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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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妾制度存在的根源(合理性)
第一,重子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第二,纳妾成为财富与地位的象征 士大夫与富民豪商 第三,满足男子对“色”与“情”的需 求。
此处的色、情属于中性词,并非贬义。 “娶妻娶德,娶妾娶色”
第一,重子嗣。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邱氏,苏人俞钦玉之妻也。钦玉, 故刑部尚书士悦子,颇知书,而轻财好色, 尝以邱无子,置妾七人。” ——陆容《菽园杂记》 乡医王素行,“年四十余无子,女 则成群,乃破产娶妾生子”。 ——清代常州《王氏宗谱》
(二)族外群婚(普那路亚婚)
晚期智人阶段 1.禁止族内婚配,通婚在氏族之间进行
旧石器时代晚期,距今四、五万至一万年之间 2. 限定在特定的行辈之间 河套人、柳江人、山顶洞人 3. 集体婚
民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感天而孕” 氏族公社: 血亲关系、禁止婚配
“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 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 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 生契。” ——《史记· 殷本纪》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诗经· 商颂· 玄鸟》
辜鸿铭(1857- 1928),名汤生, 字鸿铭,原籍福建同 安,是一个享有国际 声誉的‚文化怪杰‛。 他13 岁到西方留学, 先后游学于英、德、 法、意等国十一年, 回国后长期担任张之 洞幕府的洋文案,民 国初年曾任北京大学 教授。
辜氏年轻时风流倜傥,对纳妾制度极 为赞赏,并身体力行,留下许多佳话
“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 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 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 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 单纯的生孩子的工具了”。 —恩格斯
个体婚的主要特点:
1.一夫一妻多妾制(一妻一夫制) 2.两性不平等,单方面限制、压抑女性 “ 一夫一妻制从一开始就具有 了它的特殊性质,使它成为只 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 一妻制。” —— 恩格斯
床为夫妻,下床为君臣”。
纳采 纳吉 请期 婚仪: 拜堂 问名 纳征 亲迎 六礼 沃盥 正婚礼 对席 同牢合卺 妇见舅姑 婚后礼 饣爰馀设袵 庙见礼 合卺礼以成妻、庙见礼以成妇 “六礼备谓之聘,六礼不备,谓之奔。” 四礼、三礼
2.婚姻中渗透买卖关系
春旺和九仙姑(沂南)
“难题求婚”
2. 后果
①增添了劳动力,促进了社会生产 的进步和 经济的繁荣,对社会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②提高人口出生率的同时,出现了高死亡率 的现象,严重地摧残着古代妇女的身心健康, 使他们成为专门的生育工具。妇女成为早婚 的最大受害者。
(二)婚姻礼仪
1.婚姻依礼而行 2.婚姻中渗透买卖关系 3.婚姻重礼轻爱
战国(齐)
战国(越) 西汉
30
20
15
17 15
东晋
北周 唐代 15 20
17
13 15
北宋
南宋 明代
15
16 16
13
14 14
清代
16
14
1. 原因:
①历代当政者用行政手段强制人们早 婚早育。“王也者,势之众也。 ” ②自给自足的个体经济刺激人们早 婚早育。 ③儒家“孝悌”观念是早婚盛 行的社会心理基础。
“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别 也。” (《礼记》) “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唐律· 户婚》)
中国古代婚姻的特点:
功利性和买卖性:
①重家族利益轻个人幸福 ②重父母之命轻儿女意愿 ③重钱财布帛轻男女爱情
(三)多妻(纳妾制度)
妾的涵义及纳妾制度的源起
纳妾制度存在的根源(合理性)
妾的社会地位
纳妾制度的危害 当代纳妾制度的遗留
一、妾的涵义及纳妾制度的源起
(一)妾的涵义
1.字面解释: 立女,站着的女子,为男子提供一个手靠或 者是可以依偎的身体。 旧时男子在妻以外娶的女子。 —《汉语大辞典》
2.历史文化涵义:
妾:从辛,从女。甲骨文中的‚辛‛意思即古
