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8.12.24•【字号】鲁科字[2018] 142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18] 142号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中心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省科技厅制定了《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18年12月24日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工程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增强对创新型省份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创新支撑能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工程中心是全省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工程化、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集聚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省工程中心依托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分为企业类和公益类两种类型。

(一)企业类省工程中心依托研发投入力度大、创新能力强、研发条件完善的科技型企业建设,重点开展行业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科研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研究,打造产业技术创新资源的重要聚集地,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提供支撑。

(二)公益类省工程中心依托创新人才聚集、科研条件完善、开放创新程度高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重点开展产业前瞻性技术研究和面向产业需求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为行业和产业发展提供源头创新支撑。

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省工程中心,实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与产业需求的有效对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第一条,技术中心的宗旨。

技术中心的宗旨是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发展提供支持,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技术中心的组织结构。

技术中心设有主任,副主任,技术人员等职位,具体组织结构由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职责。

1. 负责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制定技术发展规划和方向;
2. 开展技术创新和应用,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含量;
3. 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合作,推动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4. 做好技术成果的保密工作,确保公司的核心技术不受侵害。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管理制度。

1. 技术中心的工作由主任负责,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 技术中心的技术人员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3. 技术中心要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接受领导
的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技术中心的奖惩制度。

1. 技术中心的技术人员如果取得重大技术成果,公司将给予奖
励和表彰;
2. 技术中心的技术人员如果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将给予相应的
处罚。

第六条,技术中心的监督管理。

技术中心的工作由公司领导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技术中心的工
作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第七条,技术中心的修改和解释。

技术中心的规章制度如有修改,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对于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领导所有。

以上就是技术中心的规章制度,希望技术中心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28号)精神,按照《山东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部署,现就加强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省技术创新中心是科技创新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和策源地,承担着推动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高端跨界融合技术研发与转化应用,带动产业迈向高端、抢占产业技术创新制高点的重要任务。

中心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核心,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实行开放运行科研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管理,成为创新资源富集地。

第三条省技术创新中心坚持“高点定位、机制创新、追求卓越、引领发展”原则,面向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和我省重大技术需求,重点在引领产业发展、跃升产业链高端潜力强的技术领域科学布局,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四条省技术创新中心履行重大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示范职责,积极构建新型科研体制,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凝聚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强化政产学研用金服协同,开展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到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创新,加速相关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和重大科技成果的熟化、产业化进程,提升全省重点产业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

第五条省科技厅负责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管理和宏观指导,系统规划,科学布局,严格履行中心设立、调整和撤销方面职责。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省技术创新中心进行运行绩效评估,研究制定支持中心建设和运行的相关政策措施。

各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协助做好对本地区、本行业省技术创新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建设条件与程序第六条省技术创新中心由行业龙头企业、平台型公司以及具有优势的科研院所或高等学校等牵头,有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新型研发组织参与建设。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01•【字号】鲁发改高技〔2021〕428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我委对《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鲁发改高技〔2018〕1436号)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6月1日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依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2年修订),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创新规划、凝聚高层次科研人才、组织实施技术研发项目、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等,是山东省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山东省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

根据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对自主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引领示范作用大、信用状况好、符合条件的技术中心予以认定,鼓励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高。

第四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协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组织和运行评价相关工作。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6.21•【字号】•【施行日期】2018.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企业和单位: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构建更加完善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夯实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基础,根据《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经信技〔2016〕396号),经研究,确定组织开展第二十五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并对现有省级中心进行考核、调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二十五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一)申报重点新旧动能转换重点行业的骨干企业,突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等“四新四化”发展的重点产业和我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重点行业,兼顾区域产业特色和发展需求。

(二)申报程序申报依托山东省经信委电子政务综合服务系统(网址:http://124.133.230.226:8080/)开展。

各申报单位参照《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指南》,进行注册及有关填报操作;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参照《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系统市县区审核用户操作指南》开展审核工作。

