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第七章 国际法上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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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承认——精选推荐

国际法承认——精选推荐

摘要:本章知识结构第一节概述一、承认的意义和种类二、承认的非法律因素考虑三、承认与建立、中止或断绝外交关系第二节国家的承认一、出现国家承认的情况二、国家承认的理论三、国际承认的要件与提前承认问题四、国家承认的种类和方式五、国际组织和国家承认六、国家承认的效果七、不承认与非法国家八、国家承认的撤回第三节政府的承认一、出现政府承认的情况二、政府承认的要件三、政府承认的种类和方式四、政府承认的效果五、一国有两个政府的情况与事实承认的效果六、未被承认的政府是否可代表国家承担义务七、政府承认的撤回第四节不被承认的国家或者政府在其他国家法律上的地位一、概说二、不被承认的政府行为的效力三、不被承认的政府与利用当地法院第五节流亡政府第六节交战地位、叛乱地位与民族解放运动的承认一、概说二、交战地位三、叛乱地位四、民族解放运动第七节对领土取得及其他事项的承认第一章承认一、承认的意义与种类承认(recognition)是国际法上的特有制度制度。

在国内法中并没有类似的制度。

从类型上讲,承认分为国家承认和政府承认两大问题。

首先,看国家承认。

国家承认涉及主体地位问题。

在国内法上,一个自然人、法人或者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会社。

是否构成国内法上的主体,均由法律规定;如果出现纠纷,由法院判决。

不存在承认问题。

但在国际法上,一个政治实体(Political entity)是否具备国家资格,取决于其他国家的个别决定,并没有一个可以做出决定的国际机构。

而做出决定的方式就是承认。

因此,国际法上存在国家承认的问题。

另外,承认还有政府层面的含义。

在国内法上,一个法人(公司)的董事会(管理结构)的组织结构和更换,均由法律规定。

如果出现争议,也由法院裁决,不存在承认的问题。

但是在国际法上,如果一个国家发生政府未经宪法程序,出现更迭的情况,比如革命或者政变。

导致旧政府被推翻或者流亡国外。

在这种情况下,和国家的承认一样,并没有一个国际机构决定新政府是否有权代表这个国家。

国际法学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国际法学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国际法学一、单选题1.被誉为“国际法之父”的法学家是()A.奥本海B.劳特派特C.凯尔逊D.格老秀斯2.最早使用“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这个名称的法学家是()A.边沁B. 格老秀斯C.凯尔逊D.普芬道夫3.对国际法渊源做出权威说明与列举的法律条文是《国际法院规约》()A.第28条B.第38条C.第48条D.第59条4.联合国负责编纂国际法的主要机构是()A.国际法委员会B.国际贸易法委员会C.联大第六委员会D.联合国秘书处5.为近代国际法奠定基础的著作是荷兰法学家格老秀斯的()A.《万国公法》B.《捕获法》C.《战争与和平法》D.《海上自由论》6.为联合国及其会员国规定七项原则的法律条文是《联合国宪章》()A.序言B.第1条C.第2条D.第3条7.与中国、印度首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家是()A.印度尼西亚B.马来西亚C.越南D.缅甸8.首次从政治哲学角度阐述国家主权学说的学者是()A.格老秀斯B.让·博丹C.宾刻舒克D.普芬道夫9.国际法的基本主体是()A.国家B.国际组织C.个人D.民族解放组织10.国家的基本权利不包括()A.独立权B.管辖权C.平等权D.缔约权11.对新政府不做出明示承认而是采取保持或不保持与外国政府的关系的实际行动,这一主张称为()A.正统主义B.艾斯特拉达主义C.托巴主义D.威尔逊主义12.一般应当继承的条约是()A.同盟条约B.友好条约C.边界条约D.共同防御条约13.主张承认是国家成为国际法主体的必要条件的学说是()A.构成说B.宣告说C.势力均衡说D.政策定向说14.国家对动产的继承不能单纯以该动产的地理位置为依据,而应以该动产是否与所涉领土的活动有关为依据,这种有关国家财产继承的原则称为()A.转属原则B.所涉领土实际生存原则C.关联原则D.动产继承与领土相关原则15.国家的构成要素不包括()A.居民B.领土C. 军队D.政府16.国际刑事法院不具有刑事管辖权的是()A.侵略罪B.战争罪C.危害人类罪D.种族隔离罪17.属于国际损害行为的是()A.贩卖毒品B.工厂废气排入他国领空C.种族隔离D.大规模污染海洋18.免除国际不法行为责任的情况不包括()A.人道主义干涉B.同意C.自卫D.反措施19.领水不包括()A.领海B.内水C. 毗连区D.群岛水域20.现代国际法已不再认可的领土取得与变更方式是()A.公民投票B.交换领土C. 添附D.时效21.迄今未与中国签订陆地边界条约的国家是()A.印度B.越南C.俄罗斯D.阿富汗22.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确定航空器国籍的标准是()A.航空公司主要业务地国B.航空器登记国C.航空器生产国D.航空器所有权人国籍国23.首次规定国家对其领土上空具有完全与排他主权的条约是()A.海牙公约B.芝加哥公约C.巴黎公约D.华沙公约24.被称为“外空宪章”的条约是()A.月球协定B.营救协定C.外空宣言D.外空条约25.历史性海湾属于一国的()A.内海B.领海C.毗连区D.专属经济区26.《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一国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A.12海里B.24海里C.200海里D.350海里27.有关大陆架的叙述错误的是()A.沿海国享有大陆架自然资源勘探与开发的专属权利B.大陆架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00海里C.