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员应了解的基本法律知识:小额贷款的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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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3、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
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 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 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四)、强化风险管理,保障贷款,
首先是贷款投向上应该分散风险,行业上不能过于集中,“鸡蛋”永远 不能放在一个篮子上;其次在借款个体上,贷款不能垒大户,目前小 额贷款普遍存在借名(户)贷款,累加了信贷风险;再次要根据信贷 实际情况同当地经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发展有特色的金融产品,把 资金投向特色农业、林业及个体经济发展中去,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在小额贷款、短期贷款方面做足文章。
六)、强化信贷人员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法规意识。 信贷员要严格要求贷款户提供真实完整的信贷档案。完整的信贷 档案有助于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管理状况和经营 成果,有助于保障资金安全,防范风险的产生。信贷档案包括: 借款申请书、借款人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担保人书面担保书、贷前调查报告、借款 合同、贷款审批报告、抵质押物凭证和清单、信贷员承诺书、贷 后检查报告、展期申请书、展期协议及担保人同意展期证明、贷 款催收通知书等资料。贷款档案的真实、完整、合规、有效性也 是保证贷款安全和防范风险形成的有效措施
小额贷款的法律风险防范
信贷员应了解的基本法律知识 作者:
一、如何防范贷款操作风险
一)、应明确放贷责任。 贷款调查人要承担调查的责任,贷款审查不严的要承担审查责任
。贷款发放后,要落实到具体的贷款管理人员并要分化贷款责任 ,明确规范的贷款管理流程,使贷款管理人员强化责任意识,改 变“重放轻管,重放轻收”的现象。对贷后检查、催收不力,应追 究贷后管理不善的责任。
二)、要加大查处违规违纪贷款力度. ⒈严禁发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贷款; ⒉严禁发放超比例贷款和超权限贷款; 3.严禁发放化整为零多头贷款和冒名化名贷款 4.严禁发放假担保和关联人相互保证贷款; 5.严禁发放跨地区贷款和以贷收息。
三).要真实反映贷款客户的资料。 贷款资料是否真实将会影响到贷款的安全性.客观真实的信贷资料 将对贷款的发放与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要经常 性地进行全面清查、真实反映,在此基础上落实清收不良贷款的 任务。对信贷资料反映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 人员的责任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 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民事活动。
1、法具有预防功能,知法是前提,知法才能用法, 用法才能使自己参与的民事活动合法,起到预防纠 纷、降低风险的作用。
2、 具有保护功能,当小贷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 侵害的时候,法律诉讼是最后的救济途径,如果 诉讼时机把握得好,操作得当,一般是能维护自 身合法权益的。
3、 具有警示功能,现阶段,市场经济还不成熟, 市场信用缺失,债务人千方百计逃废债权,讨债手 法花样翻新,有的甚至进行了环环相扣的策略设置, 在依法清收银行债权法律是强有力的手段,给债务 人强有力的震慑,警示借款人不守信必经依法遭受 严惩。
二、 法律在小额贷款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 见 银发〔2010〕198号
(十九)风险可控。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以市场化为导向 ,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健全和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在审慎稳健开展金融 创新的同时,合理分散金融风险,科学防范法律风险,坚决严控道德风 险,有效防控操作风险。
五)、规范贷款操作程序与会计处理完善档案管理 ,从源头防范风 险
贷款操作程序是指贷款过程的基本要素和各项环节,是保证贷款正常 运行的重要前提,也是合规合法性的具体体现;主要包括:建立信贷 关系、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办理担保或抵质押、贷款发 放、贷后检查监督、贷款收回、贷款展期、逾期处理、信贷制裁等环 节。在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办理担保或抵质押、贷款发 放等环节中,则应注意各种书面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保证资料的真实 性、完整性、合规合法性。在贷后检查监督环节,不能认为贷款发放 了,只要借款人按时结息还款就行,对怎么用、如何经营管理缺乏有 效检查监督。信贷员要特别重视和遵循贷款操作程序,加强贷后管理, 以确保贷款安全,从源头防范贷款风险。信贷人员与信贷会计要在帐 务处理上达成共识,密切配合,堵塞一切可能产生风险的漏洞。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Baidu Nhomakorabea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
第七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 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2、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信贷员应学习的相关法律
所涉法规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 保法》、《贷款通则》、《物权法》、《公司 法》以及最高法院的众多司法解释,学好这些 法律法规对开展银行的信贷业务,预防纠纷, 清收债权,保障效益,维护银行权益并将起到 重要作用。
