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信仰的理性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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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霍费尔基督教神学思想探析——关于上帝和信仰的另一种重释【最新哲学类】

朋霍费尔基督教神学思想探析——关于上帝和信仰的另一种重释【最新哲学类】

——附加文档一篇,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工程概况刘家湾北段市政工程总长度545m;道路设计红线宽度主线30m,一副路面;车行道16m;绿化带2*4m;人行道2 *3m。

刘家湾北段市政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给水、照明、弱点管道、标志标线工程。

技术指标:1、道路性质:城市主干道(2级)2、设计行车速度:40km/h3、使用年限:15年4、车行道、人行道设计坡度:2%主要设计依据:1、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刘家湾北段市政工程”设计委托书。

2、咸阳市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院:“咸阳市彬县泾河区建设规划图”。

3、《城乡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4、《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J114-2001)5、《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06)6、《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D40-2004)7、《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8、《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9、国家其它有关设计规范及标准。

第一章项目经理部组成1.1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项目经理部由公司总部授权管理,按照企业项目管理模式GB、T19001-ISO91001标准模式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来运作,质量管理为中心环节,以专业管理和计算机管理相结合的科学化管理体制。

项目经理部按照我公司颁布的《项目管理手册》、《质量保证手册》、《项目技术管理手册》、《项目质量管理手册》、《项目安全管理手册》、《项目成本管理手册》执行。

1.2 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目标质量目标:合格工期目标:我公司投标自报工期为180日历天,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

在满足合同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提前交付使用,实现我公司的承诺。

成本目标:科学管理,精密组织,在“人、机、料、法、环”五个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方面加强管理和监控,杜绝返工等质量事故,提高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从而降低工程的成本。

中世纪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信仰与理性

中世纪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信仰与理性

中世纪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信仰与理性【摘要】:中世纪哲学的主要问题是信仰与理性之间的问题,本文阐述了围绕关于上帝存在证明的教父哲学代表人物奥古斯丁的知识论证明和本体论证明,经验哲学的代表人物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及托马斯·阿奎那宇宙论证明,就此讨论基督教哲学中信仰与理性,这种思想传统不仅对于中世纪的基督教哲学、而且对于近、现代的西方宗教思想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作者:袁野、孙晔,沈阳师范大学一、教父哲学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在早期基督教传播发展过程中,为了获得最高统治者的理解和支持,应付希腊哲学后裔们的激烈抨击,一些具有哲学修养的信徒就试图从理论上论证和捍卫基督教信仰。

借用古希腊哲学,并根据教会的需要加以改造,开始阐述、制订了教义和教规。

这些人或奔走传教,或著书立说。

借着他们的活动,基督教第一次有了相对完整的教义,他们也因此被教会称为“教父”。

他们的哲学思想就被称作“教父哲学”。

(一) 奥古斯丁关于上帝存在的两种证明——知识论证明和本体论证明。

奥古斯丁对关于上帝存在的单纯神学思辨并不感兴趣,他关于上帝的哲学反思是他强烈追求智慧和精神之宁静的产物。

他年少时沉湎于感官快乐之中的经历戏剧化的证明了灵魂不可能在肉体的快乐或感觉中找到宁静。

同样,在对知识确定性的追求中,由事物构成的世界是充满变化和暂时性的。

提出了一个技术性的问题:有限的人的心灵何以能够获得超出其心灵能力的知识?1.奥古斯丁关于上帝存在的知识论证明奥古斯丁是教父哲学的代表,深受柏拉图主义思想的影响,将知识区分为3 种,只能相信不能理解的知识——历史知识;既能相信又能理解的知识一数学知识;只有相信的知识才能被理解的知识——神学宗教,并把知识对象和知识的关系理解为有下到上的等级关系,人的外感觉以外部有形事物为对象,内感觉以外感觉为对象,理性以内感觉为对象。

