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自由与政治统治_寻求学术与政治的和谐之道_袁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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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卷第5期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Vol.33No.52013年9月Academic Forum of Nandu (J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Sep.2013
收稿日期:2013-05-12作者简介:袁冬冬(1986—
),男,河南省南阳市人,郑州大学法学院2012级博士研究生,郑州大学俄罗斯法律研究中心
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俄罗斯政府与政治。

学术自由与政治统治:寻求学术与政治的和谐之道
袁冬冬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摘要:学术思想的产生与传播对政治统治有着“双刃剑”作用,政治统治同样反作用于学术自
由。

学术与政治之间始终存在着冲突,但两者之间又分享着诸多核心价值。

在学术研究中,我们一直倡导“学术独立”和“价值中立”原则。

然而,这一追求往往会遭到来自政治系统的挑战,成为一种乌托邦式的畅想。

为了促进学术与政治之间的和谐,我们应当构建能够促进学术独立与学术自由的民主政治基础,政治体制要进行不断改革以回应来自学术界的批判,另外,我们还要强调学术与政治共同的价值追求,使两者在此基础上达致和谐;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应注意防止学者们对学术自由的滥用,以及因此所导致的学术对政治统治造成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学术自由;政治统治;和谐
中图分类号:D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320(2013)05-0089-06
政治的过程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
,“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
,不管是政治组织还是个人都是“经济人”,他们都会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行动。

学术是对客观规律的一种探讨与把握,具
有一定的“独立品格”。

然而,它很难做到“价值
无涉”
,即使学者们在学术研究过程中,仅追求对客观事实与规律的把握,他们也会不期然地站在
某一利益主体的立场之上,
进而对政治施加影响。

政治统治者为了自身利益,不会对危及政权的学术思想置之不理,时常施加压力于学术研究过程。

与政治权力相比,学者本身的力量较为弱小,学术
过程总是显得被动,
其通常不是作为政治俘虏的角色而存在,便是作为改进或服务于政治统治的工具而存在。

在现有的学术研究成果中,学者们大都将学术自由与政治统治视为两个相互对立的
价值,
他们较多地强调为保障学术自由而对政治权力进行限制,忽视了学术本身对政治的负面影响,以及学术与政治之间所具有的核心价值追求。

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进而探索学术与政治之间的和谐之道,对推动学术与政治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学术自由与政治统治之间的对立与统一(一)学术自由对政治统治的“双刃剑”作用1.学术自由的政治价值“科学的最有趣方面,也就是新思想和重要发现这些构成科学内容方面,从根本上说是由自
然界决定,而不是受社会影响的。

”[1]“探讨深奥的实际知识是学术事业不证自明的目的,与它可能对上帝的荣誉和人类的利益所产生的任何影响
都毫不相关”
,学术研究只负责“忠实于真理”并且绝对忠实于客观事实[2]。

但是,也有学者指出,人们探讨深奥知识不仅出于闲逸的好奇,而且
还因为知识能够理解和解决政府、
企业、劳动、原料、国际关系、教育、卫生等政治、社会、经济问题[3]。

前者代表着学术对真理的理想追求,属于应然的范畴;后者体现了学术本身所具有的政治价值,属于实然的范畴。

可以说,学术研究不可能
远离和脱离政治,
当权力欲染指一切学术领域,学术便找不到一块没有权力烙印的净土。

站在整个历史的角度来看,人类社会政治制度史上的每一次巨变,都与新的科学发现或者新的理论创新有着莫大关系,抑或说,每一次政治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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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的更替都需要学术为其提供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动力。

从夏朝的“天命”、“天罚”到西周时期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从战国时期的“百花齐放”到西汉时期的“独尊儒术”,从根植于中国文化血脉中的“固守传统”到晚清时期的“西学东渐”。

西方社会同样经历了类似的思想“进化”,从神学世界观的出现到文艺复兴,从君主专制思想的奠定到“社会契约”的兴起,从自由主义意识的兴起到国家干预理论的产生。

上述思想的传播和完善对中西方政治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由此可见,学术推动着政治由专制走向民主,由低级走向高级,由无序走向有序,由封闭走向开放,由僵化走向活跃。

从统治者个人利益的角度而言,学术往往能够帮助统治者解决政治统治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学术在具体操作的层面上能够为政治统治提供所需要的知识。

除此之外,学术还可为政治统治营造出生产繁荣、国家兴盛的局面,形成“盛世景观”,为不合理的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开脱”,政治统治因而能够具备更多的合法性,以保证统治者能够实现长久统治。

