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汁调味料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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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汁调味料怎么用

鸡汁调味料怎么用

鸡汁调味料怎么用
『鸡汁是什么?』
根据国家标准GB/T10458的定义,鸡汁被称为“鸡汁调味料”,它是“以磨碎的鸡肉或鸡骨或其浓缩抽提物以及其他辅料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香辛料和(或)食用香料等增香剂加工而成的,具有鸡的浓郁鲜味和香味的汁状复合调味料。

”通过定义我们可以知道,鸡汁其实也是一种调味料,由于生产工艺的不同,它比鸡精更加具有鸡的鲜味和香味,能够更好的起到提味增鲜的作用。

『鸡汁的用途和用法』
鸡汁作为一种复合调味料,它的用途主要是在烹饪菜肴时作为增鲜剂使用,能够使菜肴的味道变得鲜味十足,口感自然。

鸡汁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适用于凉拌、清炒、炖煮、腌制和制作汤底等多种菜式的烹调,具体用法如下:
1、【凉拌类菜肴】在制作凉拌菜的时候,可以与其他调料一起放入1-2勺鸡汁搅拌均匀,这样能够起到很好的提味增鲜的作用。

2、【清炒类菜肴】在清炒蔬菜的时候,可以在菜品快出锅时加入1-2勺鸡汁翻炒均匀,这样可以让炒出来的青菜鲜香可口。

3、【炖煮类菜肴】在炖煮肉类的时候,可以在肉类下锅时放入2-3勺鸡汁,这样炖煮出的肉类味道更加醇香。

4、【腌制类菜肴】在腌制食物的时候,可以同其他调料一起放入适量的鸡汁抓拌均匀,这样能够让腌制出来的食物鲜味十足。

5、【制作汤底】在煮汤和制作汤底的时候,提前放入适量的鸡汁,可以让汤汁和汤底的味道更加鲜美。

QJHW0001S2021济南金银花味精有限责任公司鸡味复合调味料

QJHW0001S2021济南金银花味精有限责任公司鸡味复合调味料

QJHW0001S2021济南金银花味精有限责任公司鸡味复合调味料济南金银花味精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JHW 0001S-2020代替 Q/JHW 0001S-2010鸡味复合调味料2013-12-13公布2013-12-20实施济南金银花味精有限责任公司公布前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代替Q/SXMG 0001S-2010《调味料》。

本标准由济南金银花味精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李兴正。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鸡味复合调味料1 范畴本标准规定了鸡味复合调味料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为要紧原料,添加谷氨酸钠、鸡肉香精、香辛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阿斯巴甜、甜蜜素、柠檬黄,以食用淀粉和麦芽糊精为粘结填充剂,经混合、造粒、干燥等要紧工艺制成的粒状或粉状食品用复合调味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关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48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黄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 12488 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0884 麦芽糊精GB 22367 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B/T 2640 咸味食品香精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治理方法》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3.1.1 谷氨酸钠应符合GB/T 8967的规定。

鸡味调味料产品标准

鸡味调味料产品标准

鸡味调味料产品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鸡味调味料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谷氨酸钠、鸡肉粉、食用玉米淀粉、白砂糖、麦芽糊精、香辛料等为原料,经混合、干燥加工而成的具有鸡的鲜味的鸡味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17 白砂糖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461 食用盐GB 778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T 4789.22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调味品检验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8885 食用玉米淀粉GB/T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0884 麦芽糊精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3.1.1 淀粉应符合GB/T8885要求3.1.2 食用盐应符合GB 5461要求3.1.3 香辛料调味品应符合GB/T15691要求3.1.4 麦芽糊精应符合GB/T20884要求3.1.5谷氨酸钠应符合GB/T 8967要求3.1.6白砂糖应符合GB 317要求3.1.7 鸡肉粉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3.2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4 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14881规定6试验方法6.1感官指标检验用感官检验。

调味酱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酱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酱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味酱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酿造酱油(大于50%)为原料,辅以植物香辛料(白胡椒、辣椒、八角、花椒、姜)、食用盐、味精、食品添加剂(柠檬黄、苯甲酸钠、红曲红、焦糖色)而制成烹饪用的调味酱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红曲红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 2717 酱油卫生标准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48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黄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钠、山梨酸钾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T 5009.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009.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T 7652 八角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7900 白胡椒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 GB/T 30383 生姜 GB/T 30391 花椒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酱油:应符合GB 2717的规定。

肉类复合调味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肉类复合调味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肉类复合调味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肉类复合调味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牛、羊、鸡肉为主要原料,辅以食用盐、花椒、胡椒、姜粉,经熬制、过滤,添加味精、白砂糖、水解植物蛋白、鸡蛋、酵母抽提物、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料、呈味核苷酸二钠、β-胡萝卜素、山梨酸钾、柠檬黄),经配料、混合、灌装、灭菌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肉类复合调味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48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黄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 5009.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钠含量的测定GB 5009.8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胡萝卜素的测定GB 5009.1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酯含量的测定GB 5009.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7900 白胡椒GB/T 7901 黑胡椒GB 88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T 9960 鲜、冻四分体牛肉GB/T 9961 鲜、冻胴体羊肉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方法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6869 鲜、冻禽产品GB/T 21999 蚝油GB/T 23530 酵母抽提物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0391 花椒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NY/T 1073 脱水姜片和姜粉SB 10338 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SB/T 10458 鸡汁调味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按配方原料不同分为:羊肉复合调味汁;牛肉复合调味汁;鸡肉复合调味汁。