这样,有形事物、外感觉、内感觉和理性构成了一个由低到高的等级。

奥古斯丁说:“很明显,有形事物被身体感觉所感知,身体感觉不能感知自身。

基督教信仰的内在原则

基督教信仰的内在原则

基督教信仰的内在原则黄裕生!!提要!基督教在寻求哲学的理解过程中!将促使理性自觉到哪些原则"或者说!在历史上!哲学从基督教信仰中化解出了什么样的原则"这一设问所要追寻的就是这里所说的基督教信仰的内在原则!亦即!那些借助于哲学的反思而可被理性所理解#因而内在于理性而可以从理性自身开显出来的原则$对基督教信仰的内在原则的分析表明!真正的宗教信仰与哲学这个被视为理性之典范的科学之间有着比人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的关系%它们之间一致的地方并不少于矛盾的地方$深刻的反思表明!对于哲学来说!基督教永远是一个有待进一步理解的信仰系统!就如哲学本身永远是一个开放的自由体系一样$关键词!!基督教!!信仰!!内在原则!!哲学反思!!理性作者黄裕生!男!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北京!!""#$%’一"一神教与绝对性原则在公元前一千多年前!!当世界各民族都还普遍陷于泛神论或者信奉多神教乃至图腾偶像时!犹太民族却确立起了独特的"一神教#信仰$这是犹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地方所在!也是犹太民族拥有忍耐人间屈辱而穿越千年苦难的伟大力量之所在$在三千多年的历史里!犹太民族即便在它鼎盛时期也是处在列强环伺之中!因此!犹太人在其历史上所经受的更多不是安宁与和平!而是一再丧国失地的屈辱与被迫流徙异国他乡的悲惨%随着罗马士兵于公元#"年焚毁犹太人的耶路撒冷圣殿!犹太民族更是开始了千年的苦难漂泊!他们所到之处!遭逢更多的不是善意和机会!而是驱逐&蔑视!乃至迫害和屠杀$可以说!犹太民族在历史中经受了人世间所可能遭遇的各种苦难$不少远比犹太民族强大的民族在遭受其中的某些苦难与不幸之后就永远消失在其他民族之中而中断了自己的历史!以至于它们不再具有开创的历史!而只可能具有被解释的历史!因此!它们对于后人而言只具有历史&考古学的意义!而不再具有开创历史的力量$但是!犹太民族在经受其他民族强加给它的&足以使许许多多民族消灭的无数苦难的过程中!不仅没有消失于那些加害于它的强大民族之中!而是始终保持了其民族的同一性!使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延伸到他们漂泊到的每个角落!并且在这种自我认同与自我坚守当中创造出了影响全人类的辉煌文化$!关于犹太民族创立一神教的时间和过程!可以参见英人塞西尔(罗斯)()*+,-./0*所著+简明犹太民族史,!黄福武&王丽丽等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1#年$另可参见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摩西与一神教,!李展开译!北京-北京三联书店!!121年$他认为一神教信仰源于埃及的阿顿)3/.4.3/54*神教!阿顿神是排斥其他神的宇宙之神%而且摩西是埃及人$不过!摩西确立的一神教显然要比阿顿神教彻底和纯洁!因为后者还崇拜太阳神!而前者则彻底放弃了对一切有形物的崇拜$从起源上看!不管一神教是否为犹太人首创!它显然是在犹太人中得到成熟和纯粹化!并因而得到贯彻和坚持$因此!我们这里仍然把犹太教视为最早的一神教的代表$浙江学刊!%""6年第!期人们不禁要问-一个如此弱小的民族为什么具有如此伟大的力量!以至它在人类的各种苦难的重压下仍能坚定地站立起来!并且迈过漫长的黑暗/它既没有罗马帝国式的强大武功!也没有中华帝国般的强盛国力!有的只是不堪一击的弱小和备受歧视的卑贱$那么它靠的是什么呢/它之别于其他民族的根本地方是什么/在基督教产生和传播给外族人之前!犹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根本地方就在于它的"一神教#信仰$因此!犹太民族所具有的那种伟大力量即便不能全部归因于它的一神教信仰!至少也与一神教信仰有根本性关联$于是!值得人们进一步追问的是-一神教信仰的产生意味着什么/或者更确切问-对一神教的信仰意味着什么/宗教与哲学是理性追寻本源的两种方式!前者以直觉&启示的方式追寻本源!后者则以反思的方式返回本源$由于它们都是出于理性本身!因此!宗教信仰确立起来的观念与原则可以得到哲学的理解!而哲学确立起来的观念和原则则可以引向宗教$那么!从哲学反思的角度看!上面的问题实际上也就是问-一神教隐含着什么可由哲学加以理解的原则/作为一种脱胎于犹太教的宗教!基督教在信仰和维护上帝的唯一性与绝对性上同样是坚定不移的$因此!它首先是一种一神教信仰$因此!一神教信仰所隐含的原则也是基督教首先隐含的原则%一神教所具有的力量也是基督教所拥有的力量$这里!我们首先要澄清!从信仰本身的角度看!有两个基本信念构成了一神教与多神教之间的根本性区别-!&前者承认并确信只存在一个神!他是世间万物的创造者!除他之外的一切存在者都是被造的!因此!他是独一的和全能的%后者则相信存在许多神!不同的神具有不同的权能!他们之间或者相生相克&相辅相成!或者上下隶属&等级森严!因此!没有一个神是全能的$%&前者反对和摈弃一切偶像崇拜与通灵巫术!后者则总是与偶像崇拜和通灵巫术相关!至少不反对偶像崇拜和巫术$从哲学的角度看来!一神教的这两个基本信念意味着对绝对性的意识!也即对绝对的一与绝对的原则的觉悟和遵从%它之别于多神教就在于!多神教和一切偶像崇拜都没有达到对绝对的意识!因而!在多神教和偶像崇拜的精神世界里!不确认&也不遵循绝对的原则$在多神教信仰里!绝对的权能被分化给了诸神!所以每个神都是有限的和相对的-它们所拥有的权能和所维护的原则各不相同!每个神所拥有的权能是其他神所不具备的!它所维护的原则也并不对别的神有效$因此!多神教的权能必定是有限的权能!多神教的原则必定只是相对性原则$原则的相对性和权能的有限性使多神教信仰不可避免地沦为一种功利主义实践!即人与神之间的一种交易行为-人向这个神或那个神献祭!或者向他表示虔诚与敬畏!该神则利用其特有的权能给此人以特殊照顾%而一旦人们不再需要这种特殊照顾!他们就会置该神于不顾而转向祭祀其他神祇$因此!在多神教里!献祭人间美物一直是崇拜活动的核心!因为这是人神交易的实质性内容$而人们向什么神献祭!从而遵从什么原则!则取决于崇拜者希望得到什么$这意味着!在多神教信仰里!一切原则都不具备绝对性!因而都是可以灵活的$原则的这种相对性和灵活性使它们不具备真正的原则性力量-它们承担不起任何苦难和失败$崇拜者如果一再得不到他们所希望的!他们就会怀疑他们所信仰的神祇!并动摇对这些神祇的原则的遵守%而当崇拜者不仅不能从所崇拜的神祇那里得到该神的权能所能给予的好处!而且还遭受各种不幸和苦难!那么崇拜者通常就可能毫不犹豫地放弃该神和它的原则!而转向对其他神祇的崇拜$换个角度说!这意味着信仰者不可能从多神教中获取绝对的力量!以承受和忍耐在人世间可能遭受到的一切不幸和苦难$实际上!在多神教里!诸神的权能不仅是有限的&局部的!而且常常是相互矛盾的%权能的有限性甚至还不可避免地使诸神陷入维护乃至扩大各自权能与地盘的利益纷争$因此!在多神教里!一些神祇之间发生争斗!或者一些神祇消失另一些神祇产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多神教里的这种矛盾与分裂实质上表明!人类的理性还没有成熟到足以穿透和克服这些分裂的程度!以至常常陷于自相矛盾和基督教信仰的内在原则相对性原则之中$但是!那些自身陷于纷争的神祇又如何能够给人类以安宁的保障呢/那些连自身的"生命#和稳定性都难以自保的神祇又如何能够给人类以承受深重苦难而坚守原则的伟大力量呢/只有当人类理性达到对绝对性的觉悟!才有可能消除多神教里的那些矛盾!并确立起必须被无条件遵循的绝对原则$理性以一神教或绝对哲学)第一哲学*的方式达到对绝对性的觉悟$这意味着!在信仰领域!人们只能从一神教里获得那种足以承受一切可能的不幸和苦难的绝对力量$因为在一神教里!上帝是全能的!所以!人们可以把一切希望和要求寄托在他身上%同时上帝是独一的!所以!人们也只能把一切希望和要求寄托在他身上$不管上帝是否对人们所寄托的希望做出人们所期待的回应!人们都永远只能向上帝祈求所要祈求的一切!而没有别的选择$这也就是说!无论人们处在什么样的艰难困苦当中!也不管上帝对在这种艰难困苦当中挣扎的人们的呼求是否做出了现实的回应!人们都只能继续向他呼求!并坚信他对我们的爱和正义!从而坚守出自上帝的那些原则$这是一神教确立起来的那些原则具有忍耐和担当人世间一切不幸与艰难的力量所在$试想!一个外邦人走在一个他完全陌生的国度里!周围遍布怀疑&冷淡&歧视的目光!所到之处少有友爱和尊重!而多是屈辱&蔑视&驱逐!他如何能坦然地生活于他们当中/他又如何仍能自信地行走在这个大地上/只有他心中那唯一的神圣存在者才能使这个外邦人在心里承担起他所遭遇到的一切不幸&苦难而永远顶天立地地面对他人!面对这个乍暖还寒的人世间$因为对于这个孤独的外邦人来说!那唯一的神圣者不仅是全能的创世者!而且是普遍的仁爱的施为者$因其是全能的创世者!因此!他是唯一的!他所维护的原则是绝对性原则%因其是普遍的仁爱施为者!因此!他对所有遵从其原则的人都会给予同样的关爱!而不会因他们之间的任何差别)比如!祭祀的多寡*而采取"爱有等差#的施为$在一神教信仰里!献祭不构成信仰活动的核心$因为在这里!人与神不是一种交易的关系!而是一种契约的关系-要么遵从绝对原则!使你生活得公正和崇高!以展现唯一者的荣耀和伟大%要么背弃绝对原则!远离唯一者!以人自己的荣耀为荣耀!以人自己的伟大为伟大!而这同时也使你自己生活在没有公正&没有信心的黑暗里$在一神教这种人&神的契约关系里!人首先是从唯一者及其绝对原则那里获取生存的力量和勇气-那遵从绝对原则的生活!也即那展现唯一者之荣耀与伟大的生活!就是每个人最荣耀的生活!就是其具有绝对价值的生活$相对于这种最高的荣耀!生活中所遇到的一切都是次要的!一切屈辱&蔑视和失败都无损于这种绝对的荣耀$生活在这种荣耀中的人!他任何时候都能坦然地面对他人的任何眼光和任何施为$实际上!在一神教信仰里!人被从与他人的关系中解放出来!人首先处在与神的关系中!即孤独的个人与唯一的神之间的契约关系!然后才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首先要履行的是人对上帝的责任-遵从绝对原则!以便获得生活的绝对荣耀与绝对价值$人对他人的责任必是出自人对上帝的责任$也就是说!我与他人的关系是以我与上帝的关系为前提!上帝在我与他人之间$我与他人的关系要以我与上帝之间的关系原则为尺度$因此!在我与他人之间永远有距离!永远存在着中间者$我对他人的施为都隐含着我对上帝的态度$所以!耶稣基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这样待我最小的弟兄中的一位!就等于这样待我了$00你们没有这样待我最小的弟兄中的一位!就等于没这样待我$#!作为道成肉身!耶稣基督就是上帝的化身!并且就在人们当中$因此!人们怎样对待他人!也就等于怎样对待耶稣基督$如果我们真正看到这一点!那么!我既不可真正伤害他人!他人也不可能伤害我$人们伤害的首先是上帝$因此!在一神教信仰里!人们对侮辱&迫害&不公的忍耐绝不是一种对正义的麻木不仁而自甘被损害!也绝不是因为懦弱而没有反抗不公的勇气$相反!这种忍耐不仅深切懂得一切侮辱&迫害&不公都!参见+圣经(马太福音,%’-$6&7’$浙江学刊!%""6年第!期是一种背离上帝的犯罪行为!而且坚信正义终将战胜这种种不义$所以!这种忍耐恰恰是一种决然的决断-以一种最彻底的大无畏精神决定担当起绝对的正义!坚守贯穿于人&神之间因而也贯穿于人&人之间的正义原则!而置一切不幸遭际于不顾$就此而言!一神教信仰里的忍耐全然不同于那种丧失了是非识别能力的逆来顺受!而是在觉悟了绝对的正义原则的同时坚守这种绝对原则$二"原罪信念与个人自由的原则在犹太&基督教信仰里!"原罪#是它的一个基本信念$因这种原罪!