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中村形成原因及改造
浅谈城中村形成原因及改造
浅谈城中村形成原因及改造浅谈城中村形成原因及改造浅谈城中村形成原因及改造来源:资源网作者:韩斌李笠发布时间:2021.07.01“城中村”指在我国特有的土地所有制和文化背景下,伴随城市郊区化、产业分散化以及乡村城市化的迅猛发展,为城建用地所包围或纳入城建用地范围的原有农村聚落,是乡村一一城市转型不完全的、具有明显城乡二元结构的地域实体,这种现象是我国实行的城乡二元化管理制度在城市化进程中衍生的产物。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城市建设不断加快,城市规模也在日益扩展,城中村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目前在许多大中城市中都普遍存在着城中村的现象。
城中村的存在和发展同时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地阻碍了城市化进程,城中村问题也因此成为了各地城市政府急需解决而又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成为许多专家和学者关注和研究的社会课题。
1 城中村的问题城中村的弊病表现在经济、社会、文化、景观、环境等多个领域,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问题。
1.1 人口密度过高目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时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
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和城市住房制度的限制,外来人口只能将租赁房屋作为解决居住问题的主要方式;另一方面,城中村的房屋租赁价格远远低于城市商品房,更诱使外来人口向城中村高度集中。
1.2 建筑密度过大,布局混乱,影响了城市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层次性和完整性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村民随意搭建增建房屋,城中村建筑楼挤房密,高低参差不齐,空间布局混乱。
有的城中村建筑密度达到7O %以上,甚至达到9O %,“握手楼”、“贴面楼”、“一线天’ 现象十分常见。
乱搭、乱建,严重破坏了原本村庄空间结构的自然和谐,机理混乱,空间结构与城市严重冲突,整个发展建设呈现无序状态,影响了城市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层次性和完整性,特别是在总体规划完成以后进入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地块的城市设计时尤为明显。
另外,这些地区土地使用性质混乱,建筑物布局随意、混杂,随着时间的推移将对城市空间规划产生越来越大的负面影响。
“城中村”问题及其改造分析
“城中村”问题及其改造分析“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现象,本文从“城中村”的物质构成形态、生活设施与环境,组织与管理等方面分析其基本特征,从现实市场供求关系、土地制度以及城市规划与管理方面分析其形成原因,基于现实博弈格局讨论并分析其改造模式,认为其实践操作是复杂的利益平衡的系统工程。
标签城中村;土地产权;改造模式1、“城中村”概念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城市用地的急剧扩张,把城市周边的部分村落及其耕地纳入城市用地范围,大部分耕地性质由农民集体所有制转化为全民所有制,在征地过程中返给乡村的用地以及农民原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维持其农民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在这些用地上以其居住功能为主形成的社会形态被称之为“城中村”。
[1]2、“城中村”特征2.1物质构成形态由于规划、管理以及政策的真空与滞后,城中村内用地功能紊乱,居住、商业相互掺杂,建筑景观杂乱,建筑密度高、层数高、容积率高,建筑质量令人堪忧,采光通风等条件恶劣,居住生活私密性得不到保障。
2.2生活设施与环境相关设施配套问题严重,道路网布局和结构不合理,无法满足人流、物流、停车、消防等基本要求,排水设施不完善导致经常性的内涝,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的数量和质量均滞后于生活需求,户外空间缺乏,绿化不足。
2.3组织与管理体制由于历史的原因形成相对独立的行政运作体制和地区管理机制,受既得利益者影响,其建设存在明显的短期行为,缺乏长远规划,物质生活的富有与村民的社会观念,生活观念、价值观念以及和管理组织机制之间形成强烈反差,法制意识淡漠,建设无序等现象突出[2]。
低质量住宅的低租金导致村落内人口构成复杂,外来流动人口居多数,社会隐患较大。
3、“城中村”产生原因分析3.1供需分析城市流动人口对低租金住房需求较为强烈,同时通勤能力不足,在空间上倾向于内城地区,“城中村”具备此种特征。
从供给方面而言,村民在短期内获取即得利益的心态促使开发建设偏离管控,各自为政,一哄而上,较少考虑房屋建设质量以及空间场所、环境品质等需要协调与相互约束的规划问题,较为恶劣环境促使“城中村”成为社会问题多发场所。
城中村问题形成的原因及对策
“城中村”问题形成的原因及对策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结合部的村落已逐渐位于中心城区之中,形成了“城市里的村庄”,即所谓的“城中村”。
“城中村”的存在已成为影响城市建设,制约城市发展的一大顽疾。
毋庸置疑,破解这一难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消除体制障碍是关键,改革产权制度是根本。
一、“城中村”存在问题的分析“城中村”是城市急剧膨胀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所产生的结果,其无序化建设和发展给现代城市带来了诸多问题。
一是因土地制度的城乡差异,造成“城中村”土地权属和使用混乱,建筑密度大,土地利用率低,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屡禁不止,接吻楼、握手楼、贴面楼比比皆是。
二是村内道路等级很低且不成体系,道路狭窄弯曲,消防车、救护车难以进入,安全隐患多,抗灾能力极低。
三是村内环境卫生、生活服务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缺乏,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不足,“脏、乱、差”现象严重,与城市景观极不协调。
四是社会治安问题突出,大部分随城市发展涌入城市的外来人员多愿意选择租金较低、又接近就业地或交通便利的“城中村”居住。
结果一方面,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造成违章建筑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城中村”人口结构复杂,村民、外来人员、居民混合,“黄、赌、毒”等社会问题突出,各项管理措施严重滞后,社会综合治理压力很大。
五是传统农村文化尚未与现代城市文明接轨,私房出租的巨大收益并未带来村民素质的提高,富裕之后不思进取,不工作、不读书的现象在中青年村民中蔓延。
等等这些使“城中村”改造成为必然。
二、“城中村”问题形成的原因“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特殊现象,追根溯源,其形成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城乡二元体制并存是“城中村”的主要成因。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逐步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户口迁移、粮食供应、就业安排、福利保障等方面严格区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城乡分割明确。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不断扩充城市的区域空间,将城郊农村纳入统一管理,由于村落特有的独立性和封闭性,这些村庄仍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经营体制,即形成了城市里的农村社区——“城中村”。
城中村现象分析及其改造策略
制定合理的安置方案,保障居 民的合法权益和生活需求。
建立健全利益补偿机制,对因 改造而受到损失的居民和企业 进行合理补偿。
06
未来展望与研究方向
未来城中村的发展趋势
城市更新与改造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城中村将逐渐被城市更新和改造所取代, 原有的村落将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现代化的城市社区。