(操作指南请于系统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调度与考核(一)调度与考核范围现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二)调度与考核程序考核企业请在山东省经信委电子政务综合服务系统(网址:http://124.133.230.226:8080/)下载《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调度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指南》并按照要求填报考核数据(并附证明材料);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参照《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调度系统市县区审核用户操作指南》开展审核工作。

山东省经信委副主任李莎在2017年第一季度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山东省经信委副主任李莎在2017年第一季度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山东省经信委副主任李莎在2017年第一季度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同志们:刚才,京军同志对我省2016年产业技术创新工作进行了较为细致的总结,并通报了2017年主要工作部署,过去的2016年,是我们全省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不平凡的一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技术创新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地位继续凸显。

省委省政府对创新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省委召开第十届十四次全体会议,专题围绕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提出形成“战略引领、支撑发展、市场品牌、科技体制、智力支持”五大新优势,对我省技术创新走在前列作了全面动员部署。

省政府就我省工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开展中期评估,提出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思路。

新年伊始,省政府又下发了《山东省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1号),继续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一系列重要文件的出台,进一步确定了技术创新工作在我省工业转升级全局中的重要地位。

去年,我省研发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33%,比上年提高0.06个百分点,其中,90%以上来自企业,这说明,全社会对于技术创新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增强。

二是充实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新内容。

去年,我们在落实好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一系列创新性工作。

修订了《山东省共性关键技术指南》,制定了《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重点行业技术发展白皮书》等一系列指导文件,为今后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按照《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要求,开展了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工作,进一步丰富了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狠抓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了第二十五届产学研展洽会,推动建立了北京科技大学烟台先进装备技术研究院、浙江大学枣庄工业技术研究院、山东省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中心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组织赴中科院沈阳分院及浙江大学等三次较大规模的产学研对接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是拓展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新领域。

2024年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2024年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2024年技术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技术中心的管理水平,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保障技术中心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中心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和组织形式,从事科技研发、技术服务和创新推广等工作的独立组织。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管理原则是科学、公正、高效、便民。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管理任务是制定科技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技术研发项目、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协调技术合作交流和管理科技资源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技术中心设立技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和决策重大科技项目及科技发展战略。

第六条技术中心设立研发部、应用推广部、科技合作部、科技资源管理部等职能部门。

第七条技术中心设立财务、人力资源、行政等职能部门,负责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技术中心应设立科技创新团队,聚焦核心技术研发,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九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合同签订、执行管理、验收评价等环节。

第十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成果评价和推广应用制度,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第十一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合作交流制度,积极与相关国内、国际组织和企业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

第十二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资源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和利用科技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三条技术中心应建立合理的人员激励机制,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

第十四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建设高素质科研团队。

第十五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人才评价和晋升制度,公正评价和选拔人才。

第十六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科技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七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科技研发和创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合理分配科技成果产生的经济效益。

第十九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技术中心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科技研发项目和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青发〔2015〕8号)精神,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达到规定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和评价,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据《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参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2016年第34号令)和《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鲁发改高技〔2018〕1436号)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鼓励企业围绕主营业务转型升级需要,适应产业和科技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技术中心的组织体系,建立高端人才引进机制、激励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积极探索众创模式,有效整合企业内外部创新链,构建跨界融合、开放共享的人才集聚平台。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运行评价。

各区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辖区内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管理等工作。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的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

第二章认定第四条申请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已在本市注册并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主营业务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可放宽至两年。

(二)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在本市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连续两年盈利。

主营业务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且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的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可放宽至5000万元,其中软件和研发设计、平台服务类企业可放宽至3000万元。

企业技术中心规章制度建立

企业技术中心规章制度建立

企业技术中心规章制度建立一、总则为加强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提高技术研发能力,推动企业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1.企业技术中心由技术总监领导,技术部门为技术中心的核心机构,负责技术研发、科研项目管理、技术转化等工作。

2.技术总监对技术中心的工作负总责,负责技术中心的组织、人员管理和技术创新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审核。