鸡汁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鸡汁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鸡汁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鸡汁调味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白砂糖、食用盐、酱油、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粉、果葡糖浆、麦芽糖饴、水、香辛料(洋葱、蒜、姜粉)为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焦糖色、呈味核苷酸二钠、黄原胶),经配制、调配、混合、包装而成的鸡汁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的测定GB/T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009.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5009.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5009.2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pH值的测定GB/T5461食用盐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10247粘度测量方法GB/T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T12729.1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5691香辛料调味通用技术条件GB/T18186酿造酱油GB/T20882果葡糖浆GB/T20883麦芽糖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GB299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QB/T2845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SB10338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白砂糖应符合GB317、GB13104的规定。

骉犇半固态调味料企业标准QBBS0002S-2012

骉犇半固态调味料企业标准QBBS0002S-2012

Q/BBS 南京骉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BS 0002S-2012半固态调味料系列2012-02-29 发布 2012-03-28 实施南京骉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及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

本标准贯彻执行了国家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部分参照了SB/T 10458-2008 《鸡汁调味料》以及《半固态调味料(非油型)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由南京骉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志刚。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12年2月29日半固态调味料系列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半固态调味料系列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纯净水、鸡肉(猪肉或牛肉)、食用盐、白砂糖、味精、葡萄糖、食用玉米淀粉、青葱、生姜、大蒜、草果粉、白芷粉、5'-呈味核苷酸二钠、咸味食品香精为原料,经配料、混合、加热搅拌、冷却、包装、杀菌或不杀菌制成的半固态调味料系列(以下简称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 白砂糖GB 2707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461 食用盐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6869 鲜、冻禽产品GB 17324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NY/T 1193 姜QB/T 2845 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QB/T 2640 咸味食品香精SB/T 10348 大蒜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程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分类3.1 根据产品风味不同,产品分为鸡肉味半固态调味料、猪肉味半固态调味料、牛肉味半固态调味料。

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味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胡椒粉、鸡精、鲜味宝为原料,经混合、分装等工序制成的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7900 白胡椒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Q/NBAK001S 鲜味宝调味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3.1.1 胡椒粉:应符合GB/T 7900的规定。

3.1.2 鸡精:应符合SB/T 10371的规定。

3.1.3 鲜味宝:应符合Q/NBAK001S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3.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4 食品添加剂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规定。

6 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鸡味调味料5(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鸡味调味料5(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鸡味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鸡味调味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味精为原料,辅以食用盐、玉米淀粉、麦芽糊精、白砂糖、香辛料、酵母抽提物、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姜黄、鸡肉粉、鸡肉膏、鸡肉精油、香葱精油、洋葱香精、蒜味香精)中的一种或多种,经配料、混合、粉碎、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鸡味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 1886.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姜黄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0884 麦芽糊精GB/T 23530 酵母抽提物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味精:应符合GB 2720的规定。

鸡精调味料行业标准

鸡精调味料行业标准

鸡精调味料行业标准前言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部分。

本标准由中国调味品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调味品协会负责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太太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荣耀中、孙小琦、余兆好、张琼、李伟。

鸡精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鸡精调味料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第三章所指的鸡精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10鲜(冻)禽肉卫生标准gb2720味精卫生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4789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gb5461食用盐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8967谷氨酸钠(99%味精)qb1500味精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3.定义以鸡肉/鸡骨的粉末或其浓缩抽提物、味精、食用盐、呈味核苷酸二钠(简称imp+gmp)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香辛料和/或食用香精等增味、增香剂经混合、干燥加工而成,具有鸡的鲜味和鸡的香味的复合调味料。

4.技术要求4.1主要原料和辅料4.1.1鸡肉:应符合gb2710的规定。

4.1.2味精:应符合gb2720的规定。

4.1.3食用盐:应符合gb5461的规定。

4.1.4食品添加剂:应选用gb2760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还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

4.2感官指标4.2.1色泽:具有原辅料混合加工后特有的色泽。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12AS-2017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沙拉酱、绵白糖或低聚果糖、柠檬汁、奶油、芝麻酱、朗姆酒、鸡汁、蚝
油、芝麻油、食醋、芥末酱、芝士粉、蒜、葱中的数种为原料,经原料处理、调配、灌装、 杀菌或不杀菌工艺制成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 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 当原料来源、设备有变化时; c) 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5.3 判定规则
Q/12AS-2017

0.8
总砷(以 As 计)/(mg/kg)