人口流动与聚集
资金筹措与使用
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包括政 府投入、企业投资、居民自筹
等。
建立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 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合理分配资金,优先保障居民 的合法权益和生活需求,同时
兼顾城中村的整体发展。
利益相关方的协调与安置
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协调 ,充分听取居民、企业、政府 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城中村文化的保护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应注重保护和传承城中村 的文化特色,让城中村的历史和文化得以延续。
3
提高城中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应注重改善居民的居住环 境,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让他们享受到城市发
教训总结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利益诉求,避免强制 拆迁和安置不当引发的社会问题,同时要注重可持续发展和 城市整体规划。
05
城中村改造的策略与措施
政策与法规支持
01
制定和完善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改造的目标、原则 、程序和标准,为改造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02
制定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土地出让金优惠等,吸引社会资
土地权属复杂
城中村土地权属关系复杂,涉及 多方利益,改造过程中需要协调
各方利益。
拆迁安置困难
城中村居民多以低收入群体为主 ,拆迁安置难度较大,需要妥善
浅谈“城中村”现象的危害及改造对策-XX城中村为例
浅谈“城中村”现象的危害及改造对策-XX城中村为例城中村是指城市中的旧区、老城区,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按照现代城市规划建设而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
城中村的存在给城市环境带来了很多问题,比如住房安全、公共卫生、治安等方面的问题。
本文以XX城中村为例,分别从卫生、安全、社会问题等方面探讨城中村的危害及改造对策。
一、卫生问题由于城中村内住房卫生条件较差,缺乏基本的环境卫生设施,如下水道、垃圾桶、污水处理设施等,导致了城中村频繁发生疫情和传染病。
此外,城中村内住户通常没有意识到保持洁净和个人卫生的重要性,这反过来又进一步恶化了城中村卫生局势。
改造对策:城中村的改造需要重点解决卫生问题。
相关措施包括建设下水道、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改造室内卫生设施等,以提高城中村居民的生活环境。
二、安全问题城中村的安全隐患主要来自住房质量低下、电气线路混乱、消防设施不备以及思想观念不良等多方面因素。
特别是在夏季高温和冬季严寒期,因为用电量过大和危险电器的使用,导致电气线路过载、短路、火灾等意外事件经常发生。
此外,城中村内还有盗窃、赌博、吸毒、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安全问题尤其难以解决。
改造对策:为了解决城中村的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应重视城中村的建筑物安全性,加强对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方面的检查、维护和改造,同时加强对城中村犯罪行为的打击,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
三、社会问题城中村居民社会背景复杂,许多人是外来人口或农民工,缺乏社会保障,经济困难,思想观念落后,面临着很多社会问题,如务工子女留守、家庭暴力、茶楼麻将、赌博等不良习惯。
这些短期和长期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联合解决。
改造对策:城中村改造除了需要顾及基本的生存需求外,重点解决城中村居民的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助扶项目,例如贫困家庭救助、社会保障等,加强对城中村居民的教育和心理疏导,努力提升城中村居民的生活素质和社会认同。
浅谈城中村形成原因及改造
浅谈城中村形成原因及改造1000字城中村是一种随着城市化进程而产生的现象,指的是由农村转入城镇地区并且居住条件较差的居民,聚居在城市中心区域或城乡结合部,形成的一种城市居住现象。
城中村的形成原因有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城市化、土地制度、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等诸多因素。
城市化是城中村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中心的住房价格也不断上涨,许多非常低收入的人无法承受高昂的房租和房价,只能在城市周边的城中村中寻找居住地。
同时,由于农村到城市的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数量的不断增加,也进一步加剧了城中村的形成。
土地制度也是城中村形成的原因之一。
在我国,城市土地的出让价格通常会被政府调节,使得土地的价格不断飞涨。
而政府的货币化补偿,并不能完全满足农民的生活需要。
因此农民只能在城中村中寻找廉价住房。
另外,特别是在城市更新改造的时候,政府并不能为城中村的居民提供合适的安置房。
这样一来,许多城中村居民就只能留在原有的住房中居住。
城中村的形成还与经济发展有关。
在城市中心区域,土地流动性不高,房价高、交通成本大等原因造成中低收入人群只能居住在城中村,进一步加剧了城中村人口的流动。
城中村改造是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
城中村改造的方式有多种,包括重新规划用地、拆迁重建、旧厂房改建等。
拆迁重建是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即拆除原有的房屋,重新规划用地建设新的住房。
这种改造方式不仅可以解决城中村居民的住房难题,还可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质。
旧厂房改建也是一种城中村改造的方式。
在许多城市中,存在大量的废弃厂房和工业区,在保证生产和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将这些废弃厂房、老工业区改建成住宅,有效地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
总之,城中村的形成原因很多,城中村改造也有多种方式。
城市管理者需要通过制定政策、增加投入等多方面的努力,实现城中村的改造,让城市居住环境达到更加卫生、舒适、便利的标准。
我国城中村现象及其改造
我国城中村现象及其改造【内容提要】“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独特现象,是在特定的历史、经济、社会、文化、政策背景下形成的非完全城市化的产物。
“城中村”在改造过程中遇到了很多与政策不配套的问题,严重制约我国城市化的健康发展。
要提高城市化质量,提升城市素质,必须进行“城中村”改造。
要推进我国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实现“城中村”的城市化。
【关键词】城中村、研究分析、改造、治理思路、优化配置中国的城市化率已经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04年的41.8%,1978~1998年城市化年均增长速度为0.77,1999~2004年年均增长速度提高到1.40。
在城市规划方面表现为人口增长与面积的扩张,由于城市扩张速度快,大量地区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社区被城市建设用地所包围,形成城乡并存的二元结构,成为“城中村”。
“城中村”是指被现代化城市建筑所包围的破旧城区,它被形象地称为“城市包围农村的运动”。
“城中村”已成为掣肘城市可持续发展、集约使用城市有限土地资源的矛盾焦点。
