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转让相关知识
信贷资产转让模式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今后资产证券化的重要基础资产,今后券商资产管理及投行业务将围绕信贷资产开展。
一、业务含义
01
托管
02
托管银行
03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4
理财资金
05
自有资金06托管 Nhomakorabea07
托管银行
08
买断
09
承诺函
10
签署协议
11
交易指令
12
买 断
13
交易指令
14
信托公司信托计划
15
银行信贷资产
二、操作模式 1.0、SOT模式
八号文对原有模式产生冲击,尤其是券商受让资格和银行兜底形式。
三、业务环境
01
确定项目,收益、期限、资金额、授信报告与决议、兜底形式,信贷资产转让合同内容、托管行要求;
02
根据项目方要求设计项目结构,寻找资金方,进行三方磨合,确定项目合作,很多银行不能够投资与房地产与平台,需要注意;
03
资金方签订定向资管协议,确定托管行、开立托管户、存入资金、与项目行签订兜底函、下达交易指令;
03
兜底行需要承诺关闭授信,不得再向融资企业提供授信报告没有覆盖的贷款;
01
开拓银行客户该类型业务,在时点,季度末,流动性偏紧,或者改行存款规模不足的情况下,较为适用;
04
资产的后续管理,有的银行需要收取管理费用作为中间业务收入,需要进行事先的约定;
02
五、注意事项
2.0、定向资管信贷资产转让模式
托 管 托管银行 自有资金 签署协议
承诺函
01
银行信贷资产
02
买 断
03
3.0、委托贷款模式
企业 托管 托管银行 委托合同 委贷银行 承诺函
信贷资产转让的相关知识-11页文档资料
信贷资产转让的相关知识信贷资产转让是指金融机构(如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之间,根据协议信贷资产转让约定转让在其经营范围内的、自主、合规发放尚未到期信贷资产的融资业务,其中,金融机构将其持有的信贷资产出售给其他金融机构并一次融入资金被称为信贷资产出让业务;金融机构受让其他金融机构出售的信贷资产并融出资金被称为信贷资产受让业务。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本行与其他金融同业之间,根据协议约定相互转让在其经营范围内的自主、合规发放且未到期的信贷资产的融资业务。
信贷资产转让可以被划分为以下两大类型,每一类型各有两种操作模式:第一类:银行甲提供保证担保,后期贷款置换或备用贷款支持,信托公司新增贷款,过一定时期,转手卖给银行甲或银行乙。
这一时期一般在几天至一年之内不等。
信托公司卖出之后,又分为两种情形:信托公司承诺回购与完全卖断两种。
信托公司一般是采取完全卖断,不愿意回购。
这一类转让之所以发生,在于借款人具有相当实力,议价能力强,追求低成本资金。
银行甲期望维护重点客户关系,囿于无法突破贷款利率下限,介绍信托公司首先介入,愿意提供担保,便于到期接回信贷项目。
或者因为过一定时期后,甲的存贷比下降,可以新增贷款,或客户在甲的借款额度已经下降,可以重新对客户贷款。
同时银行乙缺乏优质项目,资金较多,愿意接受该信贷资产。
第二类:银行存量贷款出售,信托公司买受:信托公司买受之后,又分为两种情形:原出售方附回购承诺、信托公司完全买断两种。
第一种较多,许多信托公司已经与多家银行合作多次;第二种较少。
这一类业务出现,是由于银行分、支行需要调节资产负债表,尤其是在月底、年底;创造中间业务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调整收入结构,完成内部业绩考核要求;为高端客户提供理财品种,信托公司受让贷款后,由银行代销信托产品,兼顾吸收储蓄存款;调整行业投向,分散贷款资产的地理分布;实施间接银团贷款,分散对单一客户贷款过度集中的风险。
浅谈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及审计要点
浅谈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及审计要点 - 财经金融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商业银行一项新业务,是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一个亮点。
其目的:一是出让方通过转让资产获得流动性,同时赚取一定的利润;二是受让方通过承受债权获得该债权将来收益的权利。
该业务的本质是指银行与其他金融同业之间买卖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的业务。
转让方式包括一次性回购和买断。
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是指转让信贷资产的金融机构在将资产转让给其他同业机构后,按照贷款转让协议约定的时间、金额、价格回购资产的转让方式;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是指转让信贷资产的一方完全将债权依法转让给其他同业机构,其他同业机构成为债权人,转让方退出贷款合同关系。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有其特殊的意义。
一是可以解决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例和存贷款比例超过规定的比例指标问题。
二是可以增大出让方会计报表的货币资金。
三是可以降低上市银行资产负债比例,收回资金,从而迅速解决资本充足率、单个贷款比例、存贷款比例、长期贷款指标等资产负债比例问题。
总之,该业务可以随时改变交易双方会计信息,对信息披露具有重大影响。
由于我国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信贷资产转让又具有上述特殊意义,致使一些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不是为了正常寻利,而是利用该业务到达调整经营指标等目的。
因此,对该业务的审计,应注意以下要点。
一、审查转让合同,查清出让方和受让方的真实意图。
将实际业务与转让合同进展比照分析^p ,审查转让业务是否按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同时,关注转让业务发生的时间和期限,重点审查发生在年末、时间较短的转让业务,查清有无为调整报表在年末从事大量转让业务。
二、审查交易背景的真实性,提醒虚假转让行为。
对所转让的贷款的发放时间、五级分类、借款单位、贷款合同和借据进展审查,查清有无以虚构贷款等方式将转让业务当作融资工具,甚至大量骗取银行资金问题。
三、审查资金去向,提醒违规行为。
从信贷资产受让方转出的资金入手,审查信贷资产出让方有无将融入资金不入大帐或投入资本市场等违规行为。
信贷资产转让相关知识
信贷资产转让•••••••摘要请用一段简单的话描述该词条,马上。
信贷资产转让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中国国业近年来新兴的一种创新。
作为资产负债管理工具、工具和风险管理工具,它有助于解决银行在资本充足率和资本收益率之间的“两难选择”,解决银行负债和资产在和期限结构上的非对称矛盾,尤其是不良资产的转让对于化解资产长期沉淀而形成的期限结构矛盾的功效就更为突出。
信贷资产转让-概念信贷资产转让是指金融机构(如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等)之间,根据协议约定转让在其经营围的、自主、合规发放尚未到期信贷资产的融资业务,其中,金融机构将其持有的信贷资产出售给其他金融机构并一次融入资金被称为信贷资产出让;金融机构受让其他金融机构出售的信贷资产并融出资金被称为资产受让业务。
信贷资产转让-主要模式信贷资产转让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分为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和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转让双方根据协议约定转让信贷资产,资产转让后,借款人向受让方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项下,由出让方转让为受让方。
这种转让方式也被称为“真实出售”。