3.技术部门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制定技术研发计划和项目,组织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并推动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人员管理1.技术中心成员包括技术研发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等。

2.技术中心成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能力。

3.技术中心对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四、研发管理1.技术中心需要建立健全的研发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技术成果的取得。

2.技术中心需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定期开展技术调研和前瞻性研究,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撑。

3.技术中心需要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护企业技术成果的合法权益。

五、项目管理1.技术中心需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机制,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

2.技术中心负责对研发项目进行进度监控和成果评估,及时调整项目方向和资源配置。

3.技术中心需建立项目汇报和评审机制,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六、经费管理1.技术中心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经费预算和管理,确保项目研发和技术创新的正常进行。

2.技术中心需建立健全的经费核算和使用制度,保障经费的合理利用和透明管理。

3.技术中心需建立项目经费监管机制,确保经费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七、技术转化1.技术中心需建立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实用技术和产品。

2.技术中心负责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推动技术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3.技术中心需与市场部门紧密合作,开拓新市场、推广新产品,实现技术转化的最大效益。

八、监督管理1.技术中心需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青岛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青岛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青岛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篇1:青岛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材料8青岛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管理,充分发挥已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自身组织结构和发展规模等特点设立的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

其主要职能是:(一)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增强企业主营业务的自主创新能力,支撑企业中长期发展。

(二)收集、分析和判断技术、市场信息,对企业技术创新决策提供咨询,并参与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

(三)代表企业开展产学研结合,有效集聚社会创新资源,加强国内外同行业的交流与合作。

(四)吸引和凝聚技术创新人才,不断完善研究开发条件和人才激励机制,培养创新型团队。

(五)指导和带动企业其他部门,推动技术创新全面实施,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一)市经贸委负责对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并具体负责本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日常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国家和山东省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国家认定和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有关推荐和管理工作。

(二)市财政局主要负责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财务管理,会同市经贸委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等。

(三)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主要负责企业技术创新有关税收政策的指导和落实工作。

各区市技术创新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以下统称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有关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的相关工作,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和专家组承担。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建设,加快我省企业技术中心发展,充分发挥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国家对技术中心建设的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旨在提高企业的自主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能力,推动企业建立以技术中心为重要内容的技术创新体系,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与创新的主体,建立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和途径。

第三条技术中心是企业设立的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和技术管理部门,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技术依托。

技术中心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可以设立分中心,分中心在企业技术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首要任务是为本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工作目标是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

第五条企业是技术中心建设的主体,技术中心经费应由本企业提供。

技术中心在服务本企业的同时,可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和其它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技术活动,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研究开发水平。

第六条鼓励专业对口的独立科研院所、高校和社会的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与企业共建技术中心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

第七条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青岛海关成立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年度考核评价工作。

办公室设在山东省经贸委。

第二章省级技术中心的职能第八条技术中心的职能:(一)、技术开发职能。

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和应用开发,不断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积极搞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

(二)、信息资源整合职能。

企业技术中心主要规章制度

企业技术中心主要规章制度

企业技术中心主要规章制度一、技术中心的组织结构和职责1. 技术中心的组织结构应当清晰明确,包括技术中心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等。

各级职责和权限应当明确,确保技术中心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 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企业技术发展规划和创新战略的制定;指导和协调企业内部的技术研发项目;负责研发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等。

二、技术中心的项目管理规定1. 技术中心项目应当根据企业的技术发展需求进行立项,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 技术中心应当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和总结等各个阶段,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果的有效推广。

三、技术中心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1. 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包括对技术研发项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进行认真申报和保护。

2. 技术中心应当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培训,确保员工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四、技术中心的财务管理规定1. 技术中心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风险的控制。

2. 技术中心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的财务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

五、技术中心的考核评价规定1. 技术中心应当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对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激励和奖励表现优秀的员工。

2. 技术中心的考核评价结果应当与员工的晋升和薪酬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六、技术中心的安全生产规定1. 技术中心应当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 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七、技术中心的保密管理规定1. 技术中心的工作涉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商业机密,应当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对机密信息进行有效保护。

