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声像档案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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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像档案管理细则

声像档案管理细则

声像档案管理细则一、声像档案资料的归档第一条归档范围:l、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重点基建工程的开工、施工、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声像材料。

5、科研部门及各专业系统在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以及引进、改造、应用、鉴定等活动中形成的声像资料。

6、其他单位形成的与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7、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二条归档时间: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第二年第一季度末前归档。

第三条归档要求:1、归档的声像材料一般应为原版原件,材质要符合永久或长期保管的要求。

2、归档的照片档案应有底片和样片。

3、归档照片、底片的质量要求:底片要曝光准确,定影水洗彻底,无磨损、无划痕、无褶皱。

样片要图像清晰,反差良好,色彩饱和度好,定影水洗彻底,规格一般为 12.5×9cm。

4、归档照片必须附有文字说明,即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及拍摄者。

5、归档录像带的质量要求:归档的录像带一般为3/4或1/2金属带等专业带。

新闻、会议、领导视察、重大事故及自然灾害等可交原版素材带。

教学、科研、工程、文体活动等各类专题片应在编制完成后归档。

归档的录像带应是符合质量的原版带,并附有录制时间、地点及文字说明。

未经编辑的素材带必须附有标题及详细的内容说明或解说词。

6、声像档案在移交时应履行归档手续,移交单位要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双方应认真清点,盖章签字后各存一份,装订成册,放入全宗卷以备查考。

二、声像档案的整理与立卷第四条声像档案的整理与立卷应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声像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五条不同载体的声像档案应分别整理、组卷和编号,分别以卷、册、盒、盘组成保管单位。

第六条声像档案分类编号一般由种类、分类、属类三级类目代号组成,每一个保管单位的档案号一般应包括:种类代号、分类代号、属类代号和案卷流水号。

声像档案管理细则范文

声像档案管理细则范文

声像档案管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开发利用声像档案信息资源,发挥声像档案在学院各项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声像档案是指单位或个人在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通过摄录手段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磁盘、幻灯片、光盘等。

它们以感光材料或磁性材料等为载体,以影像和声音为主要反映方式。

声像档案具有声生动形象的特点,可为教育、科研和管理提供生动形象的依据和凭证。

声像档案同其他载体档案一样,也是人们社会实践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党和国家以及学院的宝贵财富。

第二章声像档案的形成与归档第三条声像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为了保证声像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丰富我院档案室馆藏,全院凡有形成和产生声像档案的单位,均应按档案馆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做好声像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形成的声像档案经整理立卷后,应及时或分阶段向档案部门移交。

第四条形成的声像档案应能较好地反映客观事实、突出重点。

照片和底片同时归档,并附以文字说明。

文字说明的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主要素。

影片、录像、录音等档案材料,应将原件归档,并附以文字说明。

第五条凡需要归档的声像档案材料,都应该做到载体质量优良,不用劣质、性能低下的录音、录像带。

归档的声像应清晰,并能反映事件主要内容和真实面貌。

文字说明应做到字迹工整、表述准确、简练。

第六条学院档案部门有责任检查和指导各单位的声像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各形成部门必须接受档案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声像档案归档范围第七条名人类:包括学院历届校长、院长书记、著名教授以及国外具有一定影响的知名人士的照片、录音、录象。

收集和制作办法:(一)标准照片一张(规格3×55厘米以内)。

(二)工作照片一至二张(根据各自工作的性质和特点,选择最具有代表性的3×5厘米的照片)。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记录历史、服务社会、传承文化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二)全面性原则:全面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声像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准确性原则:保证声像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五)服务性原则:充分发挥声像档案的作用,为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声像档案的收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全面地收集声像档案。

(二)明确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内容和标准。

(三)建立健全声像档案收集制度,确保声像档案的收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型、内容和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二)对声像档案进行编号、分类、编目,建立目录索引。

(三)对声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确保声像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第六条声像档案的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的声像档案应当完整、准确、安全。

(二)归档的声像档案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编号、编目。

(三)归档的声像档案应当及时、准确地移交到档案部门。

第三章声像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七条声像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声像档案的保管要求,选择合适的保管设施和条件。

(二)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的保管制度,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三)定期对声像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声像档案的完好。

第八条声像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根据声像档案的性质、内容和保管要求,合理确定声像档案的利用范围。