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取决于有效的占领、象征性的占领或明文公告D.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其上覆水域及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28.中国现行国籍法在赋予原始国籍上采取()A.单系血统原则B.双系血统原则C.出生地原则D.血统与出生地相结合原则29.在一国居留的外国人()A.受居留国与国籍国的双重管辖B.仅受居留国的管辖C.仅受国籍国的管辖D.既不受居留国管辖,也不受国籍国管辖30.承认域外庇护的国家是()A.欧洲国家B.美洲国家C.亚洲国家D.非洲国家31.属于第三代人权的是()A.人身权B.财产权C.环境权D.政治权32.下列使馆人员中不具有外交官职位的是()A.使馆馆长B.陆、海、空军武官C.三等秘书D.译员33.《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对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根据采取()A.职务需要说与代表说B.治外法权说与代表说C.治外法权说D.职务需要说34.领事官员不包括()A.总领事B.副总领事C.副领事D.领事代理人35.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两国除非另有声明()A.同意建立外交关系亦即同意建立领事关系B.同意建立领事关系亦即同意建立外交关系C.断绝外交关系必然自动断绝领事关系D.断绝领事关系必然自动断绝外交关系36.目前组成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非常任理事国是()A.5个B.6个C.10个D.15个37.联合国大会对于重要事项决议的通过,必须由出席并投票的会员国()A.过半数通过B.2/3多数通过C.3/4多数通过D.全体一致通过38.决定联合国安理会表决实行“五大国一致原则”的文件是()A.《雅尔塔协定》B.《华盛顿宣言》C.《德黑兰宣言》D.《莫斯科宣言》39.联合国秘书长的任期是()A.3年B.4年C.5年D.6年40.中国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与重要协定的批准与废除的机关是()A.国家主席B.国务院C.外交部D. 全国人大常委会41.有关条约的保留叙述正确的是()A.保留的目的在于摒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保留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B.无论是双边条约还是多边条约都可以保留C.如果保留为另一缔约国反对,条约在反对国与保留国之间当然不生效D.对保留的撤回必须经过业已接受保留国家的同意42.布赖恩条约所规定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是()A.国际仲裁B.国际调查C.斡旋与调停D.谈判与协商43.现代国际仲裁制度确立的标志是()A. 1794年《杰伊条约》B.1899年《海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C. 1907年《海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D. 1914年布赖恩条约44.历史上第一个明确规定废弃战争的国际条约是()A.1899年《海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B.1919年《国际联盟盟约》C.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D.1945年《联合国宪章》45.非法使用武力的情况是()A.联合国安理会授权或采取的武力行动B.为争取民族自决权而进行的民族独立与解放运动C.为反对侵略而进行的单独自卫或集体自卫D.交战各方含交战意识的战争二、填空题1.国际法以为主要调整对象。

国际法多选题

国际法多选题

国际法多选题二、多项选择题(请将答案写入括号内)1.现代国际法的主体包括(ABC)。

A.国家B.争取独立的民族D.政府间的国际组织D.一定条件下的法人组织2.下列债务,不属国家继承的范围(BD)。

A.国债B.地方债务C.地方化债务D.恶债3.国际法上的承认(BD)。

A.等于两国建交B.具有溯及的效果C.一般是不能撤消的D.是单方法律行为4.对领土主权的限制方法有(ABCD)。

A.共管B.租借C.势力范围D.国际地役5.下列有关空中劫持的公约有(BCD)。

A.国际民用航空公约B.东京公约C.海牙公约D.蒙特利尔6.《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规定,该法庭对(ABC)有管辖权。

A.反和平罪B.战争罪C.反人道罪D.种族灭绝罪7.下列属于国际法原则宣言中七原则的是(ABCD)。

A.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B.不使用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C.和平解决国际争端D.各民族权利平等与自决8.现今世界上的永久中立国有(AB)。

---严格意义只有ACA.瑞士B卢森堡C.奥地利D摩纳哥9.国家领土主权包括以下内容(ABC)。

A.领土所有权B.领土管辖权C.领土主权不容侵犯D..领土统治权10.现代领土变更的新方式是(CD)。

A.时效B.添附C.全民投票D.恢复领土主权11.1958年,86国在日内瓦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了(ABCD)。

A.领海与舭连区公约B.大陆架公约C.公海公约D.捕鱼和养护生物资源公约12.因加入而取得国籍的方式有(ABC)。

A.自愿申请B.因婚姻C.因收养D.因交换领土13.国内的外交机关有(ABD)。

A.国家元首B.政府C.司法机关D.外交部门14.联合国安理会解决国际争端时,有权(ABC)。

A.建议B.调查C.执行行动D.司法解决15.严格意义上的国际法的源渊指的是(ABC)。

A.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C.一般法律原则D.国际法学说16.下列条约一般不继承(AB)。