代刑刀,表示有罪,受刑。下面是‚女‛字,合而 表示有罪的女子。 妾,有罪女子给事者。 —— 《说文》 女为人妾,妾不聘也。——《说文》 聘则为妻,奔则为妾。——《礼记〃内则》 毋以妾为妻。 ——《谷梁传》
天女配九皋(贵州苗族) 天鹅姑娘(云南苗族)
阿秀王(贵州苗族) 聘礼是个体婚姻缔结的重要条件
阿那和龙女(云南佤族)
人类迁徒记中的丽恩娶天女(纳西族)
3.婚姻重礼轻爱
结婚目的: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 婚后生活:重家庭利益轻个人利益 重子嗣、轻性爱:“非为色也,为后也” 婚姻嫡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第二,纳妾成为财富与地位的象征
皇帝、士大夫与富民豪商
‚亲王妾媵十人,一次选;世子郡王妾四人, 将军三十无子具二人,三十五无子具三 人……庶人四十以上无子者,许娶一妾。” ——《明会典》刑部律例
晚明时期,士大夫一旦登科第,便会纳妾, 这既是一种身份象征,也是一种时尚 。清代, 日趋放任,不只是士大夫纳妾没有标准,就是 富民豪商亦置妾多人。
--白居易《井底引银瓶》
白居易
从三个方面来看妾地位之低下: 妾与家族:有妻有妾者,书妻不书妾 妾与夫:买卖关系、可以互赠 妾与妻:妻为正室、妾为侧室
妾的命运完全依赖于男子的好 恶,没有家族也没有法律可以庇 护,几乎没有任何安全感,一旦 男子的情感被其他因素所左右, 从她身上转移,她的悲惨的命运 也就无法挽救了。
第三,满足男子对情与色的需求
封建社会的男女婚恋毫无自 由快乐可言,自然之爱无法释放, 在聘娶婚的严格约束之下,纳妾 便成为男子情感世界歪曲荒诞的 表达方式,部分地满足了男子对 情色的需求。
魏万《李翰林集序》: ‚白始娶于许, 生一女,一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 于刘,刘诀,次合于鲁一妇人,生子曰颇黎。 终娶于宋。‛ 两娶两合,合即同居。 纳妾两个:‚余亦如流萍,随波乐休明。 自有两少妾,双骑骏马行。‛ 姓刘的妾,据说 ‚不贤‛。李白《雪 馋诗赠友人》: ‚彼妇人之猖狂,不如鹊之 疆疆;彼妇人之淫昏,不如鹊之奔奔,坦荡 君子,无悦簧言。‛ ‚鲁一妇人‛,为李白生了一个儿子。
唐朝:皇后、四夫人(贵、淑、德、贤妃)、 九嫔(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 媛、充仪、充容、充媛)、二十七世妇(婕 妤、美人、才人各九人;八十一御妻(宝林、 御女、采女各二十七人)
清朝:皇后、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 人、嫔六人;贵人、常在、答应无数
‚男有再娶之义,女无二适之义‛ ——班昭《女诫》 牙婆:‚黎明即促之(男子)出门,至瘦 马家坐定……看中者用钗一股插其鬓,看 不中者钱数文赏牙婆,又出看。‛ ——(明)张岱 《陶庵梦忆》
教化百姓的殷契
“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 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喾元妃。 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 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 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 马牛过者皆辟不践;徙置之林中, 适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中 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 原以为神,遂收养长之。初欲 弃之,因名曰弃。” ——《史记· 周本纪》
妾地位之低下
唐代严挺之独厚其妾英,其子严武由母 处知悉其情,奋然一铁锤就英寝,碎其首。 左右惊白挺之曰:‘郎戏杀英。’武辞曰: ‘安有大臣厚妾而薄妻者,儿故杀之,非 戏也。’父奇之,曰:‘真严挺之子!’‛ --《新唐书》卷一二九‚严挺之传‛
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苹蘩。 终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门无去处。 岂无父母在高堂?亦有亲情满故乡。 潜来更不通消息,今日悲羞归不得。 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 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
第二讲 中国古代婚姻
主要内容:
婚姻形态
婚姻礼制
婚姻特点
一、中国古代婚 姻形态的嬗变
血族群婚 族外群婚 对偶婚 个体婚
(一) 血族群婚
早期智人阶段(旧石器时代中期,约二三十 1.族内婚 万---十万年前) 2.班辈婚:异辈不媾 马坝人、丁村人时期 (兄妹婚)
血缘家庭:第一个社会组织
伏羲女娲龙身像
二、中国古代的婚姻礼制
早婚习俗 婚姻礼仪 多 妻 出 妻
(一)早婚习俗