2. 技术中心应当对员工进行保密意识的培训,确保员工不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安全,制定本规
章制度。

第二条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
格执行技术中心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公司机密,严禁泄露公司技术资料和商
业机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五条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技能,不断提高工
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六条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工作安全。

第七条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团队合作,互相协助,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使用公司设备和资源。

第九条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保护公司财产,妥善使用公司设备和资源,
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财产。

第十条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活动,不断
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28号)精神,按照《山东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部署,现就加强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省技术创新中心是科技创新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和策源地,承担着推动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高端跨界融合技术研发与转化应用,带动产业迈向高端、抢占产业技术创新制高点的重要任务。

中心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核心,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实行开放运行科研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管理,成为创新资源富集地。

第三条省技术创新中心坚持“高点定位、机制创新、追求卓越、引领发展”原则,面向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和我省重大技术需求,重点在引领产业发展、跃升产业链高端潜力强的技术领域科学布局,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四条省技术创新中心履行重大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示范职责,积极构建新型科研体制,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凝聚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强化政产学研用金服协同,开展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到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创新,加速相关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和重大科技成果的熟化、产业化进程,提升全省重点产业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

第五条省科技厅负责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管理和宏观指导,系统规划,科学布局,严格履行中心设立、调整和撤销方面职责。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省技术创新中心进行运行绩效评估,研究制定支持中心建设和运行的相关政策措施。

各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协助做好对本地区、本行业省技术创新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建设条件与程序第六条省技术创新中心由行业龙头企业、平台型公司以及具有优势的科研院所或高等学校等牵头,有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新型研发组织参与建设。

山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系统操作指南(企业用户)

山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系统操作指南(企业用户)

山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指南山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指南目录1.介绍 (1)2.操作流程 (1)3.流程分解 (1)3.1注册 (1)3.2登录 (2)3.3业务系统入口 (3)3.4基本信息 (4)3.5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系统 (5)1.介绍本指南详细介绍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系统操作流程,帮助企业用户理解并完成申报信息填报工作。

本系统建议在IE10以上浏览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使用。

2.操作流程1、注册(详见3.1):输入网址http://124.133.230.226:8080/,打开登录注册页面,输入注册信息,完成注册。

2、登录(详见3.2):输入网址http://124.133.230.226:8080/,打开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用户登录。

2、业务系统入口(详见3.3):各个业务系统快捷入口。

3、基本信息(详见3.4):企业信息、密码修改等内容管理操作。

4、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系统(详见3.5):填写申报信息,查看申报信息,查看退回意见等内容操作。

3.流程分解3.1注册输入网址http://124.133.230.226:8080打开山东省经信委电子政务综合服务系统首页,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如下图:勾选“我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承诺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填写页面,如下图:填写企业注册信息(法人/其他组织类型、企业法人代码类型、企业名称、企业工商注册号、企业负责人姓名、企业负责人性别、证件类型、企业负责人民族、企业负责人证件号码、企业地址、用户名、密码、确认密码、电子邮箱、手机号码、验证码),完成之后点击“注册”按钮,即可完成注册。

已经在平台上注册过账号的企业,无需再次注册,使用原注册账号即可。

注册中如发现企业信息已被注册,请与管理员联系。

3.2登录打开系统登录页面,如下图所示:图所示:3.3业务系统入口点击“业务系统入口”按钮,进入业务系统入口页面,选择需要进入的业务系统,点击图标按钮,即可进入该系统。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建设,加快我省企业技术中心发展,充分发挥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国家对技术中心建设的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ﻫ第二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旨在提高企业的自主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能力,推动企业建立以技术中心为重要内容的技术创新体系,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与创新的主体,建立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和途径。

ﻫ第三条技术中心是企业设立的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和技术管理部门,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技术依托.技术中心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可以设立分中心,分中心在企业技术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首要任务是为本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工作目标是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