2.学术自由对政治统治的“负面”影响
学术对政治统治的合法性有着密切甚至根本性的关联。

因此,不同的利益主体便会为了自身利益,寄希望于利用学术为自身行动赋予更多的合法性基础。

比如,资产阶级为了夺取政权,广泛宣扬现代民主、平等思潮,以此同传统的君主专制赖以生存的等级制度和神权理论进行对抗,使专制君主统治下的社会秩序和政治统治得以维持的基本理念发生动摇;发端于西方的社会主义思想的传播一度给资本主义国家带来冲击,引起一些国家政治和社会的巨大变革。

这是学术对政治统治影响的一个重要表现。

学术研究总是超越于现实的,并会对现实政治提出自己的诉求、期待与批判,因此它会与现实政治发生冲突。

即使在民主社会,也会发生学术自由与政治统治之间的背离。

民主社会之下的政治是选民的政治,对选民负责。

学术虽然难以摆脱普通大众的视野,但是与普通大众的追求之间必然会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因此民主之下的政治未必是学者的政治,无须对学者负责,这样便会造成学术与政治之间的紧张关系。

尽管如此,学者在引领社会、开拓思想方面仍起着重要作用,其对政治的影响是间接的、潜移默化的。

这也是政治系统主动考虑来自学术的批判、参酌学者意见的主要原因。

当然,我们同时也应当考虑到,学术研究并没有一个终极的真理,如果不够客观地进行学术研究,便会起着一种错误的引导作用,而这种导向或许对政治统治所产生的影响是致命的。

(二)政治统治对学术自由的推动和禁锢
1.政治生活的实践能够推动学术的发展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学术能否为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

因此,政治的进步离不开理论的推动,而理论的推进也无法独立于政治的实践。

从短期来看,“负面”学术思想的传播会给政治统治带来不稳定的因素。

但从长远来看,学术对政治的影响往往是积极的。

因为政治上的失败必然会引发政治经验的积累和学术自身的反思,那些经过试错的思想便能够得到纠正。

比如,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政治斗争中,社会主义理论诞生并得到发展,并逐步用于指导政治实践,但是按照这套理论所建立起来的社会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种种问题,此时我们便要反思理论上的不足,进而对其进行改进与完善,在这个过程中学术又被不断地推进;再比如,现代的民主宪政制度的建立事实上是一种“试错”的过程,只有将实践中的制度经过抽象为理论,才能够指导未来的实践,再在实践中检验理论的有效性,学术理论才能够不断得到完善与提升。

并且,一旦某一理论能够被官方所认可,它就可以得到更加迅速地发展。

尽管如此,兹纳涅茨教授在细致地解析“知识人的社会角色”时指出:“随着统治阶级权力得到巩固和加强,认为反对派已被击溃,于是证实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就失去了重要性,统治阶层的所有目标必须无保留地被国家的每个成员承认,科学家的任务是研究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而不是提出任何进一步的价值。

”[4]这种保守的观点有助于学术与政治的统一与和谐,但是也为政治干预学术提供了一定的支持。

然而,这一点也在提醒我们,政治对学术的促进作用是有限的。

2.政治统治对学术独立和思想自由的限制
所谓学术自由,是指学术研究主体免于政治、经济、社会与宗教等强制力量的不合理的束缚与控制而自由地探索学术问题,自由地学习他人的学术思想,自由地发表与传播自己的学术成果[3]。

言论是思想的载体,为了保障思想的自由,现代国家往往规定了对言论自由的保障制度,但是言论自由的边界又较为模糊,这便给政治干预学术提供了较大的合法空间。

在一些国家,政府通过对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限制来影响学术思想的发展。

马克思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存在的变化必然会引起社会意识的变化。

社会意识固然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是在不断的继承、扬弃与积累中变化的。

但是,随着政治过程中的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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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阶级斗争的发展,意识形态因此具有明显的阶级性,并服务于一定的利益主体。

