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强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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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企业内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
论的学习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 对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
岗。
4) 施工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和做好现场监护工 作。已交镀的措施,未经审批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5)主要受力工器具应符合技术检验标准,并附有许用荷载标志;使用 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严禁已小代大,严禁超载使用。 6) 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 拒绝;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7) 对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 施工。 8)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9)进入施工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10) 遇有雷雨、暴雨、浓雾、沙尘暴、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 高处作业、水上运输、露天吊装、杆塔组立和放紧线等作业。 11) 汽油、柴油等挥发性物品的存放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 a) 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容器必须密封。 b) 严禁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 c) 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暴晒。 d) 醒目处应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 12) 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符 合下表的规定,遇特殊情况达不到该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 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高处作业与带电体最小安全距离
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 ≤10
35
63~110
工器具、构件、导线、地
线等与带电体的距离
2.0
(m)
3.5
4.0
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2.5
13) 杆塔组立的加固绳和临时拉线必须使用钢丝绳。 14) 组立220kV及以上杆塔时,不得使用木抱杆。 15) 组立高塔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及安全自锁器。 16) 导引绳、牵引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 17) 张力放线必须具有可靠的通信系统。牵引场、张力场必须设专人 指挥。 18) 牵引时接到任何岗位的停车信号都必须立即停止牵引; 19) 为预防雷电以及临近高压电力线作业时的感应电,必须按安全技 术规定装设可靠的接地装置。、
执行检查组组长: 执行检查组副组长: 措施制定执行负责人: 执行检查组成员: 具体执行人: 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考核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是对直接涉及人民生 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必须严格执行的 强制性规定,并考虑了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等政策要求。 我项目部为保证工程强制性条文在施工真正落实、执行,由技术专 责和质量专责制订技术质量、安全的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或 相应的检查内容。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小组,在施工建设过程中,结合 工程进展情况逐一落实在技术措施中,并在现场施工中进行检查,对检 查结果进行记录。做到切实执行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各项标准规范的强制
附表
表3.0.2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工程编号
责任单位
工程名称 单分 分
监建 理设
执行表号
位 部 项 施工单位 工工 工 程程 程
单单 位位
石家营-三合35kV ○ ○ ● 线路工程
土石方工程
○●
01 路径复测
01 02 拉线基础坑分坑
●○ ●○
03 掏挖式基础坑分坑 ● ○
04 普通基础坑分坑 ● ○ 01
7) 接地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除设计规定的断开点可用螺栓连接外,其余应采用焊接或液压、爆
压方式连接。
b) 接地体间连接必须可靠。
c) 接地引下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并应便于断开测量接地电
阻。
8)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应在隐蔽前进行。以下内容为隐蔽工程:
a) 基础坑深及地基处理情况。
b) 现浇基础中钢筋和预埋件的规格、尺寸、数量、位置、底座断面尺
5) 工程施工中,对强制性条文的检查落实要有记录和签字程序, 做 到切实执行到位并检查验证,防止执行的检查流于形式。 6 有关规程、规范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附表) 1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采用合 格产品并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
2 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1)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2) 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3) 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交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 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4)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义时,应重新抽样,并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 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3 基础工程 1)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2)试块应在浇筑现场浇筑过程中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 相同。 3) 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 (2)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 续浇筑混凝土超过100m3时亦应取一组; (3)按大跨越设计的直线塔基础及拉线基础,每腿应取一组,但当基础 混凝土量不超过同工程中大转角或终端塔基础时,则应每基取一组;耐 张转角塔每基应做一组试块,直线塔每五基做一组试块; (4)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 (5)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复核设计给定的杆塔中心桩, 并以此作为测量的基准。 (6)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灰比。每班日或每个基础腿应检查 两次及以上塌落度。 (7) 混凝土配比材料用量每班日或每基基础应至少检查两次,以保证配 合比符合施工技术设计规定。 4 铁塔工程 1)铁塔组立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组立过程中,应采取不导致
05 施工基面及电气开 ● ○
为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能够在石家营-三合35kV线路 工程中真正贯彻落实,确保工程质量、实现本工程安全目标,我项目部 特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策划》。 2 编制依据 1) 建设部关于发布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