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转让双方根据约定在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转让信贷资产,同时出让方承诺在约定的日期向受让方无条件购回该项信贷资产。
由于回购型业务所转让的信贷在到期前就已由出让方购回,所以不办理贷款档案和法律文件的移交,付息的责任由出让方承担。
中国大力发展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也是一种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信贷资产转移给一个特设目的主体(这种转移可以采用转让方式,也可以采用信托方式),由特设目的主体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者发行受益证券,以信贷资产的现金流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方式。
可以看出,信贷资产证券化区别于传统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之处即创新之处在于特设目的主体受让了该笔信贷资产以后,以该笔信贷资产的现金流为基础向投资者发行了受益证券。
信贷资产转让办法
信贷资产转让办法信贷资产转让是指金融机构如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之间,根据协议约定转让在其经营范围内的、自主、合规发放尚未到期信贷资产的融资业务,其中,金融机构将其持有的信贷资产出售给其他金融机构并一次融入资金被称为信贷资产出让业务;金融机构受让其他金融机构出售的信贷资产并融出资金被称为信贷资产受让业务。
信贷资产转让可以被划分为以下两大类型,每一类型各有两种操作模式:第一类:银行甲提供保证担保,后期贷款置换或备用贷款支持,信托公司新增贷款,过一定时期,转手卖给银行甲或银行乙。
这一时期一般在几天至一年之内不等。
信托公司卖出之后,又分为两种情形:信托公司承诺回购与完全卖断两种。
信托公司一般是采取完全卖断,不愿意回购。
这一类转让之所以发生,在于借款人具有相当实力,议价能力强,追求低成本资金。
银行甲期望维护重点客户关系,囿于无法突破贷款利率下限,介绍信托公司首先介入,愿意提供担保,便于到期接回项目。
或者因为过一定时期后,甲的存贷比下降,可以新增贷款,或客户在甲的借款额度已经下降,可以重新对客户贷款。
同时银行乙缺乏优质项目,资金较多,愿意接受该信贷资产。
第二类:银行存量贷款出售,信托公司买受:信托公司买受之后,又分为两种情形:原出售方附回购承诺、信托公司完全买断两种。
第一种较多,许多信托公司已经与多家银行合作多次;第二种较少。
这一类业务出现,是由于银行分、支行需要调节资产负债表,尤其是在月底、年底;创造中间业务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调整收入结构,完成内部业绩考核要求;为高端客户提供理财品种,信托公司受让贷款后,由银行代销信托产品,兼顾吸收储蓄存款;调整行业投向,分散贷款资产的地理分布;实施间接银团贷款,分散对单一客户贷款过度集中的风险。
信托公司参与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逐渐增多,说明金融市场存在此类需求。
相对银行之间直接转让,在信托公司参与下,信贷资产转让的灵活性大大增加。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分为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和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信贷资产转让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贷资产转让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贷资产转让,是指金融机构将其持有的信贷资产,按照约定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投资者,并由受让方承担相应权利义务的行为。
第三条信贷资产转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信贷资产转让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信贷资产转让的主体第五条信贷资产转让的主体包括:(一)转让方: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合法持有信贷资产的机构;(二)受让方:具有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投资者。
第六条转让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金融机构法人资格或者合法的信贷资产持有资格;(二)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三)具有相应的业务资质和操作能力;(四)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受让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金融机构法人资格或者合法的投资资格;(二)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三)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四)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信贷资产转让的程序第八条信贷资产转让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转让方与受让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二)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信贷资产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合同、抵押物评估报告、担保合同等;(三)受让方对信贷资产进行尽职调查,了解信贷资产的真实情况;(四)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信贷资产转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五)转让方按照合同约定,将信贷资产转让给受让方;(六)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七)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信贷资产转让登记手续。
第九条信贷资产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名称、住所;(二)信贷资产的基本情况;(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四)转让日期;(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八)其他约定事项。