人人生而有罪%并且也因这原罪!人才开始了尘世的生活和尘世的历史$也就是说!我们的尘世生活与尘世历史是原罪的结果$这意味着!尘世生活是一种惩罚!但也是一种悔改的机会!尘世历史将在人们的悔改中迎来终结$因此!原罪与悔改构成了人类的尘世生活与尘世历史的基本前提$虽然只要有伦理与法则存在的地方就会有罪的观念!但是!没有哪个文化系统像犹太教与基督教那样把罪提高到如此高的地位置!以至罪成了理解人类的尘世生活与尘世历史的起点$从哲学角度看!这意味着!在犹太&基督教的罪的观念里!罪是每个人内在的一种可能性存在!因此!是一种存在论意义的存在!而不是存在者学意义上的存在$这里我们首先要问-什么是犹太&基督教的"原罪#/原罪即是人类的第一罪!也就是人类的共同祖先亚当与夏娃犯下的罪$根据+圣经,的记载!这个第一罪就是亚当与夏娃接受了蛇的引诱而吃了"辨识善恶树#上的果子!而这是上帝所禁止的$!一个行为被判有罪!也就必遭惩罚$所以!因偷吃禁果这个第一罪!作为惩罚!人类始祖被逐出了乐园!开始了艰难的尘世生活$但是!"有罪当罚#!只是"原罪说#的一个方面%人类被惩以逐出乐园!并非意味着人类失去了希望!人们仍可以通过在尘世的善行来实现与上帝的和解而回到上帝身旁!从而获得可靠的幸福$如果说被逐出乐园是一种惩罚!那么!与上帝实现和解则是一种救恩和奖赏$也就是说!人类因犯罪而被惩罚的同时!也意味着他有新生的可能!这就是通过自己的善举来求得上帝的救恩$因此!原罪说实际上同时包含着这样一个观念!即惩罪酬善是天经地义的!或者说!惩罪酬善是正义的$但是!从哲学反思的角度出发!我们要进一步问-为什么惩罪酬善是正义的/首先要问-为什么亚当与夏娃吃了禁果就是有罪的/上帝凭什么理由来判定亚当与夏娃吃了禁果就是有罪的/显而易见!亚当和夏娃之所以被判有罪!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他们听从了蛇的引诱而背离了上帝的吩咐.禁令$那么!为什么违背了上帝的禁令或吩咐就是有罪的呢/单从信仰角度!人们可以回答说-因为人是上帝创造的!所以人必须服从上帝的禁令和吩咐!违背了上帝的禁令就是犯上作乱!是为有罪$问题是!既然人被创造为必须服从上帝的旨意!他又如何能够背离上帝的意旨呢/更具体问!他如何能够不愿意服从上帝的旨意呢/如果他没有能力拒绝或说没有能力不愿意服从上帝的旨意!那么他也就不会背离上帝的旨意!因为他是按"必须服从上帝的旨意#这个目的被造的$但是!现在"原罪#发生了!这一确凿的事实表明!人有"不愿意服从#的能力$所以!如果确信人类始祖的原罪!也即把原罪当作真的事实!那么!就必须确认!人有"不去愿意#服从的能力$简单说!人"能够不)去*愿意#服从$这里还要追问的是-我们知道!人背弃上帝的吩咐是受了他者的诱惑$那么我们要问!人是否被造得有能力足以抵抗他者的诱惑/如果在被造的时候!人并没有被赋以一种能力足以抵抗他者的诱!参见+圣经(创世纪,$-!以下$惑!那么!这也就意味着人接受他者诱惑而背弃上帝的吩咐是不可避免的!是必然的!就好像石头被放到水里就会往下沉一样$但是!谁会因石头往水里沉而谴责并惩罚石头呢/因此!如果人因没有能抵抗住诱惑而违背上帝旨意就是犯罪!并且对此的惩罚是正义的!那么这意味着原罪说及其正义观本身隐含着这样一种观念-即人在被造时被赋予了一种能力足以抵抗他者的诱惑$也就是说!人有一种能力足以使自己"能够不去愿意)不去想要*#诱惑物$换言之!人被赋予了一种"能够不去愿意一切诱惑物#的能力!因而人能抵抗住任何诱惑$这一观念在新约里有更明确的表达-"上帝是信实的!必不让你们受的引诱超过你们能忍受的$#!正是因为人被赋予了"能够不去愿意一切诱惑物#的能力!一切诱惑物对人的诱惑才都是人所能忍受的!而没有一种诱惑会超出人所能忍受的$因为人有"能不去愿意#服从的能力!他才有可能听从诱惑者而背离上帝%同时因为人也有能力足以使他"能不去愿意#诱惑物!而他却去愿意&追求诱惑物!从而背离上帝!所以他是有罪的$于是!一个关键性问题是-"能不去愿意#是一种什么能力/不管是"能不去愿意#服从!还是"能不去愿意#诱惑物!它指的就是人自己能够支配&主宰&决断自己的意志)愿*的能力!而这在根本上也就是说!人的意志是自由的!人有意志自由!或说有自由意志$也可以反过来说!人有自由意志!人置身于自由意志之中!首先就是指人能够把自己的意志完全置于自己的决断之下$人的自由意志这种能力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它能够决断不去听从它的创造者的旨意$既然可以对它的创造者说"不#!那还有对什么不可以说"不#呢1这是人的全部伟大品性之所在$上帝创造人与创造万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上帝赋予了人以自由意志$这意味着!上帝给人颁布了禁令!同时也给人以遵循和不遵循的权利$如果人愿意接受惩罚!那么他在意志上可以下决断突破上帝的禁令%相反!如果他不愿意被惩罚!那么!他在意志上也能够下决断拒绝一切诱惑而忍受住一切诱惑!从而坚守上帝的吩咐$正因为上帝赋予了人以自由意志!使人完全可以)能够*从自己的意志出发决断自己的行动!因而对于人来说!除了他不得不自由地去行动外!没有任何行动是非如此不可的!也就是说!没有任何行动是不由他自己的意志本身的决断而必然要发生的$所以!对于人违背上帝禁令的行动!上帝才有理由判他有罪并加以惩罚’’’他本可以不违背上帝的禁令!因为没有任何外在的因素足以使他做出违背上帝禁令的行动!如果不通过他自己的意志决断的话!但是!他现在却做出了违背上帝禁令的事!这表明他完全是出于自己的意志的决断去做这事!所以他是有罪的和当罚的%同时!也正是因为人有自由意志!因而人的意志完全能够自己决定愿意什么和不愿意什么!因而人坚守上帝禁令而拒绝诱惑的善行才是值得酬偿的!因为他本来可以去意愿诱惑物而干坏事!但是他却毅然地切断对诱惑物的意愿而坚守原则!因而是值得赞扬的和奖赏的$这也就是说!只是由于上帝分别赋予了亚当和夏娃以自由意志!上帝才有理由判定他们偷吃禁果是有罪的!并且"惩罪酬善原则#才是合理而正义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在基督教的"原罪说#里隐含着一个基本原则!这就是人类的每个个体都是自由的!也即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或者说!每个人都完全能够从自己的意志出发决定自己的行动$实际上!当上帝吩咐亚当说-"园子里各种树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吃到满足$只是辨识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不应当.8.,,4+*0/*吃#"时!也就表明!亚当被赋予了自由意志$因为如果他不是自由的!那么!上帝给他颁布的这个禁令就是毫无意义的$对于不自由的存在者来说!不存在应当不应当的问题%一切禁令和劝告对它都是没有意义的$禁令或劝告所针对的存在者一定是完全能够从自己的意志出发决定自己行动的自由存在者$在基督教的原罪信念里!人首先是处在与上帝的关系中!然后才有与他人的关系$而人与上帝的基督教信仰的内在原则! "+圣经(哥林多前书,!"-!$$ +圣经(创世纪,%-!6&!#$浙江学刊!%""6年第!期关系!首先就是自由者与自由者之间的关系!不过不是对称的自由者之间的关系!而是不对称的自由者的关系!也即作为创造者的自由者与作为被造物的自由者之间的关系$前一种自由者拥有无限自由!因为他是至善的!因而他的一切自由行动都是善的!也就是说上帝不会滥用自由!所以他的自由没有限制!也无需限制%而人这种自由者的自由则是有限制的!因为他会滥用自由$上帝赋予人自由意志是为了人过正当的生活!但是!人却会利用自由意志追求不正当的生活!做出违背他被赋予自由意志的目的的行动$因此!上帝一方面赋予人自由意志!一方面向人颁布了法则!以防止人滥用他的自由$上帝向人颁布法则并没有减少人的自由!而只是向人显明人的自由的限度!而对限度的显明也并没有取消人突破限度的自由!只是人必须为这种突破付出代价!承担起突破限度带来的一切后果$上帝向人颁布法则!也就是上帝与人之间的契约法则$而上帝之所以向人颁布法则!则是因为人是自由的$这意味着!上帝与人的关系法则是以人是自由的为基础的!或者更确切说!是以人被赋予自由为基础的$因此!有些人之所以会认为"既肯定人是自由的又承认一个至高无上的上帝存在#是自相矛盾的!显然是因为他们没有达到对人的真正自由的觉悟$持这种想法的人根本没有想明白!为什么人的真正自由恰恰是有法则&有限度的自由!而绝对不是恣意妄为的轻狂之举!或者为所欲为的横行霸道$从上面的讨论中!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到!人是作为一个自由者来到这个世界上的$这意味着!在对他人的关系中!每个人的第一个身份不是别的!就是自由存在者$自由者是每个人最本源的身份$因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首先是自由者之间的关系$因此!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法则都必须建立在人的自由者身份这一基础之上$这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法则都必须以"每个人都是自由的#这一最高原则为基础$从这一最高原则可以推演出那些构成一切人间关系准则的基础与尺度的基本原则!这就是-人的绝对权利的原则&人的绝对尊严的原则和人的绝对责任的原则$简单说!由于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因此!每个人在与他人发生关系时都拥有这样的权利属性-即每个人都必须被允许按自己的意志行动&生活!并且有权强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可以普遍化而不自相矛盾的意志行为$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个人的绝对权利$同时!也由于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因此!每个人就是他自己的存在的目的本身!而绝对不是他自己存在之外的某种目的的纯粹工具或手段$因此!每个人的存在都是不可替代的%或者说!每个人的存在都是独一无二的!具有绝对的价值$个人的这种目的性存在也就是他的绝对尊严$而绝对责任的法则也同样出于个人的自由-由于每个人有自由意志也就意味着每个人的行动都是出于他自己的意志决断!因此!也就是说!他自己是他的一切行动的唯一肇事者$既然每个人就是他自己的行动的唯一肇事者!那么!他就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行动的后果%就象他不可能在自己的意志之外找到自己的行动的原因一样!他也没有任何理由在自己之外找到其行动的承担者$!就这些绝对原则来自于个人的自由意志而言!也就意味着我们每个人都是从自己的自由者身份获得绝对权利&绝对尊严和绝对责任$而从信仰的角度看!如果说我们的自由意志是上帝赋予的!那么!我们也可以说!我们是从与上帝的关系那里获得了这些绝对性的东西$不管从什么角度看!我们都可以说!我们每个人都是携带着绝对权利&绝对尊严和绝对责任进入与他人的关系中!而不是相反$人的社会之所以是一个老幼相扶&强弱互持的有序共同体)至少是不断向这样一个有序的共同体迈进*!而不是弱肉强食的生物链!就在于其成员都是带着不可替代&不可抹杀的绝对性进入共同体$人类历史的进步就展现为对人自身的这种绝对性的不断觉悟!以及由此带来的对社会共同体的不断改!从"每个人都是自由的#这一最高原则如何推演出其他绝对原则!以及对这些绝对原则的阐述!可详见作者的+本相与角色的存在论区分’’’普遍伦理学的起点,!载+复旦哲学评论,第一辑!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7年$。