四、相关法律概述
(一)、《民法通则》 1、基本原则:
3、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
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 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 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四)、强化风险管理,保障贷款,
首先是贷款投向上应该分散风险,行业上不能过于集中,“鸡蛋”永远 不能放在一个篮子上;其次在借款个体上,贷款不能垒大户,目前小 额贷款普遍存在借名(户)贷款,累加了信贷风险;再次要根据信贷 实际情况同当地经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发展有特色的金融产品,把 资金投向特色农业、林业及个体经济发展中去,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在小额贷款、短期贷款方面做足文章。
六)、强化信贷人员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法规意识。 信贷员要严格要求贷款户提供真实完整的信贷档案。完整的信贷 档案有助于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管理状况和经营 成果,有助于保障资金安全,防范风险的产生。信贷档案包括: 借款申请书、借款人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担保人书面担保书、贷前调查报告、借款 合同、贷款审批报告、抵质押物凭证和清单、信贷员承诺书、贷 后检查报告、展期申请书、展期协议及担保人同意展期证明、贷 款催收通知书等资料。贷款档案的真实、完整、合规、有效性也 是保证贷款安全和防范风险形成的有效措施
小额贷款的法律风险防范
信贷员应了解的基本法律知识 作者:
一、如何防范贷款操作风险
一)、应明确放贷责任。 贷款调查人要承担调查的责任,贷款审查不严的要承担审查责任
。贷款发放后,要落实到具体的贷款管理人员并要分化贷款责任 ,明确规范的贷款管理流程,使贷款管理人员强化责任意识,改 变“重放轻管,重放轻收”的现象。对贷后检查、催收不力,应追 究贷后管理不善的责任。
二)、要加大查处违规违纪贷款力度. ⒈严禁发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贷款; ⒉严禁发放超比例贷款和超权限贷款; 3.严禁发放化整为零多头贷款和冒名化名贷款 4.严禁发放假担保和关联人相互保证贷款; 5.严禁发放跨地区贷款和以贷收息。
三).要真实反映贷款客户的资料。 贷款资料是否真实将会影响到贷款的安全性.客观真实的信贷资料 将对贷款的发放与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要经常 性地进行全面清查、真实反映,在此基础上落实清收不良贷款的 任务。对信贷资料反映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 人员的责任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 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民事活动。
1、法具有预防功能,知法是前提,知法才能用法, 用法才能使自己参与的民事活动合法,起到预防纠 纷、降低风险的作用。
2、 具有保护功能,当小贷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 侵害的时候,法律诉讼是最后的救济途径,如果 诉讼时机把握得好,操作得当,一般是能维护自 身合法权益的。
3、 具有警示功能,现阶段,市场经济还不成熟, 市场信用缺失,债务人千方百计逃废债权,讨债手 法花样翻新,有的甚至进行了环环相扣的策略设置, 在依法清收银行债权法律是强有力的手段,给债务 人强有力的震慑,警示借款人不守信必经依法遭受 严惩。
二、 法律在小额贷款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 见 银发〔2010〕198号
(十九)风险可控。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以市场化为导向 ,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健全和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在审慎稳健开展金融 创新的同时,合理分散金融风险,科学防范法律风险,坚决严控道德风 险,有效防控操作风险。
五)、规范贷款操作程序与会计处理完善档案管理 ,从源头防范风 险
贷款操作程序是指贷款过程的基本要素和各项环节,是保证贷款正常 运行的重要前提,也是合规合法性的具体体现;主要包括:建立信贷 关系、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办理担保或抵质押、贷款发 放、贷后检查监督、贷款收回、贷款展期、逾期处理、信贷制裁等环 节。在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办理担保或抵质押、贷款发 放等环节中,则应注意各种书面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保证资料的真实 性、完整性、合规合法性。在贷后检查监督环节,不能认为贷款发放 了,只要借款人按时结息还款就行,对怎么用、如何经营管理缺乏有 效检查监督。信贷员要特别重视和遵循贷款操作程序,加强贷后管理, 以确保贷款安全,从源头防范贷款风险。信贷人员与信贷会计要在帐 务处理上达成共识,密切配合,堵塞一切可能产生风险的漏洞。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Baidu Nhomakorabea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
第七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 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2、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信贷员应学习的相关法律
所涉法规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 保法》、《贷款通则》、《物权法》、《公司 法》以及最高法院的众多司法解释,学好这些 法律法规对开展银行的信贷业务,预防纠纷, 清收债权,保障效益,维护银行权益并将起到 重要作用。
四、相关法律概述
(一)、《民法通则》 1、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