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头乡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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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头乡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加强对村干部的考核管理与监督,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村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情况,促进乡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第二条考核范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支委委员、村委委员等村里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乡党委、政府成立村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村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目标责任制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以百分制的形式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
第四条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方面
1、建立并严格执行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及痕迹管理工作。每年学习不少于10次,每少一次扣村支书10元、该村干部30元。
2、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定及工作安排。做到在思想上及行动上与上级党委政府“合力、合拍”。
3、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为民办实事、改善服务态度和方式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
4、制定议事制度,在土地审批、经费开支和其它重大问题时应召开会议,并按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策,。工作中互相支持,团结干事,虚心听取不同意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财务管理实行支书、主任、经手人“三签制”,杜绝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发生。
(二)工作能力方面
1、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①有一定的表达能力,能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决议和指示精神。
②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驾驭、统揽全局,科学制定并贯彻落实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处理上,决策科学、果断、正确。
③能结合村情,以创新的思路和措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村域经济社会发展。
④能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能团结带领班子成员一道努力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⑤有较强的协调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发展步伐。
2、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主任助理:
①能摆正位置,积极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②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主要领导反馈信息,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和助手,协助做好全村工作。
③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能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材料。
④能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及相关工作得于落实。
(三)工作出勤方面
1、科学、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支部书记必须向党委书记、乡长及村联系领导请假,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向支书请假。并于次月5日以前把出勤情况上报乡党政办。缺报一次扣村支部书记30元,无考勤制度和考勤记录扣支书、主任、副主任、委员各100元。
2、按时按质完成所安排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建立值班制度,并按时按质值班,处理好村上的日常事务和其他临时性工作,并做好值班登记,缺岗一次扣值班干部20元。护林防火和防洪避险期间缺岗一次扣村干部40元。
4、按时参加县、乡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培训活动,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无故不参加会议或未及时、全面、准确传达的,每项每次扣当事人40元。
(四)工作实绩方面
1、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①采取有力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卓有成效,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关系和谐,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充分。班子及干部的思想素质不断提高,工作生活作风不断改善,党风廉政建设有成效,集体领导的效果得到党员群众的公认。
②全面实施“农业农村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成效明显,实现村域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村域稳定。
③全面实施“农村党员争先创优”,成效明显。
2、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支委委员、村委委员:
①协助村主要领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所分管的工作扎实有效。协助书记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及村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工作,综合了解、掌握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促进工作的有序开展。
②按质按量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③在完成“农业农村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中起重要作用。工作、生活作风好,方法思路有创新,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的,视具体情况给予酌情加分;工作失误失职的,视其性质、情节和后果及所应承担的责任酌情扣分,直至一票否决。
第五条考核方法
(一)群众评分。一是召开由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小组长及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会进行民主测评。二是召开乡党政领导、站所负责人、一般干部参加的民主测评会进行测评。民主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统计汇总后,以优秀、称职票所占的比例确定群众的评分,即:群众评分=100×(优秀票×1+称职票×0.8)/总票数。群众评分占40%分值。
(二)考核小组评分。乡村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若干考核小组,采取到各村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听取意见、调查核实等方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村干部进行考评,确定考核分数。考核小组评分占60%分值。
(三)确定村干部考评最后得分。召开乡党政班子会议,根据群众评分、考核小组评分的情况,权衡全乡各村情况确定村干部的最后考评得分,并根据考核分评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
1、优秀等级标准: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领导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考核分在90(含90分)分以上。
2、称职等级标准: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组织领导能力较强,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比较突出,能做到廉洁自律,考核分在70至89(含70和89)分之间。
3、基本称职等级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基本称职等级:一是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组织领导能力一般,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二是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但工作实绩不突出;三是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票在70%以上,考核分在60至69(含60和69)分之间。
4、不称职等级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不称职等级:一是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二是组织领导能力差;三是与班子成员闹无原则的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四是工作不负责任,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较大损失;五是廉洁自律方面存在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