基督教的主要教义及其对西方世界的影响

基督教的主要教义及其对西方世界的影响

基督教的主要教义及其对西方文化的影响一.基督教的主要教义。

1、神(God)这是一切宗教的根本。

基督教崇拜的的神称为上帝或天主,指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

2、三位一体(Trinity)基督教相信上帝只有一个,但包括三个位格(Person)。

第一位为“上帝圣父”(God the Father),是“独一上帝全能的的父,创造有形无形万物的主”;第二位为“上帝圣子”(God the Son),是“在万物以先,为父所生”,“万物都藉着他所受造”,“为救世人,取肉身为世人”,“受死”、“复活”、“升天”。

第三位为“上帝圣灵”(God the Holy Ghost),是主,是赐生命的,从父和子出来,与父和子同受敬拜,同受尊荣“。

这三位不是三个神,而是同具一个本体的第一真神。

3、上帝之创造(Creation of God):基督教相信天地天地万物被造之前没有任何物质存在,只有上帝和他的“道”和他的“灵”。

上帝“道”用六天创造了世界:第一天创造了光,划分昼夜;第二天创造空气,划分天地;第三天划分陆地,使陆地生长植物;第四天创造日月星辰,划分季节;第五天创造鸟类与鱼类;第六天创造昆虫、兽类,并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

第七天为“安息圣日”。

4、罪(Sin):指人们顺从自己的私欲、违背上帝旨意的所言、所行、所想。

罪分原罪和本罪。

原罪指《旧约圣经.创世纪》中所记的亚当、夏娃偷吃禁果所犯的罪,这罪遗传给子孙后代,使人生下来就在上帝面前是个罪人。

人有了原罪才有苦难与死亡。

人对原罪是无能为力的,不论做了多少善事也脱离不了原罪。

因此,需要耶稣基督的救赎。

本罪是指每个人出生后所犯的罪,可用善功补赎。

5、救赎(Redemption):人类既有原罪,又无法自救,上帝不忍心让人类永远沉沦,乃差遣上帝圣子降世为人,用自己的生命为赎价,被钉在十字架上代人受死,第三天复活6、道成肉身:“道”即三位一体种的第二位上帝圣子,为救赎世人的原罪,通过童贞女玛利亚成为肉身的基督——耶稣、受难、复活、升天,完成对人类的救赎。

论述理性与信仰的关系

论述理性与信仰的关系

论述理性与‎信仰的关系‎一、理性依赖信‎仰存在时期‎在早期教父‎哲学把希腊‎、罗马的哲学‎视为异端,反对任何有‎理性的思考‎,提倡绝对信‎仰。

教会一直强‎制推行这样‎的思想准则‎,要求哲学服‎从神学,信仰高于理‎性,启示高于知‎识。

但是早期基‎督教虽有着‎虔诚的信仰‎,却没有系统‎的神学理论‎,而希腊哲学‎却有着成熟‎的理性批判‎能力,迫于传播发‎展的需要,它不得不转‎而利用哲学‎。

所以早期基‎督教一方面‎贬抑理性,另一方面也‎对希腊哲学‎进行有选择‎地接纳,借助哲学的‎反思,逐渐走上了‎理性化的道‎路,使基督教神‎学思想迅速‎地理论化、体系化了。

这时期的理‎性要依赖于‎信仰才能存‎在。

以中世纪教‎父哲学的集‎大成者,的奥古斯丁‎为例,他的名言是‎“正因为荒谬‎,所以我才信‎仰”,主张信仰高‎于理性,靠神秘的直‎觉去认识上‎帝,但是又认为‎上帝是可认‎知的,可以用形而‎上的方法加‎以论证。

所以,在一定的程‎度上把理性‎引入了神学‎,把理性与信‎仰结合起来‎。

奥古斯丁认‎为,在人的思想‎过程中,理性与信仰‎是彼此交叉‎的。

上帝是要先‎信仰然后才‎能理解的对‎象。

对上帝的信‎仰而后理解‎不是无条件‎的。

一方面,信仰要求理‎性为其作适‎当的准备;另一方面,信仰为理性‎开辟道路,信仰不是精‎神生活的终‎点,而是一个新‎起点,“让我们把信‎仰看成迎接‎与追求理性‎的序曲,因为如果我‎们没有理性‎的灵魂,我们甚至不‎能信仰。

”实际上,信仰为理性‎打开了凭自‎身无法进入‎的领域。

随着人们对‎理性的追求‎日益强烈,对教义的质‎疑也是越来‎越多,早期教父哲‎学家们也逐‎渐意识到信‎仰无理性是‎盲目的,要想使基督‎教信仰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它必须能够‎经受得住理‎性的检验,得到理性的‎首肯,而有理性的‎信仰才是最‎可靠的。

但是理性还‎是没能超越‎信仰的界限‎。

二、理性与信仰‎分离的萌芽‎状态时期如果说教父‎哲学是神学‎与哲学的统‎一,理性低于信‎仰,依附于信仰‎而存在,那么经院哲‎学的产生与‎以往的奥古‎斯丁神学即‎教父哲学相‎比,已经有某种‎根本性的进‎步,哲学在一点‎一点地同神‎学分离,逐渐从神学‎中独立出来‎。

浅论修道院制度、基督教精神与理性思维

浅论修道院制度、基督教精神与理性思维

浅论修道院制度、基督教精神与理性思维修道制度保存和传承了基督教文化,其对后世的贡献不言而喻,在近千年的中世纪文明中,以修道院文化为代表的基督教文明充斥着社会的各个方面。

修道院不仅为基督教会提供了大量的神职人员,还对教会改革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启蒙运动后过度强调理性带来了道德沦陷,人心浮躁,环境污染等后果。

