。
6.因指导教师责任造成学生在教学、实践、实习或者实验活动中受到严重伤害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范文(三篇)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范文一、引言随着教育的快速发展,学校教学事故的发生频率逐渐增加,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制定并完善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以广东省某中学为例,阐述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二、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是对事故发生的过程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事故的性质、原因和责任。
认定学校教学事故要坚持以下原则:1. 公正性原则:认定学校教学事故要客观、公正,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2. 综合性原则:认定学校教学事故要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事故的性质、原因、责任等。
3. 审慎性原则:认定学校教学事故要慎重,不得轻易下结论,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证据收集。
基于以上原则,广东某中学对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事故报告:学校教师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学校附近的相关部门报告。
相关部门会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现场勘察和调查。
2. 调查和收集证据:学校教育部门会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证据收集。
调查组可以采取访谈、询问、检查相关文件等方式进行调查。
3. 依据法律法规:在认定学校教学事故时,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对事故性质进行界定。
4. 评估和认定:通过调查和证据收集后,学校教育部门会进行事故的评估和认定。
评估和认定结果应向事故当事人和相关部门通报,并加以记录。
三、学校教学事故的处理学校教学事故的处理是对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和善后工作的过程。
处理学校教学事故要遵循以下原则:1. 正当性原则:处理学校教学事故要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规定,不能违法违规。
2. 公开透明原则:处理学校教学事故要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开事故的处理结果和相关信息。
3. 公正公平原则:处理学校教学事故要公正公平,不能偏袒任何一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教育教训原则:处理学校教学事故要总结教训,改进和完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及相关制度。
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5篇模版]
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5篇模版]第一篇: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一、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教学事故是指参与教学的工作人员(教师、实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违反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对教学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一)三级教育教学事故1、教学环节中的事故(1)教师不认真备课或无教案上课的;(2)教师无故不按课表上课或私自调课的;(3)无正当理由或不可抗力原因,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以内)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内);中途无故离开课堂(实验室)。
注:①体育课可以在下课铃响前5分钟下课。
②实验、实训课全部内容结束后,可提前5分钟下课。
(4)教师上课时间随意离开教室,影响教学的;(5)教师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和教学工作等有关会议的;(6)教师上课时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接打电话、玩手机的;(7)监考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考前5分钟)准时到达,但开考后10分钟以内到场;不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时看书、看报纸、接听电话、谈话、吸烟等;不核对学生机读卡信息,造成学生机读卡姓名或准考证号项空缺,未填写、填涂(学生自身填错除外)(8)未按规定封装试卷,或批改试卷出现较大事故的。
2、教学管理中的事故(1)教师未按要求听课或未填写《听课评课记录》的;(2)教师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吵闹、游戏或做其他严重影响他人备课和办公的事情的;(3)教师在教室抽烟的;(4)教师私自为学生乱订资料,造成不良影响的。
(5)教学服务人员未按时打开教室或实验室,影响教学活动。
(6)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或教研活动不认真(1次)。
3、教育过程中的事故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的。
1学校安排值班未到位造成事故的。
(二)二级教育教学事故1、教学环节中的事故(1)无正当理由或不可抗力原因,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至15分钟以内)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监考迟到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
(2)无故旷课(上课15分钟以上仍未到课堂)或旷监考(开考30分钟以上仍未到场)一次。
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一、学校教学事故的定义学校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中发生的任何有害学生安全的事件,其后果可能导致学生受伤或危及学生的生命和身体安全。
二、学校教学事故认定1、学校领导要求全校教职员工及时发现学生因学习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且及时上报学校安全相关部门,如安全部、安全处等。
2、学校安全部门应该及时召开安全会议,对发生安全事故进行客观调查,归纳总结原因,并对风险隐患进行分析整改。
3、学校应及时根据安全情况,制定细化后的教室安全操作规范,明确责任人和相应的操作要求,确保存在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的整改及避免重复发生事故。
4、学校要定期对所有的教室及教学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存在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三、教学事故处理1、学校要给予受伤学生专业医疗护理,安抚受伤学生情绪,通过心理辅导,减少学生心理压力。
2、立即报告教育行政部门,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普法教育宣传。
3、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学生,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4、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可能的原因和影响,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阻止后续安全事故的发生。
