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对区县、市直部门考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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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宣传思想和
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的
通知
各区县委宣传部、高新区工委办公室、文昌湖区管工委办公室,市直各部门,中央及省属驻淄单位:
根据市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区县党政领导班子201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领导班子201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201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关于履行2011年度目标责任制、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考核办法》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全市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本着实事求是、方法从简、促进工作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对2011年度考核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2011年度全市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确定的目标任务为考核重点,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对各区县“文化建设”;高新区、文昌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市直部门“宣传思想和精
神文明建设”;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市直部门、中央及省属驻淄单位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为加快推进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考核对象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市直各部门,中央及省属驻淄单位。
三、考核内容
宣传思想工作重点考核: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宣传、理论教育、新闻宣传、对外宣传、社会宣传与思想道德建设、企业宣传、党员教育、文化事业、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网络文化管理等工作;
文化建设工作重点考核:舆论导向情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情况,和谐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考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宣传、城市农村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开展情况;
文明城市创建重点考核责任机制健全、目标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四、考核形式
本着方法从简、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具体方法:
一是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市直部门对照2011年度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工作考核内容的要求,进行认真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工作自查报告。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的自查报告报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和市文明办秘书科,市直部门的自查报告报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市文明办秘书科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宣传科。二是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将对照标准条件,结合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对各单位的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出综合评价。三是考评结果将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县、高新区、市直部门2011年度的工作考核。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履行2011年度目标责任制,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由市文明办单独组织考核,各区县、高新区、市直部门、中央及省属驻淄单位要认真对照考评内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市文明办秘书科。
五、组织实施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2011年度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工作考核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由市委宣传部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由市
文明办负责。各区县委宣传部、高新区工委办公室、文昌湖区管工委办公室、市直各部门、中央及省属驻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对照考核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确保考核真实可靠、公平公正。要把工作考核作为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的重要环节,与制定2012年工作计划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科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