信贷资产转让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信贷资产转让是指金融机构将其持有的信贷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应收账款、保理债权等,通过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或其他投资者,以实现资金周转、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一种金融业务。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我国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流动性管理以及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信贷资产转让行为,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围绕信贷资产转让的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信贷资产转让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规范民事合同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编规定了买卖合同,为信贷资产转让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信贷资产转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规定了担保合同、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为信贷资产转让中的担保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信贷资产转让过程中,担保权利人可以将担保权利随同信贷资产一并转让。
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是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业务范围、风险管理等事项。
信贷资产转让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项业务,受到该法的约束。
4.《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是我国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规范性文件,其中规定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条件、程序、信息披露等内容,为信贷资产转让提供了参考依据。
5.《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是我国规范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基本法规,其中规定了信贷资产转让的定义、原则、条件、程序、监管要求等内容。
三、信贷资产转让的法律规定1.信贷资产转让的定义根据《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信贷资产转让是指金融机构将其持有的信贷资产,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或其他投资者,实现资金周转、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行为。
买卖信贷资产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信贷资产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其买卖交易日益活跃。
信贷资产买卖是指金融机构将其持有的信贷资产出售给其他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的行为。
为了规范信贷资产买卖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以下是对买卖信贷资产的法律规定的详细阐述。
一、信贷资产的定义与分类1. 信贷资产的定义信贷资产是指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因发放贷款、办理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等业务而形成的债权。
信贷资产是金融机构的主要资产之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2. 信贷资产的分类信贷资产根据其性质、期限、风险等因素,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贷款类资产:包括公司贷款、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等。
(2)票据类资产: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3)贴现类资产:包括票据贴现、贷款贴现等。
(4)担保类资产: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5)其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
二、信贷资产买卖的法律规定1. 信贷资产买卖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金融机构进行信贷资产买卖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买卖双方均为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或具有相应资质的非金融机构。
(2)买卖的信贷资产应当是合法、合规的,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3)买卖的信贷资产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信贷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
(4)买卖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信贷资产买卖的程序信贷资产买卖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尽职调查:买卖双方对信贷资产进行尽职调查,了解资产的真实情况。
(2)签订合同:买卖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交易价格、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3)资产转让:金融机构将信贷资产转让给买方,买方支付相应的价款。
(4)登记备案:买卖双方将信贷资产转让情况报监管部门备案。
3. 信贷资产买卖的税收政策信贷资产买卖涉及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收问题。
《信贷资产转让模式》课件
目 录
• 信贷资产转让概述 • 信贷资产转让模式 • 信贷资产转让的风险管理 • 信贷资产转让的监管政策 • 信贷资产转让的案例分析
01贷资产转让
指金融机构之间,根据协议约定转让信贷资产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
贷款、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委托式转让模式
总结词
委托式转让是指转出方将信贷资产的权益和风险委托给受让方管理,但不转移资产的所 有权。
详细描述
委托式转让模式是一种较为少见的信贷资产转让模式。在此模式下,转出方将信贷资产 的权益和风险委托给受让方管理,但不转移资产的所有权。受让方通常会提供一些额外 的服务和管理,以帮助转出方更好地管理和运营信贷资产。这种模式有助于转出方利用
案例分析
某银行将一笔贷款卖给资产管理公司,同时 约定在一年后回购该贷款。资产管理公司在 一年后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了该贷款,银行
保留了对该贷款的控制权。
转售式转让模式的案例分析
要点一
转售式转让模式
要点二
案例分析
转售式转让是指转出方将信贷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让方 ,受让方在支付转让价款后,可以将该信贷资产再次转让 给其他投资者。
性。
信贷资产转让的风险评估
01
02
03
风险量化
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量化 评估,确定风险的大小和 影响程度。
风险评级
根据风险大小对信贷资产 进行评级,以便采取相应 的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报告
定期或不定期地编制风险 报告,向相关部门或领导 汇报信贷资产转让的风险 状况。
