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钉和螺栓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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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本标准是依据GB/T7284-1988框架木箱的国家标准进行修订,但由于在实际使用中,木材材质、生产工艺、管理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依据在GB/T7284-1988进行修订中,对安全系数及外观要求,以及构件规格尺寸上有所修改;本标准提出的是常规要求,可根据产品的特殊要求进行适当的调整;
2,钉钉的方法
2.1,钢钉一般从薄材往厚材上钉,并将钢钉长度的2/3以上钉进较厚的构件中;
2.2,不得突出钉帽、钉尖或将钉帽钉得过深;
2.3;在木板的材端附件钉钉时,钢钉与材端的距离一般不小于板厚;而在木板的材边附近钉钉时,钢钉与材边的距离一般不小于板厚的1/2;
2.4;从箱板往框架构件钉钉时,钉长最长不超过构件厚度的20MM,而突出的钉尖必须打弯;但在侧板与端板连接时的钉钉,侧板、端板往滑木、枕木的钉钉时,钢钉钉入的长度应为钉长的2/3以上;
2.5,木制品包装的布钉方法按图1,图2,图3的规定;
图一构件垂直相交时布钉方法
2.6,常规钉子标准与规格如表1所示;
表1
2.7,胶合板墩头在钉合时,其墩头的高度小于80mm,用V64螺纹卷钉在上下部分分别钉钉,钉钉数量为上下各3根;墩头的高度大于80mm时,先用V64螺纹卷钉在小于70mm 高度的部分上下分别钉钉,钉钉数量为上下各3根,然后根据高度的需要进行累加钉合;
3,螺栓及六角木螺丝的使用方法;
3.1,螺栓、螺母和木螺钉均必须配用垫圈;
3.2,拧紧螺母后,螺栓要突出螺母,并用适当的方法防止螺母松动;
3.3,在滑木或辅助滑木下面等处的螺栓必须沉入构件内;
3.4,使用六角木螺钉时,要在构件预先钻出比螺钉直径小3-4mm的孔,然后江螺钉拧入;
3.5,六角木螺钉的长度,一般要使其螺纹的全部或更长的部分进入较厚的构件;
3.6,六角木螺钉的最大内间隔:直径10mm六角木螺钉时为400mm;直径12mm六角木螺钉时为500mm;直径16mm六角木螺钉时为6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