“城中村”成为城市化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城中村”现象及形成原因“城中村”是快速城市化发展中出现的特殊现象,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全部被征用,农村集体成员由农民身份转变为居民身份后,仍居住在由原村改造而演变成的居民区;或是指在农村村落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大部分被征用,失地农民保障措施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的失地农民仍在原村居住而形成的村落,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
通常所说的“城中村”,仅指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位于城区边缘农村被划入城市规划区内,在区域上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由于城市建设急剧扩张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造成的一种特殊现象,是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晚发外生型”现代化进程中的一种“迟发展效应”,是所谓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长期并存的“二元”社会结构特征的一个微观体现,是在城乡二元格局依然存在状态下农村被动城市化的产物。
《2024年城中村问题_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范文
《城中村问题_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篇一城中村问题_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一、引言城中村,作为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现象,普遍存在于我国各大城市中。
这些区域往往保留着传统的农村风貌,与周边现代化的城市环境形成鲜明对比。
城中村的形成、存续及改造,不仅涉及到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等空间问题,更涉及到经济学的诸多方面。
本文将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城中村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二、城中村的形成城中村的形成,主要源于城市发展过程中土地利用、政策导向、经济利益等多方面的因素。
一方面,由于城市扩张,原本属于农村的土地被纳入城市范围,但土地权属、管理方式并未随之改变,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另一方面,由于城市房价高涨,部分低收入人群选择在城中村聚居,形成了独特的社区形态。
三、城中村存续的经济学分析城中村的存续,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利用效率:城中村土地利用效率相对较低,但具有一定的自给自足性。
在城中村内,往往形成了以低收入人群为主的生活圈,满足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2. 空间集聚效应:城中村内聚集了大量的人口和产业,形成了独特的空间集聚效应。
这种集聚效应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城中村的经济发展。
3. 政策影响:政府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往往面临政策制定与执行的难题。
由于涉及到土地权属、拆迁补偿等问题,政策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导致改造进程缓慢。
四、城中村改造的经济学分析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改造,将低效的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高效的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
2. 促进经济发展:改造过程中,会带来大量的投资和就业机会,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推动经济增长。
3.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改造后的城中村,将拥有更好的基础设施、更优美的环境,从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城中村”问题形成的原因及对策
“城中村”问题形成的原因及对策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结合部的村落已逐渐位于中心城区之中,形成了“城市里的村庄”,即所谓的“城中村”。
“城中村”的存在已成为影响城市建设,制约城市发展的一大顽疾。
毋庸置疑,破解这一难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消除体制障碍是关键,改革产权制度是根本。
一、“城中村”存在问题的分析“城中村”是城市急剧膨胀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所产生的结果,其无序化建设和发展给现代城市带来了诸多问题。
一是因土地制度的城乡差异,造成“城中村”土地权属和使用混乱,建筑密度大,土地利用率低,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屡禁不止,接吻楼、握手楼、贴面楼比比皆是。
二是村内道路等级很低且不成体系,道路狭窄弯曲,消防车、救护车难以进入,安全隐患多,抗灾能力极低。
三是村内环境卫生、生活服务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缺乏,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不足,“脏、乱、差”现象严重,与城市景观极不协调。
四是社会治安问题突出,大部分随城市发展涌入城市的外来人员多愿意选择租金较低、又接近就业地或交通便利的“城中村”居住。
结果一方面,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造成违章建筑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城中村”人口结构复杂,村民、外来人员、居民混合,“黄、赌、毒”等社会问题突出,各项管理措施严重滞后,社会综合治理压力很大。
五是传统农村文化尚未与现代城市文明接轨,私房出租的巨大收益并未带来村民素质的提高,富裕之后不思进取,不工作、不读书的现象在中青年村民中蔓延。
等等这些使“城中村”改造成为必然。
二、“城中村”问题形成的原因“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特殊现象,追根溯源,其形成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城乡二元体制并存是“城中村”的主要成因。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逐步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户口迁移、粮食供应、就业安排、福利保障等方面严格区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城乡分割明确。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不断扩充城市的区域空间,将城郊农村纳入统一管理,由于村落特有的独立性和封闭性,这些村庄仍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经营体制,即形成了城市里的农村社区——“城中村”。
城中村问题: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
城中村问题: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城中村问题: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近几十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的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然而,在发展中的城市中,一个困扰城市管理者和居民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那就是“城中村问题”。
城中村是指城市中存在的一种特殊社区,一般是由原农村集体土地利用权流转而形成的大量村庄。