儒家主张晚婚:“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 十而嫁”。 “男子三十筋骨坚强,任为 人父,女二十肌肤充盈,任为人母。”
黄帝内经:“女七男八” 墨子主张早婚,“男二十 而娶,女十五而嫁”。
古代男女初婚年龄一览表
时代 周代 男 30 女 20
刘墉:乾隆盛世著名清 官。他刚直不阿、不畏权势; 铁齿铜牙、秉公执法;披肝 沥胆、整肃吏治;斗智斗勇、 反腐倡廉。他体恤百姓、清 正廉洁、为民请命的诸多故 事,广为民间流传。他与妻 子没有孩子,妻子力劝他纳 妾,后将其丫环送与他为妾, 并生下孩子。
《创世纪》中关于纳妾生子 的故事: 亚伯兰之妻撒莱无子,撒莱 将女佣夏甲给亚伯兰做妾, 生下了孩子实玛利。
四、纳妾制度的危害
对家庭:造成家庭关系的复杂化 对男性:财产的分配、身体与精 力衰竭、感情的分散 对女性:无我心态、依附感
五、纳妾制度的遗留
(一)存在原因
1.制度根源基本消失 2.财富、地位差别依然存在 3. 不正确的价值观与人生观
(二)在当代社会中表现形式
1.婚外情
2.包二奶
(三)预防措施:
鲁迅在与许广平同居之前曾奉母命娶夫人朱 安,他与许广平的结合成为其批判旧婚俗、 旧社会制度的典型例证。
行路难(贺子珍) 贺家有女长叹息,十载别君归未期。延安传来帝 子意,新得美人夜夜迷。君不见长征万里路,携 手共避敌。新欢毕竟赛旧好,古来姬妾胜发妻。
三、妾的社会地位
《谷梁传》:‚毋以妾为妻。‛ 《礼记》:‚奔者为妾,父母国 人皆贱之。‛ 《吕氏春秋》:‚妻妾不分则室 家乱。‛
1.婚姻依礼而行
婚义:门当户对、父母之命
阶级地位和 社会地位 良贱不婚 官民不婚 士庶不婚 尊卑不婚 辈行和亲属关 临时禁忌 系的限制 同姓不婚 宗亲不婚 丧期内 其他禁忌 有通奸关系
直系尊亲被囚 在逃女子 僧侣道士尼姑 属相相克
姑表、姨表不 婚龄忌讳 婚 同母异父同父 异母不婚
一、同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不婚
(二)纳妾制度的源起
氏族社会:父系氏族社会时期,国中有“媵 制”,这是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 婚姻制度。大汶口文化(前4300-前2500) 就出现了丈夫与妻妾合葬的现象。
帝王: “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 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礼记· 昏义》
秦朝:‚除皇后,自昭仪以下,秩至百石, 凡十四等。‛
(三) 对偶婚
母系氏族公社繁荣期(距今一万年 -五、六千年) 1. 一对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比较固定的、 河姆渡文化、仰韶文化 又可以轻易离异的偶居关系(主妻、主夫)
2.是团体婚向个体婚过渡的婚姻 形态(经济、父子、夫妻关系)
3.夫妻地位平等,无性别歧视
(四) 个体婚
对偶婚后期,由于家庭经济利益与社 父系氏族公社时期,距今四五千年 会利益制约,主夫与主妻成终身夫妻 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齐家文化 男子在生产中的主导地位,妇 女在劳动中处于附属地位,男子 寻求剩余财产的独占,并传给后 代,继而要求妻子的绝对忠贞。 随着私有制、父权制,女性地位 开始了历史性沉沦。
1、遗传基因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左传·僖公二十年》 “同姓不婚,恶不殖也。” ——《国语·晋语》
2、出于政治需要
3、崇尚伦理道德 “不娶同姓者何,重人伦,防淫佚,耻与禽兽 同也。” ——《白虎通·嫁娶》
二、士庶不婚 三、居丧不婚
《礼记·曾子问》按古代丧服:父母死,子女
要服丧三年,是不能婚配的。 四、不露闺房之私 《礼记·内则》规定:男不言内,女不言外。 相敬如宾、举案齐眉与“不露闺房之私”;“上
包拯(999-1062),庐州(安徽合 肥)人,历经北宋真宗、仁宗两朝, 官至枢密副使,一生刚正不阿,秉 公执法,清正廉洁,一心为民。他 与元配夫人董氏生有两女一男,儿 子20多岁死了,儿媳崔氏自己没有 孩子。包公还有一妾孙氏,后被打 发回娘家,不久却生下一儿,这就 是包公在60岁时与孙氏生下的包绶, 被崔氏领回包家,成为包家唯一的 后人,包公去世后,崔氏将包绶抚 养成人,为包家立下了汗马功劳。
1.加强法制建设与法律约束
2.加强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教育
3. 对男性:加强家庭责任感、加强夫妻间 情感交流与培养、加强信仰力量的软控制 4.对女性:提高独立意识,改造吸收‚无
我‛精神
小结
纳妾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存在 与长久不衰,是有着非常深刻的经济、 社会根源及观念基础。一方面,妾的 社会地位非常低下,人身依附关系她 们身上表现得更为突出,往往是作为 被玩弄的对象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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