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与市民社会”框架的反思与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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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哲学日”中, 很高兴能够与大家一起讨论“公共哲学”的问题。下面, 我将围绕着“国家与市民社会”这个问题来展开我今天的演讲。具体而言, 我的演讲拟分为三个部分: 在第一部分, 我想结合市民社会理念在当代的复兴, 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国家与市民社会”或者“国家与社会”所关注的主要问题; 第二部分主要结合我自己对中国市民社会的研究情况谈一下市民社会理论在中国兴起的特定理论背景; 第三部分, 根据中国的情形对“市民社会与国家”这一框架本身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和批判, 并且明确认为在分析和认识中国当下的情势中, “市民社会与国家”框架只能是若干解释模式中的一种, 应当与其他解释模式相结合, 比如说, 我所主张的在认识和解释层面的“阶级分析框架”。

首先, 我想结合市民社会理念在当代的复兴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国家与市民社会”或者“国家与社会”所关注的主要问题。

众所周知, 市民社会理念( idea of civil society) 在前一二十年间的复兴与拓深, 几乎形成了一股可以被称之为全球性的“市民社会思潮”。当然, 论者们所要复兴的并不是同一的市民社会概念: 他们或援用洛克的社会先于国家因而国家受制于其对社会的承诺的观点; 或诉诸孟德斯鸠以及承继了孟氏的托克维尔的分立自治及相互制衡的观点(即指社会由其政治社会予以界定,但作为政治社会的强大的君主制须受制于法治, 而法治则须按分权原则独立的“中间机构”来加以捍卫的观点) ; 或采用将洛克和孟德斯鸠的观点融入其思想之中的黑格尔的观点(即认为体现特殊性的市民社会独立于国家, 但在伦理上并不自足, 从而需要代表普遍利益的国家对其加以救济的观点) ; 或引证马克思将黑格尔观点头足倒置而形成的基础(市民社会) 决定上层建筑(含国家和意识形态) 的观点; 以及主要接受黑格尔观点并对马克思“市民社会—国家”框架进行修正并在“基础—上层建筑”这一基本命题之外的上层建筑内部提出一个关键的次位命题即“市民社会—国家”关系的观点; 或依据哈贝马斯那种凭借非马克思思想资源但对市民社会做出民主阐释的新马克思主义观点, 等等不一而论。尽管如此, 他们却显然在一个向度上是共通的,即“当下所要复兴的市民社会理念”, 套用查尔斯·泰勒的话说, “并不是那个使用了数个世纪的、与‘政治社会’具有相同含义的古老概念, 而是体现在黑格尔哲学之中的一个比较性概念。此一意义上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相对, 并部分独立于国家。它包括了那些不能与国家相混淆或者不能为国家所淹没的社会生活领域”。

当然, 从整个西方市民社会的观念演化来看, 我们也可以发现, 关于“市民社会与国家”间的关系设定, 基本上也与洛克式的“社会先于国家”或“社会外于国家”传统和黑格尔式的“国家高于社会”传统联系在一起。我们从前者处大致可以推演出“市民社会对抗国家”的论点, 它强调国家对于社会而言只是一种“必要之恶”, 因此, 对国家进行造反或对抗实是国家违背基本约定时的必要之举; 同理, 我们也可以从后者处推导出“国家宰制市民社会”的观点,因为它强调国家塑造社会的功能, 社会处于被支配的关系之中。

基于此, 我认为, 驱动市民社会理念于当下复兴的一个较为深久的原因, 主要便是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初显并于20世纪中叶炽盛的形形色色的“国家主义”, 这在现实世界中表征为国家以不同的形式、从不同的向度对市民社会的渗透或侵吞。为了对这种猖獗的“国家主义”做出回应, 人们又开始重新诉诸市民社会理念, 试图对国家与社会之间极度的紧张做出检讨、批判和调整, 以求透过对市民社会的重塑和捍卫来重构国家与社会间应有的良性关系。例如, 约翰·基恩就力图通过捍卫市民社会与国家间的界分来推进欧洲社会主义的民主化; MichaelWalzer则建议用市民社会的理念来统摄社会主义的、资本主义的和民族主义的理想; Daniel Bell甚至呼吁在美国复兴市民社会, 以此抵御日益扩张的国家科层制。当然, 我们