所以,从现实中看,修道院和基督教提倡的抵制拜金、谦卑与和平的作用就凸显出来。

通过浅述修道院对基督教文明的传承作用以及基督教文明的道德合理部分,以期在当今社会中理性可以更多掺杂道德成分。

标签:修道院;中世纪文明;理性主义修道制度以及其所隐含的修道精神,是中世纪基督教文明的骨架。

当整个西欧笼罩在基督教之下时,修道院的作用隐性而又不可或缺。

在大教堂和大学出现之前,它几乎集中了全部基督教文明的精髓。

蛮族入侵和罗马帝国的灭亡,使西欧发达的文明支离破碎。

基督教不仅充当了临时的制度重建者还传承了罗马的文化传统。

罗马帝国灭亡前,一些曾受到教育的贵族纷纷加入教会,以求得保护和免除赋税。

而修道院在西欧创建初期,其创建者大多是有知识有能力的贵族,院长也是由具备文化修养的人士担任,所以修道院从东方传入西欧就是文化的聚集地。

一、修道院与中世纪西欧文明血脉相连修道院是应对社会严重危机的挑战而出现的,隐修制度最早是由东方传入西欧,其社会背景是罗马帝国正处于全面危机之中,日薄西山。

这时的隐修制度表现出了东方宗教的性质,以个人的超脱和修行为主要表达方式。

这种方式不止是为了反抗罗马腐朽而专制的统治,也反对基督教内部的混乱。

东方的隐修生活传入西欧后,与基督教永恒的危机观念相结合,逐渐成为教士们普遍的生活方式。

修道生活不再是个人的、孤寂的,而是数百人甚至上千人的集体生活。

公元4世纪基督教神父们从神学和教义的角度解释和提倡修道院制度,为其在西欧的广泛推行扫除了舆论上的障碍。

同时,那些修士出身的主教们在自己教区的实践,也使修道院制度在西欧迅速的传播[1]。

《基督教神学思想史》读书笔记

《基督教神学思想史》读书笔记

《基督教神学思想史》读书笔记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基督教神学思想史》读书笔记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三位一体争端的硝烟尚未散尽,基督神人二性的诠释又成热议焦点,为了保护基督奥秘,不至拉低到理性诠释使之“合理化”而出错,451年迦克墩大会(第四次基督教全体大会)确立了基督位格的正统诠释――本质合一。

争端是由亚历山大与安提阿两个城市年深日久的神学差异引起的。

安提阿属于历史文化名城,使徒留下过宝贵的足迹,在基督教发祥时期有着非同一般的地位,然而到了2世纪之后,重心逐渐向亚历山大转移。

这两个城市的'教会领袖们都希望在新罗马君士坦丁堡教会占据宗主教的地位执牛耳。

双城两派之间的重要差异在释经学。

亚历山大用寓意解经,融合两希文化;安提阿用字面结合历史解经,以西奥多为代表。

两派都有局限和危机。

第二个差异在救恩论。

亚历山大派的救恩论倾向形而上;安提阿的救恩论倾向于伦理道德。

第三个差异在基督论。

亚历山大派主张“道-体基督论”,肉身只是逻格斯的工具。

代表人物阿波利拿里提出“神在肉身”基督论,否定耶稣基督的理性魂。

安提阿派主张“道-人基督论”,以西奥多的二元基督论为代表,肯定神完全的人性之余发挥出了格,戴阿多若甚至将耶稣基督的身份视为“两个儿子”。

两派暗自较力,僵持不下,时任君士坦丁堡主教的安提阿派人物涅斯多留一纸禁令,掀起轩然大波。

涅斯多留我早有耳闻,听苏文峰讲教会史和庄祖鲲讲基督教与中国文化会通时都提到过,但没弄清楚具体怎么回事。

涅斯多留是西奥多二元基督论的继承者,他背后有皇帝撑腰,才得以坐上首都宗主教的宝座。

神学争论背后夹杂着政治动机。

为了惩罚、打压亚历山大派,涅斯多留禁止会众称马利亚为“神之母”(这是亚历山大派的观点)。

禁令引起两波反弹。

一是早已窥觑涅斯多留“宝座”的亚历山大派宗主教西利尔,差人匿名贴涅斯多留的“大字报”闹得满城风雨;二是两位宗主教亲自披挂上阵,展开笔战,就教义问题争执不下。

戏剧性的是,他们的书信内容后来竟被用来作为参照的蓝本,打造出折中方案,最后形成了基督位格官方正统教义。

西方哲学史,理性与信仰的张力

西方哲学史,理性与信仰的张力

理性与信仰的张力从自我意识出发奥古斯丁哲学的目的是用哲学的手段论证基督教的信仰,为人们指明一条寻找上帝的路径。

在他看来,这条路径既离不开知识,同时又不能局限于知识。

为此,奥古斯丁必须一方面针对当时盛行的怀疑论而论证知识的确定性,另一方面又必须指出知识的不足。

奥古斯丁的出发点是人的自我意识。

在《独语录》中,他与自己的理性有过这样一段对话:“你知道自己在思维吗?――我知道。

――所以,你在思维是千真万确的吗?――是千真万确的”。

在他看来,人可以怀疑一切,唯独不能怀疑自己思维的确定性。

“难道有人怀疑他自己在生活、在回忆、在认识、在意欲、在认知、在判断吗?……当他怀疑时,他就知道自己不晓得任何可靠的东西;当他怀疑时,他就知道自己不可以毫无根据地表示赞同;尽管一个人仍然可以怀疑自己有所意欲,但他却不能怀疑这个怀疑本身”。

奥古斯丁甚至用人的思维可能产生错误来证明思维的确定性。

他说:如果我错了,我就存在。

奥古斯丁的这一论证使他成为近代哲学之父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思想的先驱。

奥古斯丁认为,哲学的任务不在于确认这些真理的客观有效性,而在于寻找它们的形而上学根源。

这些真理之所以是真的,就在于它们分有了绝对的真理,而绝对的真理就是上帝。

在这样的意义上,真理也就不是人的认识或思维的结果。

鉴于真理即上帝的这种特性,奥古斯丁深入内心的目的不是为了寻找思维着的精神,而是为了寻找上帝。

奥古斯丁从自身之外的物质世界回到自身之内,从肉体回到灵魂,逐级上升,最后达到理性,“找寻到理性所以能毫不迟疑肯定不变优于可变,是受那一种光明的照耀……,最后在惊心动魄的一瞥中,得见‘存在本体’。

这时我才懂得‘你形而上的神性,如何能凭所造之物而辨认洞见’,但我无力凝目直视,不能不退回到原来的境界,仅仅保留着向往爱恋的心情”。

理性之所以无力凝视上帝,就因为上帝是绝对超越的,是不可认识的。

从“信仰寻求理解”到“信仰为了理解”上帝大而无量,善而无质,现存而超越空间,永恒而超越时间。

科学、理性与基督教

科学、理性与基督教

科学、理性与基督教科学(Science)一词,意即知识。

《韦氏大辞典》有几个定义,其中一个最简单明了的是:「科学是自然物质界的系统知识」。

故凡超乎自然物质界的知识,如宗教、灵界,就不属科学范围,而是属神学范围。

神学研究的对象不是物质,当然是不能用探究物质的方法来探究。

同一层次的知识,彼此连系,才可以系统化。

科学与神学既非同一层次,彼此系统化便有困难。

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的挂钩,那是来源问题,也即创造问题。

神学探讨「创造之主」,科学探究「受造之物」。

二者可说都以「创造」为出发点。

若无创造,便无万物,包括人类,那么科学与神学皆无可能。

我们生活在自然世界中,较易了解物质基层的知识,对灵界高层的知识,则较难明白。

科学是利用感官、理智、工具与仪器,探究自然万物的工作。

人的感官功能有限,必须用工具和仪器辅助。

但同时,人在工作上,也反映了他的弱点,例如:无能、偏见、虚浮、主观、自私与夸张等。

人不是万能,所造的工具亦不可能万能。

因此科学也不是万能。

科学精神从事科学的人,必须自认所知极少,再而驱除成见,实事求是,虚心地求证,严谨地治学,锲而不舍,直至认知。

但单就这一方面来说,也不容易做到。

因为每一个人有意或无意,都有自己的世界观,对客观资讯的评估,多少受到先入为主的世界观影响。

并且人容易冲动,流于肤浅,所以常见不少人狂热,偏向这方面或那方面;例如大喊「科学万能」、「双手万能」者,就是一例。

科学假设科学家假设在自然物质界中,有一致的自然规律,叫作「自然划一原则」(PrincipleofUniformityofNature),亦即自然律不因时间、空间、观察,或实验的人而变。

