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质量管理制度(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资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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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一)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二)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仪器管理;
(四)质量检验的执行;
(五)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六)客诉处理;
(七)样品确认;
(八)质量检查与改善。
第三条: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组织机构:
成品室中化室
中控分析室
原辅材料产
成
品
分
循
环
水
污
氯
酸
盐
中
标
准
溶
液
双
氧
水
中
质管部
1.组织机能:
(一)质管部成员
●质管部主任雷奇清;
●质管部副主任范高华;
●质管部副主任廖志强;
●质管部成员:刘建清,廖翌淳,陈维安,尤成志,邓根发,柯世强,张
忠源,连步元,陈文毅,陈萍萍。
(二)工作职责
1、质管部职责
a)负责组织对现有体系文件定期评审,负责组织开展内部审核,收集并整理内
审资料的汇编;负责管理评审的组织工作,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b)负责针对产品质量问题,组织制定相应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负责统筹
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实施及实施后的跟踪和验证;
c)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及偏离校准状态时的追踪处理和控制;
d)负责统筹公司相关信息的传递与处理及内部沟通活动;
f)负责检验状态所有标识的制作,负责检验状态标签或印章的使用,并对有效
性进行监控;
f)负责起草“忠告性通知”,负责不良事件的原因分析和提出处理意见,负责
当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
组织对其进行追溯;
g)负责采购物资、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批准和放行;
h)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组织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跟踪记录处理
结果。
2.主任职责
a) 在管代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加强公司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b).指导各部门有效展开质量方针、目标,编制年度质量计划的指标,并督促质量目标的完成;
c).负责督促质量管理机构组织起草、编制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及经营环节的质量程序文件,并保证文件的实施;
d).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质量管理员会议,听取质量动态的汇报并作出有关质量问题处理意见;
e).负责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
f).负责对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及监销的全程跟踪;
g).协助人力资源部实施对员工质量方面培训教育。
h).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权限:详见<<质量管理手册>> 0.2章)
2、副主任职责
2.1职责
a)在部门员工中负责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制定本部门质量目标和相关人员的质量职责,负责对产品实现过程的品质进行监视和测量;
b)负责组织对现有体系文件定期的评审,负责制定内部审核计划,编制内部审查表,
开展内部审核,收集并整理内审资料的汇编;负责管理评审的组织工作,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
c)负责原材料、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检验、批准放行及不合格的处置,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负责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d)负责质量信息的汇集、整理、反馈和跟踪,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
e)负责起草“忠告性通知”,负责不良事件的原因分析和提出处理意见,当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负责组织对其进行追溯;
f)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的校准及偏离校准状态时的追踪处理和控制;
g)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质量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h)负责检验状态所有标识的制作,负责检验状态标签或印章的使用.并对有效性进行监控;
j)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
2.2 权限
a)有权批准接收采购物资,有权批准放行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
b)对原材料、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发生的不合格品,有权进行处置;
c)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3、质管部成员职责
3.1职责
a)在质管部主任领导下工作,负责对外购产品、过程和最终产品的检验,严把质量关,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b)负责检验过程记录的填写、整理、归档、保存、并及时将产品质量信息传递至有关
部门;必要时提供质量分析报告;
c)对检验不合格品,如果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并向负责人汇报;负责关键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d)对外购产品若同一供方连续两次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品,报质量经理批准后,向供方发出“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并跟踪回收。
e)正确使用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公司所有计量器具的校准工作,确保计量器具在周期内的法定校验、检定;
f)负责对产品检验状态进行标识,负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系统、分析和处理;负责不良事件的原因分析和提出处理意见,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g)完成总经理和质管部经理安排的其他事务。
3.2权限
a)有权拒收不合格品,并会同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b)有权对不合格品向责任部门开出不合格品报告和有权发出“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
c)有权对产品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并可建议给相关部门及责任人一定处罚。
□ 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及考核办法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一)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二)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四)质量管理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