也不能忽视, 促使市民社会理念复兴的更为直接的导因, 则是东欧及前苏联等国家为摆脱集权式统治而进行的社会转型的过程。

其次, 我将结合自己对中国市民社会的研究情况谈一下市民社会理论在中国兴起的特定背景。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我当时(主要是指20世纪90年代) 在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只有放在那个时代的背景下才能得到比较妥切的理解和解释。虽说我是中国学人当中较早关注这个问题的人, 但是这个问题在中国学界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却有着其自身更为深刻的原因。从较为一般的角度来说, 任何理论范式的出现和趋于普遍化, 总是与特定时空下的社会制度背景紧密勾连在一起的, 也是与具体的研究者对这种制度性背景与他们所认为的可欲的制度性安排之间的关系的认识紧密相关的。因此, 国家与市民社会范式在中国的兴起, 可以说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以及相关论者对这些变化的认识和思考。

面对中国的改革情势, 中国知识界在进入90年代后便开始了严肃的理论反思。中国论者经由强烈的本土现实关怀而设定的问题(即政治民主化或含政治民主化的现代化问题) 基本上是相同的, 因而他们在市民社会题域中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基本上也就集中在“市民社会与国家”之关系的问题上面, 或者说基本上都是在“市民社会与国家”的框架下进行其探讨的。正是这种问题的设定以及解读方式在某种意义上规定了其思维逻辑的起点, 即我们都力图打破往昔的自上而下的精英式思维路向, 亦即表现为对70—80年代盛行一时的“新权威主义”及“民主先导论”的精英式思路的反思和批判。在某种意义上讲, 这一反思和批判表示着当代中国学人开始以理性的思考和稳重的选择替代浪漫激进的思考和急功近利的选择。而就其关键意义而言, 这一反思和批判意味着中国学人开始摆脱传统的、以“国家本位观”为支援的自上而下的精英式路径的束缚, 而转向对各种社会自生自发力量的关注, 并欲求放弃一步到位达致民主政治的幻想而转入严肃地追求民主政治赖以建立和发展的社会结构性基础的渐进道路。可见, 依据“市民社会与国家”这一框架, 人们得以对传统的思维路向以及大一统的经验做出有效的批判, 对中国当下改革进程中社会日益获致其相对独立于国家的自主性的现象给出解释并导使人们洞识其对实现民主政治的结构性基础意义。

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 中国市民社会论者一般都认为, 中国现代化始终面临着一个严峻的结构性挑战: 作为现代化的迟—外发型国家, 中国必须做出相当幅度的政治和社会结构调整, 以容纳和推进现代化的发展。在这一结构的调整过程中, 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被认为是如何改造传统的政治结构和权威形态, 使其在新的基础上重新获致合法性并转换成具有现代化导向的政治核心。然而, 正是这一挑战构成了中国现代化的两难困境。在学理上讲, 上述转型过程的顺利进行, 必须在一方面要避免立基于原有结构的政治权威在变革中过度流失, 从而保证一定的社会秩序和政府动员的能力, 而在另一方面为了保证这种权威真正具有“现代化导向”, 又必须防止转型中的权威因其不具外部制约或社会失序而发生某种“回归”。在历史经验上看, 上述两个条件构成了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相倚的两极: 政治变革导致传统权威的合法性危机, 进而引发社会结构的解体和普遍的失范; 作为对这种失序状态的回应, 政治结构往往向传统回归, 而这又使政治结构的转型胎死腹中。这种历史上出现的两极徘徊在当代则演变为“一放就乱, 一乱就统, 一统就死”的恶性循环。因此, 这里的核心问题就是: 究竟应当以怎样的认知方式来看待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这一两难症结以及如何在理论上建构中国实现(包括政治民主化在内的) 现代化的良性的结构性基础。

最后, 中国市民社会研究虽说有了很大的发展, 但是仍存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给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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