信贷资产转让的风险控制
制定风险管理政策
04
信贷资产转让的监管政策
信贷资产转让的监管原则和目标
最新信贷资产转让简介
信贷资产转让简介信贷资产转让简介(一)、信贷资产转让的概念信贷资产转让是指金融机构(如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之间,根据协议约定转让在其经营范围内的、自主、合规发放尚未到期信贷资产的融资业务,其中,金融机构将其持有的信贷资产出售给其他金融机构并一次融入资金被称为信贷资产出让业务;金融机构受让其他金融机构出售的信贷资产并融出资金被称为信贷资产受让业务。
(二)、信贷资产转让的主要模式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分为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和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转让双方根据协议约定转让信贷资产,资产转让后,借款人向受让方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项下,债权人由出让方转让为受让方。
这种转让方式也被称为“真实出售”。
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转让双方根据协议约定在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转让信贷资产,同时出让方承诺在约定的日期向受让方无条件购回该项信贷资产。
由于回购型业务所转让的信贷资产在到期前就已由出让方购回,所以不办理贷款档案和法律文件的移交,付息的责任由出让方承担。
目前我国大力发展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也是一种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信贷资产转移给一个特设目的主体(这种转移可以采用转让方式,也可以采用信托方式),由特设目的主体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者发行受益证券,以信贷资产的现金流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方式。
可以看出,信贷资产证券化区别于传统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之处即创新之处在于特设目的主体受让了该笔信贷资产以后,以该笔信贷资产的现金流为基础向投资者发行了受益证券。
信贷资产转让的历史发展在国外,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并不是新鲜事物。
这项业务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80年代到90年代得到了迅速发展,现在这项业务已经发展成为成熟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
截至2003年底,美国的按揭资产证券化余额已达5.3万亿美元,非按揭资产证券化的余额接近1.7万亿美元,两项总和占美国债务市场22万亿美元的32%。
浅析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资产转让问题
浅析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资产转让问题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大量出现,在其繁荣发展的背后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这就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自身造血”功能有限,甚至是缺失。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而言,为自身持续发展寻找一条充足的资金来源,就显得尤为迫切。
一、信贷资产转让概述(一)信贷资产转让概念信贷资产转让是银行业近年来新兴的一种金融创新,兼具资产负债管理工具、融资工具和风险管理工具的性质。
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之间,根据协议约定转让其在经营范围内、自主合规发放但尚未到期的信贷资产的融资业务。
(二)适用范围目前,我国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限于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主要模式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分为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和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1、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转让双方根据协议约定转让信贷资产,资产转让后,借款人向受让方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项下,债权人由出让方转让为受让方。
这种转让方式也被称为“真实出售”。
2、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转让双方根据协议约定在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转让信贷资产,同时出让方承诺在约定的日期向受让方无条件购回该项信贷资产.由于回购型业务所转让的信贷资产在到期前就已由出让方购回,所以不办理贷款档案和法律文件的移交,付息的责任由出让方承担。
(四)监管政策监管层对该类业务的监管分为准入监管和业务监管两个层次。
准入监管:各家商业银行在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前需要向银监局申请业务资格。
监管当局出于发展金融市场,加快金融开发的角度出发,启动和放开了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目前绝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具备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资格.业务监管:对于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监管层没有出台专门的规章制度对该类业务进行规范.实际工作中,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因转出方对该笔资产并没有剥离报表,监管层对该笔业务作为融资业务来监管。
浅析我国信贷资产转让问题
浅析我国信贷资产转让问题【摘要】2008年金融危机后,在国家4万亿元救市计划的刺激下,国内银行的信贷规模出现猛增的势头。
通过信贷资产转让成为很多银行收回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同时也转移了银行独自承担风险的局面。
但是信贷资产转让市场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缺乏有效的监管、潜在的风险存在与其运作过程中等等。
所以信贷资产转让的未来前景值得我们投入一定的关注。
【关键词】信贷资产转让;买断型;存在问题;建议一、信贷资产转让的概述(一)信贷资产转让的含义信贷资产转让(loan sales),主要是指银行将信贷资产视为可以出售的资产,通过各种方式、协议将其合规发放的尚未到期的信贷资产出售,转让给其他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以收回货币资金、缓解资本压力的一种融资行为,其本质上是对银行未来应收账款的再融资。
应收之账款是制约银行资金流动性的一大障碍,应收账款额越高,说明银行可支配现金越少,其承受市场风险的能力越低。
因此,世界各国银行对资产结构都非常敏感,努力将应收账款控制在一定比例。
如前所述,银行这种针对应收账款(即信贷资产)的再融资的方式就是信贷资产转让。