A.参加某一国际组织的条约B.政治性的条约C.道路交通条约D.有关中立化条约17.国家责任的形式包括(ABCD)。

从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看台湾问题

从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看台湾问题

从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看台湾问题一、何谓台湾问题所谓台湾问题,从内涵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文》)(1)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纯属中国内政。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民党的一部分军政人员战败后退到台湾。

他们在美国政府支持下,武装割据台湾。

这样,台湾问题首先就是:首都在北京的代表全中国人民的惟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台湾当局的关系问题,应该由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自己来解决。

(2)台湾问题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民族尊严、反对外来干涉的问题。

美国政府应当严格遵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原则,彻底纠正并停止其利用台湾问题干涉中国内政、阻挠中国统一的种种错误做法。

(3)台湾问题的本质是分裂与反分裂、“台独”与反“台独”的斗争,焦点是一个中国与“两个中国”的斗争。

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国家、分裂民族的各种阴谋,坚决反对任何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搞“台湾独立”的图谋。

二.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对台湾进行描述的内容可追溯至1700年前的中国历史文献《临海水土志》,这是世界上最早记述台湾的文字。

公元3世纪和7世纪,三国孙吴政权和隋朝政府都曾先后派万余人去台,从17世纪开始,中国人民开发台湾的规模越来越大。

从元朝(1206-1368)开始,中国历代政府先后在台湾设立行政机构,对台湾进行有效管辖。

17世纪中叶,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民族英雄郑成功于1662年驱逐了荷兰殖民者,收复了台湾。

1895年,中国清朝政府因在甲午战争中战败,在日本的胁迫下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把台湾、澎湖割让给日本。

1937年7月,中国人民开始了全民族的抗日战争;中国政府在《中国对日宣战布告》中昭告中外,废止与日本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并宣布将收复台湾和澎湖。

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无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把台湾交还给中国。

国际法的承认与继承课件

国际法的承认与继承课件

促进国际合作
国际法的承认与继承有助 于增强国家间的相互信任 ,促进国际合作,减少国 际冲突。
规范国际行为
通过承认与继承国际法, 国家将受到国际法的约束 ,规范其对外行为,维护 国际秩序。
维护国际公平正义
国际法的承认与继承有助 于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确 保各国在国际法面前平等 。
对国际法发展的影响
丰富国际法内容
事实承认和法律承认
总结词
事实承认是指一国对另一国的存在、政 府、法律地位等事实予以默认或默示认 可,而法律承认则是指一国通过正式声 明或明确表示的方式对另一国的法律地 位和合法性予以正式认可。
VS
详细描述
事实承认通常表现为一国在另一国存在的 事实上采取默认态度,而法律承认则通常 需要一国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予以确认。
04
国际法承认与继承的 实践与案例
国际法院的实践
国际法院在实践中对国际法的承认与继承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案例判决对 相关法律原则进行了阐述和解释。
国际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考虑各方对国际法的态度和行为,以及国际法在不同 国家间的传播和接受程度,从而判断相关国家是否承认和继承了国际法。
国际法委员会的实践
国际法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国际法的发展趋势
详细描述
随着全球化和国际关系的复杂化,国际法也在不断发展演变。近年来,国际法更加注重保护人权和个 人利益,同时也更加关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未来,国际法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国家之间 的和平、合作与发展。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总结词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详细描述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国际法的基石,包括主权平等、不干涉 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等。这些原则是各国在国际关系中必须 遵守的准则,对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012年司法考试国际法重点辅导:国际法上的承认

2012年司法考试国际法重点辅导:国际法上的承认

- 国际法上的承认是指既存国家或政府间国际组织以⼀定的⽅式对新国家、新政府或其他事态的出现等事实进⾏确认,表明愿意与其发展正常外交关系的⾏为。

关于承认的性质有构成说和宣告说两种学说。

宣告说是⽬前国际社会的普遍看法和实践。

宣告说认为承认只是⼀种对新国家已经存在这⼀既存事实的宣告,因此承认只是⼀种宣告性⾏为。

1.承认的特征。

(1)承认的主体除现存国家之外,还包括现存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2)承认的对象除了新国家和新政府以外,还包括交战团体和叛乱团体。

(3)承认是承认者对被承认者出现这⼀事实作出的单⽅⾯⾏为。

(4)承认是⼀项政治法律⾏为,⼀经作出,即对承认者和被承认者的权利和义务产⽣直接的影响,⽽不是⼀项法律义务。

2.承认的表⽰形式。

明⽰承认(直接承认)——承认者通过照会、声明、函电或缔结条约等形式表⽰承认。

默⽰承认(间接承认)——建⽴正式的外交关系或领事关系。

缔结正式的政治性条约。

正式投票⽀持其参加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缔结⾮政治性条约不构成默⽰承认。

承认国正式投票⽀持被承认国参加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才构成默⽰承认(间接承认),如果共同参加⼀个国际组织不构成默⽰承认。

不构成默⽰承认的⾏为: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建⽴⾮官⽅或⾮完全外交性质的某种机构;某些级别和范围的官员接触。

