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构配件原材料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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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采购、构配件和设备检验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市场运行机制,明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管理、使用三方的职责,降低材料消耗。通过评价、重新评价、选择合格的供方,以确保所采购的产品满足施工质量、安全及环保要求,并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货方的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行为施加影响。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为完成施工生产而进行的材料采购、供应、管理的全过程。

3.职责

副总经理

设备材料科

项目部:

4.工作程序

供方评价

a.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分类

①主要材料:包括钢材、水泥、水平仪、经纬仪、水准钢尺、磅

秤、振动棒、钢筋加工机械、圆盘锯、电焊机械、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等。

②零星物资:五金件等。

b.评价内容

①物资供方法人代表营业执照;②产品许可证、检测报告、合格证;

③企业信誉、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售后服务;④优先选择获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

c.评价方法

①由设备材料科对材料、构配件供方进行评价。

②对主要材料如:钢筋、水泥、大型机械设备,当供应商为厂家时评定厂家;当供应商为中间商时评定中间商和厂家。

③设备材料科在采购工作实施前,负责对物资供方进行初评。填写《供方评估表》,并向供方索取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合格证及荣誉证书等有关资料复印件。

④零星物质供方可不进行评价,直接采购。

⑤项目部在每年年底或合同期满对物资供方进行重新评价确认,评价内容包括:质量、价格、信誉等。通过重新评价,合格的供方进入下一年的物资供方名册,不合格的在名册中删除。

采购计划

a.项目部材料员会同技术负责人每月底编制《物资采购申请计划》一式三份,项目经理审批后,报设备材料科审核并备案,项目部保存两份做为验收控制依据。

b.设备材料科材料员根据《物资采购申请计划》进行采购。

采购合同

采购实施

物资采购实施:设备材料科材料员按采购计划《在合格供方名册》中实施采购。

材料、构配件的验收

当物资贮存时间较长发现异常或贮存物资超过期限时,材料员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该物资进行重新检验和验证。

物资的搬运

物资的贮存

a)物资进场入库项目部库管员应根据相关要求,安排露天堆放或入库贮存。材料员和库管员负责物资标识。

b)项目部库管员应根据物资特性提供安全适用的库房和贮存场所。根据物资的不同性能分门别类,按规格、型号分堆,分类堆放,保持整齐、清洁、美观。

c)所有进场入库物资应保证质量合格、数量准确、单据齐全、资料完整、包装符合要求,严格按照验收程序,项目部库管员及时办理进场入库验收手续。

a)物资的保管和保养,要根据物资的性能和特点,实行科学的管理,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潮、控温、采光、清洁等设施。

b)根据材料的不同性能,采取不同的保管条件,按出厂先后,先进先出。并根据实际需要,对贮存物资进行定期检验,定期倒库等措施,并作好《材料库存台帐》,发现问题,要及时反映,并提出相关建议。

c)项目部库管员按公司库房管理规定,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物、卡三项相符。

a)库房保管员要认真核对品名、规格,避免误发、误用;并对领料人签字及有关审批手续详细核查后,方可发料。

b)对超出使用范围的材料及超限额使用的材料不得出库,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待领导审批后,方可发料。

物资标识的内容与方法

工程物资及半成品标识的内容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家、进货日期、生产日期、合格证号、批号、炉号等;

a合格;b不合格;c待检;d已验待定。

a.对采购进场的钢筋、水泥、设备等采用标识牌进行部分内容的追溯性标识和状态标识;

b.对现场短期存放的材料、半成品及仓库内存放的物资采用标识卡进行追溯性标识和状态标识;

c. 对易燃、易爆、有毒物资挂卡标识,并应设置隔离护栏和张挂“易燃品”、“易爆品”、“有毒品”等警示;

a.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由项目部保管员进行帐目标识和标识卡、标识牌标识,做到帐、卡、物一致;

b.现场标识牌应清楚牢固地放置在应标识材料的最高点,竖直放置,如移动标识牌,移动后应及时放回原位,防止遗失;

c.工程物资状态标识由待验、已验待定转为合格、不合格时应及时更换状态标识。

不合格工程物资的控制

所有进场物资必须进行检验或验证,并按相关标准取样检验,凡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质量标准的,均视为不合格工程物资。

凡进场材料发现为不合格物资时,项目部材料员、质检员均应对不合格物资进行状态标识,必要时进行隔离,做好记录,填写不合格物资台帐。

a.购入的不合格物资,价值在1000元以下时,由材料员提出评

审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共同参加评审,并填写《不合格材料评审处置记录》,项目经理审批,质检员进行验证;

b.购入的不合格物资价值达到1000元及以上时,由项目部材料员上报设备材料科组织评审,并填写《不合格材料评审处置报告》,经副总经理审批,由设备材料科进行验证。

a.降级使用或改做它用;

b.拒收、报废。

对工程质量构成影响的构、配件及半成品,原则上做报废处理,应重新生产;只有经有关技术、质检人员验证,确认对本工程质量无影响时,方可让步接收。

项目部出现的不合格工程材料,并建立《不合格信息台帐》,每月向设备材料科传递。

5. 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建筑材料、构配件管理制度》

6.质量记录

材料计划

供方评估表

合格供方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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