(二)信贷资产的转让方式按照转让的真实性分为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和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
前者是指出让方根据协议的约定,将贷款的预期收益和附着权利以及相应的风险直接出让给受让方。
在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下,由于是贷款的权益和风险直接由出让方转至受让方,等于说是债权人直接由出让银行变更为受让方,是故这种转让方式被称作“真实转让”。
同样是根据协议的约定转让信贷资产,但与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不同的是,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的出让方需承诺在未来的某一约定日期,无条件向受让方购回该项信贷资产。
所以,与前者不同,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因不发生债权的转移而不需要办理相关档案、文件的移交手续。
这是信贷资产转让的两种主要形式,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与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对于转让双方而言都是有利的。
[值得关注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
[值得关注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转让是国内商业银行近年发展起来的一项资产业务创新。
它是指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如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之间,根据协议约定相互转让在其经营范围内自主、合规发放的尚未到期信贷资产的融资业务。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分为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和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后者也被称为“真实出售”。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起因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对商业银行来说具有“三大特性”,即融资工具、资产负债管理工具和风险管理工具。
它有助于解决银行在资本充足率和资本收益率之间的“两难选择”;解决银行负债和资产在利率和期限结构上的非对称矛盾;考虑到不良资产的转让,它对于化解资产长期沉淀而形成的期限结构矛盾的功效就更为突出。
对股份制银行而言,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三项特性正是其所急需的。
其一,股份制银行具有很强的资产业务动力,而资金相对不足始终是业务制约;其二,股份制银行资本金尽管保持了较快增长,但始终不能满足业务大幅扩张的需要;其三,股份制银行整体规模较小,面对大型优质客户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很容易突破限制;其四,股份制银行业务扩张中出现的不良资产如不及时处置,将极大地影响业绩表现。
对于上市银行,这些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带来的负面影响更大。
几个关键问题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作为银行资产业务的一项创新,尚未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或监管制度对其进行规范。
因此,发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有关问题上还有待明确和规范。
业务资格问题。
信贷资产转让与贷款、贴现业务一样,属于银行资产业务的一个大类。
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可以从事后两者业务,而前者由于是一项创新性业务,暂无明文规定它的业务资格认定和市场准入要求。
定价问题。
转让价格的确定是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核心与难点。
考虑到转让业务的性质不同,转让标的物的质量优劣,定价成为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尤其是买断型转让,由于涉及贷款风险的相应转移,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全面评估,定价就更复杂。
【银行信贷资产转让】1500字
【银行信贷资产转让】1500字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是指银行将自身的信贷资产出售给其他机构或投资者的行为。
这种行为旨在解决银行资产负债表调整的需要,同时也能为银行腾出更多的资金,以便继续进行信贷业务。
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有很多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贷款转让、债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
这些转让行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提高资本回报率,并为银行提供更多的资金流动性。
一方面,银行信贷资产转让能够将风险分散给其他机构或投资者,从而减少银行自身的信贷风险。
这种分散风险的方式能够帮助银行控制风险,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加信贷的可持续性。
另一方面,银行信贷资产转让能够提高银行的资本回报率。
通过转让部分或全部的信贷资产,银行能够获得更多的现金,并用于其他投资或放贷。
这种方式能够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增加投资者的回报率。
此外,银行信贷资产转让还能为银行提供更多的资金流动性。
通过将信贷资产转让给其他机构或投资者,银行可以腾出更多的资金,以便进行更多的信贷业务。
这种方式能够帮助银行更好地满足客户的信贷需求,促进经济的发展。
然而,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
首先,信贷资产的转让可能导致信息不对称,即买方无法充分了解资产的真实情况,从而可能导致买方的风险增加。
其次,信贷资产的转让可能导致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受到损害,从而影响银行的声誉和客户的信任。
最后,信贷资产的转让可能导致金融体系的不稳定,从而可能影响整个经济的运行。
为了规范银行信贷资产转让行为,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
同时,银行自身也应该加强内部控制,提高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以便更好地发挥信贷资产转让的积极作用。
总之,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是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方式,能够帮助银行降低风险、提高回报率和增加流动性。
然而,相关部门和银行自身都需要加强监管和控制,以便更好地发挥银行信贷资产转让的作用。
信贷资产转让相关规定(精选多篇)
信贷资产转让相关规定(精选多篇)第一篇:信贷资产转让相关规定银监会关于信贷资产转让的业务规定一、信贷资产转让直接规定1、正常类信贷资产可转让,不良类不可转让;转让方应征得借款人同意。
