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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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严重的社会问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 题也接踵而来。 题也接踵而来。在诸侯坐大为害于内的 同时, 同时,社会上又产生了一批虽无官职爵 位却横行不法、骄奢淫逸的豪富吏民, 位却横行不法、骄奢淫逸的豪富吏民, 严重破坏了社会等级秩序, 严重破坏了社会等级秩序,直接威胁着 建立不久的西汉王朝。 建立不久的西汉王朝。
3.章帝时期汉律的删简 . 光武帝时期,虽然恢复了汉律,但其“ 光武帝时期,虽然恢复了汉律,但其“汉世之 轻法”仍极繁苛严酷。章帝即位后, 轻法”仍极繁苛严酷。章帝即位后,尚书陈宠 遂建议删简汉律,废止了部分繁杂科条, 遂建议删简汉律,废止了部分繁杂科条,但仍 未改变其严刑峻法性质。到和帝即位时, 未改变其严刑峻法性质。到和帝即位时,律令 中已有死刑六百一十条,耐罪一千六百九十八 中已有死刑六百一十条, 赎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条。 条,赎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条。故陈宠任廷 尉后,再次删简律令,仅定大辟之刑二百条, 尉后,再次删简律令,仅定大辟之刑二百条, 耐罪与赎罪二千八百条,合计为三千条。不过, 耐罪与赎罪二千八百条,合计为三千条。不过, 这次大规模的删修律令未及实施, 这次大规模的删修律令未及实施,陈宠便因涉 嫌犯罪被免职。 嫌犯罪被免职。
汉朝法律制度
(公元前206年一公元220年)
公元前206年,秦朝被农民起义推翻,曾参加 起义的刘邦称汉王。经过四年的楚汉战争,刘 邦于公元前202年正式称帝,建立汉朝,定都 长安,史称西汉。公元8年,外戚王莽一度取 代西汉政权,建立新朝,推行改制新政,但不 久即被绿林、赤眉大起义推翻。公元25年,南 阳豪强地主刘秀,利用农民战争的胜利成果, 重新建立汉朝政权,定都洛阳,史称东汉。
因此,他主张以儒家的学说理论作为政权建
设与法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设与法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在儒家学说的 指导下,董仲舒以阴阳五行理论为基础, 指导下,董仲舒以阴阳五行理论为基础, 正式提出了“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 正式提出了“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他 指出,天道宇宙是由阴阳二者变化而成的, 指出,天道宇宙是由阴阳二者变化而成的, 彼此缺一不可,但双方地位并不相同, 彼此缺一不可,但双方地位并不相同,阳 为主,阴为辅。 为主,阴为辅。就阴阳二者与德刑二者的 对应关系而言,阳为德,主生;阴为刑, 对应关系而言,阳为德,主生;阴为刑, 主杀。根据天人感应学说, 主杀。根据天人感应学说,统治者治理国 必须遵循天道而行事。这样, 家,必须遵循天道而行事。这样,以阳主 阴辅理论为基础, 阴辅理论为基础,便产生了德主刑辅的法 律思想。 律思想。
二、汉律的制定与修订 (一)汉律六十篇的制定 一 汉律六十篇的制定 汉朝法律的主体部分,是以《九章律》 汉朝法律的主体部分,是以《九章律》为核心 的汉律六十篇。据《晋书?刑法志》载,李悝 的汉律六十篇。 晋书 刑法志》 刑法志 法经》 商鞅“受之以相秦。汉承秦制, 著《法经》,商鞅“受之以相秦。汉承秦制, 萧何定律” 三篇, 萧何定律”,增《兴》、《厩》、《户》三篇, 叔孙通益律所不及, 合为《九章律》 合为《九章律》。“叔孙通益律所不及,《傍 十八篇” 武帝时期,又增“张汤《 章》十八篇”。武帝时期,又增“张汤《越宫 二十七篇,赵禹《朝律》六篇, 律》二十七篇,赵禹《朝律》六篇,合六十 篇”。 汉律六十篇是汉初高祖与武帝两代制定的,但 汉律六十篇是汉初高祖与武帝两代制定的, 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是两汉时代沿用 近四百年的基本法规。 近四百年的基本法规。在此期间的其他立法活 大都是汉律六十篇的补充。 动,大都是汉律六十篇的补充。
它强调以德礼教化为主,刑罚惩治 它强调以德礼教化为主, 为辅,贯彻先德后刑、德刑并用、 为辅,贯彻先德后刑、德刑并用、 礼法结合的原则。 礼法结合的原则。其实质是以儒家 所宣扬的伦理道德与纲常礼教, 所宣扬的伦理道德与纲常礼教,作 为调整人们各种社会关系的基本准 要求民众自觉遵守,使其“ 则,要求民众自觉遵守,使其“晓 于礼谊而耻犯其上” 于礼谊而耻犯其上”, 达到减少犯 罪以维护专制统治的目的。 罪以维护专制统治的目的。