程部分)的通知(建标[2006]102号);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2006版); 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DL5009.2-2004); 4)《11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9-2006); 3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组织机构
螺栓规格
扭矩值(N. m)
M16
80
M20
100
M24
250
5 架线工程 1) 架线前应有完整有效的架线施工(包括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等) 技术文件。 2)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或架空地线严禁在一个 耐张段内连接。 3) 当导线或架空地线采用液压连接时,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 合格具有操作证的技术工人担任。连接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在压接管上打 上操作人员的钢印。
我项目部为积极响应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 关要求及精神,经常开展宣讲活动,在工程会及施工队召开的质量、安 全会议上宣讲强制性条文的重要性,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教育,要求 施工人员转变观念,在施工过程中坚决执行强制性条文。
2)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将适用于本工程的强制性条文分别列出,使 管理人员、具体执行人员对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明记在心,使其知道该做 什么,做哪些工作。
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2) 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时始可组立铁塔: (1) 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2) 分解组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 (3) 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立塔 操作采取有效防止基础承受水平推力的措施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允许 为设计强度的70%。 (4) 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不应小于下表中 的规定。4.8级以上的螺栓扭矩标准值由设计规定,若设计无规定时, 宜按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标准执行。 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致扳手打滑的螺栓必须更 换。 4.8级螺栓紧固扭矩标准
寸、混凝土的保护层厚度及浇筑质量。
c) 岩石及掏挖基础的成孔尺寸、孔深、埋入铁件及混凝土浇筑质量。
9) 液压或爆压连接接续管、耐张线夹、引流管等的检查:
a) 连接前的内、外径,长度;
b) 管及线的清洗情况;
c) 钢管在铝管中的位置;
d) 钢芯与铝线端头在连接管中的位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6版(电力工程部
分)对《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DL
5009.2-2004)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如下:
1)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
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部分,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严格执行本部
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 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操作、爆破
3) 工程施工中,要将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强制性 条文摘录下发至相关执行人和检查人手中,作为检查的依据和准则。其 他相关建设标准也必须按要求制定清单,并组织学习其中的强制性条 文。
4) 工程施工中,要结合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针对强制性条文 的内容进行交底和培训,将对强制性条文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到法律的高 度(可举例讲解工程事故的追究处罚实例),让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 员熟悉和掌握其内容,并在实践中执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
1编制目的 为贯彻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
工程部分 2006版),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文,将其作为法律和行为准则,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为解决建设工程
可能出现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奠定基础,走上行政执法与科学管理并 重、严格技术标准、从源头开始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道路。
性条文,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目的。 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方案
1) 国家建设部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度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明确指 出: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就是违法。同时根据违反强制性标准 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由此可见国家建设 部对工程建设的高度重视。
石家营-三合35kV线路工程
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
石家营-三合35kV线路工程项目部 2010年06月30日
批准: 审核:
编写: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目录
1. 编制目的 2. 编制依据 3.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 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考核 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方案 6. 有关规程、规范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附表)
4) 导线或架空地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金具配套接续管及耐张线夹进 行连接。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在架线施工前应对试件进行拉力试验。试件 不得少于3组(允许接续管与耐张线夹合为1组试件)。其试验握着强度 不得小于导线或架空地线设计计算拉断力的95%。 5) 切割导线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 6) 校直后的接续管严禁有裂纹,达不到规定时应割断重接。 7)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的架线施工必须采用张力放线方法。 6 在张力放线的操作中除遵守规定外,尚应符合《超高压架空输电线路 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试行)》(SDJJS2)中的规定: 1) 电压等级为33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导线展放必须采用张力放线。 2) 导线切割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切割导线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 b) 切口应整齐。 c) 导线及架空地线的连接部分不得有线股绞制不良、断股、缺股等缺 陷。 d) 连接后管口附近不得有明显的松股现象。 3) 各种接续管、耐张管及钢锚连接前必须测量管的内、外直径及管壁 厚度,其质量应符合《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314)规定。不 合格者,严禁使用。 4)接续管的弯曲度不得大于2%,有明显弯曲时应校直。 5) 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或架空地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 修管,当张力放线时不应超过两个补修管,并满足下列规定: a) 各类管与耐张线夹出口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b) 接续管或补修管与悬垂线夹中心的距离不应小于5m. 6) 绝缘子安装前应逐个将表面清洗干净,并应逐个(串)进行外观检 查。安装时应检查碗头、球头与弹簧销子之间的间隙。在安装好弹簧销 子的情况下球头不得自碗头中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