这些村庄位于城市中心地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严重不足,居民生活环境差,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城中村的形成主要源自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
在改革开放之初,为了吸引外来投资和发展城市经济,中国的土地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革。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变为了国有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流转土地使用权来发展经济。
许多农民选择将农田流转给开发商或工业企业,获取土地经济补偿,从而导致城中村的形成。
城中村的存续得益于我国的政策和市场因素。
首先,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的扩张面临着严格的土地利用政策限制,开发商无法随意开发城市边缘的农田,因此只能选择流转城中村的土地。
其次,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市场需求促使开发商购买城中村土地开展住宅和商业开发。
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城中村的存续得到了市场的支持。
然而,城中村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城市管理与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
城中村的生活环境差、基础设施不足、安全隐患严重,都给城市的规划和发展带来了诸多难题。
一方面,城中村的低效布局和低质量建设严重影响了城市空间的整体形象和功能。
另一方面,城中村居民的生活条件低下,无法满足城市居民的基本需求,也制约了城市的发展潜力。
在城中村问题的改造过程中,经济学的视角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分析框架。
首先,经济学可以通过分析城中村的供需关系,为城市规划者和政策制定者提供重要的参考。
例如,经济学可以通过衡量城中村的社会需求和市场需求之间的差距,为改造城中村提供量化的依据。
其次,经济学可以通过分析城中村的资源配置情况,提出有效的改造策略。
我国“城中村”改造的障碍因素及对策
我国“城中村”改造的障碍因素及对策摘要从“城中村”形成的原因分析切入,在提出制约“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几个因素的基础上,阐述“城中村”改造所需解决的政策和现实问题,并进一步论述如何实施改造工作。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障碍因素;对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在数量上快速增加,规模上急速扩张的同时,“城中有村,村中有城,村外现代化,村内脏乱差”的“城中村”现象普遍出现[1]。
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些“城中村”不仅成为我国城市化的障碍,而且也面临着如何改造以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1“城中村”形成的原因“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里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2]。
它的形成有其特殊性,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从主观上来说,“城中村”的形成是我国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及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所造成的,这也是深层次的制度原因。
所谓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是指“城市”和“农村”分属不同的管理模式,二元所有制结构是指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制度。
而在一些“城中村”内形成了以城市与农村“二元所有制结构”并行存在、共同发挥作用的“边缘社区”特征[3]。
从个体理性选择的角度看,“城中村”这种特殊的建筑群体和村落体制的形成,是农民在土地和房屋租金快速增值的情况下,追求土地和房屋租金收益最大化的结果[4]。
因此,从“城中村”的历史变迁可以发现,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是造成“城中村”形成的根本原因。
二元所有制结构使得村民可以低价甚至无偿地取得土地的使用权,集体将宅基地按户划拨,由各户村民自行建设后租出获得尽可能的租金,土地和房屋租金收益最大化的结果致使“城中村”形成的进一步加剧。
从客观上来说,“城中村”的形成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结果。
改革开放的20多年中,城市化的进程加速发展,我国的城市数目从1978年的320个发展到现在的662个,城市建成区面积也由3.6万平方千米扩大到9万多平方千米[5]。
《2024年城中村问题_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范文
《城中村问题_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篇一城中村问题_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一、引言城中村,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在我国许多大中城市中普遍存在。
这些区域通常位于城市中心或近郊,但由于历史、政策、经济等多种原因,其发展水平与城市其他区域存在明显差异。
本文将从经济学角度,对城中村的形成、存续及改造进行深入分析。
二、城中村的形成1. 历史原因: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农村向城市过渡的现象。
由于当时政策、土地使用等制度不健全,许多农民涌入城市,而城市周边的农村则成为他们居住的首选地点。
这些地方在经过多年发展后形成了独特的城中村。
2. 政策因素:过去,我国部分地区的城市规划未能充分考虑到农村的融入问题,导致农村与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脱节。
此外,一些地方为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忽视了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农民的权益保障。
三、城中村的存续问题1. 经济结构问题:城中村往往存在产业结构单一、经济活力不足等问题。
同时,由于房屋租售市场的火爆,一些居民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过度开发和违规加建建筑,导致安全隐患增加。
2. 资源分配不均:城中村在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资源方面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
这不仅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也不利于吸引人才和产业发展。
3. 社会管理问题:城中村的管理主体不明确,治安环境相对较差。
一些外来人口聚集地存在违法犯罪活动,给当地居民带来安全隐患。
四、城中村的改造1. 政策支持:政府应加大对城中村的改造力度,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如土地利用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以支持城中村的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2. 完善经济结构:引导城中村发展多元化的经济结构,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人才入驻。
同时,加强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提高城中村的产业竞争力。
3. 优化资源配置:政府应加大对城中村的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资源的投入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
4. 加强社会管理:明确城中村的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加强治安管理力度,保障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流动的少数民族“城中村”