董仲舒认为,当时出现严重的社会问题, 董仲舒认为,当时出现严重的社会问题, 主要是由于没有及时地改变统治政策。 主要是由于没有及时地改变统治政策。 要想扭转这一局面,必须改弦“更张” 要想扭转这一局面,必须改弦“更张”, 既要抛弃秦朝推行的法家重刑主义的严 刑峻法传统, 刑峻法传统,也要摈弃汉初奉行的黄老 无为政策。 无为政策。
从社会制度和国家体制来说,“汉承秦 制”, 秦汉之间是一脉相承的;但就其 立法思想和法律制度而言,秦汉之间既 有继承发展,又有改进更新。西汉初年, 推行休养生息、宽省刑罚的黄老无为政 策,社会经济迅速恢复起来,但社会问 题也急剧增多。针对严峻的政治现实,
汉武帝采纳董仲舒建议,罢黜百家,独 尊儒术,继承了西周时期以礼为法、礼 刑并用的传统,将儒家所倡导的礼仪道 德规范纳入法律制度,确立了引礼入律、 礼法合流的原则,使西汉法律制度的发 展开始了儒家化的进程,影响和决定了 后世封建法制的发展方向。因此,汉朝 堪称我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发展时期。
3.《越宫律》与《朝律》 . 越宫律》 朝律》 自高祖时期的立法活动之后,继立的惠帝、吕后、 自高祖时期的立法活动之后,继立的惠帝、吕后、 文帝、景帝各代都奉行“镇以无为” 文帝、景帝各代都奉行“镇以无为”、“务在宽 的统治政策,未再进行大的立法活动。 厚’, 的统治政策,未再进行大的立法活动。直 即位以后,为了稳定社会秩序, 到汉武帝即位以后,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巩固专 制政权,遂又进行大规模的立法活动。 魏书? 制政权,遂又进行大规模的立法活动。据《魏书 刑罚志》 当时共增立律文五十余篇。 刑罚志》载,当时共增立律文五十余篇。其中最 重要的是张汤、赵禹分别主持制定的《越宫律》 重要的是张汤、赵禹分别主持制定的《越宫律》 二十七篇和《朝律》六篇。 二十七篇和《朝律》六篇。前者是关于宫廷警卫 方面的专门法律, 方面的专门法律,后者是关于朝贺制度的专门法 律。 以上汉律六十篇,分别是各方面的专门法规。其 以上汉律六十篇,分别是各方面的专门法规。 九章律》作为最基本的刑事法典, 中《九章律》作为最基本的刑事法典,系最主要 的核心和主干;其他三部法规,则均为《九章律》 的核心和主干;其他三部法规,则均为《九章律》 的重要补充。它们共同构成了汉律的主体和基础。 的重要补充。它们共同构成了汉律的主体和基础
汉武帝即位后,尤其信奉黄老思想的窦 汉武帝即位后, 太后死去, 太后死去,全面改革社会弊端的活动正 式提上议事日程。为适应这一改革需要, 式提上议事日程。为适应这一改革需要, 针对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思想, 针对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思想, 董仲舒率先提出“ 春秋》大一统” 董仲舒率先提出“《春秋》大一统”的 政治学说,并由此建议“罢黜百家、 政治学说,并由此建议“罢黜百家、独 尊儒术” 得到汉武帝的赏识和采纳。 尊儒术”,得到汉武帝的赏识和采纳。
(二)武帝以后立法的发展变化 二 武帝以后立法的发展变化 汉律六十篇形成以后, 汉律六十篇形成以后,两汉立法及其法律内容又 有一些发展变化,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有一些发展变化,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1.武帝以后法律的扩充 . 自武帝时期开始, 自武帝时期开始,西汉政权又进行过一些立法活 各类法律大为扩充。 汉书?刑法志 刑法志》 动,各类法律大为扩充。据《汉书 刑法志》 ,,当时共有律令三百五十九章 当时共有律令三百五十九章, 载,,当时共有律令三百五十九章,大辟之刑四 百零九条一千八百八十二事, 百零九条一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一万三 千四百七十二事, 文书盈于几阁, 千四百七十二事,故“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 遍睹” 到成帝时期,更增至律令百余万言, 遍睹”。到成帝时期,更增至律令百余万言,大 辟之刑千余条。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西汉末年。 辟之刑千余条。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西汉末年。 2.光武帝时期汉律的恢复 . 西汉末年,王莽尊奉周礼,实行复古改制新法, 西汉末年,王莽尊奉周礼,实行复古改制新法, 汉律遭到废弃和破坏。东汉政权建立以后, 汉律遭到废弃和破坏。东汉政权建立以后,光武 帝废除新制,“务用安静,解王莽之繁密,还汉 帝废除新制, 务用安静,解王莽之繁密, 世之轻法”, 重新恢复了西汉旧律。 世之轻法” 重新恢复了西汉旧律。