声像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声像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声像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所有声像资料的管理,包括录音、录像、照片、影片、数码照片、音视频文件等。

第三条声像资料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声像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2. 完整性原则:保证声像资料的完整,防止篡改或破坏;3. 可用性原则:确保声像资料的可利用性,便于检索和利用;4. 信息化原则: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声像资料管理的效率。

二、声像资料收集第四条收集范围:1. 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2. 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3. 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4. 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5. 其他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6.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收集时间:1. 声像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归档;2. 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收集要求:1.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2. 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3. 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单位应说明原因,并限期归档。

三、声像资料整理第七条整理原则:1. 分类整理:根据声像资料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整理;2. 编号顺序:按照一定的编号规则,对声像资料进行编号,确保编号的唯一性和连续性;3. 档案卷内文件顺序:按照文件形成的时间、内容等顺序排列。

第八条整理内容:1. 声像资料的原始载体;2. 声像资料的文字说明;3. 声像资料的目录、索引等。

四、声像资料保存第九条保存要求:1. 选用合适的存储介质,确保声像资料的安全;2. 定期对声像资料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3. 对声像资料进行防尘、防潮、防磁、防高温等保护措施;4. 对重要的声像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便于长期保存和利用。

医院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声像档案的管理,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声像档案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发展的重要历史记录。

医院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声像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声像档案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声像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声像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声像档案管理办公室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声像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和实施医院声像档案管理制度;(三)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四)组织开展声像档案的鉴定、修复和保护工作;(五)负责声像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六)定期向医院声像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医院工作活动中的各类声像资料,如会议、庆典、培训、竞赛、展览等;(二)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声像资料;(三)医院与国内外医疗机构、学术团体等交流、合作活动中的声像资料;(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八条声像档案的收集要求:(一)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各类声像档案;(二)确保声像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三)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的收集登记制度。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别、时间、内容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包括档号、标题、作者、时间、内容、页数等信息;(三)对声像档案进行编号、编目、归档。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十条声像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按照声像档案的种类、规格、质量等要求,选择适宜的保管场所;(二)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的保管制度,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三)定期对声像档案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四)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的修复和保护工作。

声像档案归档与管理要求

声像档案归档与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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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像档案归档与 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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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像档案归档 声像档案利用
声像档案整理
声像档案鉴定与 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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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范围
录音、录像、照 片等声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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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会议、活动、 事件等声像记录
具有历史价值、 文化价值、科研 价值的声像资料
涉及个人隐私、 商业秘密、国家 机密的声像资料
归档时间
归档频率:定期或不定期归 档,根据声像档案的性质和 数量确定
归档时间:根据声像档案的 重要性和价值,确定归档时 间
归档周期:根据声像档案的 使用频率和保存期限确定
归档方式:电子归档或纸质 归档,根据声像档案的性质
利用方式
查阅:通过档案管理系统查阅声像 档案
播放:通过多媒体设备播放声像档 案
复制:复制声像档案进行备份或分 发
编辑:对声像档案进行剪辑、合成 等编辑操作
分享:通过社交媒体、电子邮件等 方式分享声像档案
保存:将声像档案保存到档案库或 云存储空间中
利用程序
申请:用户需要填写申请 表,说明利用目的和范围
存储方式
物理存储:光盘、 硬盘、磁带等
数字存储:云存 储、网络存储等
备份存储:定期 备份,防止数据 丢失
安全存储:加密 存储,防止数据 泄露
整理流程
收集声像档案:从各种渠道收集声像档案,如录音、录像、照片等 整理声像档案:对收集到的声像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如按照时间、地点、主题等分类 归档声像档案:将整理好的声像档案进行归档,如按照档案类别、档案编号等归档 管理声像档案:对归档的声像档案进行管理,如定期检查、更新、备份等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WORD3页)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WORD3页)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院声像档案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开发声像档案信息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声像档案是指在我院各项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以磁性材料或感光材料为载体、以音像为主要反映方式的记录,包括相片、录音、录像制品、影视片、光盘以及相应的说明文字等。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特殊载体,它的记录形式及制作方法、保养条件、利用方式均和纸质载体不同,必须遵循声像载体的特点和规律进行特殊整理和特殊管理。

第二章归档范围及要求第四条归档范围:(一)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院领导视察工作形成的声像材料。

(二)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形成的声像材料。

(三)在科研工作、科技管理、生产经管等主要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

(四)在重要外事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

(五)院重大工程开工前的原貌、以及开工、建设、落成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声像材料。