流动的少数民族“城中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迁移的增加,中国的城市中出现了许多流动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俗称“城中村”。
这些城中村主要由少数民族人口组成,通常居住在城市的边缘地带或者老旧的居民区。
这些地方是人们追求更好生活的结果,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惑。
一、城中村形成的原因城中村的形成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少数民族人口涌入城市寻找更好的生活条件。
由于城市化的加速和农村经济的困境,许多少数民族成员被迫离开家乡,来到城市谋求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第二,城市变化和房地产发展导致农民工流入城市。
由于城市的改建和土地资源的开发,许多农民工被迫离开农村,来到城市工作。
其中一部分人也是少数民族成员,他们在城市中组成了少数民族聚居区。
二、城中村的特点城中村通常有一些共同的特点。
城中村内居住着大量的外来人口和少数民族人口,他们的文化和生活习惯与本地人有所不同。
这也是城中村独特的特点之一。
城中村通常没有得到政府的正式认可和管理,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较为简陋,缺乏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城中村内存在着一些社会问题,如治安不稳定,犯罪率较高等。
这些都是城中村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城中村存在一些问题和困惑。
城中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落后,居民的生活环境较差。
由于城市化进程比较匆忙,政府往往忽视了城中村的建设和改善。
城中村内的社会治安问题比较严重。
由于居住环境较差,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控,一些不法分子往往趁机滋生,给居民的生活带来困扰。
城中村中的少数民族人口常常面临着文化认同和融入的问题。
他们远离家乡,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和照顾,很难融入到城市的主流社会中去。
这些问题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四、改善城中村的措施为了改善城中村的现状,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政府需要加大对城中村的管理和改善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加大投入,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应该加强对城中村社区的管理和维护。
可以设立社区管理机构,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服务。
城中村问题_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
城中村问题: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城中村问题: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引言城中村问题是城市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特指城市中出现的非法建筑、未规划的村庄以及大量低收入人群聚居的地方。
城中村问题不仅涉及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社会福利等众多领域,同时也具有重要的经济学意义。
本文将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城中村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其形成、存续以及改造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城中村问题的形成原因1.1 城市化进程不平衡城中村问题的形成与城市化进程的不平衡发展密切相关。
在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经济与农村人口流动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导致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但由于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限制,这部分人口无法融入城市的正规住房市场,只能寻找廉价、非法的居住地,从而形成了城中村。
1.2 政府政策的失误城中村问题的形成还与政府政策的失误有关。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政府对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等方面存在疏漏和失误,导致城市中出现大量无序、未规划的建筑和村庄。
同时,政府对农民工、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缺乏有效的保障和支持,使得他们只能选择廉价、非法的居住方式。
二、城中村问题的存续原因2.1 刚性需求的存在城中村问题的存续与城市住房市场的刚性需求有关。
由于城市住房价格的上涨,大部分低收入人群无法承受正规住房的高房价,只能选择城中村作为居住地。
他们在城市中追求就业机会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但由于经济能力的限制,无法进入正规住房市场,造成城中村的存续。
2.2 构建成本较低城中村问题的存续还与其建筑成本的低廉有关。
相比正规住房的高房价和严格的土地规划限制,城中村建筑成本较低,土地利用相对自由。
这使得一些开发商或房东选择在城中村建设非法建筑,通过租借或出售获得高额收益,进而导致城中村问题的存续。
三、城中村问题的改造对策3.1 增加住房供应城中村问题的改造需要增加住房供应,特别是中低价位的公共住房供应。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增加公共住房的建设和供应,提供给低收入人群,使他们能够获得更好的居住条件,逐渐脱离城中村的生活方式。
城中村问题_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
城中村问题_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城中村问题: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发展中长期存留的重要问题之一,其形成、存续和改造涉及着众多的经济因素。
本文将从经济学角度出发,对城中村问题展开分析,并探讨相关政策对城中村改造的影响。
城中村的形成,一方面与城市发展不平衡现象密切相关。
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重点发展的是城市核心区和经济发达地区,而对于农村地区的融入不够,导致农民工聚集于城市的附属住宅区,即城中村的形成。
另一方面,城中村的形成也与土地流转市场的不畅相关。
在中国,农村土地资源是由村集体所有并且无法用于商业用途,这使得农民难以通过土地变现,只能将土地流转给开发商或房地产商,用于建设城中村。
因此,城中村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土地流转市场的缺失。
城中村在中国城市的存续,主要与土地财政和市场需求息息相关。
由于城市经济发展迅猛,土地资源成为重要的经济支撑,城市政府通过土地出让、征地和拆迁来获取财政收入。
由于城中村的土地多为农村土地,价格低廉,政府通过拆迁城中村并出让土地可以获取更高的财政收入。
此外,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增加,城中村成为满足廉租住房需求的重要来源,供不应求的市场需求使得城中村得以存续。
这反过来又给政府和企业提供了获取利润的机会,因此城中村的存续也受到土地财政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
城中村改造是解决城中村问题的关键。
改造的目标是实现城市土地的整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并改善住房条件,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然而,城中村改造不仅涉及到经济因素,也涉及道德、社会和政治等多重层面。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城中村改造主要面临两个重要问题,即资金来源和承担成本。
