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镜处方怎么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配镜处方原则
配镜目的主要是增进视力,减少症状,解决视力疲劳,解决复视象和斜视等。
一、开配镜处方:要根据病人的年岁、工作性质、有无症状、体质的健壮情况,有无斜视,是否戴过眼镜等作参考。
二、处方的书写:字迹要清楚,标明符号,度数多少,柱镜要标明轴位,远用或近用,若加三棱镜标明底的方向。
三、主观验光所得的结果基本是处方的度数,如需变动应在验光试镜时调整好。
原则:
近视眼:在不降低矫正视力的情况开给最低度数。
远视眼:在同样的视力情况给予最高度数。
四、散瞳验光处方
散瞳检查屈光状态在睫状肌麻痹的情况下进行,所得的结果是眼实际所需的全部屈光度数。而配戴眼镜则在有较强的调节能力下便用,因此配镜处方就不一定是验光所得的结果,要根据不同情况开给不同的处方。
1、远视眼
1)低度数(1-3D)
儿童
A、裸眼视力正常,又无症状者可不配镜。
B、有症状或戴镜确能提高视力者应配镜,处方适当降低些度数。
成人
根据:
A、年岁-年轻人可戴部份度数,近40岁者尽可能给足度数。
B、工作-近距离工作尽量戴足,远距离作业者可戴部份度数。
C、有症状-应配镜,以能耐受为限。
D、已有眼镜者-根据情况增减度数。
2)中、高度数(3D以上)
一般均有症状,或远视力,近视力有不同程度下降,应配镜。
A、视力下降者-应尽量以提高视力为主,配戴部份度数。
B、有症状-在不太影响远视力的情况下,尽量戴足些。
C、视力不能矫正,或视力提高不多。
儿童:可给以能耐受较足的度数,进行弱视治疗。
成人:如无症状,可不戴镜或戴部份矫正度数。
减少度数方法:以每1.00D减少0.25D计算或减少总度数的1/3为基础适当增减。
以双眼视力达到或接近矫正视力为准,若一次不能接受全部度数,而又需要,可分别给以远用,近用二付眼镜,交替使用。
3)斜视
A、内斜视-应全部矫正,初次戴镜可略减低度数。以能耐受为限。
B、外斜视-应戴部份度数。以矫正视力最佳而度数降低为原则。
3.00D以下者可不配镜
3.00D以上或弱视者应戴镜
C、已戴过眼镜-内斜不应少于原镜度数。外斜不应高于原镜度数。(除外屈光度数变化较小)
2、近视眼
1)低度数:(1-3D)
儿童
1.5D以下可全部矫正。间断配戴(避免看近时增加调节力,造成度数加深。1.5D以上可略减少度数,以不影响视力为原则)
成人
初戴镜,略减低度数(1)舒服(2)看近好些。戴过眼镜可给全度数,参考原镜。
2)中、高度数:(3D以上)
A、一般减低度数不应过多,不然视力下降过多。看情况而定5-6D可减少0.25-
0.50D,6D以上减少0.50-0.75D,不超过1.00D。(不能接受者除外)
B、已戴过眼镜者适当调整增、减。
C、成人不能接受时(10.00D以上),可配二付眼镜远用、近用。
D、中高度近视眼戴镜后应注意近视力是否正常。
3)斜视:
A、外斜应戴全部。以能耐受为限。
B、内斜视略减低度数,以不影响远视力为原则。
3、散光:
1)散光度数在原则上应全部矫正。使进入眼内的光线由焦线变成焦点。
2)高度散光如不能耐受或视物变形,应适当降低度数。
3)不规则散光,轴位、度数有改变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不能提高视力时可不配。
4、混合散光
混合散光,不论内斜或外斜应全部矫正。度数高又不易全部接受时应调整度数。
(1)减低球镜(2)减少柱镜(3)球镜、柱镜同时减少。
5、屈光参差
一般指两眼差2.5D以上(像差5%)。有三种情况:
1)有双眼视力-多见于低度差,也有6D以上者,双眼矫正视力相等或接近考虑配镜。
A、儿童-尽可能戴全部矫正度数或减少以能接受为准。(为使视力发育正常)
B、成人-若戴镜双眼视力相接近,可配镜,将高度数一侧度数略减。
若不能接受或有异常感觉,则不考虑配镜或配双眼度数相近或相等。
2)交替视力-多见于一眼远视,另一眼近视眼,某一时间用右眼,另一时间用左眼看物。
A、一般近视眼度数给足或略减。远视度数若低且视力好可不给度数。
B、若两侧度数均较高,可二侧同时减度数。要考虑视力。
C、若不能接受,减少度数过多形成单眼视力,只有放弃一眼视力。
3)单眼视力-一眼度数很高,视力很差,形成弱视,废用,且矫正视力增进不多或不增。
A、儿童-尽可能戴全部矫正度数或略减少。视力不好应治疗,使视力逐渐提高,不可轻易放弃。
B、眼镜网成人-一般不考虑配镜,仅给两眼相同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