特别注意哪些⾏为构成默⽰承认,哪些不是。

两个很容易混淆。

2—2答案:A. (2010/⼀/29)甲⼄⼆国建⽴正式外交关系数年后,因两国多次发⽣边境冲突,甲国宣布终⽌与⼄国的外交关系。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终⽌与⼄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国对甲国的承认 B.甲国终⽌与⼄国的外交关系,表明甲国不再承认⼄国作为⼀个国家 C.甲国主动与⼄国断交,则⼄国可以撤回其对甲国作为国家的承认 D.⼄国从未正式承认甲国为国家,建⽴外交关系属于事实上的承认 解析:国际法上的承认是指既存国家或政府间国际组织以⼀定的⽅式对新国家、新政府或其他事态的出现等事实进⾏确认,表明愿意与其发展正常外交关系的⾏为。

司考国际私法:国际法上的承认

司考国际私法:国际法上的承认

关于承认的性质的两种学说有构成说和宣告说。

宣告说是目前国际社会的普遍看法和实践。

[特别提示]宣告说认为承认只是一种对新国家已经存在这一既存事实的宣告,因此承认只是一种宣告性行为。

1. 承认的特征。

(1)承认的主体除现存国家之外,还包括现存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2)承认的对象除了新国家和新政府以外,还包括交战团体和叛乱团体。

(3)承认是承认者对被承认者出现这一事实作出的单方面行为。

(4)承认是一项政治法律行为,一经作出,将对承认者和被承认者的权利和义务产生直接的影响,而不是一项法律义务。

2.承认的表示形式。

明示承认(直接承认)——承认者通过照会、声明、函电或缔结条约等形式表示承认。

默示承认(间接承认)——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或领事关系。

缔结正式的政治性条约。

正式投票支持其参加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特别提示]缔结非政治性条约不构成默示承认。

承认国正式投票支持被承认国参加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才构成默示承认(间接承认),如果共同参加一个国际组织不构成默示承认。

不构成默示承认的行为: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

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某种机构。

某些级别和范围的官员接触。

[特别提示]特别注意哪些行为构成默示承认,哪些不是。

两个很容易混淆。

S国是一个新成立的国家。

其成立后,甲国代表向联合国大会提案支持S国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乙国与S国签署了两国互助同盟友好条约;丙国允许S国在其首都设立商业旅游服务机构;丁国与S国共同参加了某项贸易规则的多边谈判会议。

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上述哪些国家的行为构成对S国的正式承认?A.甲国B.乙国C.丙国D.丁国——答案:AB. 甲国支持S国参加国际组织,构成默示承认。

乙国与S国签订属于政治性条约的互助同盟友好条约,构成默示承认。

3.承认的性质。

法律上的承认(正式承认)——全面的、永久的、不可撤销的承认,会产生全面而广泛的法律效果。

事实上的承认(非正式承认)——是不完全的、暂时的、可撤销的承认,它是承认者为了与被承认者进行某种交往又不愿或不宜与其进行全面正式交往的情形。

演示文稿1

演示文稿1

• 7、民族解放运动组织的承认 • 8、对叛乱团体和交战团体的承认: A. 对交战团体承认的条件;承认的法律效 果; B. 对叛乱团体的承认。
• 我国对孟加拉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下列 哪种承认? A. 对政府的承认 B. 对国家 的承认 C. 对民族的承认 D. 对叛乱团体 的承认 • 请选择:A B C D

经典案例:湖广铁路债券案美国公民杰克 逊等9人,1979年11月向美国阿拉巴玛州北 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 起诉讼。要求偿还他们所持有的湖广铁路 债券本利1亿美元外加利息和诉讼费。法庭 受理了他们的诉讼。并于同年11月13日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出传票,指名由中华人 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黄华收。要求被告中华 人民共和国于收到传票后的20天内提出答 辩,否则作缺席判决。中国外交部拒绝接 受传票,将其退回。
• 5、国家承认的法律效果: • (1)奠定了两国全面交往的基础,两国建 立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签订各种条约; • (2)承认国承认被承认国的立法、司法和 行政的效力; • (3)承认国被承认国在承认国的诉讼权和 豁免权。在国际法上,承认有溯及的效果。 •
• 6、政府的承认 (1)政府承认的概念; 是指确认一个团体在该 国家内实行有效统治, 在国际关系中作为该 国惟一合法代表,而 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 并由此引起权利和义 务的国家或国际组织 的行为。
• 分析:[思路] 这是一个关于国际法上的承认的问 题,应该区别国家承认和政府承认。国家承认是 既有国家对新出现的国作为国际法的主体的资格 的认可,而政府承认是对代表国际法主体的政府 的资格的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的是中华民 国,属于政府更迭,中国这个国际法主体本身并 没有发生变化。 • [答案] A • [干扰项] 国家承认和政府承认是两个概念,不能 混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的是中华民国,属于 政府更迭,中国这个国际法主体本身并没有发生 变化。所以应该排除掉B、C、D。

国际法学复习题

国际法学复习题

国际法学复习题一、单项选择1.国际法上的承认在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因此(A )A.承认仅仅是单方面的行为B.承认意味着建交C.承认不具有溯及力D.承认是可以撤消的2.下述哪种情况下的犯罪是可引渡的(C )。