政治意识形态对学术自由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学术自由的一元化。

专制是一元思维的母体,一元思维是专制所必须依赖的基础。

在一个专制的社会中,社会价值取向不可能走向多元化,也不允许走多元化。

然而,创新精神的缔造需要以教育多元化为背景,而不是让学生接受一样的知识。

在专制社会,那些与统治阶级保持一致的意识形态能够得到较大的发展,而那些与现行的统治阶级相矛盾的意识形态往往会受到政治的压制。

人们在知识的层面上,只能接受统治者所宣扬的那套知识。

如果有人提出异议或者与意识形态不相容的理论观点,便会被视为“异端邪说”,遭到政治的封杀。

如此,知识的传播与学术的发展便会受到阻碍,学术的客观性与中立性便难以得到保障,知识作为人类文明成果的继承便会受到限制,学术的工具化便会因此而得到凸显。

在不同社会,学术自由所受到的限制是不同的。

在原始社会,由于没有独立的学者阶层,缺少以学术为业的人,再加上人们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十分有限,人们对神灵的尊崇胜过对知识的尊崇,学术没有独立存在的空间,受到神学政治观的深刻影响。

在奴隶制社会,出现了一些朴素的学术思想,这些思想虽然缺乏科学依据与系统的论证,但还是在经过统治阶层的确认与筛选之后成为主流观念。

在封建社会,人的独立性较奴隶社会时期更强,学者阶层也开始出现,然而,只有那些拥有权力的人才能够享受较多的教育资源,进而成为知识精英,“官学一体”的现象较为普遍,学术依然难以脱离政治的影响。

资产阶级复兴之后,民主、人权、平等思想开始在人们的意识中扎根,资产阶级学者利用这些思想武器与专制强权作斗争,为自己争取了很多自由空间,学术开始走向独立。

但是,学术的市场化也为资产阶级的学术独立制造了种种阻碍。

由于学术是建立在资本的基础之上,依赖于资本的支撑才能够成长,学术思想也要围绕着资本的合法性而展开。

从理论上讲,在社会主义社会,学术可以反映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受政治的影响最为弱小。

但是,现实中,社会主义民主正处于建设阶段,学术受到政治影响的程度并没有减少。

从具体手段上来讲,统治者可通过对学术资源垄断、建立事前和事后的审查机制、资助那些有利于政治发展的项目来实施其对学术的控制。

由于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夹杂着“学而优则仕”的观念,统治阶级也会采取“以官职奖励学问”的手段,使学者官僚化,实现以官治学、权力利益的最大化等目的。

如果不对政治权力进行合理控制,它就很容易渗透到大学和科研机构之中,形成学术机构的行政化现象。

二、学术自由与政治统治之间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学术是否能够价值无涉
价值中立是古典学术自由观的一个理论支点。

所谓价值中立,是指大学和学者在追求学术时,应尽可能排除主观的价值判断,严格遵守以事实和逻辑推理为基础的客观性,力求得出不受价值影响的结论,又称“价值自由”[5]。

价值中立的理论假设要求学者在面临有争议的问题时保持超然的状态,人类的精神活动经常体现出追求真理和正义的勇气,以及一种非功利的、不为日常生活所局限的“神圣的疯狂”(怀特语)。

但是,在很多场合下,思想有历史渊源,背后隐藏着复杂的利益,诚如英国犹太裔思想家、政治哲学家以赛亚·伯林所言:“对于各种观点、社会运动、人们的所作所为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应该考虑他们对谁有利,谁获益最多。

”[6]
韦伯认为,由于选择是受到价值观影响的,故对材料的选择与对材料的整理是与价值息息相关的。

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两者皆难以解释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现象,学者们必然要面临一个题材选择与材料的组织整理范式选择问题。

因此,学术研究是一种“意向性的社会行动”[7]。

一定时代的学术往往会受到一定时代政治的影响,这是由政治权力的权威性与强制性所决定的。

任何一个政权在建立自己的统治之后,都力求一切的话语服从于政治而使其成为主流意识形态。

就连西方民主国家的学术成果也难以在政治面前保持价值无涉,往往受到政治和资本的干扰。

然而,为保全学术自由而采取的价值中立恰恰是对学术自由原则的破坏。

因为学术自由意味着“探讨一个论点到它所致的任何地方”。

追求真理既要探讨学术的“实然性”的知识,也要探讨其“应然性”的知识,把真理限制在实然性领域,这种真理是不完全的[8]。

另外,如韦伯所言,“科学并不涉及终极关怀,是因为科学的有效性是有边界的,它是以假设(概念)为前提的,而它自己并不能证明这个假设”[9],终极真理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存在的。

因此,从知识产出的层面看,“学术中立”这一乌托邦式的设想最终只能沦为空中楼阁。

另外,学术乃是天下之公器,其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

学术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学术不能为摧残人性的政治服务,更不能自觉充当它的工具。

学术应该关注人,当政治残害人性的时候,无论是什么学科,都不能逃避自己的学术责任,要发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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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独立的声音。

