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具医保门诊药品处方的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医保开具门诊药品的管理规定
各临床科室门诊诊室医生:
医保门诊联网智能筛查审核管理中,对医生开具药品的数量、用药时间和上传的疾病诊断都有严格规定,以每次患者交费上传信息为准。若患者挂号后连续到两个以上诊室就医取药后一次性交费(中间未交费),医保联网系统只认做一次取药,上传信息中,第二个(含)以上的医生名字和所录入的诊断被第一个医生的名字和诊断所覆盖,系统按照第一个医生开具药品量超大或诊断不符被自动拒付。根据我院医保门诊联网中药品管理环节缺欠而导致药品费用被拒付的具体问题,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要求医生在接诊录入患者挂号条ID号时,医生应核实工作站系统左上角的患者信息,在第一行有姓名∕ID号,患者是第一次就诊时会出现“(初诊)”的字样,若没有出现“(初诊)”字样,为第二次以上就医,应让患者重新挂号就医。
二、按照医保筛查审核指标(药日均、人日均、贵重药品比例)的规定开具药品,患者有合并症等问题,一张处方最多不能超过五种药品。
三、如果患者为单纯取药,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开具本科室专业的用药,可以包含与本专业疾病相关的合并症和并发症的药品。根据药品分类,非本专业用药请让患者到相关科室就医。
四、便民门诊医生可以开具普通常见病的药品,若医生对患者所患的疾病和用药情况不掌握请不要随意开药。门特病用药应根据有关政策,原则上,便民门诊医生不准开具门特病药品,请患者到其它相关科室就医开药。
五、对因不认真核实患者挂号条为“(初诊)”字样而导致的拒付问题,由医生所在科室和本人负责。
六、杜绝随意开具非本专业药品问题,因不按照本专业开具的药品处方而导致的拒付问题,由医生所在科室和本人负责。
七、各位医生门诊出诊时请务必使用电子密钥(Ukey),以便查询患者以往的就医信息。
以上规定从发布之日算起,请大家互相转告!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医保办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