资金来源是城中村改造的首要问题。
城中村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征地补偿费、安置费、建设费用等。
当前,政府是城中村改造的主体,财政资金是最重要的资金来源。
然而,由于财政压力和有限资金,政府面临资金缺口问题,往往需要依靠银行贷款、土地出让等方式来筹措资金。
最新-深究城中村现象形成及改造对策 精品
深究城中村现象形成及改造对策摘要城中村现象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特有现象。
对于城中村现象,需要从其产生的历史根源入手,全面看待其在城市化进程中所起到的消极和积极作用,发掘城中村所承担的特殊城市社会功能,然后才能找到改造策略。
本文通过解读城中村现象,转变传统观念,科学规划,解构疏导,重新审视并适时调整改造城中村的策略,以适应转型期城市空间的社会需求。
关键词城中村;城市化;改造策略;社会功能;城乡二元制结构1前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区域经济的激烈竞争,逐渐出现了一种很特殊的城市包围农村的现象,逐渐将一部分村落包围在建成区内。
这些村落起初位于城市郊区,进而位于城乡结合部,随着城市范围的持续扩张,最终蜕变为城中村。
而这种现象将成为各个城市不得不面对的必然事情。
2城中村的形成原因、演变过程从城中村的历史变迁中不难发现,城中村形成的主要原因可以分成主观与客观两个部分,其中客观原因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结果。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速度增加,城市的快速发展需要通过征收周边农村的耕地获得扩展的空间。
耕地被征收了,当地的农民却仍然留在原居住地,并且保有一部分供他们建房居住的宅基地。
村庄进入城市,形成了城中村。
从主观上来说,是我国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及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所造成的,这也是深层次的制度原因。
城中村的演变过程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村落自然形成阶段,此阶段城市尚未扩展到农村,此时农村只是单纯的农民聚居点;第二阶段为城中村形成阶段,农村靠近城市一侧的土地大部或全部被城市征用,然后伴随城市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农村周边土地完全被城市征用,只剩下被城市建成区完全包围的村落,这时,就完全形成了城中村;第三阶段为城中村消失阶段,随着城市文明的不断渗透,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通过大规模的旧城改造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城中村将被完全拆迁,城中村的居民转为城市居民,从此城中村将完全消失。
3城中村的功能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大量的外来人口涌入城市就业,但因为城市商品房居住成本较高,而廉租房数量少且难以获得购买资格,所以一般的外来人口只能选择城中村的住房。
城中村现象分析及其改造策略
广州“猎德村”的拆迁安置经验
• 概述:猎德村是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的一个城中村,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政府决定对猎德村进行拆迁 安置。
广州“猎德村”的拆迁安置经验
拆迁安置措施
1. 政府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拆迁户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了 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2. 多元化安置方式:政府提供了多元化安置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房屋置换、租房补贴等,以满足拆 迁户的不同需求。
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
由于城中村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使得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公共 设施匮乏,居住环境恶劣。
阻碍城市整体发展
城中村的存在限制了城市进一步发展的空间,不利于城市整体规 划和建设。
城中村对城市经济发展的阻碍
缺乏产业支撑和就业机会
01
城中村往往缺乏产业支撑和就业机会,使得当地居民难以获得
稳定的收入来源。
提供公共服务
政府应加大对城中村的公共服务投入,包括教育、医疗、文化等 方面,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加强社会管理
政府应加强社会管理,包括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 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05
国内外城中村改造的案例 分析
北京“浙江村”的成功改造
• 概述:北京“浙江村”位于朝阳区三间房乡,是一个流动人口聚居的区域。由于历史原因,该地区存在违章建筑众多、 基础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自2002年起,政府开始对浙江村进行综合整治和改造。
公共服务设施不足
城中村内公共服务设施普 遍不足,如教育、医疗、 文化等,影响居民生活品 质。
卫生环境问题
城中村卫生环境较差,存 在垃圾堆积、噪音污染等 问题,影响居民健康。
城乡二元结构与土地制度
浅谈城中村的成因与改造对策
浅谈城中村的成因与改造对策浅谈城中村的成因与改造对策摘要:分析了城中村的形成原因,探讨了城中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城中村改造的经验,提出了解决城中村问题的建议和对策,以更好地解决“城中村”问题,把城中村打造成文明社区,实现城市建设和经济效益双赢的目的。
关键词:城中村;形成原因;土地;建议与对策“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较普遍现象,表现为在城市化快速发展期,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张使大量村庄包围在城市建成区内,这种村庄内仍旧实行农村管理体制,再加之利益的驱动,导致“城中村”的规划、建设、管理长期处于混乱无序和低水平状态。
笔者经过深入调研,就“城中村”的形成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与对策进行简要阐述。
一、“城中村”的形成原因有专家分析认为,“城中村”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制度角度讲,土地集体所有制、宅基地政策是形成“城中村”的重要制度条件,土地集体所有和宅基地政策把村民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基于土地的利益共同体,难以分化瓦解。
从社会角度讲,中国农村宗族和地缘观念很强,这种安土重迁的居住观念构成了“城中村”存续的社会心理条件;同时,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增值,外来人口急增,使得私房出租成为一个利益丰厚的产业,这是“城中村”得以发展的社会条件。
从政府角度讲,认识不足,缺乏及时的规划和调控,对“城中村”的发生、发展后果估计不足,没有及时拿出有效的规划、改造措施,最后积重难返。
二、“城中村”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几年,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发展,“城中村”给城市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空间、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也存在着土地管理混乱、社会保障缺位、村庄治理垢病、产权关系模糊等诸多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土地利用粗放,土地资产流失由于“城中村”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造成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下,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建筑风格与城市规划不够衔接,房屋容积率低,土地利用十分粗放,同时,“城中村”的土地区位条件相对优越,土地的产权又属于村集体所有。