5、根据技术报告,彻底检查教学场所及设施,制定相应安全操作规范,并确保教学环境正常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6、对学校责任人进行教育,尤其是提醒他们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完成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学校教育安全事故的发生。
7、根据发生的事故,建立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响应,有效解决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总结学校要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范,落实安全责任,并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有效防止教学事故的发生。
2023年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2023年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2000字)引言:学校教学事故是指在学校教育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可能对学生、教师及其他参与者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
这些事故的发生严重影响着教学环境和教学质量,因此,对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十分重要。
本文将从事故认定和处理两个方面细致评述。
一、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教学事故的认定是对事故原因、责任归属等进行准确界定的过程,为后续的处理提供依据。
1.认定标准的明确针对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需要明确一系列的标准。
首先,事故发生地点必须是在学校教育活动中,排除意外事故的干扰。
其次,事故必须对学生、教师及其他参与者造成了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
最后,需要证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归属。
2.事故认定的程序与机构设立独立的学校事故认定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教职工、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
事故认定委员会应编制专门的认定程序,包括事故报告接收、调查调查、证据收集、跟进等内容。
认定委员会会根据这些程序公正、客观地认定学校教学事故。
3.事故认定结果的实名公示事故认定结果应及时公示,公示内容涵盖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人、处理意见等。
同时应为公示结果设立专门窗口,接受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和反馈。
这样有利于促进信息公开透明,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二、学校教学事故的处理学校教学事故的处理是指依据事故的不同性质和情节,对事故责任人和受害人进行相应的惩处和补偿,以维护学校教育环境的安全和良好秩序。
1.责任追究对于教育事故的责任认定,绝不能对责任追究松懈。
首先,要对事故责任人给予惩处,包括行政处罚、警告批评、停职甚至辞退等。
其次,还要对学校管理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如存在安全管理疏漏的情况,应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
最后,涉及教学设备、教材等问题的,相关企业及提供商也应负相应责任。
2.受害人补偿对于受害人,应及时进行合理的补偿,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学业恢复等方面。
以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等的行为不当,导致教学秩序混乱、教学质量下降,影响学校声誉和学生权益的事件。
第三条教学事故的处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教学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制度,明确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第五条教学事故的认定应当依据事实,结合当事人的行为、后果和主观过错等因素进行。
第六条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一)重大教学事故:指因行为人的严重过错,导致课堂教学无法正常进行,或者严重影响教学质量,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二)一般教学事故:指因行为人的过错,导致课堂教学受到一定影响,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第七条教学事故的认定程序:(一)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教学事故,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学校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事故情况。
(三)学校应当在调查核实后及时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当事人。
第八条教学事故的认定材料包括:(一)当事人的报告和陈述;(二)相关证人的证言;(三)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等证据;(四)其他与事故认定有关的材料。
三、教学事故的处理第九条教学事故的处理应当根据事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条重大教学事故的处理措施:(一)暂停当事人的教学活动,进行调查核实;(二)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三)对当事人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追责;(四)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消除事故后果。
第十一条一般教学事故的处理措施:(一)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二)要求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三)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四)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改善教学秩序。
学校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一、事故认定1. 教学事故是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因教师、学生、教学设施等原因导致的教学秩序混乱、教学质量下降、学生权益受损等问题。
2. 教学事故分为一般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1)一般教学事故:指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疏忽,影响教学质量,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2)重大教学事故:指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失误或违规行为,导致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教学质量大幅下降,学生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事故。