换言之,相信自然物质界有固定的秩序,否则,客观上便无探究的可能。

科学又假设,自然界的奥秘是人可以理解的,否则主观探究便无法起步。

规律与秩序是设计的表现;设计必需有设计者。

自然界能被理解,就表明了它由最高的理智(即神的理智)而创造。

无理智的产物非人所能理解,例如一只小鸟,不管它在白纸上留下多少脚印,我们都无法知其所云。

基督教与科学对信仰与理性的辩证关系的思考

基督教与科学对信仰与理性的辩证关系的思考

基督教与科学对信仰与理性的辩证关系的思考一、引言信仰与理性是人类思维和信仰体系中的两个重要元素。

信仰代表了一个人对超自然力量的虔诚和依赖,而理性则强调对现实世界的观察、实证和推理。

在这两个领域中,基督教和科学分别代表了宗教和科学的观点和方法。

本文旨在探讨基督教与科学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及它们对信仰和理性的影响。

二、基督教信仰对理性的影响基督教强调对上帝的信仰和对圣经教义的顺从。

在基督教信仰中,理性不是被否定或削弱的,而是被视为上帝赋予人类的神圣能力。

理性帮助人们理解和阐释基督教教义,同时也提供了一种对现实世界和自然法则的探索方法。

基督教哲学家和思想家曾通过理性思考,试图解释上帝的存在、宇宙的起源和人类的命运等问题。

然而,基督教的理性在某些情况下受到了限制。

例如,当理性与圣经的教义相冲突时,基督徒可能会优先选择信仰而不是纯粹的理性思考。

这种情况下,理性往往被用来为基督教教义提供合理性和辩护,而不是自由地追求真理。

三、科学对信仰的冲击与调和科学作为一种基于观察和实验的方法论,对基督教信仰提出了一些挑战。

科学通过揭示自然界的规律和解释现象,有时与基督教的奇迹和神迹的观念相冲突。

科学的理性思考要求人们以客观的方式评估证据,并依据事实和逻辑进行推断。

因此,在科学发展的历程中,一些基督教教义受到了质疑和解构。

例如,科学理论如进化论与创世论在宇宙起源和物种进化等问题上存在冲突。

一些基督教徒试图通过调和基督教信仰和科学理论来解决这些冲突,提出了进化创造论等观点。

四、信仰与理性的辩证关系基督教与科学在信仰和理性之间形成了一种辩证关系。

一方面,信仰使人们超越理性的局限,对超自然世界和神意有所认知。

相信奇迹、神迹和灵性现象需要超越纯粹的理性思考和实证分析。

另一方面,科学的发展和理性的思考也推动了人们对基督教信仰的反思和重新解释。

基督教徒逐渐认识到,信仰不应遮蔽对事实和证据的敏感度,而是应该与科学和理性相结合。

这种结合使得人们对信仰与理性的辩证关系进行更深入的思考。

浅析科学理性与宗教信仰在西方文化中的辩证关系

浅析科学理性与宗教信仰在西方文化中的辩证关系

浅析科学理性与宗教信仰在西方文化中的辩证关系一直以来,科学与宗教的关系似乎是完全对立的,水火不相融的。

在科学理性占主流地位的今天,基督教是西方人心目中的一块圣地,它深深地渗透进西方文化的精髓之中。

因此科学与宗教并不是对立关系那么简单,它们曾经有有着尖锐的矛盾和冲突,也有融合与发展。

因此,我们要用历史辩证的目光去看待它们,不能机械地单一看待它们变化发展的关系。

回顾科学理性与宗教信仰的起源,它们是既相互对立、相互斗争,又相互联系、相互渗透。

15、16世纪西欧发生了两场重要的文化运动,即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它们肯定人的自然欲望和人的价值,人都有享受人生的权利,教会宣扬的苦修遭到质疑。

宗教改革更是全面地否定教会的权威,把信仰回归到个人与上帝的纯粹关系。

17世纪哲学与科学的兴盛则弘扬了一种清新的理性主义精神它表现为一种普遍的怀疑精神和经验立场来摧毁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和经院哲学构建出来的虚假世界。

它使西方人摒除基督教的神学思想,重新认识了自然,通过理性而得到真理。

18世纪,法国的启蒙运动,却是以理性科学为旗帜,反对教会禁锢思想,反对宗教蒙昧,摧毁封建专制赖以维系的宗教基础。

在曲折的发展史上,科学理性与宗教信仰的辩证关系可以分为四点:第一、科学理性与宗教信仰存具有并存的关系。

其一,基督教信仰的现代基础被确立后,宗教信仰真正地由一种外在强制性基督教信仰在现代西方人那里,成为一种与科学理性并存的文化习惯的思想枷锁变成了纯粹个人性的精神自由。

自然界成为科学的领地,上帝只关心人们的精神世界,二者并存但不冲突。

其二,从认识论的根源上看,宗教和科学都渊源于对世界基本问题的解释。

它们产生的共同基础,决定了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

人类为了在自然界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不断地观察自然、解释自然,以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

人类从一开始就特别关心与其自身的利害祸福有关的事物,以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发展。

但原始人类面对自然的威力,既无力抵抗,也无法解释,就产生了神秘感和恐惧感,产生了对超自然力的信仰和崇拜,由此便产生了宗教。

哲学思想知识:理性与信仰——哲学思考的信仰之路

哲学思想知识:理性与信仰——哲学思考的信仰之路

哲学思想知识:理性与信仰——哲学思考的信仰之路作为人类的思想开始逐渐成熟起来,理性意识和信仰意识便开始逐渐成为了人类思考的两大方式。

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相互作用并存在,它们或者被分开,或者走到了一起,互相影响和推动着人类思想的发展。

在哲学思想中,理性和信仰也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通过探讨它们的本质和相互关系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人类思想的演变和发展。

理性和信仰是人类思考的两种基本方式,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特点和功能。

理性是指人们通过观察、推理和实验等科学方法来获得知识和认识世界的真相的能力。

它强调事实、证据和理智的判断,是一种比较客观和科学的思维方式。

相对而言,信仰则是指人类对于某种超自然或者超越现实的东西的一种坚定的信念和信心。

信仰对于人类来说,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力量,可以给人们精神上的支持、安慰和力量。

在人类思想史上,理性和信仰两者之间的关系往往存在着博弈和矛盾,有时甚至是互相抵触与排斥。

但是,要想真正理解它们的本质和相互关系,必须要在它们之间找到一种相互融合和互为补充的方式。

从某种意义上讲,哲学思考就是在理性和信仰两者之间寻找一个较为平衡的点。

哲学家们常常会把理性和信仰视为两种思想方式的代表,这两种方式可以看作是分别对应了人类智慧、知识与信仰三个维度。

在哲学思考中,理性被赋予了探究真理、发现规律、理智分析等方面的作用,它能够让人们以科学的方法去探索世界和生命的本质。

但是,尽管理性具有无数的好处和优点,但由于人类的认知能力的有限性,理性所能掌握的知识范围非常有限,它也只能在少数的领域中起到作用。

相对而言,信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情感性,但是它的功能则主要体现在一些人类思想和文化中的核心价值中,如人性的尊严、人类的尊严和道德等。

在现代社会中,信仰在科学和技术日益发展的情况下,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重要了。

然而,在一些精神层面上,信仰的作用依然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一些更高级的精神需求,如快乐、愉悦和幸福等方面,人们依然不能完全依靠理性来实现,必须要通过信仰来寻求内心的满足和平衡。

浅谈我对基督教的看法

浅谈我对基督教的看法

浅谈我对基督教的看法思政122 11号李梦蝶基督教产生于古罗马时代。

对于基督教的认识,我们应该辩证地来说。

它既有为人们提供精神慰籍的一面,也有奴化百姓的一面;它既是欧洲人互相认同的纽带,也是欧洲人互相征战和对外征战的旗帜;它既为人们的道德行为提供了意识基础,又阻碍了新道德的生长;它既援助救济了大量穷人,又迫害了大量异端份子;它既主张人人都是上帝的信徒,所以应该相亲相爱如兄弟,又支持奴隶制度,不主张隶农们反抗国王贵族。

因此,对基督教任何单一化的肯定或否定、称颂或贬损,都是片面的。

关于基督教的教义,他的基本预设是二元论的:现世——包括现世生活、人性、现世秩序,总之,现世的一切——是痛苦的、不平等的、不完美的、罪恶的、黑暗的、虚假的、不纯的、短暂的,而天国则是充满正义的、平等的、永恒的、光明的、真理的、纯洁的、善的。

