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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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官店镇中心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全乡学校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全乡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向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和重要岗位人员实施倾斜政策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含经县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同意借进的人员)。涉及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有人员情况
全校在编在册实有人员84人(包括:官店镇中心小学17人、里师九年制小学部9人、景山小学6人、田湾小学6人、沙坝小学8人、新庄小学3人、玉皇小学7人、民建小学4人、和平小学3人、黄桃小学5人,何村小学9人,九里小学1人,尧村小学4人,
陈村教学点1人,茶坝教学点1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校长),既是管理人员又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含校长1人)84人(其中中级职称:具备中学一级教师3人,已聘3人。小学高级教师资格35人,已聘任25人。初级职称:中学二级教师8人,已聘8人;中学三级教师1人,已聘1人;小学一级教师24人,已聘24人;小学二级教师9人,已聘任9人;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4人。在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数额与人事部门核准的增人计划内聘用,并按照推行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总数84人。
五、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县事改办习事改通[2010]25号文件下达的《关于核准习水县官店镇中心小学岗位结构的通知》,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127个(包括:官店镇中心小学25个、里师九年制小学部9个、景山小学9个、田湾小学7个、沙坝小学7个、新庄小学6个、玉皇小学8个、民建小学7个、和平小学7个、黄桃小学9个,何村小学15个,九里小学7个,尧村小学8个,陈村教学点1个,茶坝教学点1个,牛青山教学点1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属双肩挑个员),专业技术岗位125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8.4%。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育教学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1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8.4%,辅系列岗位为学校后勤总务及教育教学管理系列,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8%,即校长1个,属九级职员。
管理岗位具体设置情况详见《习水县官店镇中心小学管理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专业技术岗位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25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8.4%。
1、中级岗位4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4%。其中:八级岗
位8个,九级岗位12个,十级岗位23个。
2、初级岗位8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6%。其中:十一级岗位39个,十二级岗位39个,十三级岗位4个。
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设置情况详见《习水县官店镇中心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8%,属四级工。
工勤技能岗位具体设置情况详见《习水县官店镇中心小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一览表》。
六、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与专业技术任职条件严格按《教师法》、黔教语发[2007]243号、(遵府办发[2008]94号)、《遵义市个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遵义市教育系统中小学(职高)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遵市个社通[2010]15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详见各岗位《岗位说明书》。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详见各岗位《岗位说明书》。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详见岗位《岗位说明书》
七、岗位聘用
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08]94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遵义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04]1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省、市竞争上岗竞聘办法规定的程序、形式,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岗位聘用。
(一)聘用总体措施
1、单位领导(股级以上)按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首次按其所任职务等级直接聘到相应职员岗位,也可以参与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人员:现在岗人员原聘期未结束的,本次可以直接聘任到对应职员岗位至聘期结束,也可以参与其他岗位的竞聘。空缺岗位采取推荐考察或竞争上岗形式确定上岗人选。学校内设机构:校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教研处、团支部、总务处、图书室、实验室、远教站是学校辅助教学岗位,主要从事管理职能和兼任教学岗位。
3、除上列可直接聘任人员外其他人员原则上全部按下列办法重新参加岗位竞聘:
(1)应聘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数时,在审查各应聘人员的资格资历、学历、年度考核、专技人员的继续教育、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职业(执业)资格等任职条件并符合有关规定后,直接确定各级别岗位拟聘人员。
(2)应聘人数大于岗位数时,按照《官店镇中学岗位竞聘上岗量化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同时结合考核、民主测评等,从高分往低分排列名次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3)按序递补原则:落聘某一个等级岗位的人员按照考核评分高低排序进入备选人范围,并直接聘到下一等级岗位。
(4)递补办法:备选人的递补排序的有效期限为聘用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考核之前。每逢年度考核后对备选人重新进行量化考核积分(年度考核分及工作量等相应推后一年),按积分高低重新确定下一年度递补顺序。在有效期内上一等级岗位中若有人员退休或上级核加职数,则由备选人按积分高低,报主管部门和人劳局同意后依次递补。
递补时若出现岗位职数多于或等于备选范围中的人数时,则应再调下一等级中符合晋级条件的专技人员一起进行量化评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