3. 教学事故的认定:(1)教师方面:未按时上课、提前下课、擅自调课、旷课、迟到、早退、教学内容错误、教学方法不当、作业批改不规范等。
(2)学生方面:迟到、早退、旷课、扰乱课堂秩序、不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作弊等。
(3)教学设施方面:教室设施损坏、教学设备故障、实验室安全事故等。
二、事故处理1. 一般教学事故处理:(1)教师: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师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2)学生: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3)教学设施:由学校后勤部门及时维修、更换或升级设施设备。
2. 重大教学事故处理:(1)教师: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如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降低岗位等级等。
情节严重者,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学生: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如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3)教学设施:由学校后勤部门立即进行维修、更换或升级,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追责。
3. 事故调查和处理:(1)学校成立事故调查组,对教学事故进行调查,明确事故原因、责任人和处理措施。
(2)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涉事教师、学生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调查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3)事故处理结果应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三、预防措施1.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确保教学质量。
2.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范本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范本学校教学事故是指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的一系列未经预料的意外事件,导致学生或教职员工遭受伤害或财产损失。
对于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公正、及时、透明、依法,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校园安全。
一、认定事故责任机制:学校教学事故发生后,应该成立事故调查组,主要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认定责任。
事故调查组应该包括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以确保调查的客观公正性。
调查组应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1. 收集证据:调查组应该收集事故现场照片、视频、学生笔录、教师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确保事故过程的真实性。
2. 调查记录:调查组应该详细记录事故的发生经过、事故现场情况、现场人员的职务、行为等信息,并对问题进行清晰明确的描述。
3.证据分析:调查组应该根据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所在。
4.责任认定:调查组根据证据和分析结果,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责任应该分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两种,同时应该对责任人进行具体名称的指认。
二、事故责任的处理办法:1.对学生的处理办法:(1) 对受害学生的救助:学校应立即启动学生伤害救助机制,为伤害学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心理辅导和合理的赔偿。
(2) 解决学生家长的诉求:学校应该与学生家长进行有效沟通,认真听取其意见和诉求,并提供合理的解决办法。
(3) 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学校应对相关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引导,提醒他们遵守校规校纪,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对教职工的处理办法:(1) 进行问责:对于责任认定的主要责任人,学校应果断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包括停职、开除等,以示警戒。
(2) 教育培训:对于事故责任的次要责任人或存在工作失误的教职工,学校应进行相关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3) 检查管理制度:学校应检查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教师的管理与监督,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学校教学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一、背景学校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受伤、设备损坏等情况。
为了保障学生和教师的权益,并确保教学质量和安全,学校需要对教学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
二、责任认定原则1. 原则一:责任追溯。
对于教学事故,首先要确定事故的发生原因和责任方,确保追溯到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和责任主体。
2. 原则二:事实导向。
在责任认定过程中,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客观证据为准绳,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的干扰。
3. 原则三:公正公平。
责任认定应当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袒。
三、责任认定程序1. 事故报告:发生教学事故后,相关责任方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并提供详细的事故经过和相关证据材料。
2. 调查核实:学校成立调查组对教学事故进行核实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事故信息,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和责任方。
3. 责任认定: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学校进行责任认定,明确事故的责任方。
认定结果应当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相关责任方,并提供相应的解释和依据。
4. 申诉与复核:若相关责任方对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
学校应设立申诉和复核渠道,公正处理申诉,并在合理时间内做出复核决定。
四、责任处理办法1. 教育补偿:对于因教学事故导致学生受伤或损失的情况,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教育补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研究辅导等。
2. 教职工处理:对于教学事故中存在教职工过失或违规行为的情况,学校依法依规对相关教职工进行处理,包括纪律处分、教学限制等。
3. 教学改进:学校应总结教学事故的教训,加强教学管理,采取措施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提升教学质量。
五、其他规定1. 文件保存:学校应妥善保存与教学事故相关的文件和证据材料,保留一定时间,以备后续需要。
