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某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税智库文档

司法案例

策划 乐税网

杜某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标 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 由】刑事案由

【法 院】中级法院

【地 域】河南省

【裁判时间】2015-12-15

【审判程序】二审

【裁判单位】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种类】裁定书

当事人信息:

原公诉机关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杜某民,男,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因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3年2月16日被汝州市公安局上网追逃,2013年9月17日被汝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4年9月25日被汝州市公安局监视居住,2015年2月12日被汝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2月16日被汝州市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汝州市看守所。

审理经过: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杜某民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于2015年9月16日作出(2015)汝刑初字第104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杜某民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不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查明:

原判认定,2011年3月份,被告人杜某民指使王某龙(已判刑)及郭某针租借任某和(已判刑)位于汝州市杨楼镇刘疙垱村北的厂房和设备成立汝州市开泰金属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泰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郭某针,实际负责人为王某龙。

在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期间,被告人杜某民作为“开泰公司”实际操控者,在该公司无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开泰公司”名义从他人处购买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148

份,价税合计18007489.19元,税款合计3061273.10元;为他人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200张,价税合计18232805.88元,税款合计3099576.66元。现查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折抵税款情况具体如下:

1、2011年7月14日,“开泰公司”虚开给漯河市鹏程物资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价税合计1097061.53元,税款合计186500.47元。漯河市鹏程物资有限公司已申报抵扣税款169559.75元。

2、2011年8月23日,“开泰公司”虚开给洛阳福格森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价税合计68136.75元,税款合计11583.25元。洛阳福格森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已申报抵扣税款11583.25元。

3、2011年9月份,杜某民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王某龙介绍,以“开泰公司”名义为任占和虚开增值税发票2张,价税合计195309.2元,税款合计28378.26元。案发

后,“开泰公司”补缴漏缴税款28378.26元。

4、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期间,“开泰公司”虚开给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35份,价税合计3363628.21元,税款合计571816.78元。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已申报抵扣税款453824.78元。

2013年9月16日,被告人杜某民到汝州市公安局投案。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一、物证

汝州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2012年10月31日从王长龙处扣押汝州市开泰金属配件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一

枚(4104820012884)、郭某针印一枚。

二、书证

(一)杜某民的户籍证明及杜某民的无前科证明

(二)杜某民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

(三)杜某民到案证明

证实汝州市公安局民警多次前往开封尉氏等地,对杜某民实施抓捕未果。杜某

民2013年9月16日到汝州市公安局投案。

(四)尉氏县公安局朱曲镇派出所出具的郭某义注销证明

(五)汝州市人民法院(2013)汝刑初字第108号刑事判决书

(六)汝州市开泰金属配件有限公司设立相关信息

1、设立登记审核表。

2、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

5、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郭某针)、监事(王某龙)、经理信息、企业扩展信息采集公司登记颁证及归档记录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书、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入资核查情况单、房屋租赁协议、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相关文书。

6、验资情况。

7、私营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

8、汝州市洪大合伙(特殊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报告。

9、汝州市开泰金属配件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10、私营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汝国税寄料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11、汝国税寄料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12、汝州市国家税务局寄料税务分局购票员信息证明。

13、汝州市国家税务局寄料税务分局证明。

14、汝州市国家税务局寄料税务分局存留汝州市开泰金属配件有限公司两名会计身份证复印件。一名是王某强,一名是陈某民。

15、租赁协议。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复印件两张(任占明提供)。

17、汝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于2014年12月17日出具追记。

(七)汝州开泰金属配件有限公司接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1、一般纳税人认证专用发票信息查询(受票)

证实许昌亿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阳市稳盛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河南金垒胜物资有限公司、河南裕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新县福新特钢有限公司、新郑市金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安信钢铁销售有限公司七家公司自2011年6月15日至2012年3月23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汝州市开泰金属配件有限公司共148份,开具金额共计18007489.19元,税

款3061273.10元。

2、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清册(出票)

证实汝州市开泰金属配件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6日至2012年3月31日开给尉氏县双鹤机械有限公司、新乡市科工工业有限公司、延津县太东起重配件有限公司、郑州鸿昌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禹州市新生机械配件厂、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航帆商贸有限公司、郑州越达自动化焊接设备有限公司、商丘市银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伊川县金国金属有限公司、新乡市宇通阀门有限公司、开封高压阀门厂阀门配套处、开封市开元阀业有限公司、焦作市友慧物贸有限公司、焦作市锐佰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宇明阀门有限公司、开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开封运达阀门设备有限公司、洛阳福格森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开封市中豫预应力设备有限公司、漯河市鹏程物资有限公司、郑州跃华阀门有限公司、河南省宇宙阀门有限公司等二十三家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共200份,开具金额共

计18232805.88元,税款3099576.66元。

3、马鞍山市公安局提供王某臣等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情况。

证实本案案件来源是王某臣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同时证明汝州市开泰金属配件有限公司在没有实际贸易往来的情况下,通过支付开票费(4%左右)的方式从马鞍山市客川来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马钢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当涂钢材经营分公司购买7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汝州市开泰金属配件有限公司(购方)接受马鞍山市客川来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马钢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当涂钢材经营分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张,开票时间均为2012年3月23日,开票金额合计:1963559.37元,开票税款合计:333805.10元。(注:比一般纳税人认证专用发票信息出票查询表中多了一张马鞍山市客川来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开局的发票号为00045502,开票金额79094.48元,税款13446.06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郭某义情况

1、尉氏县朱曲镇火巴张村村民委员会、尉氏县公安局朱曲派出所于2014年12月10日出具证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