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东协会2012年工作计划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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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东协会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欧美日等发达经济体的复苏依然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新兴经济体普遍面临通胀压力,国际贸易仍将呈现疲软态势,国际航运市场的不景气状况将持续,加之船舶运力供大于求的局面短时期内无法改变,预计航运市场的全面恢复尚需相当长一段时间。面对如此严峻形势,作为全国性的行业社团组织,中国船东协会应当有所作为,引领全行业冲破重重困难阻挠,真正实现航运业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我国从海运大国向海运强国迈进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1年12月30-31日,“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李盛霖部长在会上作了《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努力推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工作报告,提出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做到“五个坚持”,提高交通运输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交通运输业更长时期、更高水平、更好质量的发展。李部长的报告对我国2012年公路、水路方面的重点工作做出了“八项部署”。

2012年1月4日,协会组织秘书处专题会议学习了“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文件、特别是李盛霖部长《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努力推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讲话精神,并通过“中国船东网”和《中国船东》杂志,就“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在行业内开展了广泛宣传。

2012年,协会将根据“五个坚持”、按照“八项工作部署”,把

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具体要求落实到协会全年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中去。总的思路是:准确把握航运发展趋势,坚定不移地发展现代航运业,加快行业结构调整、转变经营发展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协助政府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增强协会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会员和行业服务,为我国交通运输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服务。

一、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航运市场尽早复苏

2012年,协会将继续关注行业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代表全行业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提出建议,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1.密切关注淡水河谷建造40万吨级超大型矿砂船承运我国进口铁矿石的下一步举措,及时代表我国航运界,向政府主管部门呈报关于阻止淡水河谷停靠我国港口的建议,利用各种渠道,向社会各界表达坚决抵制的立场,同时加强与中国钢铁协会、中国港口协会等社团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努力协调我国钢铁企业,航运企业和港口实行战略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提升我国铁矿石进口运输的国际竞争力。

2.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货主投资国内航运业的公告》([2011年]第58号)的精神。《公告》赋予协会对货主投资航运企业的运力规模加强协调和合理控制的职能。《公告》颁布后,协会已对《公告》的精神做了大量的宣贯工作,并充分征求了货主、航运企业和专家学者的相关意见与建议。在此基础上,协会将着手对现有货主投资国内航运业的情况进行调查和梳理,分析其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应的解决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落实《公告》的具体措施。

3.推动、协调和促成油轮公司与大货主合作,签订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长期运输合同,为加快“国油国运”步伐,保障国家原油运输安全战略目标尽早实现。

4.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化工品、油轮市场准入的宏观调控工作。2011年底,协会已向交通运输部呈报了《新增液化气及化工品船舶运力指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并受部水运局委托,参照《办法》,对申请新增化工运力的五家航运企业进行了初审。2012年,协会将协助部水运局,在进一步完善《办法》和评审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我国化工品新增运力市场准入的评审;同时也做好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油轮市场准入的宏观调控工作。

5.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工作部署,从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出发,选择合适的节能减排新技术和新产品,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组织赴现场学习等多种形式,在行业内广泛推介。当前,协会正积极跟踪国内压载水处理新技术的研制进展情况,条件合适时将在业内推广。

二、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

2012年,协会将继续关注市场发展与变化,做好信息分析和调研的工作,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规范航运市场,加强行业自律,为航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1.当前航运市场竞争异常激烈,频频出现打压运价的情况,协会将尝试制定有利于航运企业公平竞争和符合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市场运价指导价作为参考价,指导航运企业通过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港航、

航贸之间的合作来提升综合竞争力。

2.制订船员雇佣参考标准,以协会网站为载体设立船员服务信息交流平台,通过船员信息的互动交流,加强船员的道德规范建设,促进船员规范流动。

3.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加强行业协调,控制新增运力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淘汰老旧船舶。

三、维护会员和行业合法权益

2012年,协会将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及时倾听会员心声,如实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1.对港口费收的情况进行清理,提出整改意见。包括针对会员单位反馈的“港口提高收费标准,港口作业费用较高”、货主企业反馈的“航运公司收费项目过多、过乱”,以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收费问题进行市场调查,清理出不规范的费收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

2.交通运输部《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4号)已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之前,由于《船舶污染防备待命服务费建议指导价及其说明》推荐的协议价格畸高,遭到了全体船东代表的一致反对。2012年,协会将实地调查和了解清污待命服务收费的实际情况,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馈清污待命服务费收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船东的意见。

3.协调港口建设费代征代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新颁布的《港口

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我会员单位在积极配合各地海事部门代收代缴港口建设费的同时,也向协会反映了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2012年,协会将继续就港口建设费征收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馈并作积极协调。

4.调查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损害行业利益的行为,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馈并协助整顿;要求全体会员严格执行“运价报备制度”,共同抵制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做好护航相关工作

2012年,在承担协助海军护航行动的任务中,协会将积极落实相关要求,继续为航运企业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1.积极参与亚丁湾索马里护航行动,做好护航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报送的工作,安排好日常,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值班,确保日常企业船舶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做好三个节日慰问护航舰艇编队的工作,对于采购物品清单、采购人及承运人的落实,要做到早计划、早安排,保证在节前将慰问品送达护航部队。

3.继续推进护卫中心的组建工作,做好与相关方面联系、沟通和协调的工作,定期总结和汇报工作进展的情况。

4.针对航运形势发展变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护航相关方面的交流和沟通,合适的时机下,考虑召开护航交流会或总结会,互通护航经验,完善护航措施,不断提升护航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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