2. 法律遵守:学校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依法行事,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学校教学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概要说明,具体操作细节和流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包括师生意外伤害、教学设备损坏、教学资料遗失等。
教学事故的发生有可能对教师、学生和学校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因此,对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1.教学事故认定标准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是由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一般认为只要教学过程中出现事故,而且对学生或教师造成了损伤或经济损失,就可以定义为教学事故。
但是,在对事故进行认定时,要考虑到事故的原因、责任方、侵权情节等多个方面。
2.教学事故认定的程序在教学事故发生后,需要经过以下步骤进行认定:(1)立即组织人员救援伤者,并将伤者送至医院进行治疗;(2)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查明事故原因;(3)对事故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等进行初步估算;(4)进行教学事故认定,确定事故责任方;(5)根据认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二、教学事故处理办法1.对于教师的处置措施教学事故中,教师作为主要责任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置:(1)进行教育和制裁。
对于责任较轻的教师,可以进行口头警告,并酌情降低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对于责任较重的教师,可以进行书面警告,并酌情降低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还可以进行离岗、降职等处罚。
(2)进行重组或升迁。
对于教学表现优秀并负责任的教师,学校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进行激励,例如升迁、重组等方式,鼓励其为学校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2.对于学生的处置措施教学事故中,学生作为另一责任方,同样需要进行处置,一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进行问责和处分。
对于轻度失误的学生,可以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对于严重失误的学生,可以进行批评、严重警告等处罚措施。
(2)进行心理抚慰和疏导。
对于因事故受伤的学生,可以及时进行心理抚慰和疏导,帮助其尽快恢复。
3.对于教学设备的处置措施教学事故中,教学设备的损坏,需要及时进行处置。
对于故障较轻的设备,可以进行维修;对于故障严重的设备,可以进行更换、报废等措施。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学校教学事故是指在学校教学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件,造成学生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情况。
对于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旨在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权益,并促进教育教学的健康有序进行。
本文将从认定教学事故的标准和程序、教学事故的责任追究、事故的处理方法、防范教学事故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认定教学事故的标准和程序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与事故的性质、原因和后果有关。
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学工作规范》明确指出,教学事故分为一般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两类。
一般教学事故指的是对学生造成轻微伤害、财产损失等影响学生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事故;重大教学事故是指对学生造成较重伤害或导致学生死亡的事故。
认定教学事故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事故报告:一旦发生教学事故,学校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或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供事故相关资料和证据材料。
2.调查核实:学校成立专门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对教学事故进行详细的核实和调查。
调查组应收集事故发生地点的照片、视频资料,听取事故相关人员的陈述,并查阅相关的教学记录和监控录像等。
3.事故认定: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应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认定标准对教学事故进行认定。
根据事故的性质、原因以及对学生的影响等进行评估和判断,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4.报批程序:教学事故认定书应根据学校内部规定上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并向家长和学生报告事故的处理情况。
二、教学事故的责任追究学校教学事故发生后,对于责任的追究是必要的,这既能确保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也能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学安全工作的改进。
对于教学事故的责任追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校领导责任:学校领导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对于教学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和预防承担重要责任。
如果教学事故的发生与学校领导存在管理上的失职、疏忽等行为有关,应对学校领导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2.教师责任:教师是学生的教育者和引导者,对于教学事故中教师的失职、疏忽等行为也需要进行责任追究。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主要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行。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1.认定阶段:
(1)事故立案:校方应及时将事故上报给教育主管部门,并立案调查。
(2)调查取证: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专门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了解事故的经过和原因。
(3)评估认定:经过调查取证,教育主管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评估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归属,并做出认定。
2.处理阶段:
(1)责任追究:对事故中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追责,包括老师、学校管理人员等。
(2)救济补偿:对事故受害者给予合理的救济补偿,包括医疗费用、精神损失等。