第五条企业是技术中心建设的主体,技术中心经费应由本企业提供。

技术中心在服务本企业的同时,可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和其它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技术活动,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研究开发水平。

第六条鼓励专业对口的独立科研院所、高校和社会的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与企业共建技术中心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

第七条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青岛海关成立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办公室设在山东省经贸委。

ﻫ第二章省级技术中心的职能第八条技术中心的职能:(一)、技术开发职能.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和应用开发,不断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积极搞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

(二)、信息资源整合职能.不断提高技术和市场信息的获取、分析和判断的能力,从技术机会和市场机会相结合的角度对企业技术创新决策提供咨询,参与企业发展战略研究,承担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年度开发计划等的制定和实施。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第一条,技术中心的宗旨。

技术中心是为了促进技术创新、提高技术水平、推动企业发展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其宗旨是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提高竞争力。

第二条,技术中心的组织架构。

技术中心设有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包括研发部、测试部、质量部等。

各部门负责人需具备相关技术背景和管理能力,协调各部门工作,推动技术中心的发展。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职责。

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进行技术研发、技术测试、质量控制等工作,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同时,技术中心还要积极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管理制度。

技术中心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技术研发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确保技术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技术中心的人员培训。

技术中心应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整个团队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第六条,技术中心的绩效考核。

技术中心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技术人员和部门进行绩效评价,激励人员积极工作,促进技术中心的持续发展。

第七条,技术中心的保密制度。

技术中心的工作涉及企业核心技术和商业机密,应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技术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八条,技术中心的奖惩制度。

技术中心应建立奖惩制度,对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和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进行惩罚。

第九条,技术中心的改进机制。

技术中心应建立改进机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第十条,技术中心的宣传推广。

技术中心应加强对外宣传推广,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吸引更多的科技人才和合作伙伴,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以上规章制度,经技术中心负责人审议通过,并于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中心的管理和运作,保障技术中心的正常
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技术中心的管理机构包括技术中心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他们负责技术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技术中心的管理和安排,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和丰富的
工作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技术研发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技术的先进性。

第六条技术中心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
公司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第七条技术中心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综
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八条技术中心应当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学习和交流。

第九条技术中心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防止技术泄露和侵权行为。

第十条技术中心应当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技术研发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一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二条技术中心应当加强对技术设备和知识资源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技术研发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技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技术中心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积极参与环保活动,推动绿色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第十五条技术中心应当定期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规章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鲁发〔2015〕13号),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规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第三条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

根据创新驱动发展要求和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对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引领示范作用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高。

第四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运行评价。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属企业主管部门、中央驻鲁企业)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管理等事项。

第二章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第五条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属企业主管部门、中央驻鲁企业)按照省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报送申请材料。

第六条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创新水平;(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三)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 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60 人;(四)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 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五)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第十六批企业技术中心和撤销部分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通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第十六批企业技术中心和撤销部分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通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第十六批企业技术中心和撤销部分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9.09•【字号】鲁经贸技字[2009]395号•【施行日期】2009.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第十六批企业技术中心和撤销部分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通知(鲁经贸技字〔2009〕395号)各市经贸委(经委),省有关行办(协会),有关企业:根据《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经审定,确认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97家工业企业和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建筑企业为山东省第十六批企业技术中心。

经对已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综合评价,取消5家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对6家企业予以黄牌警告。

被认定为省级技术中心的企业,要按照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大投入,提高技术中心建设质量和水平,建立和完善面向市场选题开发、面向社会整合资源、面向行业提供服务的开放式技术创新运行机制,着力培育核心技术,强化自主创新,高层次、高起点地抓好技术中心建设,为形成拥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奠定基础。

已取消资格和黄牌警告的企业技术中心,要认真找准问题,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抓好技术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尽快提高技术中心建设质量和水平。