(六)院士、知名科学家等名人在重要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

(七)其他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

第五条归档要求:(一)档案是我院各单位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收集齐全,规范整理,由档案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二)凡应归档的声像材料,由形成部门进行整理、编辑,并加以必要的文字说明,档案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归档的声像材料必须在有关的设备上演示或检测,档案部门认为运转正常、图象清晰、声音清楚,内容完整准确后,方可办理归档手续。

第三章分内与整理第六条分类原则:声像档案一般按问题(内容、事由)进行分类。

分类时必须遵循声像载体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声像载体之间的有机联系,注意其成套性的特点,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七条组卷方法:(一)照片一般按专题、内容组卷,同一专题、内容照片数量较多时可组成若干卷;数量少时可将若干专题、内容的照片组成一卷。

底片的组卷要与照片相对应,并注明参见号。

(二)录象带、电影胶片等档案原则一卷(盒)为一个保管单位。

档案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我单位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我单位各部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声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反映我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单位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3)我单位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4)涉及我单位和相关单位权益的声像资料;(5)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2. 收集要求:(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其他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2)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3)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

三、声像档案的保管1. 专用库房:声像档案的保管必须有专用库房和用具,库房内应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并有防盗、防火、防晒、防虫、防尘等安全措施。

2. 科学整理:声像档案必须按照国家声像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科学地整理和管理。

声像档案要求从左到右,从上到下排列,顺序编号,提调声像档案时要清点核对。

3. 定期检查: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声像档案的保管状况,开展经常性防虫、防霉工作,对破损或变质的声像档案要及时地修补和复制。

四、声像档案的利用1. 利用范围:声像档案的利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2)为宣传教育、文化活动提供素材;(3)为历史研究、学术交流提供资料;(4)为档案鉴定、销毁提供依据。

2. 利用要求:(1)利用声像档案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得擅自复制、翻录或外借;(2)利用声像档案应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3)利用声像档案应尊重档案的原始性,不得擅自修改、剪辑或添加内容。

五、声像档案的销毁1. 销毁范围:声像档案的销毁范围包括:(1)已超过保管期限且无保存价值的声像档案;(2)经鉴定确认已失去保存价值的声像档案。

声像载体档案管理细则

声像载体档案管理细则

声像载体档案管理细则一、档案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声像载体档案管理旨在规范和保护音频、视频等声像载体资料的合法权益,实现信息的有序管理和高效利用。

声像载体档案是重要的历史文化记录和研究资料,对于保留历史记忆、传承文化传统、促进学术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法律原则:依法规范声像载体档案的管理,保护档案的合法权益。

2.完整原则:保证声像载体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篡改、损毁档案资料。

3.有序原则:建立科学的分类、编目和存档体系,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和检索。

4.保密原则:保护涉密声像载体档案的安全,严格控制档案的查看和使用。

5.利用原则:积极推动声像载体档案的利用,促进学术研究和文化传承。

三、声像载体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1.档案资源的采集和整理:建立声像载体档案的采集机制,及时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材料。

2.分类与编目:根据声像载体档案的特点和内容,建立相应的分类和编目方案,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和检索。

3.存储与保管:建立专门的存储设施和条件,确保声像载体档案的安全和长期保存。

4.借阅与使用:设立借阅和使用制度,依法管理声像载体档案的查阅和使用,保护档案的合法权益。

5.档案转移与继承:对于需要转移的声像载体档案,制定相应的档案转移方案,确保档案的继承和保存。

6.考古与修复:针对年久失修或损坏的声像载体档案,进行考古和修复工作,使其能够继续使用和传承。

四、声像载体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1.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载体档案管理的具体实施和执行,包括采集、整理、编目、存储、借阅等工作。

2.安全保密部门:负责涉密声像载体档案的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机密性。

3.档案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声像载体档案的申请、借阅和使用进行审查和批准,保护档案的合法权益。

4.考古修复专家组:负责声像载体档案的考古和修复工作,保留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阅读性。

5.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声像载体档案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声像档案的管理,保护和传承优秀的声音与影像资源,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管理和维护声像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博物馆、音像文化机构、出版社等。