2、转让信贷资产必须严格遵守真实性、整体性和洁净转让的原则,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做好信贷资产转让的尽职调查、授信审批、风险评估、重签协议和担保物权转移等工作,防范“不当销售”、担保落空等合规与法律风险。
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信贷资产转让和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各项规定,不得使用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
4、禁止资产的非真实转移,在进行信贷资产转让时,转出方自身不得安排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件;5、禁止资产转让双方采取签订回购协议、即期买断加远期回购协议等方式规避监管。
6、转让方应进行项目贷后管理。
7、商业银行应在向信托公司出售信贷资产、票据资产等资产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债务人资产转让事宜,保证信托公司真实持有上述资产。
【批注:整体遵循真实、完整转让原则,相应担保一并转移。
】二、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1、对各类形式的受(收)益权信托业务,除TOT和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业务外,原则上均应视为融资类业务,并应按照融资类业务计算风险资本。
2、因无法实现收益权对应基础资产的真实转移,可能带来相应的管理风险。
3、收益权本身在民法上的定义不明确带来的转让标的不确定性风险。
【批注: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除了收益权等的既定风险,未见其他特别禁止性规定。
】三、投资人要求1、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信贷资产转让和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各项规定,不得使用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
2、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理财产品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
【批注:除了对银行理财产品有要求,未见其他限制。
】四、监管要求1、不论转入还是转出,应该按时向监管部门保送相关信息,如开展整体情况、转让笔数、金额、风险变化等。
2、转出方和转入方应做到衔接一致,相关风险承担在任何时点上均不得落空,转入方应按相应权重计算风险资产,计提必要的风险拨备。
中国某银行信贷业务手册二篇第十六章信贷资产转让
第十六章信贷资产转让16.1 概述16.1.1定义信贷资产转让是指建设银行与具备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根据协议约定相互转让本外币信贷资产的业务行为。
16.1.2对象信贷资产转让的对象是具备贷款业务资格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
可转让的信贷资产暂不包含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个人汽车贷款和个人信用卡透支等所有个人类贷款。
16.1.3用途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强金融同业合作,提高资产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
16.1.4分类16.1.4.1按转让方式分类16.1.4.1.1信贷资产受让业务根据协议约定,建设银行从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有偿转入信贷资产。
在此项业务中,建设银行是信贷资产的受让方,其他金融机构是信贷资产的出让方。
16.1.4.1.2信贷资产出让业务根据协议约定,建设银行向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有偿转出信贷资产。
在此项业务中,建设银行是信贷资产的出让方,其他金融机构是信贷资产的受让方。
16.1.4.2 按转让类别分类16.1.4.2.1 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出让方与受让方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购入出让方的信贷资产,并由借款人(担保人)直接向受让方履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清偿全部债务。
16.1.4.2.2 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出让方与受让方根据协议约定,在出让信贷资产的同时,与受让方约定在将来一个确定的日期,以约定价格向受让方无条件购回其出让的信贷资产。
16.1.5 条件16.1.5.1 建设银行受让信贷资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6.1.5.1.1 基本条件1.出让方为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金融机构法人。
2.出让方具有贷款业务资格。
3.出让方应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良好的信誉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4.受让资产的借款人信誉良好,无拖欠银行贷款及逃废债务的不良记录。
5.受让的信贷资产应为尚未到期的正常贷款且无任何瑕疵。
6.受让信贷资产的主债权和担保债权应真实和有效,依法可以转让;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无禁止转让条款,且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无借款人(担保人)只对出让人承担还款(担保)责任或禁止债权转让等条款。
2024年信贷资产转让协议
2024年信贷资产转让协议
信贷资产转让协议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和资产受让人之间就信贷资产的转让事宜达成的协议。
本协议由债权人、债务人、资产受让人三方共同订立,具体条款如下:
一、转让资产
1.1 债务人同意将其名下特定的信贷资产转让给资产受让人,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债权关系等。
二、转让条件
2.1 资产受让人同意依法支付转让对价给债权人,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2 债务人保证其对被转让信贷资产享有合法所有权,且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和债务。
三、保证
3.1 债务人保证转让的信贷资产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且不存在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3.2 资产受让人保证支付了全部对价,并承担信贷资产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四、违约责任
4.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六、其他事项
6.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转让资产交割完毕后终止。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为双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事宜达成的协议,各方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共同维护各自的权益。