附件1:山东省第十六批企业技术中心名单附件2:取消资格和黄牌警告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附件3:变更名称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附件1山东省第十六批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一、工业企业1、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山东金马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山东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4、山东华燕制衣有限公司5、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日照裕鑫动力有限公司7、山东新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8、潍坊华光精工设备有限公司9、诸城华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10、寿光富康制药有限公司11、昌乐世纪阳光纸业有限公司12、山东方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3、滨州泰裕麦业有限公司14、山东华凌电缆有限公司15、景津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16、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模具厂17、山东立昌纺织科技有限公司18、青岛康大食品有限公司19、山东隆大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潍坊东方钢管有限公司21、新发药业有限公司22、山东阳谷华泰化工有限公司23、滕州市悟通香料有限责任公司24、济宁远征电源有限责任公司25、山东中探机械有限公司26、淄博泰宝防伪技术产品有限公司27、山东鲁抗立科药物化学有限公司28、威海化工机械有限公司29、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30、山东三星集团有限公司31、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32、山东通佳机械有限公司33、山东临沂临工汽车桥箱有限公司34、山东安能输送带橡胶有限公司35、山东泰鹏实业有限公司36、德州恒力电机有限公司37、荣成锻压机床有限公司38、济南宝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9、青岛春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40、青岛海利尔药业有限公司41、济南星科经贸有限公司42、威海市卡尔电气研究所43、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4、山东圣润纺织有限公司45、山东齐赛纺织有限责任公司46、盛泰集团有限公司47、烟台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48、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49、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50、山东神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51、山东电力设备厂52、山东荣信水产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3、山东盛泰车轮有限公司54、胜利油田孚瑞特石油装备有限公司55、山东聚力焊接材料有限公司56、汶上如意天容纺织有限公司57、菏泽华意化工有限公司58、山东华信塑胶股份有限公司59、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60、山东鲁南轴承有限公司61、青岛征和工业有限公司62、山东德工机械有限公司63、山东鲁能泰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64、滕州市三合机械有限公司65、淄博广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6、中矿金业股份有限公司67、山东新东岳集团有限公司68、山东百多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69、山东蒙山酿酒有限公司70、山东华能线缆有限公司71、山东湖西王集团有限公司72、中化山东肥业有限公司73、烟台宏远氧业有限公司74、临清变压器厂有限公司75、山东万得集团有限公司76、临朐县卧龙硬质合金有限公司77、山东省信远集团有限公司78、山东安然纳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79、山东宏泰电器有限公司80、临沂金正阳管业有限公司81、山东辉煌电力设备公司82、山东威马泵业有限公司83、山东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84、山东埕口盐化有限责任公司85、泰安泰山福神齿轮箱有限公司86、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87、临邑县鲁晶化工有限公司88、山东先达化工有限公司89、山东中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90、龙口龙泵燃油喷射有限公司91、山东固德化工有限公司92、山东玉龙车辆股份有限公司93、山东淄博民康药业包装有限公司94、山东舒郎服装服饰有限公司95、山东金王电器有限公司96、山东泰安山锅集团有限公司97、山东今日家居发展有限公司二、建筑企业1、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胜利油田胜利工程建设集团3、莱西市建筑总公司4、山东新城建工股份有限公司5、青岛市胶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山东万鑫建设有限公司7、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8、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附件2取消资格和黄牌警告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一、取消资格的企业技术中心:1、山东正航食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淄博雄鹰巾被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3、山东莱芜塑料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山东三塑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富维薄膜(山东)有限公司二、黄牌警告的企业技术中心:1、山东曹县恒信巾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山东省呈祥电工电气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山东瑞宇蓄电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技术中心5、山东泰峰塑料土工材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胜利油田长安实业集团公司技术中心附件3变更名称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1、原公布名称:山东东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变更后名称: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2、原公布名称:德州普利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变更后名称:山东普利森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原公布名称: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变更后名称:中化平原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原公布名称:山东古贝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变更后名称: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原公布名称: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变更后名称: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原公布名称:山东都庆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变更后名称:中食都庆(山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原公布名称:烟台正海兴源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变更后名称:烟台正海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原公布名称: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变更后名称: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原公布名称:日照泰山洁晶生化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变更后名称:日照鲁信金禾生化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建设,加快我省企业技术中心发展,充分发挥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国家对技术中心建设的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旨在提高企业的自主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能力,推动企业建立以技术中心为重要内容的技术创新体系,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与创新的主体,建立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和途径。