(3)整改措施:对事故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加强教学安全管理,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宣传警示:通过媒体宣传,向公众普及相关安全知识,加强教育意识,提高安全意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具体认定和处理办法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程序和规定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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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一般遵循以下步骤:
1. 事故认定:学校需要建立事故认定机制,确定事故发生的标准和程序。
一般来说,事故认定是由学校的相关部门(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他们会进行调查和分析,收集证据,确定是否属于教学事故。
2. 教学事故分类:根据发生的原因和事故后果,教学事故可以分为轻微、一般和重大三个等级。
轻微事故一般只造成轻微伤害或财产损失,一般事故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或财产损失,而重大事故可能造成严重伤亡和财产损失。
3. 处理措施:根据事故的等级和性质,学校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轻微事故,可以通过内部调整和改进措施解决。
对于一般事故,学校可以派遣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对于重大事故,学校需要立即采取行动进行紧急处理,并通知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
4. 教训总结和预防措施:学校应该及时总结教学事故的教训,找出问题所在,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学校需要对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学校的管理体制和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规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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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第一篇: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不断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保证稳定的教学秩序,推进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界定教学事故系指教师、教辅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以及管理、服务部门所造成的直接影响教学秩序、教学环境和教学质量的责任事故。
教学事故按情节轻重分三级,一级为重大教学事故,二级为严重教学事故,三级为普通教学事故。
二、一级教学事故(一)在教学中向学生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政策的言论,造成严重后果;(二) 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共财产 5000 元以上 (含 5000 元),或者使学生受到严重人身伤害;(三)向学生泄露考题,或者协助学生做弊,造成严重后果;(四)徇私舞弊或者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影响恶劣者;(五)阅卷、成绩评定或者成绩报送错误率超过 2022(六)一学期旷课 3 学时及以上;(七)未经教导处批注,舍弃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教学内容四分之一以上;(八)按授课计划规定的作业不布置或者不批改达三分之一以上;(九)工作人员或者监考人员工作失职,导致一个考场(考室) 试卷丢失,试卷严重出错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十)其他程度相当的教学事故。
三、二级教学事故(一)不服从教学、监考等工作安排,劝说无效;(二)浮现一次无故缺课、监考缺席,或者擅自停课、停考;(三)未经教导处批注,舍弃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教学内容五分之一以上但不足四分之一;(四)按授课计划规定的作业不布置或者不批改达四分之一以上但不足三分之一;(五)不接受学生正确意见,打击报复,影响较大者;(六)贬损、侮辱、体罚学生,影响较大者;(七)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书刊、资料;(八)考试命题、试卷印制及保管过程中,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漏题;(九)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考场(考室)秩序混乱、试卷丢失或者漏题;(十)阅卷、成绩评定或者成绩报送错误率超过 5%,但不超过 2022(十一)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共财产 1000~5000 元以上(含5000 元),或者学生人身伤害;(十二)因管理部门或者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上课空堂或者上课、考试等不能正常进行;(十三)其他程度相当的教学事故。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事故认定:当发生教学事故时,学校需要及时进行事故认定,确定事故的原因、性质和责任。
事故认定一般由学校教务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2. 立案登记:一旦确认为教学事故,学校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立案登记。
立案登记包括记录相关事故信息,如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
3. 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在认定事故后,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事故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发生情况、原因分析、损害程度等。
4. 伤员抢救和处理:对于发生的人员伤亡,学校要立即进行相关紧急救治和处理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援和治疗。
5. 教训总结和责任追究:学校需要进行事故的教训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训,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如给予纪律处分、经济赔偿等。
6. 事故报告和处理结果的公示:学校应主动向相关人员和社会公布事故报告和处理结果,以保持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引起广泛关注和警示。
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准备好相关的应急预案,并建立完善的教学事故处理机制,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和妥善处理,并采取措施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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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增强教职工对教学工作的责任感,努力防范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教学事故的发生,保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原则