A.依请求引渡国法律被认为是犯罪B.依被请求引渡国法律被认为是犯罪C.依请求引渡国和被请求引渡国的法律都认为是犯罪D.依第三国法律被认为是犯罪3.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B)。

A.仅指单独自卫B.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C.必须以受到外国干涉为前提D.自卫不向安理会报告4.“归化”是指(C )取得国籍。

A.因出生B.因婚姻C.因申请D.因收养5.国际法上的无害通过制度适用于( C)。

A.内水B. 毗连区C.领海D.专属经济区A.因出生B.因婚姻C.因申请D.因收养6.在外交实践中,当事国双方通过外交照会,就双方具体问题达成协议的形式被称为(A)A.换文B.复照C.公约D.宣言7.下列哪个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仅以国家为唯一的诉讼当事人(B )。

A.国际常设法院B.联合国国际法院C.欧洲联盟法院D.美洲人权法院8.国家在对外关系上的最高代表是(D )。

A.使馆馆长B.外交部长C.政府首脑D.国家元首9.一国对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的行为是(B )。

A.反报B.报复C.平时封锁D.干涉10.最惠国待遇(B )。

A.是一国给予另一国的优惠待遇B.是给某个外国的人与其他外国的人相同的待遇C.是没有范围限制的D.是国家之间在互惠原则基础上互相给予的11.民族自决主要体现在(C )。

A.政治上B.经济上C.政治上和经济上D.政治上或经济上12.以一个固定点到另一个固定点所划直线为边界的方法是(A )A.几何划界法B.天文划界法C.自然划界法D.混合划界法13.在使馆人员的派遣时,需要事先征得接受国同意的是(B )A.商务参赞B.武官C.文化参赞D.一等秘书14.过境通行制度适用于( C)。

浅析国际法上的政府承认与新干涉主义

浅析国际法上的政府承认与新干涉主义

浅析国际法上的政府承认与新干涉主义1 国际法上的承认与政府承认1. 1 国际法上有关承认的缘起作为国际法概念的承认出现时间较晚。

当代国际法领域,影响范围较为广泛的承认理论伊始于《奥本海国际法》,需要明确的是,此处中的承认指的是国家承认。

且不论奥本海和劳特派特在书中所提观点正确与否,仅从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中可意识到当时西方国家普遍的观点是将承认视为一种第三国的单方确权行为。

即,一国在符合本国宪法的条件下成立了满足国际法要件的国家或者是在实质意义上成为了国家,但在他国没有予以确认的情况下,本国的国际法主体地位始终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这种承认的理论及实践可回溯至17 世纪所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合约》。

该合约承认德意志众多诸侯国、荷兰、瑞士、萨伏依、米兰、热那亚、曼图亚、托斯卡纳、卢卡、摩德纳及帕尔玛为独立国家。

这里所称的承认是将这些国家视之为时下国际法所称的主权国家。

而此合约的签订实际上是为了解决席卷欧洲的多国战争,是德意志帝国给予欧洲其他国家地位肯定的一种书面凭证,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的承认理论,历经多年,在国际形势早已变更的新时代,理应有所改变和发展。

1. 2 国际法上政府承认的发展政府承认是国际法有关承认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

有关其理论的发展从其诞生到现在,经历了两次观念的转折。

第一次是有关政府承认的行为弱化。

易言之,各国在政策或者对外行为中表现出,不轻易做出对第三国政府的承认行为,造成第一种现象的原因有三。

一者,政府承认势必发生在国家承认之后,在完成此行为后,被承认国的国际法地位将不再受到宣告说或是构成说的影响,其在国际法上的主体地位没有瑕疵。

他国不得以此为由,进行区别对待。

二者,对于政府的承认应追溯至政府成立之时,此时,对于被承认政府,承认国对其嗣前行为应该如何定性,以及发生损害赔偿的求偿问题应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会给承认国带来影响。

三是,受到一体化的影响,承认对于被承认国,在当代国际环境中,仍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开放大学《国际公法》形考答案形成性考核任务1-4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国际公法》形考答案形成性考核任务1-4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国际公法》形考答案形成性考核任务1-4答案1.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美国是()。

答案:复合国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对()的承认。

答案:新政府3.各国采用()的方式将国际法纳入国内法,使其在国内得以适用。

答案:采纳或转化4.根据保护条约将本国重要的国际事务交由保护国管理,但可以在保护条约所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处理某些对外事务的国家被称为()。

答案:被保护国5.关于不动产的国家继承,应适用()。

答案:随领土转移原则6.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立场在19世纪初得到英美等国的司法判例的确认,19世纪末叶以前一直得到几乎所有西方国家的司法实践和学者的普遍支持。

答案:绝对主义7.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立场在19世纪末期由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国的司法判例正式确认。

答案:限制主义8.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答案: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9.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于()。

答案:使国际法法典化10.国际法的官方编纂始于()。

答案:19世纪1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这表明()。

答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12.国际社会尤其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答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题目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之一是各国公认,这意味着()。