第三条技术中心是企业设立的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和技术管理部门,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技术依托。

技术中心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可以设立分中心,分中心在企业技术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首要任务是为本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工作目标是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

第五条企业是技术中心建设的主体,技术中心经费应由本企业提供。

技术中心在服务本企业的同时,可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和其它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技术活动,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研究开发水平。

第六条鼓励专业对口的独立科研院所、高校和社会的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与企业共建技术中心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

第七条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青岛海关成立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年度考核评价工作。

办公室设在山东省经贸委。

第二章省级技术中心的职能第八条技术中心的职能:(一)、技术开发职能。

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和应用开发,不断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积极搞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

(二)、信息资源整合职能。

不断提高技术和市场信息的获取、分析和判断的能力,从技术机会和市场机会相结合的角度对企业技术创新决策提供咨询,参与企业发展战略研究,承担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年度开发计划等的制定和实施。

(三)、实施产学研合作的职能。

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协同关系,有效地组织和运用社会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

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的交流与合作,联合开展战略性研究开发,推动产业技术的升级换代。

(四)、培育技术创新队伍的职能。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必需的先进的研究开发条件,增强企业对科技人员的凝聚力,吸引国内外的科技人才到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提高企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五)、对企业内部其他层次的技术开发机构进行系统的指导、咨询、评价服务职能。

使中长期研究开发工作与近期产品开发和商品化紧密结合,在企业技术开发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

第三章申请省级技术中心应具备的条件第九条省级技术中心应具备的条件:(一)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经营机制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前的竞争优势。

(二)企业领导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技术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技术中心具有健全高效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技术中心在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开发课题的选择、项目的过程管理等方面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四)技术中心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和试制条件,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研究开发投入。

企业能够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增加技术中心的装备,使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条件逐步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应达到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3%以上;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企业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五)技术中心拥有一支知识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60人。

技术中心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从事研究与开发的科技人员不得低于30%。

(六)技术中心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方向、发展规划和中长期研究开发目标,并积极组织实施;(七)技术中心每年有10项以上成功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并能按期完成所承担的国家、省、地、市技术创新项目。

(八)已认定为市(行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

(九)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7月15日。

第四章技术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第十条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应依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根据企业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合理设置,力求职责清晰,工作高效。

第十一条鼓励企业逐步建立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统计台账,将技术中心所需资金纳入企业年度预算,要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保障体系。

第十二条技术中心应实行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要有相应的人、财、物支配权。

第十三条企业应设立由企业主要领导以及研发(技术中心)、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组成的组织机构,负责企业研究开发方向、技术创新规划、年度开发计划、重点课题和经费预算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并对技术中心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技术中心可聘请企业内外的有关专家、学者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负责对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方向、重大技术问题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咨询和评估。

第十五条技术中心应建立合理的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程序,项目选择应当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在市场分析、技术分析、经济效益分析以及企业优势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立项的优先顺序和开发计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组织评估和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十六条技术中心在项目安排上应统筹考虑,长中短期技术开发项目合理布局,并逐步增加中长期研究开发项目的比例,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技术储备。

第十七条充分利用社会科技资源,有条件的企业也可在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建立技术中心的分支机构,以帮助企业跟踪世界高科技的前沿。

第十八条技术中心应与企业生产、营销、信息、规划、财务等部门紧密配合,在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

第五章省级技术中心的认定第十九条本办法认定的范围为山东省范围内的企业(不分所有制)所建立并已正常运行的技术中心。

第二十条企业技术中心在申请省级认定前,须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一)《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见附件一)(二)《企业技术中心综合信息表》及附表(见附件二)(三)《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报表》B107-1、-2表(四)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五)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见附件三)第二十一条申请认定省级技术中心程序:企业在技术中心组建完毕并正常运行以后,将认定资料备齐,经所在地经贸委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向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省级认定。