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介绍
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介绍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这听起来有点高大上,可实际上就像咱们平常生活里的一些事儿呢。
咱们先把信贷资产想象成一棵果树。
银行啊,就好比种树的果农。
这棵果树呢,到了结果子的时候就会产生收益,就像信贷资产有收益一样。
那收益权呢?就是摘取这些果子的权利。
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就像是果农把摘取果子的权利卖给了别人。
比如说,银行放出去了好多贷款,这些贷款就是银行的信贷资产。
随着时间推移,这些贷款会产生利息之类的收益。
银行呢,出于各种原因,可能想把获取这些收益的权利转让出去。
这时候就会有其他的金融机构或者投资者来接手这个收益权。
这就像果农忙不过来或者想提前把果子的收益拿到手,就把摘果子卖果子的权利转让给其他人一样。
那为啥会有这种转让呢?有时候银行可能需要回笼资金。
就像果农家里突然有急事,急需一笔钱,把果子的收益权转让出去就能马上拿到钱。
对于接手的一方来说,他们觉得这棵果树的果子肯定能卖个好价钱,也就是觉得这个信贷资产的收益很可观,所以愿意接手这个收益权。
这里面还有很多讲究呢。
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不是随随便便就完成的。
它有一定的流程和规则。
这就好比果子的买卖得有市场的规矩一样。
双方得商量好价格啊,转让的期限啊之类的。
而且这个转让还得符合相关的监管要求。
这就像果子买卖得符合市场管理部门的规定一样,不能乱来。
再说说这里面的风险。
接手信贷资产收益权可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
就像你买了那棵果树的摘果权,万一果树遭了灾,长不出果子了,你可能就亏了。
对于接手方来说,信贷资产也可能会出现坏账之类的风险,导致收益没有预期的那么好。
而对于转让方银行来说,如果转让的过程不规范,也可能会面临一些监管方面的问题,就像果农如果违反了果子买卖的规定也会被处罚一样。
在这个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市场里,不同的参与者都有自己的小算盘。
银行想回笼资金或者调整资产结构,投资者想获得收益。
大家就像在一个大集市里讨价还价。
有的投资者眼光好,挑到了好的信贷资产收益权,就像在集市里买到了又好又便宜的果子。
小贷公司信贷资产转让流程
小贷公司信贷资产转让流程一、引言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小贷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之一,在满足民众个人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小贷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和挑战。
为了规避风险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小贷公司常常会选择将信贷资产进行转让。
本文将介绍小贷公司信贷资产转让的具体流程。
二、准备阶段1. 内部评估:小贷公司在决定转让信贷资产之前,首先需要进行内部评估。
评估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哪些信贷资产适合转让,并对转让后的可能影响进行预估。
2. 资产定价:根据内部评估结果,小贷公司可以对待转让的信贷资产进行定价。
资产定价的依据包括资产的风险等级、剩余期限、抵押物价值等因素。
3. 准备文件:小贷公司需要准备相关文件,包括信贷合同、抵押物相关证明文件、过往还款记录等。
这些文件将在后续的资产转让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寻找买方1. 市场调研:小贷公司需要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当前信贷资产转让市场的行情和需求。
这有助于确定合适的买方,并为后续的谈判提供依据。
2. 发布信息:小贷公司可以通过合适的渠道发布信贷资产转让的信息,吸引潜在的买方。
信息发布的方式可以包括招标、拍卖、委托销售等。
四、洽谈及合同签署1. 买方筛选:小贷公司需要根据买方的资质、信誉等因素进行筛选,选择合适的买方进行洽谈。
2. 资产交割:在洽谈过程中,双方需要就转让的信贷资产的具体条件进行协商,包括转让价格、交割时间、付款方式等。
一旦达成一致,双方将签署正式的转让合同。
3. 资产过户:签署合同后,小贷公司将信贷资产的所有权过户给买方。
这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如办理抵押物解押、债权转让等。
五、资金交割及后续管理1. 资金交割:根据合同约定,买方向小贷公司支付转让款项。
小贷公司收到款项后,即完成了信贷资产的转让。
2. 资产管理:买方在支付转让款项后,将对转让的信贷资产负责,包括追踪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催收逾期款项等。
小贷公司可以通过与买方的合作,共同管理和催收转让的信贷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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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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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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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转让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中国国内业近年来新兴的一种创新。
作为资产负债治理工具、工具和风险治理工具,它有助于解决银行在资
本充足率和资本收益率之间的“两难选择”,解决银行负债和资产在和期限结构上的非对称矛盾,尤其是不良资产的转让关于化解资产长期沉淀而形成的期限结构矛盾的功效就更为突出。
信贷资产转让-概念
信贷资产转让是指金融机构(如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治理公司、财务等)之间,依照协议约定转让在其经营范围内的、自主、合规发放尚未到期信贷资产的融资业务,其中,金融机构将其持有的信贷资产出售给其他金融机构并一次融入资金被称为信贷资产出让;金融机构受让其他金融机构出售的信贷资产并融出资金被称为资产受让业务。
信贷资产转让-要紧模式
信贷资产转让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分为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和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转让双方依照协议约定转让信贷资产,资产转让后,借款人向受让方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项下,由出让方转让为受让方。
这种转让方式也被称为“真实出售”。
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转让双方依照约定在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转让信贷资产,同时出让方承诺在约定的日期向受让方无条件购回该项信贷资产。
由于回购型业务所转让的信贷在到期前就已由出让方购回,因此不办理贷款档案和法律文件的移交,付息的责任由出让方承担。
中国大力进展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也是一种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信贷资产转移给一个特设目的主体(这种转移能够采纳转让方式,也能够采纳信托方式),由特设目的主体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者发行受益证券,以信贷资产的现金流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方式。