答案:一国不能创造国际法13.国际法基本原则有()。

答案:强行法性质14.国际法上的承认在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答案:建交是承认的一种表现形式15.国际法委员会于()年经选举正式成立。

答案:194816.国际法优先说的著名代表人物是()。

答案:美国的凯尔森17.国家的核心构成要素是()。

答案:主权18.国家可以自由决定与其他国家缔约、建交、结盟或进行其他往来,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任何形式的干涉,这是国家()的体现。

答案:独立权19.国家领土自然划界的方法有()。

国际法复习资料

国际法复习资料

第一章绪论大沽口案1864年普鲁士政府派遣李斯福为驻华公使,4月间,李斯福乘坐兵舰“羚羊号”抵达中国天津大沽口海域,遭遇三艘丹麦商船。

当时普丹正在欧洲因领土问题交战,于是,普鲁士兵舰将三艘丹麦商船拿捕。

清政府根据惠顿《万国公法》第2卷第4章第6节:“中国所管海面,及澳港长矶所抱之海,此外更有沿海各处,离岸十里之遥,依常例归其辖也。

盖炮弹所及之处,国权亦及焉,凡此全属其管辖,他国不与也”,认为普舰在中国洋面拿捕丹麦商船,“显系夺中国之权”。

并与普鲁士公使进行了严正交涉,最终迫使普舰释放二艘丹麦商船,并对第三艘予以折款抵偿。

美国侵犯尼加拉瓜的军事行动案从1984年2月开始,在美国的资助和直接参与下,尼加拉瓜反政府武装组织在尼加拉瓜几个重要港口布设水雷,这严重威胁到尼加拉瓜的安全和航行,并造成了重大事故和损失。

此外,美国还支持尼反政府武装攻击尼加拉瓜港口、石油设施等。

为此,尼加拉瓜于1984年4月9日向国际法院提出申请,控告美国。

美国认为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因为尼加拉瓜未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

1984年4月6日美国政府通知联合国秘书长对于1946年发表的接受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在两年内不适用于“与任何中美洲国家的争端或由中美洲发生的事件引起或同中美洲事件有关的争端”,该通知立即生效,这也排除了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

1946年美国在接受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中规定,“本声明有效期5年,此后,于终止本声明的通知发出后6个月期满时失效”。

1984年5月,法院指示了临时保全措施。

11月,法院作出初步判决,否定了美国的初步反对意见。

1985年,美国宣布退出国际法院的诉讼程序,并中止1956年《美国和尼加拉瓜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和美国对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接受。

根据规约第53条有关当事国一方不出庭的规定,法院决定继续审理此案。

1986年6月,法院对本案的实质问题作出了判决。

法院以绝大多数票判决:美国有义务立即停止并不再采取任何上述违背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并对违反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

国际公法网上作业第1次任务0002

国际公法网上作业第1次任务0002

第1次任务_0002试卷总分:100 测试总分:80一、单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 国际法上的承认在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 承认仅仅是单方面的行为B. 承认意味着建交C. 承认不具有溯及力D. 建交是承认的一种表现形式满分:2 得分:22. 国际法委员会于()年经选举正式成立。

A. 1948B. 1946C. 1947D. 1949满分:2 得分:23. 被誉为国际法创始人的是荷兰著名法学家( )。

A. 克林顿B. 格老秀斯C. 普芬道夫D. 瓦特尔满分:2 得分:24. 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于( )。

A. 国际立法B. 使国际法汇总成册C. 使国际法法典化D. 编辑成册便于查阅满分:2 得分:25. 联合国负责国际法编纂工作的主要机构是()。

A. 安理会B. 秘书处C. 国际法院D. 国际法委员会满分:2 得分:26. 在()的情况下,一国违反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可以不被视为国际不当行为。

A. 干涉他国内政B. 经济制裁他国C. 报复他国D. 武力封锁他国满分:2 得分:27. 最早将International law用来表示国际法的法学家是()。

A. 边沁B. 格老秀斯C. 惠顿D. 真蒂利斯满分:2 得分:28. 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仅指单独自卫B. 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C. 以受到外国干涉为前提D. 自卫不向安理会报告满分:2 得分:29. 各国采用()的方式将国际法纳入国内法,使其在国内得以适用。