学者们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思想,提出批评的意见。

因此,一个学者在学术研究中最重要的不是保持价值的中立,而是思想上的独立。

(二)如何划分学术自由与政治统治之间的界限
学术自由是学术的生命所在。

世界上很多国家在宪法中规定了有关学术自由的条款。

法国《人权宣言》第11条就规定:“自由交流思想和意见是最宝贵的人权之一,除了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滥用自由应负责外,都可以自由地发表言论、著作和出版。

”如福柯所言:“哲学家,甚至是知识分子们总是努力划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把象征着真理和自由的知识领域与权力运作的领域分割开来,以此来抬高自己的身份。

”[10]“因为没有这些自由,发扬民意,凝聚众志,并以舆论监督政府机构的可能性更微乎其微。

从而在成文宪法里,若把这种自由放在各种基本权利的中心地位是很自然的事。

”[11]在一个丧失学术独立性的社会里,学术不会得到尊重,学术对政治的影响力便会大大消减,然而,过于纵容学术自由,也会造成不良后果。

因此,权力与权利之间必然要有界限。

马克思在作出“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这一概括之后,紧接着指出:“每个人所能进行的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界限是由法律规定的,正像地界是由界标确定的一样。

”[12]就学术自由所生理论上的分歧,学术自由所包含的学者基于学术研究而来的表达自由是否该受到限制、学者的表达自由是否可能构成一种有别于普通公民的表达自由的特权等[13]。

由于统治者掌握着立法权,统治者便可以利用此权力划定政治统治与学术自由之间的界限,但是这样做便同时赋予了统治者球员和裁判员的身份,对学术自由造成诸多干涉。

然而,如果一个社会真如卢梭构想的“契约社会”,广大人民掌握着国家的领导权,这种消极的影响就会被削弱。

因此,我们要从政治统治的合法性角度来考量学术自由的边界,政治的合法性基于民众的支持,如果政治行为不具备合法性,那么学者们便可以表达自己的反对意见,或针砭时弊,或引导民众反抗。

然而,是否具有合法性这一事实本身比较难以判断。

并且,如上文所言,人民的政治并非学者的政治,即使从合法性角度考虑学术自由的边界也未必周全。

正因如此,有学者认为,对学术自由的客观限制主要来自于某些法律价值,即学术自由应以个体权利、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为界[14]。

这种以客观标准来判断学术与政治之间界限的方法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三)政治统治与学术自由之间是否存在着共同的“核心价值”
按照现代政府产生之理论,政治应当属于公共的、社会的、人民的,即应当在最大范围内,最大限度上实现人与社会的生存、发展、和谐、幸福、自由等目的性政治价值以及政治秩序、政治权利、政治民主、政治平等、政治自由、政治正义等规范性政治价值。

同时,我们也应当注意,政府作为权力主体,一经产生便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再加上权力本身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与扩张性,政府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便会超越自身的职权范围去行动,进而对社会和公民权利造成一定的侵害。

政治权力必须以人和社会的生存、发展、和谐、幸福、自由等目的性价值以及上文提到的规范性政治价值相适应,这是政治权力获得正当性的价值理据。

政治权力只有获得完全意义上的正当性,才能从一种“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盲目的异己力量变为“社会本身的生命力”[15]。

学术研究主体作为最广大人民群众中的重要阶层,通过自由发现科学真理、自由创造技术知识、自由探索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优路径来激活创新主体的智力潜能、激发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创造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力与知识资源,从而为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精神动力与科技资源[16]。

学术与政治所追求的价值都是以人们物质的满足和心灵的幸福为最终依归。

“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康德语),人本身是连接学术与政治的关键因素。

自由的学术研究与正当的政治权力有着本质相同的价值要件与价值理据,即人与社会的生存、发展、和谐、幸福、自由等政治核心价值。

事实与价值的内在联系、学术研究的价值本蕴以及自由的学术研究与正当的政治权力所具备的本质相同的价值理据,决定了学术自由与政治核心价值的内在联系。

政治核心价值影响引导学术自由,学术自由反思并创造着政治核心价值。

因此,学术自由与政治统治之间有着核心的价值追求。

三、寻求政治统治与学术自由之间的和谐与良性互动
(一)构建学术独立的政治和制度基础
学术需要一个能够使其独立于各种斗争的政治基础,而这个基础便是民主。

学术思想源于思考,但内心的思索并不能产生社会效果,只有通过文字和语言才能够将学术思想表达出来。

在诸多国家的现行宪法和法律中,一般都有保障学术自由的法律规范,将学术自由予以制度化。

然而,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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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民主社会,学术自由才能够得到保障。