人要获得拯救,就要按照教义要求的去做,其中最重要的是爱上帝和爱他人。

第一、基督教反对盈利赚钱。

第二、基督教反对性爱。

基督教作为理性的、积极的禁欲主义把性爱作为非理性之物加以摒弃。

而且把性爱看作粗俗之事,正与超越、升华、拯救的基督教主旨相悖。

它只接受受理性调节的婚姻。

第三、基督教反对艺术。

在作为拯救性宗教的基督教看来,艺术会具有一种独立性的价值,它会提供另一种超越于日常生活的拯救。

第四、基督教反对科学。

基督教和科学有着一种对立的紧张关系。

理性认知的、经验的科学知识不断地导致世界的除魅化,越来越把世界看成是由因果关系的机制组成的;这和基督教的前提性假设直接冲突。

第五、基督教反对政治斗争。

基督教主张“爱”“泛兄弟化”“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主张拯救人的灵魂,甚至“勿抗恶”。

总之,基督教贬低现世,主张生活真正的、也是唯一的意义,就在于和上帝沟通并获得拯救,只有这样才能进入天国,才能享有永恒的荣耀、光明和幸福。

这是对无奈而痛苦的现世采取一种带有强大力量的消极态度。

在公元初,庞大的罗马帝国内部宗教林立,为什么最后基督教能脱颖而出,成为最盛行的宗教呢?因为基督教满足了当时欧洲被压迫、被压榨的贫苦平民大众的心理需求,其最大优势,就是能给信徒们带来很大的精神安慰。

论信仰与理性的关系

论信仰与理性的关系

论信仰与理性的关系姓名:郑胜男班级:本硕121班学号:53011121481理性与信仰的关系———矛盾说歌德曾经把信仰与不信仰的冲突视为世界史和人类史上最深刻的甚至是唯一的主题。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信仰与不信仰往往被等同于信仰与理性的关系,信仰与理性的对立也由此被人认为是贯穿西方历史的一条主线。

自中世纪,信仰与理性就被认为是矛盾的。

“13世纪托马斯在理论上赋予人类理性在自然之事的独立认知功能,似乎标志着中世纪的理性与信仰分裂的端绪。

14世纪神学的发展加深此种分裂,终于导致经院哲学的终结。

”启蒙运动时,冲突论愈加彰显。

以理性主义为中心的启蒙运动思想批判的主要目标之一即传统的基督教,当时法国的一些唯物主义思想家主张无神论,力图全盘否定宗教。

在他们眼里,宗教的蒙昧对文明进步构成了巨大的障碍。

由此,代表信仰的宗教受到了来自理性的前所未有的怀疑和批判。

信仰与理性更显得水火不容。

20世纪末,世界格局翻天覆地。

萨缪尔?亨廷顿认为,“在后冷战的世界中,人民之间最重要的区别不是意识形态的、政治的或经济的,而是文化的区别。

”纵观全球各国,所有文化观不出其外:或侧重理性,或偏向信仰,或寻求中立。

然而偏理性的民族往往不愿理解偏信仰的其他民族,反之亦然。

理性与信仰的关系,在现代文化背景亦是错综复杂。

2理性与信仰的关系———和谐说社科院唐逸认为,中世纪的人们所体验到的本真存在即是个人直面上帝的当下的生命抉择,上帝的救赎即是个人获得的生命自由之路。

个人信仰具有“具体性、存在性、当下性、本己性、自由性”等特点,以这种信仰为中心的存在方式与希腊的理性主义哲学“形成一种平衡”。

在中世纪思想家的身上“并无理性与信仰的分裂,却只见二者的和谐”。

因此,“对于生活在信仰时代的虔诚之士。

存在即信仰,上帝即理性,本来没有矛盾”。

14世纪经院哲学内部是分裂的,但有学者认为分裂的源头“与其说是理性与信仰之间的冲突,不如说是不同理性之间的较量。

这些理性都来自于希腊哲学,但它们之间的分歧造成了对信仰和教义的不同理解”。

神学信仰之外:理性与幸福

神学信仰之外:理性与幸福

神学信仰之外:理性与幸福———从苏格拉底到斯宾诺莎[摘要]:人要过理性沉思的生活,理性能让人获得德性,最终达到幸福。

斯宾诺莎在《神学政治论》中,已经明确指出,人要过最高的幸福,获得至善。

所谓最高的幸福,就是要达到对“神”的理智的爱,获得“神”的知识。

可见,理性、智慧、知识对幸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幸福与理性在哲学史上,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亚里士多德曾指出,理智的生命就是最高的幸福。

[关键词]:理性智慧知识幸福善幸福,这一主题,从人类发展到如今,一直是人类所追求的目标。

在常人看来,幸福无非就是人的各种欲望得到满足,让自身丰衣足食,使自身的物质生活丰富多彩。

而在哲学史上,幸福也一直是哲学家们所关注的主题之一。

每个哲学家也都对“幸福”有了自身的认识和理解,提出了各自的标准和主张。

基督教神学认为,上帝创造了世界,上帝是绝对的,是全知全能的,是最高的善。

信仰永远高于理性,哲学是神学的奴婢。

人们只有通过信仰,来爱上帝,才能获得上帝的赐福,获得幸福。

我们暂且不讨论这种信仰能否让人获得幸福,暂且悬置这种信仰的合法性。

我们现在要问,是不是只有信仰上帝,才能获得幸福呢?斯宾诺莎在其《神学政治论》中明确指出,“神”即“自然”。

获得了“神”的知识,就获得了最高的幸福。

本文从理性的角度出发,在基督教神学的幸福观之外,寻找一种幸福的途径,探讨智慧、知识等理性因素与幸福的实现的关系。

下面先对基督教的幸福观做一个论述。

一、基督教神学的幸福观活跃于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不论是教父学派还是经院哲学,都是为了发展宗教神学。

整个社会精神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处在神学信仰的支配之下。

“中世纪只知道这一中意识形态,即宗教和神学”。

[1]基督教神学以信仰上帝为中心,主张上帝创世说,认为人只有爱上帝,通过信仰上帝,才能够得救,获得幸福。

查士丁认为,上帝是统一的,永恒的最高的实体。

只有坚定基督教信仰,人才能借助上帝由恶走向善。

信仰是唯一能使人将自己的人性提升到神性的方式,理性只是信仰的随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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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信仰的理性诠释——康德“哲学释经原理”批判傅永军2013-1-9 13:15:16 来源:《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2年5期内容摘要:康德将宗教信仰局限在纯然理性界限内进行诠释,他批判“教义性诠释”,肯定“真理性诠释”,从纯然理性出发,提出自己的哲学释经原理。

主张对宗教信仰的诠释只能理性地进行而不能诉诸诠释者内在的主观情感,诠释的目的是为了培育和深化人们的道德情感,让人获取真正的信仰。

康德的“哲学释经原理”放弃了信仰主义立场,将对基督教的诠释完全架构在自己的理性分析结构和诠释框架之中,解构了文本和作者的价值,把文本的意义解释为诠释者自己已有理念范型的投射,有导致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之危险。

而事实上,诠释活动是诠释者、文本以及作者之间互为主体的交往行动,这种交往行动以趋向真理为诠释的责任,它借助诠释者、作者和文本共同处身其中的历史文化传统所提供的社会交往规范和知识范型,将文本所负载的意义昭示出来,而意义的真理性就存在于交互主体的理性共识之中。

关键词:信仰;善恶;理性化释经;诠释责任;交往行动作者简介:傅永军,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暨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康德与诠释学的关系并不复杂。

严格说来,对近现代西方哲学发展发生过重大影响的康德先验哲学,在西方诠释学理论体系建构中并没有产生过多少影响。

然而,另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康德又确实对西方基督教信仰做出过独特的诠释,形成别具特色的“哲学释经原理”。

康德的这种“实践中的宗教诠释学”充满了理性色彩,迎合了启蒙时代对宗教合理性进行哲学重建的要求,反倒成为西方宗教诠释学中的一种特殊范式,深刻而直接地影响了在他之后西方宗教哲学的发展,值得研究者用心着力,给予高度重视。

本文依据康德的《纯然理性界限内的宗教》(Die Religion innerhalb der Grenzen der blossen Vernunft,1793)和《学科之争》(Der Streit der Fakult ten,1798)两部论著,尝试对康德宗教诠释思想作一初步分析,以就教于方家。

一、信仰的理性化诠释及其可能按照美国西雅图大学神学与宗教学系教授陈佐人先生的观点,Die Religion innerhalb der Grenzen der blossen Vernunft这本书的英文译名(Religion Within the Limits of Reason Alone)和中文译名(《纯然理性界限内的宗教》),给人一种十分负面的寓意,而实际上,按照康德在这本书中的观点,这本书具有十分积极的正面意义,其书名似可译为:《人对宗教信仰的应有认识》[1]。