A. 分离或合并B. 采纳或转化C. 变通或保留D. 采纳或转让满分:2 得分:210. 18世纪末,()首先提出编纂国际法的倡仪。

A. 边沁B. 瓦特尔C. 宾刻舒克D. 沃尔夫满分:2 得分:211. ( ) 可以引起国家继承。

A. 政变引起的政权更迭B. 宪法程序外的政权更迭C. 领土主权被限制D. 国际法主体发生变化满分:2 得分:212. 国际法基本原则有()A. 任意法的性质B. 强行法性质C. 国内法性质D. 硬法的性质满分:2 得分:213. 学者对国家承认的效果的研究从理论上提出了两种主张,其中之一是()A. 宣告说B. 平行说C. 自然法学说D. 实在法学说满分:2 得分:214. ( )被视为是近代国际法形成的标志的事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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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上, 在实践上 , 我们也一直坚持承认新中国是 承认一个新政府。 承认一个新政府 。 我国与外国建立外交关 系时的所有建交公报都说: 系时的所有建交公报都说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联 合 国 大 会 1971 年 10 月 25 日 通 过 的 第 2758号决议 号决议, 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 国及其专门机构中的席位, 国及其专门机构中的席位 ,驱逐国民党当 局的代表, 局的代表 , 从法律上最终解决了这个代表 权之争。 权之争。
变更的只是代表中国的政权或政府。 变更的只是代表中国的政权或政府 。 承认 新中国只是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中国的资格。 中国的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 仅是国号的改变, 国 , 仅是国号的改变 , 不涉及到中国的国 际法主体的问题。 际法主体的问题。 建国前夕关于国号问题的争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新政府而不是一个 新国家, 新国家 , 是关系到我国在国际上的一系列 重大权益的问题。 重大权益的问题 。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是 一个新国家, 两个中国” 一个新国家,那就是承认了 “两个中国” 一中一台” 那么, 或 “ 一中一台 ” 。 那么 , 我国在国外的国 家财产就不能全面继承了。 家财产就不能全面继承了。
关系。 但建交、 设领是双边行为, 关系 。 但建交 、 设领是双边行为 , 承认是 单方行为。承认与建交并不等同。 单方行为。承认与建交并不等同。 承认被承认国的法律法令的效力, 2.承认被承认国的法律法令的效力,尊重 对方的行政权与司法权。 对方的行政权与司法权 。 承认具有追溯既 往的效力。 往的效力。 被承认方在承认国享有国家豁免权, 3.被承认方在承认国享有国家豁免权,诉 讼权, 即可以在承认国法院提起诉讼, 讼权 , 即可以在承认国法院提起诉讼 , 并 有权处置在承认国的国家财产。 有权处置在承认国的国家财产。 事实承认的效果。 4.事实承认的效果。既然事实承认是非正 式承认,就不能导致建交。 式承认,就不能导致建交。但可以缔结贸
(三)其他理论 除了上述理论外, 还有所谓正统主义原则、 除了上述理论外 , 还有所谓正统主义原则 、 法统原则、 托巴主义、 威尔逊主义等。 法统原则 、 托巴主义 、 威尔逊主义等 。 这 些都是强调政权的变更必须经过合法程序。 些都是强调政权的变更必须经过合法程序 。 这是不能接受的。 如果这样, 这是不能接受的 。 如果这样 , 就不能革命 了。 1930年 墨西哥外长发表声明, 1930 年 , 墨西哥外长发表声明 , 说一个政 权的变更纯属内政, 权的变更纯属内政 , 别国对它作出是否合 法的判断是对新成立的国家或政府的污辱。 法的判断是对新成立的国家或政府的污辱 。 以后墨西哥不再进行承认, 以后墨西哥不再进行承认 , 只限于是否愿 意与它建立外交关系。这是激进的做法。 意与它建立外交关系。这是激进的做法。
第三节 政府承认
一、政府承认与国家承认的区别 政府承认与国家承认虽然有时是一致的, 政府承认与国家承认虽然有时是一致的 , 承认一个新国家也意味着承认该国的新政 但两者性质不同。 府 。 但两者性质不同 。 承认一个新国家是 承认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 因此, 承认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 , 因此 , 它总是 同国家的领土变更相联系。 同国家的领土变更相联系 。 一个国家分裂 成两个或更多的国家, 成两个或更多的国家 ,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 家合并成一个国家, 殖民地独立等等, 家合并成一个国家 , 殖民地独立等等 , 都 会产生国家承认问题。 相反, 会产生国家承认问题 。 相反 , 如果没有领 土变更,就没有国家承认问题。 土变更,就没有国家承认问题。
后者如缔结双边条约、 后者如缔结双边条约 、 建立或保持正常外 交关系, 颁发领事证书, 建立领事关系等, 交关系 , 颁发领事证书 , 建立领事关系等 , 除非采取这些行动时明确表示不构成承认。 除非采取这些行动时明确表示不构成承认 。 事实承认( (二)事实承认(de facto recognition) 事实承认( recognition) 事实承认 ( de facto recognition ) 是一 种非正式的承认, 带有临时性、 不稳定性。 种非正式的承认 , 带有临时性 、 不稳定性 。 它可以随时撤销。 它可以随时撤销 。 一般都用于承认新政府 的场合。 它往往是正式承认的前奏。 的场合 。 它往往是正式承认的前奏 。 但法 律承认并不以事实承认为条件。 律承认并不以事实承认为条件。
