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爱基—广州电信—2003年广州市电信实业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一:

2003年广州市电信实业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经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实施依据和目的

本考核办法根据省实业集团公司《2003年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二级公司经营效益考核实施办法》和2002年度广州市电信实业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情况制定。

实施目的是为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拓市场,促进业务发展,增强资产运营和盈利能力,逐步培养企业的内部竞争力和外部竞争力,正确引导企业的经营行为,强化企业激励及约束机制,科学和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状况,向“经营市场化”方向迈进。

二、实施对象

本考核办法的实施对象为广州市电信实业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非法人公司和法人公司)。

三、考核体系构成

本考核办法由考核指标体系、指标解释和计分方法两部分组成,其中考核指标体系由非法人公司类型、法人公司类型两部分组成。

四、考核指标体系

五、考核体系的指标解释和计分方法

1.经营状况

(1)总收入完成计划率=实际完成值/ 计划值*100%

总收入以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完成计划率在100%以上得考核分10分(非法人公司该指标考核分15分),完成计划率在100%以下的,每降低1%扣0.3分,直至扣完该项分数。

(2)应收帐款或存货周转率

应收帐款周转率(营销类)=赊销收入净额/应收帐款平均占用额

赊销收入净额=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退回+销售折让+销售折扣)

应收帐款平均占用额=(期初应收帐款+期末应收帐款)/2

指标完成率=应收帐款周转率/计划下达数*100%

存货周转率(工程采购类)=销货成本/存货平均占用额

存货平均占用额=(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指标完成率=存货周转率/计划下达数*100%

应收帐款或存货以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完成计划比率100%以上的得考核分5分,完成计划比率低于

100%的,每低1%扣0.2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3)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 平均净资产* 100%

其中:平均净资产=(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2,相应指标均以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指标完成计划率=净资产收益率/计划下达数*100%

完成计划比率100%以上的得考核分10分,完成计划比率低于100%的,每低1%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4)净利润完成计划率=实际完成值/计划值* 100%,(非法人公司该指标是利润完成计划率)

利润以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完成计划率在100%得基础考核分20分;完成计划率在100%以下的,每降低1%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数;完成计划率在100%以上的,每提高1%加0.5分,该项加分以5分为限,本指标最高分30分。

(5)成本费用利润率= 利润总额/ (成本+费用)*100%

指标完成计划率=成本费用利润率/计划下达比率*100%

完成计划率100%以上的得基础考核分8分,完成计划率低于100%的,每降低1%扣0.5分,每提高1%加0.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本指标最高分10分。

上述经营状况指标的考核依据实业公司每年下达的计划指标数,无核定计划的,以有计划核定数的被考核单位平均数为准。

2. 服务质量

强化对主业委托的电信服务内容进行考核和质量监督。考核办法以主业或实业的业务(质量)考核办法做为考核依据;没有考核办法的单位,以有考核办法的单位评分的平均值做为评分标准(另

文下发)。

3. 基础管理

综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经营管理见附件。

4. 处罚指标

各处罚指标的具体扣分标准及解释详见《关于处罚指标的解释和扣分标准》(见附件)。

六、考核程序和周期

1. 对经营状况指标的考核,由下属各企业按要求向实业公司财务部报送相关报表后,由财务部负责综合评分;对服务质量、基础管理、处罚指标的考核,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相应的考核评分;考核办法的评分汇总由经营部负责。

2. 考核周期:采取每年终评分一次的方式进行。

2003年广州市电信实业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经营绩效考核奖励办法

一、奖励人员范围

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即企业党、政正副职领导)

二、奖励办法

奖励条件:经营绩效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

各企业领导将根据所在企业本年度的企业类别和企业等级设立不同的奖金基数,并结合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应得奖金,具体计算公式为:应得奖金=奖金系数×奖金基数×本企业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总分/100

三、奖金基数确定

(一)企业等级按下列档次分级:

经营绩效考核得分>=98分,为一级企业;

92分=<经营绩效考核得分<98分,为二级企业;

85分=<经营绩效考核得分<92分,为三级企业。

(二)企业类别按下列档次分类:

营销收入>=5000万元,且净利润>=300万元,为A类企

业;

1000万元=<营销收入<5000万元,且60万元=<净利润<300万元,为B类企业;

营销收入<1000万元,且净利润<60万元,为C类企业。

(三)如果是一套经营班子、二块招牌的企业,企业等级由所在两个企业的经营绩效考核得分分别乘以相应的加权系数之和确定,即营销收入大的企业绩效考核得分×70%+营销收入小的企业绩效考核得分×30%;企业类别由营销收入大的企业确定。

(四)根据四市(区)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今年其所属各专业分公司暂时只列入当地实业分公司的经营绩效考核,各实业分公司(含专业分公司)在各自不亏损的前提下,必须完成实业公司下达给四市(区)整体经济效益指标。

(五)奖金系数表:

注:奖金基数根据企业年终经营情况来定。

四、有关管理细则

1. 参与绩效考核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所在企业实际任职时间按月计算奖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