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各种期限一览表(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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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的时效性要求

起诉的时效性要求

起诉的时效性要求起诉的时效性要求是指民事诉讼中,起诉权利的行使必须符合规定的起诉时限。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于诉讼时效有着明确的规定,不同类型的案件起诉时效要求也是有所不同的。

本文将从几个不同类型的案件出发,探讨起诉的时效性要求。

一、合同纠纷的起诉时效在合同纠纷中,起诉的时效性要求一般是以合同订立之日起计算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或者终止发生争议的期间,为三年。

也就是说,在合同关系产生争议的三年内,当事人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过了这个时限,将会失去诉讼权利。

但是也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特殊的合同纠纷情况,其时效性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比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起诉时效是自竣工之日起两年,而销售合同纠纷的起诉时效是自交付之日起两年。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起诉时效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起诉时效要求,我国司法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效期间为二年。

也就是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超过此时效期限,将无法行使赔偿权利。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起诉时效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如果因损害人为未成年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对于其请求权的行使时效期间,应当从受害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之日起计算。

三、侵权行为的起诉时效侵权行为的起诉时效要求也是有具体规定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期届满的,被侵权人的请求权将会消灭。

但是,对于部分合法代表人的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需要注意的是,在侵权行为的起诉时效要求中,有一些特殊情况也需要进行具体分析。

比如,在医疗事故侵权行为中,被害人在发现医务人员的错误行为后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在医疗事故中,被害人常常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发现实际损害,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起诉时效。

民事诉讼案件的各种期限

民事诉讼案件的各种期限
答辩期
国内。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转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答辩,法院收到答辩之日起5日内发送原告(但被告提交的证据何时提交给原告没有明确规定)。(民诉113条)
涉外。答辩期30日,并可申请延长。(民诉246条)
管辖权异议
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法院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裁定。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应在30日内审结。(民诉38条,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诉的若干规定第5条)
简易程序的,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简易程序规定12条)
申请鉴定
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符合证据规定27条规定情形的除外;鉴定机构、人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证据规定25、26、27、28条)27条指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28条规定,乙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应该准许。该条规定是否应在25条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
法、检提出再审没有期限限制。
法院审查再审期限
法院应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是否符合179条再审条件,如需延长,应经本院院长批准。(民诉181条)
再审审限
再审案件的审限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限规定(审限若干规定第4条)
执行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为2年,适用中止、中断规定,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天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民诉215条)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9条,09年1月1日实行)
特别程序。30日,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天。

民诉法修正前后对照表修改条文对照

民诉法修正前后对照表修改条文对照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六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 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 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如有违背法律的,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
(新增)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 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 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 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 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新增)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 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 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及其指定的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 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 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鉴定人鉴定的, 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 证明鉴定人身份。
第三十九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 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三十八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 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执行期间整理部分汇总

民事诉讼、执行期间整理部分汇总

民事诉讼、执行期间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民诉法》第112条)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提出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民诉法》第113条)3、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并已分别立案的,后立案的人民法院得知有关法院先立案的情况后,应当在七日内裁定将案件移送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最高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诉法的若干规定》第1条)4、当事人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同一法律事实而发生纠纷,以不同诉讼请求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法院起诉的,后立案的法院在得知有关法院先立案的情况后,应当在七日内裁定将案件移送先立案的法院合并审理。

(《最高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诉法的若干规定》第2条)5、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

(《最高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诉法的若干规定》第5条)6、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民诉法》第115条)合议庭组成后,应当在三日内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

告知后,因情事变化,必须调整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应当于调整后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在开庭前三日内决定调整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原定的开庭日期应予顺延。

(《最高院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第1条)7、人民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对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其到庭。

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外地的,应留有必要的在途时间。

(《民诉法解释》第155条)8、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法院调查。

受委托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

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法院。

民事诉讼时间一览表

民事诉讼时间一览表

民事诉讼时间一览表一、民事诉讼的概述民事诉讼是指个人、组织之间就民事权益的归属及合法权益的保护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在民事诉讼中,时间的合理安排对于诉讼各方来说尤为关键。

