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ⅡⅢ型轨枕工艺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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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中铁株洲桥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ZQ04.03-2011

代替QJ/ZQ04.03-2009

Ⅰ、Ⅱ、Ⅲ型预应力混凝土枕

工艺规程

2011-01-1发布 2011-01-01实施中铁株洲桥梁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根据QJ/ZQ02.04-2009《Ⅰ、Ⅱ、Ⅲ型预应力混凝土枕技术条件》编制。本标准代替QJ/ZQ04.03-2009《Ⅰ、Ⅱ、Ⅲ型预应力混凝土枕工艺规程》。

本标准由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工程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工程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J/ZQ04.03-2003

—QJ/ZQ04.03-2006

—QJ/ZQ04.03-2008

—QJ/ZQ04.03-2009

Ⅰ、Ⅱ、Ⅲ型预应力混凝土枕工艺规程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Ⅰ、Ⅱ、Ⅲ型预应力混凝土枕及Ⅱ、Ⅲ型预应力混凝土桥枕(以下简称轨枕)。

本标准规定了轨枕生产全过程(从原材料进厂、钢模及工艺配件投入、生产各工序到产品检验、标记、堆放和运输等过程)各环节的工艺操作准则。

本标准适应于长模流水机组法生产工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J/ZQ02.04 Ⅰ、Ⅱ、Ⅲ型预应力混凝土轨枕技术条件

QJ/ZQ04.21 预应力混凝土枕钢模型技术条件

QJ/ZQ04.25 混凝土枕用橡胶轴技术条件

QJ/ZQ05.10 弹条Ⅲ型扣件预埋铁座检查验收技术条件

QJ/ZQ05.11 Ⅲ型无挡肩枕用橡胶密封件检查验收技术条件

QJ/ZQ05.12 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枕预埋套管检查验收技术条件

QJ/ZQ05.53 预应力混凝土枕箍筋技术条件

QJ/ZQ05.54 预应力混凝土枕螺旋筋技术条件

QJ/ZQ08.18 进厂原材料复验规则

QJ/ZQ10.04 轨枕装载加固方法

3原材料要求

3.1 所有原材料须符合TB/T2190-2002中

4.1和QJ/ZQ02.04中的4.1要求。

3.2 水泥

3.2.1 水泥进厂时须有生产厂合格证、碱含量、试验报告单,对于每批进厂的水泥中心试验室须根据QJ/ZQ08.18中第3章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能办理入库。

3.2.2 不同品种、不同厂家、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仓存储。在同一批轨枕中不许使

用不同品种、不同厂家、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

3.2.3 水泥如有受潮变质或超过出厂日期三个月,应由中心实验室取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如不合格,应由中心实验室会同工程技术部另外确定其用途。

3.3 骨料

3.3.1 粗骨料采用碎石或经破碎的卵石,其颗粒最大粒径为25mm,含泥量不大于0.5%(粗骨料以下简称石)。细骨料采用天然砂,其细度模数(Mx)为3.0~2.3(中砂),含泥量不大于1.5%(细骨料以下简称砂)。

3.3.2 不应使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或砂浆棒膨胀率大于0.20%的碱—硅酸盐反应活性的骨料;当骨料的砂浆棒膨胀率为0.10~0.20%时,混凝土碱含量应不超过3kg/m3。在轨枕投产前以及骨料来源改变时,应根据TB/T2292和TB/T3054的规定对骨料的碱活性进行试验和评价,由国家认可的检验单位提出报告。

3.3.3 每批砂、石骨料进厂,须根据QJ/ZQ08.18中第4章进行复验,不合格的砂、石骨料严禁使用。

3.3.4 砂、石含水率由中心实验室在每班开工前现场抽样检测,并根据含水率调整施工配合比,下达该班施工配合比单。

3.3.5 上料人员应严防砂石混仓,如已发生混仓,应及时报告技术主管并处理。

3.4 拌和用水

3.4.1 拌合混凝土用水应为清洁水(可饮用水),不含油、酸、碱、有机物及其它有害物质。当采用其它水源时,须进行水质检验,须符合TB/T2190-2002的规定。

3.4.2 施工中如发现不合格的水,应立即停用,并报告技术主管及时处理。

3.5 减水剂

3.5.1 减水剂进厂,须根据QJ/ZQ08.18中第5章进行复验,检验合格后,方能入池。

3.6 钢材

3.6.1 每批预应力钢丝,须有生产厂的质量合格证明书,进厂后中心实验室现场取样,并根据QJ/ZQ08.18中第6章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3.6.2 不同厂家的首批钢丝进厂时,除需进行上述检验外,还需做钢丝镦头强度试验,镦头强度不小于母材强度的95%。经中心实验室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钢模及工艺配件技术要求

4.1 钢模应符合设计图纸和QJ/ZQ04.21的规定。新钢模投入使用前须经安全质量管理部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分公司每年须进行一次钢模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

4.2 箍筋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经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4.3 螺旋筋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经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4.4 中度以上锈蚀的箍筋和螺旋筋不得使用。如存放时间过长出现锈蚀,须除锈后方能使用。

4.5 橡胶轴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4.6 生产Ⅲb型轨枕时,其预埋件须满足QJ/ZQ0

5.10的要求,并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4.7 生产Ⅲc型轨枕和Ⅲqc型桥枕时,其预埋套管须满足QJ/ZQ0

5.12的要求,并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4.8 其它工艺配件须符合设计图要求,并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4.9 生产过程中,应随时观察或抽查工艺配件,保证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分公司不得擅自改动配件。

5生产工艺

5.1 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控制点(见附件一)。

5.2 砂、石、水泥上料

5.2.1 根据砂、石储料仓储情况安排上料,砂、石上料交替时应有一段时间间隔,以保证砂、石不相混杂。

5.2.2 防止木块、砖头、废钢铁等杂物混入料仓,发现砂、石料质量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上料并通知技术人员处理。

5.2.3 水泥仓上料时,应随时注意观测水泥仓料位,避免涨仓和炸袋。水泥上料结束后,应振打除尘布袋。随时检查除尘布袋是否完好。

5.2.4 砂、石、水泥仓内应保证不少于半仓存料交班。

5.3 减水剂配制

5.3.1 减水剂使用前须稀释成10%浓度的溶液。采用比重计测量,比重计读数控制在1.052~1.054,稀释过程中应充分搅拌,保证溶液均匀。

5.4 混凝土制备(特殊工序)

5.4.1 混凝土搅拌司机须经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5.4.2 中心实验室根据产品技术及工艺要求设计理论配合比,并根据具体情况每班下达本班次的施工配合比通知单。开工前,混凝土搅拌司机应及时调整好砂、石、水泥、水、减水剂的配料计量值,确认无误后再开始配料,配料计量允许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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