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事业单位法律知识备考——刑法案例分析小练习

2017事业单位法律知识备考——刑法案例分析

小练习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常识大全《刑法案例分析小练习》,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1-5题。

某监狱管教人员甘某指使服刑人员甲将刚刚入狱的乙打成轻伤。事后甘某殴打另一老年服刑人员丙,导致丙受重伤。又值甘某值班之际,忘了在劳动之后给关押的重犯丁带上械具,导致丁翻越围墙逃跑。

1.甘某指使他人殴打服役人员乙的行为,构成了( )。

A.刑讯逼供罪

B.虐待被监管人员罪

C.渎职罪

D.故意伤害罪

【答案】B。解析:《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其中伤残仅指重伤或残废,不包括轻伤。所以,甘某指使服刑人员甲将刚刚入狱的乙打成轻伤的行为,构成虐待被监管人员罪。故本题答案为B。

2.甘某殴打丙致其重伤的行为,构成了( )。

A.故意伤害罪

B.渎职罪

C.虐待被监管人员罪

D.刑讯逼供罪

【答案】A。解析:《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其中伤残仅指重伤或残废,不包括轻伤,所以,甘某殴打丙致其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本题答案为A。

3.服役人员甲在甘某授意下殴打乙致轻伤的行为,构成了( )。

A.聚众斗殴罪

B.故意伤害罪

C.寻衅滋事罪

D.虐待被监管人员罪

【答案】B。解析:《刑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服役人员甲在甘某授意下殴打乙致轻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本题答案为B。

4.由于甘某的疏忽导致丁翻墙逃跑的后果,对甘某的行为应认定为( )。

A.滥用职权罪

B.玩忽职守罪

C.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案】C。解析:《刑法》第四百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对甘某的行为应认定为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故本题答案为C。

5.对丁逃跑行为的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构成逃脱罪

B.不构成犯罪

C.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

D.构成妨害公务罪

【答案】A。解析:《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丁某构成逃脱罪。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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