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龙湖西校区新建住房分配(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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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文件

校政字…2014‟96号

安徽财经大学龙湖西校区新建住房分配(调整)方案

一、分配(调整)房源

宏业路255号院内新建的180套住房,其中:140㎡的66套,121㎡的66套,88㎡的48套。

二、分配(调整)依据

本次住房分配(调整),依据《安徽财经大学教职工住房分配、调整与管理办法》(2014年7月9日教代会通过)、《安徽财经大学教职工住房补贴暂行办法》(校政字[2011]101号)、《安徽财经大学博士安家费发放暂行办法》进行,并考虑学校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才政策作适当变动。

三、分配(调整)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适度倾斜”原则。

四、分配(调整)范围

本次新建住房的分配(调整)范围为在编在岗,未达到住房标准的下列人员:

1.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和已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其面积未达到110平方米者;

2.具有副高职称人员和处级职务人员,其住房面积未达到90平方米者;

3.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科级职务人员、硕士、技师、高级技工以及工龄满20年以上的教职工,其住房面积未达到80平方米者。

五、房源划分

1. 140㎡的房源,全部用于专业主岗人员(含双肩挑人员)的住房分配(调整)。

2. 121㎡的房源,按专业主岗人员(含双肩挑人员)与其他岗位人员6:1的比例进行划分,即:专业主岗人员(含双肩挑人员)57套,其他岗位人员9套。

3. 88㎡的房源,按专业主岗人员与其他岗位人员2.5:1的比例进行划分,即:专业主岗人员34套,其他岗位人员14套。

4. 各类人员在各自房源内分配(调整)。

六、分配(调整)思路

1.两院院士、学部委员、“百千万人才计划”等国家三类人才,按学校人才政策优先安排住房;

2.其他人员按积分高低挑选房源:

(1)具有正高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人员,或引进的海外高水平大学毕业的博士,可申请140㎡的房源;

(2)具有副高职称人员、博士、处级干部可申请121㎡的房源;

(3)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科级干部、硕士、技师、高级技工、工龄满20年以上的教职工,可申请88㎡的房源;

(4)上述(1)-(2)中,上一层级人员在本层级房源不够的情况下,可申请下一层级房源。

七、分配(调整)程序

1.根据人事部门提供的范围内人员名单,学校后勤服务集团房产管理

中心(下简称房产管理中心)向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安徽财经大学教职工住房申请表》(下称《申请表》)。

2.教职工收到《申请表》后,如申请分配(调整)住房,要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有关部门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房产管理中心审核。

3.申请人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将附加分的奖状、证书,无房申请户还要将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2014年6月30日前签发)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送交房产管理中心,审核后留下复印件。

4.房产管理中心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平、公正计分,并三榜公布积分排序,报房改委员会研究后,申请人按积分依次选房。

5.校内、市区住房已购买并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含两处以上住房),在申请新房时,将原住房《房屋产权证》交房产管理中心。

八、其它事项

1.夫妻双方在校内、校外已有福利住房(包括承租公房),面积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标准上限,原则上不予分配(调整)。在房源充裕情况下,如同意将校内、校外住房无条件退给学校(产权过户给学校,由学校按房改政策购回),可申请。

2.申请人夫妻双方都在本校工作,若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只能享受一套住房,选一人申请。

3. 夫妻双方都在本校工作,一方已享受一次学校分房的,不得再享受分房。

4.校内、校外已购福利性住房住户,在领取新房钥匙前,原住房由学校按房改政策统一作价回购,并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安徽财经大学。

5.在读博士生,关系转出学校且与学校签订了毕业后回学校工作协议

的,可参与住房分配(调整),其新房钥匙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将关系转回学校后方可领取。其中,定为专业主体岗位的人员纳入专业主岗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参与住房分配(调整),定为其他岗位的人员纳入其他岗位人员参与住房分配(调整)。

6.原住房退出时间为,从领取新房钥匙之日起180天以内。为确保按期退出旧房,每套住房交退房保证金壹万元。在规定的期限内退出住房,经房产管理中心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逾期不退,每超一天收取违约金100元,违约金从退房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7.在申请调房中,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行政处分。如有弄虚作假或用其他途径骗得住房者,学校将收回住房,并加重处罚。

8.房产管理中心在房改与房管委员会和后勤服务集团的领导下,如实提供房源及申请住房人员相关资料,坚持原则,严格审核,杜绝营私舞弊,以权谋私。

9.由工会、监察、人事、教代会执委会、房改与房管委员会派人组成工作小组,全程参与并监督分配(调整)过程。

九、附则

1.学校引进的人才,参与本次住房分配(调整)。分配(调整)结果暂未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政策约定的,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40万元安家费。

2.已有住房户申请调房的,实行“调一退一(或二)”原则,即调整一套新房退出一套(或两套及以上)旧房。

3.本《方案》中的“双肩挑人员”是指在学校定编定岗中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人员。

4.本《方案》中各层级人员的职务、职称、学位截止到2014年6

月30日(以文件、证书的落款日期为准)。

5.本《方案》由校房改与房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徽财经大学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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