《2024年城中村问题_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范文
《城中村问题_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篇一城中村问题_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一、引言城中村,作为城市发展过程中一种独特的存在,已经成为许多大中城市无法回避的社会经济问题。
它既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产物,又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市化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经济学角度出发,对城中村的形成、存续以及改造进行深入分析。
二、城中村的形成城中村的形成,主要源于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土地政策和城乡二元结构。
一方面,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城市在扩张过程中往往采取低成本的方式,通过征收农村土地来扩大城市面积。
另一方面,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村与城市在经济发展、社会福利等方面存在巨大差距,使得部分农村居民在土地被征收后,无法融入城市生活。
三、城中村的存续城中村的存续,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主要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1. 土地利用效率:城中村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
由于历史原因,城中村内的建筑多为低矮、密集的住宅,使得土地得以充分利用。
然而,这种利用方式往往忽视了城市规划、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需求。
2. 经济效益:城中村内的居民往往以低收入为主,他们选择居住在城中村,主要是因为这里的房租相对较低。
对于房东来说,通过出租房屋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
此外,城中村内还存在着一些小商铺、小作坊等非正规经济活动,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就业机会。
3. 社会网络:城中村内的居民大多来自同一地区或同一社会群体,他们之间形成了较为紧密的社会网络。
这种社会网络为居民提供了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的机会,使得他们在城市生活中具有一定的归属感和安全感。
四、城中村的改造针对城中村存在的问题,改造势在必行。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城中村改造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完善土地政策:政府应制定更加科学的土地政策,确保土地征收和使用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同时,应加大对农村土地的投入,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缩小城乡差距。
2. 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城市规划应注重长远发展,充分考虑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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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中村形成原因及改造来源:资源网作者:韩斌李笠发布时间:2008.07.01“城中村”指在我国特有的土地所有制和文化背景下,伴随城市郊区化、产业分散化以及乡村城市化的迅猛发展,为城建用地所包围或纳入城建用地范围的原有农村聚落,是乡村一一城市转型不完全的、具有明显城乡二元结构的地域实体,这种现象是我国实行的城乡二元化管理制度在城市化进程中衍生的产物。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城市建设不断加快,城市规模也在日益扩展,城中村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目前在许多大中城市中都普遍存在着城中村的现象。
城中村的存在和发展同时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地阻碍了城市化进程,城中村问题也因此成为了各地城市政府急需解决而又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成为许多专家和学者关注和研究的社会课题。
1 城中村的问题城中村的弊病表现在经济、社会、文化、景观、环境等多个领域,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问题。
1.1 人口密度过高目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时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
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和城市住房制度的限制,外来人口只能将租赁房屋作为解决居住问题的主要方式;另一方面,城中村的房屋租赁价格远远低于城市商品房,更诱使外来人口向城中村高度集中。
1.2 建筑密度过大,布局混乱,影响了城市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层次性和完整性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村民随意搭建增建房屋,城中村建筑楼挤房密,高低参差不齐,空间布局混乱。
有的城中村建筑密度达到7O%以上,甚至达到9O%,“握手楼”、“贴面楼”、“一线天’ 现象十分常见。
乱搭、乱建,严重破坏了原本村庄空间结构的自然和谐,机理混乱,空间结构与城市严重冲突,整个发展建设呈现无序状态,影响了城市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层次性和完整性,特别是在总体规划完成以后进入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地块的城市设计时尤为明显。
另外,这些地区土地使用性质混乱,建筑物布局随意、混杂,随着时间的推移将对城市空间规划产生越来越大的负面影响。
1.3 市政设施不足,公共服务设施欠缺,环境质量差目前城中村开发强度普遍过大,公共活动空间(包括绿地)缺乏,环境质量低下,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不足。
大部分城中村的道路曲折不通,不能满足消防、急救、环卫等车辆通行。
房屋高度无序,水、电管线混乱,煤气管道不通,在消防、抗震、抗台风等方面存在隐患。
此外城中村建筑间距过小,采光、通风不足.建筑质量不高。
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城中村排水排污、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不足,加之村民的生活方式并未根本改变,使得生活性和生产性污水就近排入河道或农田,固体废弃物无序堆放。
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城市整体服务功能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同时也影响了城市的现代化形象。
1.4 社会治安混乱私房出租的巨大收益,造成城中村不少原居民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成为“四不青年”(不耕作、不学习、不经商、不做工);大量的外来人口主要集聚在“城中村”.外来人口数量远远超过了原住村民。
外来人口膨胀.暂住人口过多、人口构成复杂、素质较低,加上出租屋分散、隐蔽、无人管理,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城中村往往成为犯罪嫌疑人的隐匿处、边缘人群的聚居点,带来突出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问题。
“城中村” 正在演化为城市的一种“亚社区”.成为城市中社会治安多发区域。
2 城中村的土地利用现状问题2.1 城中村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管理混乱。
