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无罪释放成功案例-北京谢通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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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无罪释放成功案例—北京谢通祥律师欠债不还跑路公安清网行动落网
被指控合同诈骗罪面临牢狱之灾
逃跑十余年他终获无罪
北京谢通祥律师照片来源:北京晚报
北京晚报记者:
每当公安机关长途跋涉,抓捕一名潜逃多年的逃犯,大家总会欢欣鼓舞。在人们的潜意识里,只要是改名换姓的逃犯,就铁定是犯了罪的,要不他跑啥呢?但是,无情的事实证明,凡事皆有例外。
他,叫吴玉民,早在10多年前就被上网追逃,而且他还换了个吴国臣的名字。2011年9月,吴玉民被警方在“清网行动”中抓获。经过北京著名刑辩律师谢通祥辩护,于2013年12月,抚顺市新抚区法院作出判决:吴玉民无罪!
15年前
他是国企经理
坐在记者对面的吴玉民,是个饱经沧桑的中年男子。在他的代理律师、北京著名刑辩律师谢通祥介绍之后,吴玉民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吴玉民回忆说,他是1992年从军队退伍,然后到漯河石化集团工作。1996年,漯河市高新开发区石油公司成立,吴玉民在1998年由漯河石化集团任命为高新开发区石油公司的经理。
漯河市高新开发区石油公司的股东有漯河石化销售公司、漯河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和中国中原国际经济贸易公司漯河物资进出口公司,三个股东均为国有法人股东。据吴玉民回忆,高新区石油公司的经营
并不理想。证人王某作证说,1999年9月份,由于中油能源集团的工人和石化集团闹矛盾,高新区石油公司的员工无法办公和经营。
而彻底改变了吴玉民一生的经济纠纷,正发生在1999年。
倒卖柴油
货款无法回笼
1999年8月16日,抚顺市同进经贸公司与漯河市高新区石油公司签订联营协议,双方约定以合作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同进经贸公司负责供货、解决流动资金,高新区石油公司负责市场销售,保证资金回笼。协议签订后,吴玉民让其公司的业务科长李某和上蔡县石油公司工人徐某前往抚顺市检验购买的柴油质量,并与同进经贸公司商谈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2000年1月18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买柴油300吨,价格为81万元。由高新区石油公司负责销售,并于2000年春节前付清货款。
但是,油拉到漯河后,却碰到了难题。吴玉民说,当时石化厂被工人锁了大门,他就通过徐某联系上蔡县石油公司,把油存放在上蔡县石油公司的油库。以前高新区石油公司欠徐某30多万元的油款,徐某就扣了一部分油说要抵账。其余的油款,吴玉民收回来30多万,给了同进经贸公司10万元,付了工人工资和铁路接车费用共5万元左右。
据吴玉民介绍,他其实和同进经贸公司一共做了3笔生意,前两笔生意都亏了,但货款都付给了同进经贸公司。这第三笔生意,吴玉民一算,只剩下25万元,肯定是还不上尚欠的60多万货款了。于是,他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大老板”胡某,试图做笔烟草生意赚些钱,来还上欠款。
然而,和胡某的交往,把吴玉民推进了万丈深渊。
挟子讨债非法拘禁被判刑
“朋友介绍说胡某是做进出口生意的,我对他的底细并不了解。但是,我看胡某很有大老板的派头,谈起官场和生意场也是一套一套的,就和他商量合作做生意。”吴玉民说,当时高新区石油公司正处于困境,一方面徐某扣了油钱不给,另一方面抚顺那边催着要钱,而胡某说能帮着赚钱,他就同意了。双方约定好由吴玉民出钱,胡某进货,货到后由吴玉民销售。
吴玉民说,一开始他还很感激胡某,觉得碰上了贵人。没想到给了胡某20多万元后,胡某的手机就关了,通过朋友也联系不上他,吴玉民意识到自己受骗了。
吴玉民想通过极端方法找到胡某。他打听到胡某有个儿子在浙江开服装店,就和两个朋友到浙江找到了小胡,并骗小胡说:“你父亲在漯河,让我们过来找你和他见面。”在回河南的路上,小胡察觉不对劲,趁上厕所的时候逃跑并报案。
吴玉民于2001年被抓获,并于2002年6月份被河南省长兴县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远走深圳为躲追逃换身份
“我听说抚顺方面在2000年8月份就报案了,说我合同诈骗。但是在我犯非法拘禁罪被抓前,我一直在漯河住着,公安没来抓我。”吴玉民说,出狱后,曾经的罪犯身份,让他觉得无颜见人。于是,他离开漯河,跑到深圳打工。2004年,他听说自己被上网追逃了,就在网上花3000元买了个广东惠州的户口,改名吴国臣。拿到新身份证后,他专门去验证过,户口是真的,因为他去惠州办了港澳通行证和护照。
“之所以买这个户口,主要是不懂法。”吴玉民说,他当时还不上钱,又被公安上网追逃,害怕抚顺公安出于地方保护目的,把他定为诈骗,出于防备心理才隐姓埋名。
在深圳的几年,吴玉民主要从事销售工作,他卖保健品、食品,每月能赚4000多元。他的家人也来到深圳,和他住在一起,每年他也要回漯河看望老人。但是,2011年9月份,全国公安开展“清网行动”,由于吴玉民经常和漯河老家联系,抚顺公安通过电话找到了他,并到深圳把他抓获。
被抓后,吴玉民请的第一个律师让他认个罪,争取判个缓刑。吴玉民认为自己太冤,当年做生意是公司行为,不是个人行为。他说:“这
是正常的经济合同纠纷,他们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我们要货款,我们也可以按合同起诉他们的质量问题。说我个人犯罪我觉得冤。”
于是,吴玉民又找到了北京著名刑辩律师谢通祥。
了解案情谢通祥律师提出28点意见
谢通祥律师善于办理刑事案件,他成功代理了多起死刑案件、死刑复核案件和合同诈骗成功无罪释放案件。在详细看了案卷并了解案情后,谢通祥律师认为,吴玉民是无罪的。他的辩护词中,向法院提出了28点意见。
“吴玉民是高新区石油公司的工作人员,其行为属职务行为,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谢通祥律师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高新区石油公司是由三个国有法人股东依法出资注册成立的国有公司,吴玉民在公司存续期间开展经营业务是在履行职务,所有纠纷和债权债务均应当由高新区石油公司承担。
那么,在签订合同时,吴玉民有无诈骗故意呢?谢通祥律师认为,漯河市高新区石油公司是经漯河市工商局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国有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履行合同时没有停止经营,公诉机关也没有证据证明公司停止经营。高新区石油公司是在和同进经贸公司签订合同两年多后的2001年12月12日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原因是因为企业改制,这是当时全国国企改制的大环境造成的,并不是因为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