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法集资的案例分析 金融 专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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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社会调查报告(专业调查)
题目:民间非法集资的案例分析
学生姓名吴诗玥
学号 ************
指导教师丁骋骋
学院金融学院
专业名称金融学
班级 11金融1
2014年9月
民间非法集资的案例分析
摘要:非法集资案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本文基于随机抽取的2014年的100个非法集资案例,主要从非法集资的个体特点、非法集资的地域特点、非法集资的案情特点三个方面浅析民间非法集资。其中非法集资涉案金额与涉案者年龄呈现极强的正相关关系,案发地点主要集中在东部经济区,案情特点趋于复杂。得到的启示是必须以政府主导,多渠道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关键词:非法集资;个体特征;地域特征
一、引言
随着我国民营经济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加大,私营企业的融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然而处于转型阶段的我国金融制度却无法为民营经济提供有效的融资渠道以及充足的资金支持。一方面正规金融供不应求,一方面企业、个体投资者的投资渠道狭窄,非法集资应运而生,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本文基于随机抽取的2014年的100个非法集资案例,主要从非法集资的个体特点、非法集资的地域特点、非法集资的案情特点三个方面浅析民间非法集资。这些案例中,案例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平均涉案金额为3653万元。
二、非法集资的个体特征
1、性别差异
在一百个非法集资案例中,女性为被告人的占17例,不到总案例的20%;其平均涉案金额为3786.53,略高于样本的整体平均涉案金额(3653万元),由于样本有限,涉案金额这一点暂不讨论。女性涉非法集资案明显少于男性的原因,可能在于在这个样本中,绝大多数非法集资涉案者为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家;多份地区性的调查报告均显示,这两个群体本身就存在着大幅的性别差异:男多女少。因而男性并不比女性更容易涉及非法集资。
2、学历
在一百个非法集资案例中,共48例具有学历信息。其中初中文化的案例数最多,达到16例,小学文化和大学文化的案例最少,均只有2例。统计如表2.1。
学历案例数
大学文化 2
大专文化15
高中文化10
中技、中专文化 3
初中文化16
小学文化 2
无资料52
总计100
在这个样本中,学历分布并不具有明显的特征。可以看出的是,非法集资案的涉案者都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但绝大多数没有接受过大学教育。
此外,为结合建国后高考制度的改革来准确分析非法集资涉案者的受教育程度,另统计了主要涉案者的出生年代。统计如图2.1。
图2.1 非法集资案例主要犯案者出生年代统计图
由52例具有主要犯案者出生年月信息的数据统计,大多数非法集资涉案者出生于六十、七十年代,其大学适学阶段在八十、九十年代,均处于1977年恢复高考之后、1999年我国高校扩招之前。因此得出结论,非法集资涉案者绝大多数接受过一定的教育,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这为其作案提供了基础;同时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也没有接受过高标准的高等教育,这是其普遍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3、主要犯案者的年龄与涉案金额的关系
图2.2 主要犯案者年龄与涉案金额统计图
如图2.2所示,在对非法集资平均涉案金额与涉案人出生年代的关系分析中,可以明显看出,涉案人员出生年代越早,涉案金额越大;其中五十年代生犯案者平均涉案金额是六十年代生犯案者平均涉案金额的10余倍。虽然在五十年代组的案例中有两个相对特大的非法集资案例(吕宁案、周传林案),但是这些数据仍能说明在一定年龄范围内,犯案者年龄越大,涉案金额越大。由此可以推断,非法集资与集资者本身的经验、人脉积累有着极强的正相关关系。
4、事发地与主要犯案者籍贯
虽然涉案人员分布于全国各地,但在绝大多数案例中,案件事发地就是涉案人的籍贯地。这个事实,加上上一点得出的结论:涉案者年龄越大,涉案金额越高,可以推断,非法集资作案的关键并不在于涉案人员的性别、受教育程度,而在于涉案人员的经验、人脉关系。其在不具备高等教育的自身素质条件下,以相对简单的集资方式,以高息为诱,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地缘关系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三、非法集资的地理分布特征
由图3.1可以得出,非法集资集中案发于GDP总量名列前茅、经济发达的东部经济区。如表3.1所示,在东部经济区内,又以浙江、江苏为代表的南方省份的非法集资案例数最多。
图3.1 非法集资案例地理分布统计图
表3.1
非法集资案例东部经济区案发省份统计表
东部地区多发非法集资案件的原因一方面在于,企业融资需求迅速增长。现如今经济发展已经与民营经济密不可分、相互促长,据全国工商联在28日举办的“2014中国民营经济大家谈”活动中公布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民营经济贡献的GDP 总量超过60%。因而中国经济最发达的东部地区,也毫不意外的成为非法集资的“重灾区”。而作为东部地区以及全国非法集资案件最密集的地区,1浙江省2011年的民营经济已占到浙江省GDP 总值的70%以上,并在近几年里有
增无减,大幅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 另一方面正规金融供应不足。利率市场化尚未落实,银行实行长期负利率政策、国内投资渠道较窄的客观情况,让许多企业和个人转向非法集资、投资。
非法集资的另一个地域特点是多发于非省会城市,原因主要在于国企少、民营经济发达,监管力量相对较弱。
1 张乐、张遥、曹滢《民营经济是浙江发展的活力之源》,《现代金融报》2012年3月4日第A2版
东部省份 案例数 浙江 16 江苏 14 山东 10 广东 8 福建 5 河北 3 天津 3 北京 2 上海 1
四、非法集资案情特征
1、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其宗旨是“高息为诱”。
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广泛渗透到农业、房地产、商贸、建筑、金融、食品加工、旅游、医疗卫生和教育等行业。在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下,以公司项目、资金周转为名、以高于银行的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
如佛山罗巧慈案,犯罪嫌疑人以开发高收益投资项目、发行原始股为由,向不特定公众宣传,非法吸收存款人民币共计3454.98万元。
2、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欺骗性强。
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
如南京吕宁案,犯罪嫌疑人向社会公开宣传其研发出“炒股只赚不赔”的《赚钱好》软件,以高息为诱,以委托炒股协议、合作理财协议及借款合同的形式销售社会公众资金共计人民币500818000元。
如绍兴王平案,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仍利用银行工作人员身份,虚构投资需要资金周转、帮人验资、银行转贷等事实,以高息为诱,非法集资53526万元。
如焦作鲁霞案,犯罪嫌疑人注册投资未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金,且以高额回报及发展下线给予相应成为诱饵吸引不特定人员投资。直接或间接吸收资金人民币182,6万元。
3、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煽动性强。
大部分案例均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其手段多为雇佣业务员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其项目、高回报。其中受众很多包括老年人。犯罪嫌疑人利用老人缺少儿女关怀、内心孤独的心理,以组织开展联谊会、免费听课、参观等形式,达到洗脑的目的。
如南通曾某案,犯罪嫌疑人以高息为诱,以开发项目为名,向南通地区老人群体不特定的被害人吸收14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