城中村大多处于城市中心地带或次中心地带,占用了大量的城市建设用地,具有丰富的储量土地资源。
但是,这些“城中村”基础设施不足,环境卫生、生活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居住生活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成为城市最大的卫生死角。
更令人担忧的是,消防、抗震、防盗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危及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其后果严重影响城市文明程度和城市现代化的水平提高。
2.2 土地产权关系不明,权属界定不清一般来说,这部分土地涉及若干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而由于现行法律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概念设定模糊,在行使具体权利时,作为所有权人的农民集体的真实意愿难以得到真正体现,造成了农民集体在收益分配上的不均。
按照我国现行《宪法》、《民法通则》和《土地管理法》,城中村土地所有权属于镇、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但在实践中,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并不存在,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缺位,社是农民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具备行使农村土地处置的权力,从而造成城中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严重模糊。
另外,城中村的上地往往涉及若干个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
在行使具体权利时,作为所有权人的农民集体的真实意愿难以得到真正体现,造成了农民集体在收益分配上的不均。
2.3 土地使用权流转混乱,土地利用管理不规范,扰乱了国有土地市场秩序。
由于城中村集体土地所处位置的特殊性,土地使用权流转非常混乱,主要表现为农民住宅私自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办理农地转让手续擅自改变用途、将集体土地作为资产参与企业人股等。
由于城中村的这种独特的地理位置,再加上它的土地价格相对于城市其他地方较低,许多开发商及地方政府都视其为“盘中餐”,纷纷想尽办法据为己有。
2.4 土地征用难按《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是以农业经营方式和投入为参照制定补偿标准,这给地理位置相同但农业经营方式不同的土地带来了征地补偿标准的差异,也带来了补偿的不合理性,最终造成了征地的困难。
征地难的第二个原因是,以人均耕地制定补偿标准在城中村征地执行中矛盾更加突出。
往往在同一个单位征地过程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由于人均耕地的不同,形成了补偿标准的差别,使得补偿低的农民难以接受。
2.5 土地利用效益低,违法违章建筑严重“城中村” 主要是低层次的物业经济,以独家独户的传统家庭模式建筑为主,房屋建筑相对于城市来说占地面积大,建筑密度高,建筑容积率低,造成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下。
由于监管的缺失和利益的驱动,村民的住宅往往尽可能占用公共空间,在城中村内形成“一线天”、“握手楼”、“贴面楼” 等独特的“风景”。
外来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为城市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也形成了对低质廉价住房的巨大需求市场。
“城中村” 住房往往成为他们的首选之地。
加之农村基层组织的放任自流,对违法建设处理的不力,巨大需求刺激着“城中村” 农民不顾一切地进行违法建设.任意侵占公共空间和道路,市政设施无人顾及。
此外,优越的区位和相对于城市较为低廉的土地价格,使城中村中不规范的房地产二级市场特别活跃,致使由于规划和基础设施改善而升值的部分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3 城中村的成因分析城中村的存在,实际上是在城市中表现出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
几十年间巨大的城乡差别的鸿沟所造成的两个世界的反差,以城中村的方式在城市中集中地展示出来。
按照城市化加速阶段的进程,参照先期城市化国家的情况,预计未来25年中将会有8.5亿原来生活在农村和乡镇中的人走进城市。
他们中间大约有1.5亿人是通过耕地被征、户籍改变、集中安置的方式走进城市,另外的7亿人是离开土地走进城市,通过打工、做生意的方式融入城市的生活。
这两部分人由于居住地距离城市的不同而命运不同,但他们往往会生活在城市中同一个区域,一方为业主,另一方为租户,这种区域就是城中村。
其形成原因,可以从以下诸方面来进行分析。
3.1 城市化是城中村形成的外动力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是城中村形成的客观原因。
城市化是城中村形成的主要外动力,城中村现象是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产物。
我国城市化的一种重要形式,就是“城市包围农村”。
为降低补偿成本,也为了避免处理与城中村相关的一系列复杂的社会管理问题,在征地中有意避开城中村,另一方面,城市扩张时,往往只偏重于占用城郊农村土地资源,而不将村镇人口、村镇社区纳入城市管理序列,“只占地,不管人”,致使村镇土地转变为建城区之后,村镇人口、村镇居住聚落仍停留在松散的农村状态,没有同步实现“村民”的城市化与现代化。
具体地说,在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扩大城市规模,征用城郊农村土地,逐渐将一部分村落包围在建成区内。
这些村落起初还在城市郊区,进而位于城乡结合部,随着城市规模的持续快速扩张,城市的耕地被征收,而当地的农民仍然留在原居住地,并且保有一部分供他们建房居住的宅基地,形成一种城市包围农村的态势,原有村庄不能得到及时的改造升级,进而形成了城中村。
1980年到2003年,我国城镇人口比例从19.4%增加到4O.3%,总量增长3亿(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行政区划调整、“农业人口”进入城镇人口的统计口径),而同期“乡村从业人员” 也绝对增长了近7000万。
农村人口只是在城市“移动”而不是成为居民。
3.2 经济根源3.2.1 农民追求土地收益最大化的结果3.2.1.1 土地用途不同带来收益不同土地用途和开发方式的不同,带来收益明显不同。
农业用途和工商业用途,其收益是明显不同的,土地的持有者村集体从土地的非农收益得到的收益一般明显高于农业使用(非农使用的收益直接到集体,而农业使用则首先归农户)。
开发方式不同收益也大不相同。
村集体自主性的土地开发,不但获了土地非农使用的超额收益,还获得了对该地块的管理权,总体收益高于被城市征用所得。
在这两种收益差异的驱动下,某些村集体热衷于自己搞土地开发,排斥政府征用土地(如广州海珠区某村抢先规划,抢先用地),造成一方面土地非农化失控,另一方面城市建设征地难。
3.2.2.2 不断涌入外来人口的住房需求促使农民追求租金收益最大化住房市场供需之间的巨大缺口是城中村存在与发展的市场原因。
这种以高密度、高容积率为空间特征的出租屋是符合住房市场供求形势的。
城中村宅基地房具有低廉的土地成本、建房成本和经营费用,且交通便捷、接近工作地,租金低廉,自然成为外来流动人口的居住首选。
在城中村中集聚了大量的外来人口,房屋租赁已成为村民的一项主要经济来源。
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违章建筑以惊人的速度增长,村民不断扩建、加建、改建增加出租面积,城中村到处是一派热火朝天的建房景象,且速度惊人,一旦有任何限制政策出台风声,便会掀起一股抢建风潮。
城中村往往具备较好的地理区位优势,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各项宽松政策,从个体理性选择的角度看,城中村这种特殊的建筑群体和村落体制的形成,是农民在土地和房屋租金快速增值的情况下,追求土地和房屋租金收益最大化的结果,这是城中村存在和发展的主要经济根源。
3.2.2.3 “征地不征村”成了政府、开发商、村民三方共同的选择政府为推进开发进度,降低城市化成本,征地时选择避开需要拆迁安置的村庄;为降低成本,多数开发商也刻意避开村庄,选择耕地、空闲地,开发一片,留下一片。
村庄开发被长期搁置。
而城市扩张形成的社区地理优势及土地价值的提升,使得“征地不征村”同样成了村民和村级组织的选择,他们更愿意以便保有宅基地、留置地,来实现失地农民在城市中的生存和发展,但与此同时也营造了“城中村”的外在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