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市镇小学教师超课时计量及津贴发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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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市镇小学教职工超课时计量

及津贴发放办法

(讨论稿)

为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多劳多得的校内分配制度,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镇小学教育实际,特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人事与分配制度。

二、工作要求

1、中小以每教师每月60元下发到各校,由各校依据中小标准逐月核算并上报中小,由中小审批发放。

2、教师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务必满校周平均课时数,满了的可享受基本课时津贴,超校周平均课时数的可享受超课时津贴。基本课时津贴为20元/月,超课时津贴标准由各小学计算确定,但超课时津贴标准必须高于基本课时津贴。

3、校周平均课时数的计算:

校周平均课时数=(周总课时数ⅹ班级数+周学校管理岗位、教辅岗位等非教学人员折合课时数)÷定编教师数。

4、学科每课时系数计算如下表

班级学生数45人为标准班(含45人),46-55人课时系数上浮0.1,56-65人课时系数上浮0.15,66人以上(含66人)课时系数上浮0.2。

5、局任以上的学校行政人员管理周课时计算系数如下表

村小校长课时系数,学生数在120人以上者为0.5,学生数120人以下0.4,村小教导主任课时系数0.25(学生数120人以上学校)和0.2(学生数120人以下),兼职岗位周课数只能按30%计算,学校行政人员不论兼任何种职务,其管理周课数不得超过校长的管理周课时数。

三、如本办法所规定的内容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古市镇中小校长办公室。

五、本办法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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