2.《傍章律》 . 傍章律》 西汉政权建立之初,秦朝仪法已废, 西汉政权建立之初,秦朝仪法已废,新的礼仪 法度尚未确立,朝廷秩序杂乱无章。每逢朝会, 法度尚未确立,朝廷秩序杂乱无章。每逢朝会, “群臣饮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 刘邦 群臣饮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 十分厌恶,却又无可奈何。 十分厌恶,却又无可奈何。博士官叔孙通征得 同意,依据先秦古礼及秦仪, 同意,依据先秦古礼及秦仪,主持制定朝廷礼 附于《九章律》之后,由高祖正式颁行, 仪,附于《九章律》之后,由高祖正式颁行, 此即《傍章律》十八篇。 九章律》 此即《傍章律》十八篇。与《九章律》以刑为 重在罚罪的内容不同, 傍章律》 主、重在罚罪的内容不同,《傍章律》十八篇 的内容则是朝廷、宗庙、君臣、 的内容则是朝廷、宗庙、君臣、贵贱等礼仪法 度与等级秩序方面的法律规定。 度与等级秩序方面的法律规定。 据《汉书 高帝纪下》载:“初,顺民心,作 汉书?高帝纪下 高帝纪下》 顺民心, 三章之约。天下既定,命萧何次律令, 三章之约。天下既定,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 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 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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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献帝时期汉律的整理 . 汉末董卓之乱, 典宪焚燎, 汉末董卓之乱,“典宪焚燎,靡有孑 汉律遭到一场空前的劫难。 遗”, 汉律遭到一场空前的劫难。建安 元年(196年),太山太守应劭对汉律进行 元年 年, 了一次整理。他除删定律令制成《汉仪》 了一次整理。他除删定律令制成《汉仪》 还撰具《律本章句》等二百五十篇, 外,还撰具《律本章句》等二百五十篇, 集成驳议三十篇。 这次整理汉律, 集成驳议三十篇。 这次整理汉律,涉及
第一节 立法思想与立法活动
一、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的确立 西汉政权是在经历长期战乱之后建立起来的, 西汉政权是在经历长期战乱之后建立起来的, 由于战争对生产造成的严重破坏, 由于战争对生产造成的严重破坏,汉初的社会 经济呈现一派凋敝景象。为了尽快恢复生产, 经济呈现一派凋敝景象。为了尽快恢复生产, 发展经济,巩固新生政权, 发展经济,巩固新生政权,汉初统治者吸取秦 朝灭亡的历史教训,采取“休养生息”、“与 朝灭亡的历史教训,采取“休养生息” 民休息”的黄老无为政策,确立了“ 民休息”的黄老无为政策,确立了“务在宽 约法省刑”的政治法律思想, 厚”、“约法省刑”的政治法律思想,以缓和 尖锐的阶级矛盾与社会矛盾。 尖锐的阶级矛盾与社会矛盾。在这一思想政策 的指导下,经过汉初约七十年的发展, 的指导下,经过汉初约七十年的发展,国家积 累起雄厚的物质财富。 累起雄厚的物质财富。
1.《九章律》 . 九章律》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部进入关中。针对当地 公元前 年 刘邦率部进入关中。 民众长期遭受秦朝严刑峻法的残害, 民众长期遭受秦朝严刑峻法的残害,为了争取 民心,建立政权,遂与百姓约法三章: 民心,建立政权,遂与百姓约法三章:杀人偿 伤人与盗窃抵罪,其余秦法一律废除。 命,伤人与盗窃抵罪,其余秦法一律废除。 这 是西汉政权立法的开端, 是西汉政权立法的开端,但它只是一种临时的 权宜之计。随着形势的发展, 权宜之计。随着形势的发展,约法三章的简单 内容显然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统治需要。于是, 内容显然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统治需要。于是, 西汉政权正式建立后, 西汉政权正式建立后,相国萧何等人便首先制 定了《九章律》 篇目内容,是在李悝《 定了《九章律》。其篇目内容,是在李悝《法 六篇的基础上,直接承袭秦律, 经》六篇的基础上,直接承袭秦律,新增 三篇而成的。因此, 《兴》、《厩》、《户》三篇而成的。因此, 它作为一部以刑为主的综合性法典, 它作为一部以刑为主的综合性法典,是汉律最 早也是最基本的核心部分。 早也是最基本的核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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