下面是民事诉讼中的主要时间节点及其说明。

二、起诉阶段1. 起诉状提交法院当申请人准备好起诉状并确认无误后,应当在合适的时间将起诉状提交到法院。

起诉状中应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及证据的陈述等。

一般来说,提交起诉状的截止时间应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前。

2. 法院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应当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案件进行立案。

具体立案时间视各地法院的工作效率和案件数量而定。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将立案通知书寄送给申请人,告知其案件的立案号和法院联系方式。

3. 前期准备在案件立案后,法院会根据实际需要,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交换证据、申请临时措施等。

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给予双方一定的时间来完成前期准备。

三、审理阶段1. 开庭开庭是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之一。

法院会在适当的时间内,通知当事人参加开庭审理。

当事人应当提前到庭等候,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文件。

2. 证据交换在审理阶段,当事人应当及时提供证据,并将其交换给对方及法院。

一般来说,法院会规定一定的时间限制,以确保各方有足够的时间交换证据。

3. 举证期限举证期限是指各方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最后期限。

在法庭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应当提交全部证据材料。

逾期提交证据可能会被法院拒绝接受。

四、判决阶段1. 判决期限法院在审理结束后,会在一定的时间内作出判决。

具体的判决期限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和当地法院的工作情况而定。

2. 判决送达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作出决定后形成的书面文件。

法院在作出判决后,会尽快将判决书送达给各方当事人。

当事人应在收到判决书后的规定时间内履行判决或者提出上诉等。

五、执行阶段1. 申请执行当事人希望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时,应在一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时,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2018最新版)

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2018最新版)

2、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债务人到履行期限届满而不履行债务时才发生侵权事实,而且债权人依据债的内容应当知道这一侵害事实,故自此时起就能够行使请求权。

3.、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优惠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在此类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

债务人不依债权人的要求予以履行的,即构成侵权事实,债权人得以行使请求权。

如果法律或合同规定了优惠期,则债权人请求履行只引起优惠期的起算,则当优惠期结束,债务人仍不履行时,才产生请求权。

4、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的债,诉讼时效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时开始计算。

因为不实施相应行为是债务人的义务,则侵权事实自债务人实施相应行为之时构成。

债权人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即能行使请求权。

民事诉讼流程时间表(DOC)

民事诉讼流程时间表(DOC)

(3)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4)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人民法院在上述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律师提醒:1.由于法院存在案多人少的客观情况,所以对于部分应当登记立案的法院可能不予登记立案;2.各法院年底要进行结案率的考核评比,故大部分法院在年底将以各种理由不予立案。

送达送达时间及方式:1.送达时间: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新民诉125条)2.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新民诉85条)3.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新民诉86条)4.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新民诉88条)5.转交送达: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新民诉89、90条)6.公告送达:国内公告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的,视为送达。

(新民诉84条);涉外公告送达:适用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

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

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

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起诉时效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期限,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诉讼秩序的重要制度安排。

了解民事诉讼时效对于当事人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以便在需要时进行参考。

一、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时效1.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时效为两年,自合同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2. 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自租赁合同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3. 借款合同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自借款到期或者借款人拒不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之日起计算。

4.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时效为两年,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

5. 委托合同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自委托事项结束之日起计算。

二、侵权纠纷案件诉讼时效1.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时效为二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财产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讼时效1. 专利权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2. 商标权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自发现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3. 著作权纠纷:起诉时效为二年,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四、其他民事纠纷案件诉讼时效1. 劳动争议纠纷:起诉时效为一年,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

2. 不当得利纠纷:起诉时效为二年,自不当得利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3. 继承纠纷:起诉时效为二年,自遗产分割完成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时效期限均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具体情况可能因不同地区、不同案件性质而存在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及时咨询律师,了解相关的具体时效规定。

总结: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是当事人在行使诉讼权利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了解诉讼时效的具体期限,有助于当事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错失起诉时机。