第三条声像档案管理应遵循“合法、科学、公正、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第四条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声像档案的获取、分类、整理、保存和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并完善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计划;(二)对获取的声像档案进行鉴定、登记和分类,并建立档案目录,便于查询与利用;(三)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声像档案进行整理、修复和保存,确保其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读性;(四)推动声像档案的数字化保存和在线交流,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

第三章声像档案的获取与登记第六条对于声像档案的获取,应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尊重知识产权,并依法办理著作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声像档案的获取可以通过购买、捐赠、合作等方式进行,并应保留相应的购买凭证、捐赠协议和合作协议等相关文件。

第八条获取到的声像档案应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声像档案的名称、年份、作者、出版单位等基本信息。

第四章声像档案的分类与整理第九条声像档案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包括声音档案、影像档案、音像综合档案等。

第十条声像档案应根据其内容的特点进行整理,采用科学的方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整理过程应以不损害档案原件为前提,对于已损坏的档案应采取措施修复。

第十一条整理完成后的声像档案应编制档案目录,目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编号、档案名称、录制日期、作者、内容概述等。

第五章声像档案的保存与利用第十二条声像档案应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保存,包括但不限于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的控制,避免档案的腐败和劣化。

第十三条声像档案的保存方式包括实物保存和数字化保存,应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存期限进行选择。

陕西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陕西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陕西省声像档案的管理,保障声像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记录历史、服务社会、传承文化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声像档案,是指陕西省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活动中形成的,以声音、图像为主要内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记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二、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声像档案的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收集声像档案应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各项工作的历史过程。

(二)重点性原则:优先收集反映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成果的声像档案。

(三)完整性原则:收集声像档案应保持其原有的内容和结构。

第五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声像档案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目归档:为声像档案编制目录,确保声像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三)标识清晰:为声像档案设置清晰的标识,便于识别和管理。

三、声像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声像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声像档案的实体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变质。

(二)技术保护: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护声像档案的原始性和完整性。

(三)定期检查:定期对声像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声像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利用:声像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二)合理利用:声像档案的利用应当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传承和创新。

(三)保密原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声像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

四、声像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第八条声像档案的鉴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鉴定声像档案应当客观、公正、科学。

(二)实事求是:鉴定声像档案应当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事实。

医院放射科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放射科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科所有纸质、电子、声像等形式的档案。

第三条放射科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全面、连续、完整;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可靠,符合实际;3.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损毁、丢失;4. 利用性原则: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为医院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1. 放射科应建立健全档案收集制度,确保档案收集工作的规范、及时、全面。

2.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放射检查报告、患者影像资料、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工作总结、会议记录、培训资料等。

3. 档案收集方式:直接收集、委托收集、网络收集等。

第五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遵循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等规范,确保档案的有序、整洁。

2. 档案分类应按照档案内容、形式、时间等因素进行,可分为:行政类、业务类、技术类、设备类等。

3. 档案编目应包括档案编号、名称、类别、形成时间、页数、密级等。

4. 档案装订应使用统一的档案袋,确保档案安全、便于查阅。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1. 放射科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实体安全。

2. 档案应按照分类、编号顺序存放,定期进行清理、消毒、防虫处理。

3. 档案查阅、借阅应实行登记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理利用、确保安全”的原则,为医院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 档案查阅、借阅应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复制、传播、篡改档案内容。

3. 档案利用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确保档案利用的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档案鉴定1. 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利用价值等进行分类。

2. 档案鉴定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档案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声像档案的管理,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指以录音、录像、摄影等方式记录的信息载体,包括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盘等。

第四条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管理,分散保存;(三)科学管理,方便利用;(四)保密安全,确保档案完整。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我单位成立声像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声像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声像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二)组织、协调、监督声像档案管理工作;(三)审批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和销毁等工作;(四)定期检查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制定声像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和销毁等具体操作规程;(二)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负责声像档案的保管、鉴定、整理和修复工作;(四)负责声像档案的利用和宣传工作;(五)负责声像档案的销毁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声像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重点收集,突出档案的特点;(三)依法收集,尊重档案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我单位产生的声像档案;(二)与单位业务相关的声像档案;(三)具有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的声像档案。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形成的时间、内容、载体等进行分类;(二)保持档案的原始状态,不得随意修改、删除;(三)编制档案目录、索引等检索工具。

第四章保管与鉴定第十一条声像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声像档案的特性,选择适宜的保管条件;(二)实行专库、专柜、专人管理;(三)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确保档案安全。

