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与人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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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天理,享人欲——关于人性的旁白

●欧阳米果

中国人都知道有个老天爷,他们家的道理叫天理。天理在词典上还有别的解释,高深莫测的,先不必去管,只需知道天理就是至高道理即可。

人欲很好解释,望文生义即可。

天理和人欲之间,是什么关系呢?宋代理学家朱熹认为两者是对立的关系,应“存天理,灭人欲”。此言在现代社会几乎引起共愤,没少挨批。

朱老夫子的话合不合理?

首先从唯心主义角度去想,似乎有些不对头。

假如人类是老天爷(代指各种神明)造出来的,天理要灭欲的话,老天爷为什么不把人造成树呢?若人人都是树,一晒太阳就吃饱了,一开花就有雌蕊雄蕊,还怎么会有物欲色欲?既然老天爷给人类造出来各种器官,却规定这样也不行,那样也不行,连想想都是罪过,岂不是拿全人类开玩笑吗?你老天爷还讲不讲理了?你都不讲理,我们还用管你的天理吗?

其次从唯物主义角度去想,好像也说不通。

唯物主义认为天上没有老天爷,也没有神明,只有星球、太空之类的物质,既然是物质,全都没心没肺没头脑,它们哪有什么理可讲?有理也是物理,物理还能管得着人欲吗?

明代的心学大师王阳明,他将天理和人欲统一起来,称“天理即是人欲”,真是如此吗?婴幼儿生来就会抢奶瓶,两个孩子都想把奶瓶抢到手,这表示他俩的天理打起来了?人的欲望是难以统一的,当人与人的欲望产生对立时,谁该拥有天理呢?

看来天理与人欲的关系,既不是对立的,也不是统一的,那应是什么样的?天理与人欲,应该是辩证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正确的表述是:遵天理,享人欲。

若符合天理,人可享其欲,若违背天理,人须克其欲。

天理究竟是什么?天理是一项原则,极为简单,就四个字:和平共处。

有人会问,你怎么知道这是天理?是老天爷告诉你的?不是,我没老天爷手机号,和他联系不上,天理是我自己算账算出来的,算法如下:

第一,任何人离开别人是活不了的,不信?新生儿若是几天没人管,准饿死。人类不像爬行动物,从蛋里出来就会吃会跑,个体全能,婴幼儿需要别人的照顾,需要向别人学习语言行动技能,否则无法长大成人。而且人长大之后,衣食住行需要向别人交换,思想感情也需要和别人交流,人作为社会动物,在心理上也离不开人类群体,除非出现各种异常。

第二,如果人离不开人,那人与人是和平相处好呢,还是自相残杀好呢?我用计算器一算,结果是和平相处好。如果是自相残杀的话,人类早在多少万年前就该死光了。

第三,存在即是合理,我们人类还存在,这是合乎天理的,天理应是和平共处。这样,得到的结论是:凡是利于和平共处即合天理,凡不利于和平共处即不合天理。

自古有多少人苦苦参悟天理,参悟固然离不开独省,但独省是心灵历程,用得着离家出走、抛却红尘吗?还美其名曰超凡脱俗,纯粹是打着寻找天理的旗号自绝于人民。没有人民你能有思想吗?狼孩熊孩懂得什么叫抛却红尘?还妄谈什么寻找天理,不知道天理就在人间吗?

说完天理,再说说人欲。

欲望这东西,是生命所本有的能动性。人的欲望是最复杂的,它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

从积极的意义上说,人类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是人类不断满足自身欲望而带来的直接结果。山中的石头什么欲望也没有,放那儿一万年也毫无发展。

从消极方面讲,欲望是很难控制的,一旦控制不好就如洪水暴发,破坏力惊人。私欲失去底限,就会变成贪婪、疯狂、残暴,人类社会将陷入危机。

欲望是生命本有的,想消灭欲望必须先消灭生命。既然生命中的欲望无法消灭,那么如何管理欲望就是门学问了,简而言之,欲望宜“导”不宜“堵”。

大家还记得大禹他爸鲧是怎么死的吗?他在治洪的时候采取了堵截的方法,终致治水失败受刑而死。大禹治水为什么会成功?正是采取了疏导的方法。若人欲泛滥如洪水,治欲应如治水。

用什么来治人欲?要用天理。可是老天爷不说话怎么办?外国人想出一个法子,给老天爷找个代言人,哦不对,人家说那是神明选定的代言人,传下圣言福音之类的思想行为规范,对管理人欲大有帮助。

我们中国一直也没明确谁是天理代言人,弄的人家笑话我们中国人没信仰。其实我们中国人是信奉天人合一的,天理应当就是人理,是为人处世的道理。

人欲从低到高,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最基本的人欲是生存欲,人都有活下去的欲望。

第二层人欲是幸福欲,人不但要活,还要活的好,活的美,要享受财富、权力、精神所带来的种种快乐。

第三层人欲是自豪欲。自己活的好还不够,还想叫别人知道,希望获得别人的认可、尊敬乃至羡慕、崇拜。

人欲也是本有,不用别人教,天生就会。已知天理是和平共处,代入人欲之中,可得为人处世的原则应是如此:

人可享生存,但不能影响到别人的生存。

人可享幸福,但不能影响到别人的幸福。

人可享自豪,但不能影响到别人的自尊。

凡影响到了别人的生存、幸福、自尊,都不利于和平共处。以杀害去剥夺别人的生命,以贪暴去剥夺别人的幸福,以炫耀去剥夺别人的自尊,都是有违天理的。我们的先辈以己度人,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普世原则,倡导温良恭俭让,主张忠恕谦和忍,不就是为了照顾别人的感受吗?仁义礼智信也好,道德法律也罢,不都是为了促使人们和平共处吗?

孔子在七十岁的时候悟出了人生真谛:随心所欲,不逾矩。

《道德经》五千余字,中心思想就一句话:合乎道者即为德。

儒道先贤早已说的很明白,只要合规矩、合天道,人欲就是自由的。用我们的话说,就是“遵天理,享人欲”。

如果你愿与人和平共处,而别人不愿意,那么你终究还是了占天理的,即便是打起来,你也是正义的一方。他们叫违法犯罪,而你叫正当防卫,不就是这么个理儿吗?

有人说,天理就是公平,这话对吗?那可不一定!

世上不存在绝对的公平,公平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青草愿与牛羊共和,牛羊把青草吃下肚,牛羊愿与人类共和,人类把牛羊放进锅,这算公平吗?就算同是人类,也没有绝对公平,父母打发儿女去干活儿是天经地义,儿女打发父母去干活儿则有悖伦常。

天理不是绝对公平。人间大义,天下大势,从来都是优势者优先。何为优势者?长者、尊者、强者、能者,皆占大义,居大势,是为优势者。优势者要格外珍惜自己的优先权,常怀仁义之心,以和平共处为念,才能长久保持优势。若是人欲膨胀过度,则为天理所不容。秦朝以始皇帝之尊,吞六国之强,尚难免灭亡。人类以为自己是强者,若是恣意破坏大自然,必会遭到大自然的残酷报复。

然而优势者施仁亦应有度,过度的仁爱也会坏了规矩。比如父母关怀子女本是好的,但父母若不教导孩子,只一味宠爱,乃至终生甘做孩奴,这又岂是天理?

严慈相济,阴阳合和,天之道也。

万事万物,本无对错。凡事不在于你怎么做,而在于别人怎么想。

(感谢刘磊先生前来探讨天理人欲问题,遂引发思考,撰成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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