在民主社会,统治者更注重倾听民意,无论在立法还是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政府都要考虑人民的诉求,而学术思想只有通过民意的折射才能够影响到政治。

政治统治的民主程度关涉着学术自由发挥的程度。

愈是民主的社会,政治对学术的干预愈少,学术的独立性愈强;愈是专制的社会,政治对学术的干预愈多,学术的独立性愈弱。

在民主社会,由于公民对言论自由保护的要求呼声强烈,学术的自由也能够得到充分的发展,只要不危及他人及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各种学术观点都能够得到顺利表达。

学术既不充当政治工具,又不完全脱离政治。

在政治面前,学术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性,用学术思想的求实与理性来审视与批评政治问题,被视为理所当然之事。

因此,应当构建与改革学术独立的制度基础,这是实现学术独立的根本条件。

(二)打造学术的学术而非政治的学术
学术应当具备独立性,这样学术才能真实地反映客观规律。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学术往往成为政治的附庸,学者扮演的并非是一个学术守护者的角色,而是政治驯服者的角色。

因此,我们要打造学术的学术而非政治的学术。

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促进艺术发展和科学进步的方针,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的方针。

艺术上不同的形式和风格可以自由发展,科学上不同的学派可以自由争论。

利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行一种风格,一种学派,禁止另一种风格,另一种学派,我们认为会有害于艺术和科学的发展。

艺术和科学中的是非问题,应当通过艺术界科学界的自由讨论去解决,通过艺术和科学的实践去解决,而不应当采取简单的方法去解决。

为了判断正确的东西和错误的东西,常常需要有考验的时间。

”①这一精辟的论述强调了学术独立的重要性所在,权力应当有限度地退出学术领域。

我们不但要从外部来保障学术的独立性,还要从学术内部来保障学术独立的实现。

作为学术自由主体的大学要珍视和维护学术自由,学者要具备高尚的学术品格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要重新构建知识分子的学统。

学统的丧失使学者在学术参与中找不到安身立命的终极归宿,感受不到无穷无尽的意义之源,学术研究为过于功利的目标所主宰,乃至成为满足当下现实需要的工具。

让知识分子做到自我定位,使他们具有独立的精神、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心灵的依归,是当前出现文化断层的国家学术发展的重要出路,也是保障学术独立和学术自由的基本条件。

(三)政治体制要不断进行改革,以回应学术的发展
学术的目的是发现真理,指导实践。

学术的发展能够推动政治的发展,从历史上来看,每一次学术思潮的兴起都能够引起政治的变革。

政治制度属于上层建筑,为了与经济相适应,政治制度也应当进行适当调整,而在这个过程中,学术思潮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西方自由、民主观念在人们心中扎根,人们的“主体性”得到回归。

而民主、平等、自由等“普世价值”要借助于学术的力量才能够在人们心中扎根。

伴随着人们“主体性”的回归,他们开始重视自己的权利,传统的、落后的政治制度若不加以改革便很难维持下去。

另外,学术可以为这些改革提供充足的智力支持,使改革不会偏离航线。

因此,为了继续维护政治上的稳定性,缓解社会矛盾,统治阶级会采取改革的方式不断完善自身制度,司法体制改革、教育制度改革等都要借助于学术科研的力量才能得到良好的实施。

由此可见,政治体制要进行不断的改革,与学术相呼应,才能够保持学术自由与政治统治的统一。

(四)确立学术与政治共同的核心价值追求
核心价值是一个时代所追求的目标。

学术与政治的核心价值在某种程度上有所背离,但是在整体上,一个时代的政治与学术有共同的价值追求。

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都有自己的核心价值观。

在我国当前时期,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是我们的共同价值追求。

这种价值不但指导着政治实践,也引领着学术的发展。

学术与政治正是在“共同的追求中”实现了和谐。

因此,在政治统治过程中,我们应当注重对上述价值的保护,在学术研究的道路上也同样要将此作为“指南针”。

这样,学术与政治便不会陷入无休止的斗争之中,从而达到和谐与统一。

(五)学术自由应当被倡导但不能被滥用
学术自由是学术繁荣的基础,追求真理是学术自由的应有之意。

早期的自由主义者认为,学术应当有绝对的自由,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原因:意见自由市场、价值中立和学者为真理的代言人。

这种观点认为,任何公权力介入学术领域都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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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是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后来毛泽东根据原始记录加以整理,作了若干补充,于1957年6月19日在《人民日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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