通过本文提供的一览表,当事人可随时进行查询,确保自己在诉讼过程中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大家在遇到诉讼需求时,及时了解相关的时效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汇总

民事,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汇总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民事,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汇总一、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1、一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二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3、特别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4、审判监督《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民事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民事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5、特别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1、一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民事诉讼流程及时间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流程及时间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流程及时间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是指个体或法人在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

它包括一系列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时间规定,以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事诉讼的流程及时间规定。

一、立案阶段立案是指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正式接受案件的程序。

以下是民事诉讼立案阶段的时间规定:1. 起诉阶段起诉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起诉状,要求受到侵权行为的被告承担法律责任。

起诉阶段的时间规定一般为:- 原告起诉之日起15日内,法院应当准予立案;- 原告提交的起诉状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法院应当在5日内告知原告需要补正的内容;- 原告未按法院要求补正的,法院可以不受理。

2. 受理阶段受理是指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正式进入诉讼程序。

受理阶段的时间规定如下:- 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7日内审查起诉状;- 审查起诉状后,法院应当书面通知原告,告知受理与否的决定;- 如果法院认为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5日内告知原告并指引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3. 补正与补充阶段如果原告在提交起诉状后发现瑕疵或需要提供补充材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补正与补充。

以下是补正与补充阶段的时间规定:- 对于原告提交的起诉状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原告,告知需要补正哪些内容;- 原告补正的,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其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原告补充材料的,法院应当在3日内阅读并告知是否采纳。

二、审理阶段审理阶段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调查和证据审定的过程。

以下是民事诉讼审理阶段的时间规定:1. 庭前准备阶段庭前准备是指法院在开庭前对案件和相关事项进行整理、准备。

庭前准备阶段的时间规定一般为:- 审判长或审判委员会应当在召开庭前会议前7日,制定庭审方案;- 法院应当在庭前会议召开前3日将庭审方案送达当事人。

2. 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审理是指法院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出庭,并进行辩论、质证和证人出庭作证的过程。

民诉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整理

民诉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整理

民诉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整理1、诉讼时效汇总,由长到短1、二十年及以上《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五年《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3、四年《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4、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5、二年《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款二款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民事诉讼时效不得超过多久

民法典民事诉讼时效不得超过多久

民法典民事诉讼时效不得超过多久诉讼时效是主张民事权利的⼀个时间限制,向法院主张民事权利时,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的,义务⼈有不履⾏义务的抗辩权,权利⼈可能会⾯临败诉,那么民法典民事诉讼时效不得超过多长时间?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民事诉讼时效不得超过多久民事诉讼的时效⼀般不超过3年,从当事⼈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如果⾃权利受到损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之⽇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权利受到损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法1、有约定履⾏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的第⼆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给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的第⼆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请求他⼈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义务⼈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因侵权⾏为⽽发⽣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时,受害⼈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后,受害⼈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起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依据规定处理。

如果⾃权利受到损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修改10处!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制度新规发布(附修改要点+新版全文)

修改10处!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制度新规发布(附修改要点+新版全文)

修改10处!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制度新规发布(附修改要点+新版全⽂)修改10处!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制度新规发布(附修改要点+新版全⽂)1.将引⾔修改为:“为正确适⽤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2.删除第⼆条、第五条、第⼆⼗条。

3.将第三条修改为:“当事⼈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释明。

”4.将第六条修改为:“未约定履⾏期限的合同,依照民法典第五百⼀⼗条、第五百⼀⼗⼀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期限届满之⽇起计算;不能确定履⾏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要求债务⼈履⾏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起计算,但债务⼈在债权⼈第⼀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不履⾏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明确表⽰不履⾏义务之⽇起计算。

”5.将第七条修改为:“享有撤销权的当事⼈⼀⽅请求撤销合同的,应适⽤民法典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