0.5
黄曲霉毒素 B1/(μg/kg) 净含量

5.0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a:仅限于非含油型产品;b:仅限于含油型产品。
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表 4 的规定。 表 3 菌落总数指标
项目
指标
菌落总数/(cfu/g)≤
5.1 组批与抽样 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且包装完好的产品为
一批次,随即抽取 18 个最小包装(总量不少于 1.5kg)为检验样品。 5.2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须经本企业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 官、净含量、水分、食盐、氨基酸态氮、酸价、过氧化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5.2.2 型式检验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物品混存。 6.5 保质期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g/100g)

85
氨基酸态氮 a/(g/100g)

0.02
食盐(以 NaCl 计)/(g/100g)

20
酸价 b(以脂肪计)(KOH)/(mg/g) ≤
5.0
过氧化值 b(以脂肪计)/(g/100g) ≤
0.25
铅(Pb)/(mg/kg)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445 绵白糖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2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5009.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GB 54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233 芝麻油 GB 101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73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

鸡味调味料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鸡味调味料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鸡味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鸡味调味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味精、食用盐、玉米淀粉为原料,经粉碎、辅以白砂糖、鸡肉膏、香辛料,添加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柠檬黄),再经混合、干燥等工序加工而成的烹饪用鸡味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和苷酸二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48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黄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 5009.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味精:应符合GB/T 8967的规定。

鸡味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鸡味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鸡味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鸡味复合调味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鸡精为原料,辅以谷氨酸钠、白砂糖,添加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经混合、制粒、干燥、分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非即食鸡味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SB/T 10415 鸡粉调味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食用盐: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

鸡汁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鸡汁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鸡汁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鸡汁调味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白砂糖、食用盐、酱油、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粉、果葡糖浆、麦芽糖饴、水、香辛料(洋葱、蒜、姜粉)为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焦糖色、呈味核苷酸二钠、黄原胶),经配制、调配、混合、包装而成的鸡汁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的测定GB/T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009.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5009.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5009.2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pH值的测定GB/T5461食用盐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10247粘度测量方法GB/T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T12729.1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5691香辛料调味通用技术条件GB/T18186酿造酱油GB/T20882果葡糖浆GB/T20883麦芽糖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GB299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QB/T2845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SB10338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白砂糖应符合GB317、GB1310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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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汁调味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鸡汁调味料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所指的鸡汁调味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B/T 10458 鸡汁调味料
DB11 517 液态调味品卫生要求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T 4789.7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GB/T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Q/320722XIP 02-2007 禽畜骨白汤
GB 5461 食用盐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SB/T 10371-2003 鸡精调味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鸡汁调味料
以磨碎的鸡肉/鸡骨或其浓缩抽提物以及其它辅料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香辛料和/或食用香料等增香剂,加工而成的,具有鸡的浓郁鲜味和香味的汁状复合调味料。

4 要求
4.1主要原料和辅料
4.1.1 鸡骨提取物
应符合Q/320722XIP 02-2007的规定。

4.1.2 食用盐
应符合GB 5461的规定。

4.1.3 食品添加剂
品种和限量应符合GB 2760中的规定,还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

4.2外观和感官特性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4.5净含量负偏差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 外观和感官检验
5.1.1 色泽和形态
取样品10ml,放置玻璃器皿内,进行目测。

5.1.2 香气
配制3%溶液,嗅其气味。

5.1.3 滋味
配制3%溶液或按推荐食用方法配制溶液,取少许溶液放入口内,仔细品尝。

5.2 理化检验
5.2.1 水分的测定
按GB/T 5009.3第一法规定的方法测定。

5.2.2 氯化物的测定
按SB/T 10371-2003中的5.2.2测定。

5.2.3总氮
按SB/T 10371-2003中的5.2.5测定。

5.2.4氨基酸态氮
按GB/T 5009.39第一法规定的方法测定。

5.2.5其它氮
按下以下方法计算:其它氮=总氮-氨基酸态氮
5.2.6总砷
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5.2.7铅
按GB/T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5.2.8 酸价、过氧化值
按GB/T 5009.37规定的方法测定。

5.2.9 黄曲霉毒素B1
按GB/T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

5.3微生物
5.3.1 菌落总数
按GB/T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

5.3.2 大肠菌群
按GB/T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

5.3.3 致病菌
分别按GB/T 4789.4、GB/T4789.5、GB/T4789.7、GB/T4789.10规定的方法测定。

5.4净含量
5.4.1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项目
外观和感官特性,净含量,理化指标中的水分、氯化物、氨基酸态氮,卫生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6.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要求。

型式检验每年两次,有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
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或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组批
同一天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

6.3抽样
从每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6瓶(罐),分别做外观和感官特性、理化、卫生检验,留样。

6.4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

7标识、标签
产品标签的标注内容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8包装、运输、贮存
8.1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相关规定。

8.2 运输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混装、混运,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不得曝晒、雨淋。

8.3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仓库内,避免太阳暴晒。

保质期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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