(一)、学校所有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或教学管理、服务保障部门等在所承担的教学活动中出现工作失误,导致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产生消极后果的均属于教学责任事故。
(二)、根据事故发生的情节及后果,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一般分为三级,一级为重大事故,二级为一般事故,三级为轻微事故。
(三)、事故认定范围包括课堂教学、实习实训、作业、考试、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各个方面。
(四)、学校教职员工发生的各级教学事故由学校行政会认定,各职能部门发生的教学事故,由学校党总支认定。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
(一)、一级事故
1、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反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言论,传播色情淫秽内容或其他违背
道德伦理等言论,煽动学生的抵触情绪,激化学生和学校矛盾。
2、教导处不按规定时间排出教师课表和班级课表,影响了正常教学。
3、教导处在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管理、特长证书管理及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证书管理中不严肃认真,造成丢失或违背规定发放证书及出具证明。
4、在考试命题,试卷打印、印刷、传送、交接、保管过程中造成试题泄密、丢失等。
5、非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擅自更改或丢失成绩等。
6、因教学不认真负责或其它严重过失,造成学生上访或集体联名向校长或各处室反映,影响大。
7、在学生档案组建过程中,不认真负责,造成学生档案组建不齐,不能毕业。
8、忽视安全教育,在教学各环节中和后勤保障中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9、其他严重违背政策法规、教育教学规律,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二)、二级事故
在一级事故中,属于情节较轻,负面影响较小,经学校行政会研究认定,属二级事故。
1、教导处因活动安排不当,通知调度不及时,造成教
学秩序混乱的。
2、各专业部未能及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或未开展常规教研活动,未及时圆满完成学校文件安排或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教学教研工作,造成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3、教职工忽视安全教育,在教育教学各环节中造成财产损失或轻微人身伤害。
4、未经学校同意,将教学设备、场地挪作他用,如私自占有或租给他人或利用学校的教学设备、场地进行个人创收等。
5、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向学生派购或推销教材、教辅资料、音像制品或其它商品。
6、未按学校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发放有关文件和通知有关事项,致使工作延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
7、未经教导处批准,在上课时间擅自调动学生,致使学生不能正常上课。
8、教学敷衍塞责,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9、教学及组织管理不严格细致,上课、早晚自习课教室学生混乱,或不清理学生人数,致使学生逃课严重。
10、教师擅自停课、误课、私自调课、私自找人代课,或上课(含早晚自习、监考)迟到、早退、擅离岗位。
11、教师上课不备课,不按要求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或不按要求做实验、实习及其他技能训练。
12、教师未及时上交教学计划,或未经专业部(学科教研组)教研会讨论,书面报教导处批准,擅自删减课程内容、调整课程计划或未按时完成教学计划。
13、教师酒后上课、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抽烟或衣冠不整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14、教师监考不负责任,致使作弊现象严重、考场秩序混乱,或中途擅离岗位及错收、漏收学生试卷等。
15、教师阅卷不认真、给分不公正或让学生帮忙阅卷,或让学生帮忙计算学生成绩造成不良影响。
16、教师迟交学生考试成绩,或错登、漏登学生成绩,或未按要求计算学期成绩,或考试结束后不进行试卷分析。
17、学生满意率低于70%或任何一个班级学生学期不及格人数达到20%以上。
18、未满三年的青年教师及指导教师未按要求开展培养、培训工作。
19、教学辅助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或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的各类事故。
20、各职能部门或职责人无正当理由不能保证教学需要,影响教学秩序(含实验和技能训练)的各类情况。
21、其他违背教育教学的事件。
(三)、三级事故
在二级事故中,属于情节轻微,负面影响较小,经学校行政会研究认定,属三级轻微事故。
(四)、其它一切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经学校研究认定的教学事故。
三、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
1、教学事故由值周行政负责处理,教学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者或发现者、知情者应及时将事故报告值周行政。
由值周行政查清情况、性质与影响,通知事故责任者,提出教学事故处理意见,在下一周提交学校行政会讨论,并由值周行政负责向全校通报。
2、发生教学事故应及时采取事故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影响。
对教学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的值周行政,构成与事故责任者同样的教学事故,接受事故责任者同等处理。
3、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采取责任人回避原则,凡教学事故牵涉到行政,在研究事故认定与处理时,该行政应予回避。
教学事故牵涉到值周行政,由主管校长查清情况、性质与影响,提出教学事故处理意见,在研究事故认定与处理时,该值周行政应予回避。
4、处室、专业部发生的教学事故,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等级教学事故的处理,相关责任人酌情给予处理。
5、对教学事故责任者,由值周行政签发《教学事故通知书》,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并一次性扣减课时岗位津贴,一级事故200元/次,二级事故100元/次,三级事故50元/次;一年内不能参加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及其他荣誉称号评选,情节特别严重的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暂停工作,直至解聘。
造成事实属经济赔偿和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承担责任。
对于一年内发生两次二级教学事故或一次重大教学事故的教职工,推迟一年晋升聘任高一级技术职务。
对于一年内发生三次二级以上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立即解聘。
6、教学事故作为年终考核、工资、岗位津贴调整、职称评定、聘任等的依据,记入教师(工作人员)档案。
四、申诉与最后确认
若事故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不同意见,允许在接到《教学事故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学校主管校长提出申诉。
主管校长接到申诉后,在一周内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然后将核实情况向学校行政会或学校党总支会介绍,提出最后确认意见,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和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