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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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交易与市场
【发文字号】乌政办[2007]177号
【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6.29
【实施日期】2007.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07]177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首府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严厉打击在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培育市场信用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首府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房地产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乃依木·亚森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阿不都热依木·阿布力孜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李宏斌市长助理
成员:陈新国市发改委主任
马伊磊市建委主任
樊新和市规划局局长
辛建军市国土局局长
唐庆令市房产局局长
王晓鹏市执法局局长
秦继军市水务局局长
嵇广江市林业局局长
周耀宇市工商局副局长
努尔·夏提市地税局副局长
宋亚君市建委副主任
张春生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马伊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樊新和、辛建军、唐庆令、嵇广江、王晓鹏、周耀宇、宋亚君兼任,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房地产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规则;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联合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各相关主管部门,并要求依法严厉查处,同时要将检查及处理情况以房地产市场综合整治专报的形式上报市人民政府。
三、整治重点
(一)不按规划审批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二)非法占用土地、转让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的,囤积土地不按规定时限进行开发的;
(三)未办理建设手续、未经许可擅自施工的;
(四)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或者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
(五)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售房、囤积房源、炒卖房号、哄抬房价、违规定房的;
(六)弄虚作假抽逃注册资金的;
(七)无营业执照、无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中介服务、房屋测量、房屋拆迁的;
(八)商品房销售环节中“短斤缺两”侵害购房者利益的;
(九)发布虚假广告或其他违法违规广告进行营销宣传侵害购房群众合法权益的;
(十)利用合同欺诈违法的;
(十一)物业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违法违规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
四、工作内容
(一)明确职责,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