对⽅当事⼈对撤销合同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民法院不予⽀持。

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起计算。

”6.将第⼗条修改为:“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百九⼗五条规定的‘权利⼈向义务⼈提出履⾏请求’,产⽣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当事⼈⼀⽅直接向对⽅当事⼈送交主张权利⽂书,对⽅当事⼈在⽂书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或者虽未签名、盖章、按指印但能够以其他⽅式证明该⽂书到达对⽅当事⼈的;(⼆)当事⼈⼀⽅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当事⼈的;(三)当事⼈⼀⽅为⾦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约定从对⽅当事⼈账户中扣收⽋款本息的;(四)当事⼈⼀⽅下落不明,对⽅当事⼈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其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各种期限一览表(修订版)

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各种期限一览表(修订版)

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各种期限一览表(修
订版)
本文档旨在提供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中各种期限的一览表,以
帮助消费者了解相关诉讼程序和时间限制。

一、起诉时限
- 商品质量纠纷起诉时限:自发现商品质量问题之日起一年内;一年内;
- 服务合同纠纷起诉时限:自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两年内;
- 侵权损害赔偿起诉时限:自知道或者应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
日起三年内;三年内;
- 流通领域虚假宣传起诉时限:自知道或者应知道被虚假宣传
之日起一年内;一年内;
- 集体消费者权益纠纷起诉时限:自集体消费者受到侵害之日
起一年内。

一年内。

二、通知和应诉时限
- 消费者对销售者通知的请求权利:自发现商品质量问题或者服务瑕疵之日起十五天内通知销售者;十五天内通知销售者;
- 法院受理消费者诉讼的应诉时限:自法院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应作出答辩。

五日内应作出答辩。

三、期限延长和中断
- 期限延长情形:因特殊原因导致消费者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行使诉讼权利的,期限可适当延长;
- 期限中断情形:起诉、和解、仲裁等一些特定行为会中断诉讼时限。

请注意,以上期限为一般情况,并非适用于所有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

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件进行判断。

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如需详细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的各种期限,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

参考文献:。

民事诉讼流程时间表

民事诉讼流程时间表

(3)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决定是否立案;(4)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决定是否立案。

3.人民法院在上述法定期间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律师提醒:1.由于法院存在案多人少的客观情况,所以对于部分应当登记立案的法院可能不予登记立案;2.各法院年底要进行结案率的考核评比,故大部分法院在年底将以各种理由不予立案。

送达送达时间及方式:1.送达时间: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将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新民诉125条)2.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新民诉85条)3.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新民诉86条)4.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新民诉88条)5.转交送达: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新民诉89、90条)6.公告送达:国公告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的,视为送达。

(新民诉84条);涉外公告送达:适用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

2018年度资料整理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

2018年度资料整理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

一、2018年最新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
二、诉讼时效的起算:
1、侵权行为所生之债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开始计算。

其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势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侵权行为持续发生的,从侵权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2、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债务人到履行期限届满而不履行债务时才发生侵权事实,而且债权人依据债的内容应当知道这一侵害事实,故自此时起就能够行使请求权。

3.、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优惠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在此类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

债务人不依债权人的要求予以履行的,即构成侵权事实,债权人得以行使请求权。

如果法律或合同规定了优惠期,则债权人请求履行只引起优惠期的起算,则当优惠期结束,债务人仍不履行时,才产生请求权。

4、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的债,诉讼时效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时开始计算。

因为不实施相应行为是债务人的义务,则侵权事实自债务人实施相应行为之时构成。

债权人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即能行使请求权。

刑事诉讼各种期限一览表(修订版)

刑事诉讼各种期限一览表(修订版)

刑事诉讼各种期限一览表(修订版)引言本文档旨在为使用者提供刑事诉讼过程中各种期限的详细概述。

涉及期限包括报案期限、取保候审期限、侦查期限、审查起诉期限、审判期限等。

通过本文档,使用者可以清晰了解不同环节中的期限要求,以便将时间合理利用,并确保案件依法顺利进行。

报案期限- 对于一般犯罪行为,当事人应在发现犯罪事实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非一般犯罪行为,当事人应在发现犯罪事实之日起3日内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盗窃、诈骗或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情况,当事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取保候审期限- 一般案件,被告人可以被取保候审的期限为30日;- 对于重大案件,被告人可以被取保候审的期限为60日;- 在特殊情况下,延长取保候审期限需得到审查起诉机关的批准。