2024年声像档案管理制度(4篇)

2024年声像档案管理制度(4篇)

2024年声像档案管理制度(4篇)目录第1篇学校声像档案管理暂行规定-4第2篇某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办法第3篇医院声像档案管理细则范例第4篇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学校声像档案管理暂行规定-4学校声像档案管理暂行规定4声像档案是指以声音和形象为表现形式的档案。

声像档案包括在本单位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影片、照片、录音带、像带等声像文件材料,是本单位活动的真实纪录,具有重要的凭证、参考价值,特制定本规定。

一、声像档案应定期向档案室归档。

凡是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像、录音带等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均应及时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二、向档案室移交的照片,应包括底片、照片和文字说明三部分,文字说明应包括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等。

三、向档案室移交的录像带、录音带应是原版,并在录像带、录音带上写上文字说明。

四、声像档案应按规定整理与编目,便于查找和统计。

五、档案库房必须做到六防,便于声像档案的保管。

六、因工作需要查询和利用声像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

某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办法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第四条收集范围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2.各级领导人和着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声像资料管理制度

声像资料管理制度

声像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医院相关规定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订立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声像资料的收集、存储、使用和保护,确保信息安全和医疗质量。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涉及声像资料管理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第三条医院将定期对声像资料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以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管理需求的变动。

第二章声像资料的收集与录制第四条声像资料的收集应遵从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且必需经过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对于医疗行为必需录制的情况,医院应明确告知患者,并征得其同意。

第五条声像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过程中的医疗影像、医生操作过程的录像、手术视频、患者访谈录音等。

收集时应标明时间、地方、参加人员等信息,并使用医院指定的设备进行录制。

第六条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应得到严格保护,收集的声像资料不得非法传播和使用。

对于不必需的内容和个人信息,应进行剪辑和打码处理,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七条医院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应定期进行,以确保声像录制的质量和安全。

声像资料的录制应保管原始文件,并依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声像资料的存储与传输第九条声像资料的存储应采用医院统一的存储设备和格式,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医院应定期对存储设备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第十条声像资料的存储空间应充分,且符合保密要求。

存储空间的调配由医院的信息科技部门负责,并确保管储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声像资料的传输应遵从医院的网络安全规定,使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传输和接收的安全。

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拷贝、传播或窜改声像资料。

第十二条医院内部声像资料的传输需要经过职责相关人员的授权和记录,并确保传输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传输记录应包含发送方、接收方、传输时间和内容等信息。

第十三条声像资料的外部传输必需经过医院的批准和管理,且要对传输的目的、方式和接收方进行认真记录。

外部传输时应加密压缩,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第四章声像资料的使用与管理第十四条声像资料的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且必需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声像档案管理行为,保护声像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声像档案应当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利用,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第四条声像档案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全体工作人员都有声像档案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应当积极参与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采集第六条声像档案的采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不得删除、篡改、伪造或者故意混淆档案信息;(二)完整保存,确保声音、图像等原始信息不受损失;(三)保护个人隐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不得非法采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四)合法合规,依法取得音像制品制作与销售许可证,遵守版权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声像档案的采集方式可以包括录音、拍摄、摄像等,采集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八条声像档案的采集应当记录采集时间、地点、人员等相关信息,并建立相应的登记台账和索引。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分类整理原则,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整理工作。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内容包括整理、清点、分类、加工等工作。

第十一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工作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和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四章档案保存第十二条声像档案的保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可靠,确保声像档案不受损失、灭失或泄露;(二)定期备份,保障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三)涉密档案要按照保密规定进行保管和使用;(四)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档案保存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声像档案的保存应当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案,包括存储介质、设备、环境等的保证和维护。

第十四条声像档案应当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五条声像档案的备份应当定期进行,并建立备份记录和索引。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六条声像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严禁未经授权和非法传播、使用、篡改档案信息。

医院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医院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医院声像档案管理规定声像档案直观地记录了事物的原貌,是文字记录的补充,与文字材料一样是单位档案的组成部分。

为加强声像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医院工作活动中的作用,特制订本规定。

一、归档范围二、归档要求1、归档的声像材料必须是原版、原件。

2、声像材料必须图像清晰、声音清楚,并加必要的说明。

3、照片材料必须影像相符,由底片、照片、文字说明三部分构成。

说明部分包括:①事由:指照片影像所反映事件、事物的情由;②时间:指事件发生或事物变化、产生的时间和拍摄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③地点:指被摄物所在的具体地点;④人物:指照片影像上主要人物、姓名、身份;⑤背景:指对揭示照片影像主题具有一定作用的背景:⑥摄影者:指照片的拍摄单位和拍摄人。

