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邢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邢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冀发【1997】13号)文件精神,加强土地的宏观管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目标,以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邢台市人民政府决定进行“邢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规划的任务是:确定规划期内土地的利用目标和方针;协调各部门用地,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将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重点确定城镇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合理划定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确定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控制指标和区域布局: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保护分阶段控制指标,并分解到各县(市、区);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规划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冀发[1997]13号)、《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邢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 0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的各种法规、条例。
规划的基期年是1996年,规划目标年是2010年,并展望到2030年。
1997—2000年为近期规划,2001—2010年为远期规划。
一、市域基本概况
邢台市位于河北省南部,地处东经11°45′至1 1 5°50′和北纬36°45′至37°48′之间。西与山西省相邻,东隔卫运河与山东省相望,北和东北与石家庄市、衡水市接壤,南与邯郸市毗邻。全市土地总面积12434.4平方千米,占河北省土地总面积的
6.61%。现辖19个县(市、区)、19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5203个村和335个居委会。1996年末,全市总人口为63433 1 4人,人口密度为510人/平方千米,属于人口稠密地区。
邢台市地势西高东低,西部为太行山地,向东逐渐过渡到丘
陵区,丘陵区以东为洪积冲积平原区,地势地平。山地、丘陵和平原的面积比例大体为2:1:7,平原面积所占比重最大。多种的地貌类型组合形成了复杂多样的土地资源类型,对农、林、牧、副、渔业综合发展和土地利用多种选择提供了有利条件。
本市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多风干燥,夏季炎热多
雨,秋季冷暖适宜,冬季寒冷少雪。年日照时数在2500—2650小时之间。年平均气温为11.7-13.4℃,无霜期188天至211天。年降水量为466—611毫米。土壤类型复杂多样,共有12个土类、25个亚类、80个土属、173个土种,其中潮土类面积占土壤面积的三分之二。全市由主要河流21条,均发源于太行山脉,属海河水系。
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已发现的矿藏有32种,主要有煤炭、铁矿、石油、铜矿、硫铁矿、蓝晶石、瓷土等。蓝晶石储量居全国首位,硫铁矿储量居河北省第二位,煤炭和铜的储量均居河北省第三位。瓷土品质优良,远销日本。丰富的矿产资源为工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1996年,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56.1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9.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20.3%,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25.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5%。
工业门类比较齐全,已初步形成了以电力、煤炭、冶金、机械、纺织、建材为主导的工业生产体系。既是重要的电力能源基地,也是华北地区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
农业生产发达,是河北省重要的粮、棉生产基地。1996年全市粮食总产量3317858吨,棉花总产量52803吨,油料总产量102265吨。
京广铁路和国道107线从本市中部并行通过,京九铁路从本市东部穿过,公路四通八达,交通便利。
二、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本市土地总面积1243437.6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6%。据199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全市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如下:
本市农用地面积共计845877.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68.0%。其中,耕地面积为653290.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52.5%:园地面积为49409.8公顷,占4.0%;林地面积为124058.9公顷,占10.0%:牧草地面积为16.9公顷,占0.001%;水面面积为19101.5公顷,占1.5%。
建设用地面积共计163331.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3.1%。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117411.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9.4%;交通用地面积25944.1公顷,占2.1%;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9976.4公顷,占1.6%。
未利用地面积234228.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8.8%。
(二)土地利用特点
1.耕地比重大,是全省重要的粮棉基地
本市的各土地类型中,耕地所占比重最大,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2.5%,比全省平均值(36.5%)高16个百分点。耕地中,以种植粮、棉为主,是河北省重要的粮棉生产基地。
2.土地利用的地区差异明显
由于地形、土壤、水文等条件的影响,本市西部、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状况具有明显差异。西部的临城、内丘、邢台和沙河四县(市)的土地利用率为61.7%,东部平原各县(市)则在90%以上;西部四县(市)的垦殖率仅为27.5%,东部平原各县(市)则多为70%以上;西部四县(市)的林地面积占全市的89.4%,而东部平原地区林地面积仅占10.6%。西部四县(市)的土地生产率水平较低;滏阳河以西的中部平原地区水浇地较多,土地生产率水平居全市之首;滏阳河以东的平原地区水资源贫乏,中、低产田较多,土地生产率水平明显低于中部平原地区。
3.土地开发潜力较大
在外延开发方面,全市有未利用地23.4万公顷。在内涵开发方面,本市中、低产田比重较大,占耕地总面积的57%。
(三)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分析
1.未利用地潜力分析
邢台市土地利用率为81.2%,高于全省平均值4个百分点。
但未利用地仍多达234228.3公顷,土地外延开发的潜力仍然很大。其中适宜于开垦为农业用地共计135767.3公顷,包括宜耕地17147.3公顷,宜园地17986.7公顷,宜林地55433.3公顷,宜牧地45200.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