二、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承认 我们常常说: 我们常常说 : “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 那么, 新中国” 国 ” 。 那么 , “ 新中国 ” 是不是一个新国 家呢? 新中国成立后, 家呢 ? 新中国成立后 , 这个问题曾在国际 上有过不同看法。 上有过不同看法。 实际上, 我们讲“ 新中国” 实际上 , 我们讲 “ 新中国 ” , 这是从政 治意义讲的; 但从国际法的角度看, 治意义讲的 ; 但从国际法的角度看 , 中国 的领土没有发生变化, 的领土没有发生变化 , 仍是延续了几千年 之久的中国的继续, 之久的中国的继续 , 它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没有发生变化 。
我国曾提倡相互承认, 我国曾提倡相互承认 , 但与承认制度本意 不符。 不符。 二、承认的方式 法律承认( recognition) (一)法律承认(de jure recognition) 也叫正式承认。 它是指给新国家以正式的、 也叫正式承认 。 它是指给新国家以正式的 、 永久的的承认, 永久的的承认 , 并表示愿同它进行全面的 交往。 法律承认一旦作出, 交往 。 法律承认一旦作出 , 只要该国家或 政府还存在, 就不能撤消。 政府还存在 , 就不能撤消 。 法律承认可以 用明示方式作出, 也可以用默示方式作出。 用明示方式作出 , 也可以用默示方式作出 。 前者如照会、 函电、 声明、 前者如照会 、 函电 、 声明 、 派遣特使参加 成立庆典等,明确通知对方给予承认。 成立庆典等,明确通知对方给予承认。
易 、 经济 、 通商等方面的非政治性的协定 。 经济、 通商等方面的非政治性的协定。 可互派领事或商务代表等。 可互派领事或商务代表等 。 事实承认也须 承认对方的法律、 法令、 司法权、 行政权、 承认对方的法律 、 法令 、 司法权 、 行政权 、 国家财产的司法豁免权, 国家财产的司法豁免权 , 并且同样有回溯 既往的效力。 既往的效力 。 但是否给予对方代表以外交 豁免权,实践中各国做法并不一致。 豁免权,实践中各国做法并不一致。 十月革命后英苏贸易中的萨戈尔案。 国际法案例与资料》案例10) (《国际法案例与资料》案例10)
( 二 ) 不 承 认 主 义 ( doctrine of nonnonrecognition) recognition) 1931年 日本在中国东北搞了一个“ 1931 年 , 日本在中国东北搞了一个 “ 伪满 洲国” 当时的美国国务卿史汀生( 洲国 ” 。 当时的美国国务卿史汀生 ( Henry Stim发表了一个声明称: 美国不承认用违反1928 1928年非战公约的义务 美国不承认用违反 1928 年非战公约的义务 的手段制造出来的任何情势、条约或协定。 的手段制造出来的任何情势、条约或协定。 这一原则已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 这一原则已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成了一条 国际法原则。 国际法原则。
第二节 承认的国际法原则、方式及效 承认的国际法原则、 果
一、关于承认的国际法原则 有效统治原则( control) ( 一 ) 有效统治原则 ( effective control ) 稳定的统治是国家承担国际责任的前提。 稳定的统治是国家承担国际责任的前提 。 没有对全部领土建立有效统治, 没有对全部领土建立有效统治 , 就无法代 表整个国家行使权力, 承担责任。 表整个国家行使权力 , 承担责任 。 在旧政 府尚未停止抵抗的时就给与承认, 府尚未停止抵抗的时就给与承认 , 就是所 谓过急承认(premature recognition)。 谓过急承认(premature recognition)。这是 侵犯人家主权的行为。 侵犯人家主权的行为。 美国承认巴拿马就 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例如, 例如 , 十月革命后英国就同苏俄有正式的 贸易关系, 贸易关系 , 并允许苏联财产在英国享有国 家豁免权。 但参加多边国际会议、 家豁免权 。 但参加多边国际会议 、 签署多 边条约不构成默示承认。 边条约不构成默示承认。 三、承认的法律效果 承认是一种政治行为, 承认是一种政治行为 , 但它会产生一系 列的法律后果, 从这个意义上讲, 列的法律后果 , 从这个意义上讲 , 承认也 是一种法律行为。承认的法律后果包括: 是一种法律行为。承认的法律后果包括: 1.双方可以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和领事 关系, 可以缔结双边条约、 协定, 关系 , 可以缔结双边条约 、 协定 , 可以建 立政治、经济、 立政治、经济、文化等全面的交流合作
政府承认是领土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政府承认是领土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 政府更替时引起的。 一般地讲, 政府更替时引起的 。 一般地讲 , 政府变更 属于国家的内政, 不需要别国承认。 属于国家的内政 , 不需要别国承认 。 有的 学者根本否认国际法上有政府承认问题。 学者根本否认国际法上有政府承认问题 。 然而, 一些非正常的政府变更, 然而 , 一些非正常的政府变更 , 例如政变 后产生的新政府可能引起国际承认问题。 后产生的新政府可能引起国际承认问题 。 但如果新政府继续履行前政府承诺的国际 义务, 一般就不会产生承认问题。 义务 , 一般就不会产生承认问题 。 大规模 的社会革命造成的政府变更, 的社会革命造成的政府变更 , 常常会引起 国际关系的重大变化, 国际关系的重大变化 , 往往会引起承认问 法国大革命、 题 。 法国大革命 、 十月革命和中国革命提 供了实例。 供了实例。
(2)承认也是一种法律行为。因为国家 承认也是一种法律行为。 在作出承认决定时,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 在作出承认决定时,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 而且,承认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而且,承认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二、承认的学说 (1)宣告说(declaratory theory) 宣告说( theory) 构成说( theory) (2)构成说(constitutive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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