5、声像材料的说明必须用毛笔或碳素、蓝黑墨水钢笔书写。

6、声像材料的归档时间须按声像材料形成特点,由主办部门或经办人及时整理归档。

三、声像材料的整理2、声像材料按照片、录音、录像不同的载体、年代、问题分类整理,保持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动,其代符各为ZBP、LY、L某。

3、照片应与说明一同整理,底片(负片和反转片)单独整理,分别固定在芯页上组成案卷,一般30芯页为宜。

4、案卷目录以照片的自然张或有总说明的若干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中的照片题名应在保证基本要素的前题下,将文字写成照片名称,一般不超过50字。

5、卷皮可用文书档案卷皮或专用卷皮,案卷题名概括案卷内全部照片基本主题。

6、案卷的装订应完整、齐全、标准、美观。

9、档号的编写应规范、准确、清晰,不得出现重编、漏编、空号现象。

底片可编流水号,标在底片袋的右上方,按顺序插入底片册内。

四、声像档案的保管1、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黑白底片入库前要进行水洗、上光,接触底片的人应戴洁净的手套,防止污染底片,对不合格的声像材料,需经技术处理后方可入库。

2、照片、底片册,录音、录像带均应按顺序立放于柜架上,不能挤压。

录音、录像带每隔6—12个月挠一次,避免粘连,如发现录音、录像带变形、断裂、磁粉脱落、照片发黄、霉变等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补救。

国家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国家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声像档案的管理,保障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记录历史、服务社会、传承文化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在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声像档案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第三条国家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统一,安全保密;(三)科学管理,方便利用;(四)尊重历史,传承文化。

第四条国家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基本任务:(一)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管理制度;(二)加强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数字化等工作;(三)提高声像档案的利用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四)加强声像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声像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声像档案的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内容应当涵盖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二)真实性:收集的声像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三)时效性:收集的声像档案应当及时、准确地反映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变化。

第六条声像档案的收集渠道包括:(一)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自行制作或收集的声像资料;(二)国内外有关机构、个人捐赠的声像资料;(三)公开征集的声像资料;(四)购买、复制、交换等途径获取的声像资料。

第七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系统性:按照声像档案的内在联系,进行分类、编目、排列,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二)科学性: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声像档案进行整理,提高声像档案的利用率;(三)规范性: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声像档案进行整理,确保声像档案的质量。

第八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分类:根据声像档案的内容、形式、来源等,进行分类;(二)编目:对声像档案进行编目,编制声像档案目录;(三)排列:按照声像档案的内在联系,进行排列;(四)归档:将整理好的声像档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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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声像档案管理细则
医院声像档案管理细则
1、目的
为加强对声像档案的管理,妥善收集与保管医院重要会议、活动拍摄的照片、图片、录像等声像资料,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各类声像资料的管理,包括医院召开的重要会议的声像资料(含数码照片、录像资料,下同)、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重要培训与学术讲座的声像资料、科研成果及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声像资料。

2.2本细则仅针对声像档案的管理,从属于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3、工作程序
3.1会议、培训、活动的组织部门需指定专人(以下简称采集人)负责现场声像资料的采集与整理。

3.2会议、培训、活动结束15个工作日内,采集人根据要求,将声像资料制作成册连同底片(含电子版文件)送交档案室统一管理。

3.3认真执行声像资料归档交接手续,声像资料采集人应为声像资料附以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标题、人员姓名、排列顺序、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

3.4各部门(科室)采集人送交的声像资料(包括底片、电子版文件),由档案室进行分类、编号,填写目录,按声像资料的介质规格大小分别采用簿、册、袋、盒,并辅以文字说明,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保存。

3.5借阅声像资料应履行借阅手续,资料档案不经允许不得反拍,更不得涂抹损坏。

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发现以上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3.6声像资料档案要分级进行管理,对珍贵的历史照片应列为重点保护范围,妥善保存,原则上不予外借。

如因公务确需借阅,应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3.7集团重要会议、活动的声像资料,除医院存档外,应复制一份报集团人事行政部存档备案,执行《重要事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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