中央在鲁企业以及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可直接向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省级认定。

第二十二条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组织行业专家认真评审,形成考察意见,提请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导小组最后审定。

第二十三条对通过认定的技术中心,由省经贸委与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青岛海关联合下达确认文件,并统一挂牌,挂牌后企业即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六章优惠政策第二十四条经认定的省级技术中心的技术创新项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我省鼓励支持范围的,优先列入省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予以资金扶持。

第二十五条技术中心与研究院所、大专院校共同实施的“产学研”技术创新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

第七章省级技术中心的评价第二十六条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四)对所有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进行评价,每两年一次。

第二十七条省级技术中心应于当年7月5日前将评价材料上报企业所在市经贸委或省级主管部门。

评价材料包括:(一)《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附件五)(二) 《企业技术中心综合信息表》及附表(见附件二)(三)《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报表》B107-1、-2表(四)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五)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见附件三)第二十八条企业所在市经贸委或省级主管部门对技术中心上报的年度评价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后,于当年7月15日前报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在鲁企业以及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的材料直接报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1、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2、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90分之间为合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为不合格。

(1)评价得分低于60分;(2)连续两次评价得分在65分(含65分)至60分之间;(3)逾期一个月不上报评价材料的企业技术中心;(4)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比例(含行业系数调整)、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四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低于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最低标准。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60人。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对于评价得分65分(含65分)至60分的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直接撤销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并停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一)评价不合格;(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四)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五)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将享受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货物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涉税违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一条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由两大类32项指标组成。

技术中心评价指标及权重系数,体现了山东省对技术中心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性导向和要求。

当国家评定要求调整时我省评定要求将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二条国家级技术中心的认定及评价,另从国家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原《山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暂行)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暂行)同时废止。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省经贸委负责解释。

附件一《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编写提纲1、企业概况;2、组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条件及优势;3、组建企业技术中心的必要性;4、现有技术开发中心概况和组建技术开发中心的可能性;5、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规划;6、近三年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效;7、科技投入情况及具体核算办法;8、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规划计划及申请支持的具体内容;附件二《企业技术中心综合信息表》及附表企业技术中心综合信息表企业负责人签字:企业盖章附表1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主要内容与金额万元附表2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信息注:地区指专家所在国家或地区,外国专家请注明国别,国内专家请注明所在地区附表3 对外合作技术开发项目清单注:合作方式:①共同研究开发;②委托对方开发需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附表4 技术中心专家表注:专家类型指市级以上政府津贴、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政府科技人才,博士、在站博士后、硕士,其他(请说明)需提供专家证书复印件附表5 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信息注:需提供有效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附表6 通过省级以上组织认定的实验室或检测中心信息注:需提供认定证书复印件附表7 拥有的国家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信息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附表8 拥有的中国或山东省名牌产品信息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附表9 当年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及软科学项目信息注:1、项目来源指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以上重点开发项目(请注明)、国际合作项目、企业自立项目、其他项目2、项目类型: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基础研究、新服务、软课题等附表9-1 在研重点技术开发项目信息注:1、项目来源指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以上重点开发项目(请注明)、国际合作项目、企业自立项目、其他项目2、项目类型: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基础研究、新服务、软课题等附表10 当年受理的专利申请信息注1:专利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注2:当年指报告年度注3:受理的发明专利需提供受理证书复印件附表11 三年内主持和参加制定标准信息注1:标准类型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注2:三年内指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内颁布的标准注3:需提供标准名称和能证明企业作用的资料复印件附表12 近三年获省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信息注1:近三年指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2: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指标解释1、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总部和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企业(按实际控投权)等应该列入会计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企业的营业收入(销售收入),经按合并报表原则处理后的合并营业收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