能够看出,信贷资产证券化区不于传统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之处即创新之处在于特设目的主体受让了该笔信贷资产以后,以该笔信贷资产的现金流为基础向投资者发行了受益证券。
信贷资产转让-类型
信贷资产转让
信贷资产转让能够被划分为以下两大类型,每一类型各有两种操作模式:
第一类:银行甲提供保证担保,后期贷款置换或备用贷款支持,信托公司新增贷款,过一定时期,转手卖给银行甲或银行乙。
这一时期一般在几天至一年之内不等。
信托公司卖出之后,又分为两种情形:信托公司承诺与完全卖断两种。
信托公司一般是采取完全卖断,不情愿回购。
这一类转让之因此发生,在于借款人具有相当实力,议价能力强,追求低成本资金。
银行甲期望维护重点关系,囿于无法突破贷款利率下限,介绍信托公司首先介入,情愿提供,便于到期接回项目。
或者因为过一定时期后,甲的存贷比下降,能够新增贷款,或客户在甲的借款额度差不多下降,能够重新对客户贷款。
同时银行乙缺乏优质项目,资金较多,情愿同意该信贷资产。
第二类:银行存量贷款出售,信托公司买受:
信托公司买受之后,又分为两种情形:原出售方附回购、信托公司完全买断两种。
第一种较多,许多信托公司差不多与多家银行合作多次;第二种较少。
这一类业务出现,是由于银行分、支行需要调节资产负债表,尤其是在月底、年底;制造中间业务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调整收入结构,完成内部业绩考核要求;为高端客户提供理财品种,信托公司受让贷款后,由银行代销信托产品,兼顾汲取存款;调整投向,分散贷款资产的地理分布;实施间接银团贷款,分散对单一客户贷款过度集中的风险。
信托公司参与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逐渐增多,讲明金融市场存在此类需求。
相对银行之间直接转让,在信托公司参与下,信贷资产转让的灵活性大大增加。
信贷资产转让-交易要点
在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存在借款人、担保金融机构、中介金融机构、卖出(买进)金融机构这四个差不多。
担保金融机构一般是商业银行,中介机构是信托公司,卖出(买进)金融机构可能是信托公司或。
银行对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要紧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备用贷款支持?、对后手金融机构的贷款回购承诺。
一般银行的分行兴趣较大,当事人差不多上银行的分行。
银行甲、乙处于不同省份;银行乙比较看重银行甲对借款人的担保。
信贷资产转让-历史进展
信贷资产转让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并不是新奇事物。
这项业务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80年代到90年代得到了迅速进展,现在这项业务差不多进展成为成熟的信贷资产化市场。
截至2003年底,美国的按揭资产证券化余额已达5.3万亿,非按揭资产证券化的余额接近1.7万亿美元,两项总和占美国债务市场22万亿美元的32%。
在中国,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商业银行业务领域中的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
1998年7月,中国银行分行和广东进展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转让银行贷款债权的协议,这是国内第一笔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二OO二年八月,民生银行正式获得人民银行批准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分行领先与财务公司开展了2亿元的信
贷资产受让业务。
2003年七月,中国银监会批准光大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随后,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银行间蓬勃开展起来。
国家开发银行成为积极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的转出银行。
从2002年国家开发银行以间接银团贷款的方式领先向民生银行转让20亿元信贷资产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差不多与多家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开展了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也成为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的积极参与者。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作为一种专门的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2005年在我国得到了极大进展。
2005年初,银监会、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推出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治理方法》信贷资产证券化操作、监管方面的一系列政策,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
2005年12月,中信信托和建设银行联合发行了建元2005-1(发行金额41.77亿元)、中诚信托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行了开元2005-1(发行金额58.37亿元),2006年4月,中诚信托与国开行发行了开元2006-1(发行金额58.37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在中国正式破冰前行。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意义
信贷资产转让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之因此在国内迅速铺开,规模迅速扩大,全然缘故在于其关于信贷资产转出方和方都有突出的优势。
(一)对买断型信贷资产的转出方,信贷资产转让的意义在于:改善资产流淌性。
转让方金融机构将期限较长的贷款,比如住房抵押贷款、银团贷款等通过信贷资产转让市场出让,取得最具流淌性的,直接改善了银行资产的整体流淌性,便于实现资产与负债资金期限结构的匹配。
提高资本充足率。
一般工商业贷款都具有100%的风险,依照规定必须要保有不低于8%的资本净额与之对应。
而通过转让业务将部分贷款出让后,这部分资产的风险权重降为零,能够有效减少对资本金的需求,从而提高资本充足率。
在当前银行资本金稀缺的情况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关于银行来讲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化解不良贷款,处置抵贷资产。
银行通过内部化解不良贷款的时刻和空间有限,通过资产转让的方式进行外部处置,将不良贷款和抵贷资产以适当的组合和定价进行出售,能够在较短的时期内大幅降低银行资产的不良率。
减少信贷集中,调整贷款结构。
传统的调节信贷集中度和贷款结构的方式是压缩和推出,加大了客户资金链波动和信用风险,并造成了客户流失。
信贷资产转让提供了贷款集中度和治理的新手段,能够用不对产生阻碍的方式实现银行自身的贷款优化治理。
增加盈利渠道。
对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进行科学的安排能够使银行在实现某项调整的同时兼顾盈利。
比如通过合理的贷款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