侦查期限- 一般侦查期限为2个月;- 对于复杂案件,侦查期限可延长1个月;- 在特殊情况下,侦查期限可延长2个月。

审查起诉期限- 一般审查起诉期限为1个月;- 对于复杂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可延长1个月;- 在特殊情况下,审查起诉期限可延长2个月。

审判期限- 一审审判期限为6个月;- 对于复杂案件,一审审判期限可延长3个月;- 二审审判期限为4个月;- 对于复杂案件,二审审判期限可延长2个月;- 对于特殊情况,法院可根据需要决定延长审判期限。

结论本文档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各种期限进行了详细概述。

使用者可以根据这些期限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案件能依法有序进行。

注意,本文档所提供的期限仅为参考,具体情况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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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
国内。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的,视为送达。(民诉92条)
涉外。适用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自公告之日期满三个月。(民诉267条)
答辩期
国内。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转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答辩,法院收到答辩之日起5日内发送原告。(民诉125条)
申请延期举证
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可再次提出,延长的期限同样适用其他当事人。(证据规定36条,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6条)
申请证人出庭
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10日提出(证据规定54条)
简易程序的,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简易程度规定12条)
申请调查取证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对法院决定不予取证的,应当向当事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可在收到不予准许次日起3日内向受理法院书面申请复议,法院应在5日内作出答复。(证据规定19条)
简易程序的,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简易程序规定12条)
申请鉴定
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符合证据规定27条规定情形的除外;鉴定机构、人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证据规定25、26、27、28条)27条指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28条规定,乙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应该准许。
一审
诉讼时效
普通2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民法通则135条)
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则136条)
产品缺陷相关时效。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交付最初的消费者十年下丧失,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产品质量法第45条)
诉中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立即执行。(民诉100条)
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民诉108条)
申请证据保全
诉前证据保全。因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诉讼或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民诉81条)
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期间
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在证据规定35条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变更诉讼请求。35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证据规定34条)
申请回避
案件开始审理前提出,也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院应在提出后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作出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法院应在3日内对复议作出决定。(民诉45、异议
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法院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裁定。(民诉127条,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诉的若干规定第5条)
举证期限
由双方协商并经法院认可,法院指定的普通程序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少于30日,前述举证时限届满后,基于特定事实法院酌情要求提供证据或反证的期限,不受30日限制。简易程序法院指定可以少于30日,当事人协商不超过15日。从收到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次日计算。(证据规定33条,举证时限规定通知1、2条,简易程序22条)
法院调查证据反证期间
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提出相反证据的举证期限问题。人民法院依照《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调查收集的证据在庭审中出示后,当事人要求提供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相应的举证期限。(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4条)
增加当事人举证期限
关于增加当事人时的举证期限问题。人民法院在追加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应当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5条)
证据交换
交换证据应该在答辩期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规定37条)
法院组织证据交换的,交换之日举证期限届满。(证据规定38条)
提交新证据
一、二审新证据。应当在开庭前或开庭时提出,当事人提交新证据,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受少与30日限制。(证据规定42,举证时限规定通知8条)
传唤期限
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对代理人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到庭(对诉讼参与人没有规定提前多久通知)。传票传唤是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民诉意见155条)
简易转普通后举证期限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应该补足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2条)
管辖权异议后举证期限
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3条)
诉中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民诉81条)
诉中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证据规定23条)
立案
法院应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7日内立案,立案庭应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移送审判庭。(审限若干规定第6、7条)
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环境保护法42条)
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合同法129条)
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民法通则137条)
申请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民诉101条)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请求权竞合的情况下,债权人依据合同法122条的规定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法院应该准许。
变更诉讼请求或反诉后举证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对期限有约定的,经法院认可。(证据规定35条、举证时限规定通知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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