人对宗教信仰的认识,根本性的一点是认识宗教信仰的本性以及宗教信仰得以建立的基础。

这两个问题实际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问题,是从两个侧面看的同一个问题。

传统的宗教神学坚持信仰主义立场,主张信仰高于理性,将宗教信仰奠基在神秘的超越性因素之上。

康德则坚定地站在理性主义立场,主张以理性自由取代专断信仰。

康德是以哲学家而非神学家的身份,从哲学视域审视神学信仰,他关心的信仰问题是,从纯然理性看,宗教信仰何以可能?或者换句话说,理性何以能够成为宗教信仰的基础?在康德看来,理性成为宗教信仰基础的可能性,根源于批判哲学对基督教宗教信仰的重新解释。

康德在道德哲学中证明了“道德为了自身起见,(无论是在客观上就意愿而言,还是主观上就能够而言)绝对不需要宗教”[2],彻底颠倒了宗教与道德之关系。

在批判哲学视域内,道德和理性位于第一位置,而宗教和信仰则处于第二位置。

这样,康德不仅取消了上帝作为道德律的立法者、颁布者的地位,而且言之凿凿地宣告,上帝存在、灵魂不朽等信仰元素作为具有假定性和辅助性的道德公设是理性权衡的结果[3]。

如此一来,有关宗教信仰的叙述均须在理性界限内重新被思考,而首当其冲需纳入纯然理性界限内考虑的核心问题是基督教的人性概念以及人性善恶问题。

顺此逻辑,康德将批判的宗教哲学的问题意识理解为:道德上恶的人能否弃恶从善以及如何弃恶从善?众所周知,在基督教信仰系统中,罪与恶是人性概念的核心。

基督教以信仰的方式肯定了“人性恶”。

根据基督教教义,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人之始祖亚当与夏娃因此具有善良本性。

人堕落而成罪人,本性变恶,是人类始祖犯了“原罪”。

人类始祖之所以获罪,表面上看是受到“蛇”的诱惑,而真正深层的根源仍在于人所具有的私欲[4]。

人有私欲,因而现实中本性是恶的,这是人与自己的创造者最根本的区别。

按照基督教一般义理,人总有一个充满各种欲求的肉体且自我摆脱不了,人因此永远处于有限状态而与作为完满的“一”或上帝的观念不相称。

即使人理智充盈,对恶的本性洞若观火,也不能将自身从恶的深渊中自我拯救出来。

人只有不断地去克制欲望,借助神恩,培养意志,最终才能彻底戒除欲望而与作为有限者的身份相脱离,达到与无限的合一。

可见,人之所以恭顺于恶之召唤,是人因原罪而招致自身的堕落,陷入肉欲的支配之中;而人之“获救”即从恶返回善之本身,则是诚心敬虔,凭借着对上帝的信仰和来自上帝的爱使人的意志彻底超出堕落本性而成为整全意志的结果。

一句话,上帝的恩典是人们弃恶从善的根本原因。

在康德看来,基督教不仅对人本性之恶的起源做出了最不恰当的解释[5],而且基督教关于人之获救(弃恶从善)的主张也是错误的。

对康德来说,所有的神恩、奥秘、奇迹以及其它各种邀恩手段(如敬拜、祈祷等)都不过是理性限度内的一种补遗而已,因而它们不过是“理性意识到自己无能满足自己的道德要求,就扩张自己,一直扩展到似乎能够弥补那种缺陷的超越性理念,但它并不能把这些理念当做扩展了的领土据为己有”[6]。

就此而言,康德坚决反对从恩典角度说明人如何由恶重新走向善。

在他看来,无论是基督教关于恶之起源的“原罪”说,还是基督教关于恶之消除的“恩典”说,都在理性界限之外,都是一些我们无法理解、更不可能作为行为准则与规范的神学式臆想,解决人的本性善恶问题和由恶迁善问题,必须回到纯然理性界限之内。

这里同样需要批判性思维,执行理性考察之任务。

也就是说,要追究善恶问题的根源,并回答由恶迁善之可能性,必须深入到意识内部,检视恶(包括善)的理性源泉以及弃恶顺善之理性的根据。

从纯然理性立场出发,康德在人性问题上坚持一种区别于基督教的立场,提出人性中善恶共居概念。

他既承认人具有向善的禀赋(Predisposition),可以去恶迁善,也承认人具有趋恶的倾向(Propensity),具有作恶的主观根据。

如此一来,从本性角度康德将人置于善和恶两个维度之间,善和恶成为人生存于无限境界或有限境遇这样两种状态的坐标和价值参照。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康德是在道德基础上阐释宗教,善作为人之禀赋,恶作为人之倾向,两者的根本对立在于意向,即它们对待道德法则的不同态度。

依照康德的论述,人的本性出自自由,既可以在意志自由条件下弘扬向善之禀赋而让行为遵行道德法则而彰显德性,也可以在自由的任意驱使下使人的行为故意采纳非道德的准则以实现追求自利的倾向,显现出人性的根本恶。

这样,在康德看来,所有人在本性上具有成善的自然禀赋,也具有趋恶的主观倾向和性情根据,现实的人并非现实的恶人。

尽管所有人均具有成为恶人的主观根据,本性上有作恶的倾向,但,是否会现实地成为恶人,既不因为人的感性性好和自然欲望湮灭人的理性,也不因为人的理性自身的腐化从而不再理性地承担为道德立法之功能。

人之所以会成为恶人,是人本身之自由意志的结果——人的行为有意去败坏一切行为应该遵守的道德法则而产生出非道德行动。

所以,康德斩钉截铁地说:“恶本来只能产生自道德上的恶(不是产生自我们的本性的限制)。

”[7]康德的这种解释不仅解决了恶在理性上存在的根据,同时也为具有恶之倾向的人去恶向善提供了一种现实路径。

依康德之见,人由恶迁善,只有一条路径即按照意志自由之要求去规范行为这样一种内在化路径。

依据神恩或者依据性好欲求规制人们的行为以求得善行的实现,都是以不纯之动机决断行为,实际上是以性好欲求以及后果回报为行动的准则,以幸福为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

重建向善的禀赋就是要祛除掉这种依据,让“道德法则必须要直接性地决定意志”[8],确保“行为的客观决定根据必须始终同时就是行为唯一主观充分的决定根据”[9],实现对道德法则的真正敬重。

这样,“在理性的判断中,道德法则完全客观地直接地决定意志,而弃绝掉一切世界因素的干扰。

从而,人之自由决断,其因果性只能由法则决定,它将一切禀好,从而将对人本身的尊重完全限制在纯粹法则的条件上。

在这个基础之上,绝无可能产生任何的恶。

因而,正是凭借对道德法则敬重的道德情感,并且以此作为一切行动的唯一根据,即作为我们行为的出发点,我们就可以在人之心灵中重新唤起向善的禀赋,并进而弃绝掉恶,从而依据法则作为准则行出善。

”[10]总结上论,可以看出,康德是在启蒙语境下谈论宗教信仰的。

将宗教的趋善诉求控制在理性范围之内而不得逾越是康德的使命。

表面上看,康德在这里直接讨论的是人性的善恶及弃恶迁善等问题,而实际上,在这里实质上得到深入讨论的是道德命令的无条件性、普遍性和必然性;直接证成的是,不是信仰上帝就有美德,而是拥有美德才会信仰上帝,不是用启示或规章性教条来解释善,而是用善来解释为什么启示或规章性教条值得信仰。

就此而言,康德是在理性基础上建筑自己的宗教体系的。

作为一个理性主义者,康德不是用超越的神学信仰来保证道德实践理性的正当性,而是使用道德的实践理性去证成超越的神学信仰。

恰如有的论者所言,康德从来没有反对基督教的信仰,他所致力抨击的,是建于妄用与误用理性上的宗教信仰。

故只有在经过批判的理性之后,我们才可能对信仰产生真确与适当的了解。

就此而言,《纯然理性界限内的宗教》一书的本义就是阐释将宗教限于理性之内的可能性,以便尝试提出人应如何在适当运用理性的情况下,产生对信仰的正确认识[11]。

二、经卷诠释的模式与原则康德将宗教局限于纯然理性界限之内,用理性来诠释基督教信仰,形成了批判哲学对宗教的道德化解释。

康德希望将批判哲学对宗教信仰的理性诠释推广至各种不同的信仰系统,并基于道德对神的启示、表达这些启示的宗教文本(宗教法规、教义规章)作出符合启蒙要求的诠释,从而将“作为神的启示学说之总和的宗教”转变为“作为神的诫命的一般义务之总和的宗教”[12]。

这是康德要在宗教哲学领域内完成的一场“哥白尼式革命”。

为此,康德系统地提出了“哲学释经原理”,借以推展信仰之理性诠释的普遍化实践。

如前所述,康德将道德建基在实践理性之上,而宗教又是道德的一个必然结果,因此,宗教完全可以以自然理性为基础建构起来,称之为“唯一真正的宗教”或“纯粹的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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