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海翔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5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公告编号:2011-020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4月25日开市时复牌。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4月1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罗煜竑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公司于2011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1年3月17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原发行方案确定公司拟向包括罗煜竑先生、李维金先生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年产400吨碳青霉烯类抗生素关键中间体4-AA 技改项目”、“年产10亿片(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年产4吨培南类无菌原料药和500万支无菌粉针剂项目”。
但是,公司根据目前情况变化,为充分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及保障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经审慎研究,拟对原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数额、用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发行底价、发行股份总数等内容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发行方案。
鉴于上述对发行方案的修改,公司决定取消于2011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1年3月17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批与罗煜竑先生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审批与李维金先生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内容。
华海药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公告编号:2020-049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发布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主要内容为:截至2019年12月24日,公司股东翁震宇先生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014,2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自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翁震宇先生将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17,014,24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9%,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翁震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6月12日,翁震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已达半数,具体减持情况如下所示:2020年5月8日至6月5日,翁震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819,496股;2020年5月21日,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每10股转增1股。
本次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0年6月8日实施完毕;2020年6月8日至6月12日,翁震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56,238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注:翁震宇先生当前股份持股来源主要为IPO前取得、参与公司公开增发取得、股权激励取得及上市后公司历年转增获得的股份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注:2020年5月8日至6月5日,翁震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为5,819,496股。
2020年6月8日至6月12日,翁震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56,238股。
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每10股转增1股,在计算上述表格中的减持数量时,将其转增前减持的股份数5,819,496股做同比例调整,因此,其总的减持股份按照转增后计算=5,819,496股*1.1+2,956,238股= 9,357,684股;减持比例=9,357,684股/当前公司总股本1,454,608,047股=0.6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信息披露的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信息披露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6.04.19
•【文号】证监公司字[2006]61号
•【施行日期】2006.04.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社会公众股份信息披露的意见
(证监公司字[2006]61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申请》(浙华药字[2006]00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经审核,我会对你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方案无异议,请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舒泰神: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公告编号:2020-49-01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于2020年08月14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08月26日下午15:00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3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现场表决的董事7名,通讯表决的董事2名。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志文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并通过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Staidson BioPharma Inc.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美国全资子公司Staidson BioPharma Inc.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0-017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于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在临海市国际大酒店议政厅召开。
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保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选举陈保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杜军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决议:聘任陈保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聘任祝永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聘任李博先生、余建中先生、蔡民达先生、胡功允先生、徐春敏先生、陈其茂先生、王飚先生、祝永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丹华先生、甘立新先生、王善金先生、孟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海药业治理之殇
华海药业治理之殇作者:熊锦秋来源:《董事会》2012年第09期2007年,华海药业董事长陈保华“逼走”了原副董事长、总经理周明华,一对创业伙伴终告分道扬镳。
从那时至今,两人围绕对公司治理权的争夺从未停歇,这也折射出上市公司治理制度的一些漏洞。
累积投票制被虚置1989年,大学同窗好友陈保华和周明华一起辞去公职开始华海药业创业历程,公司2003年在上交所上市。
到2006年底,陈保华持有华海药业59 130 212股,持股比例为25.69%;周明华持有59 033 813股,持股比例为25.65%,两人的持股数量相差不到10万股。
不过,陈保华在2007年开始买入华海药业,持股比例升至26.10%。
在2007年4月13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上,二股东周明华及其妻子孙青华落选董事,一下子被踢出公司管理层,对两人的反对票均占当时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5%。
这之后,由于第一大股东陈保华对华海药业事实上的控制,其在公司的人脉、人缘影响力绝非二股东周明华所能比,由此几乎每次周明华提出的议案基本被否。
其中的关键是,只要公司对议案采取一股一票资本多数决的选举办法,那么由于周明华阵营的票数是少数,就很难扭转形势。
看清了这一点,二股东周明华在华海药业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关于要求在董事、监事选举中采用累积投票的提案》以及《选举周明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议案。
但很不幸,同样由于公司股东大会按《公司法》采用一股一票资本多数决表决方式,投票时绝大多数股东选边站,两个议案均未通过。
截至2012年6月末,第一大股东陈保华持股14 739.2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7.11%;二股东周明华持股12 029.10万股,占比为26.92%,一股东与二股东持股比例相差仍然不大,但境遇却相差悬殊。
一股东可以基本实现对公司的完全控制,而二股东却连董事都当不上;或许,即使周明华比陈保华持股要多,由于陈保华在公司现有的人脉、人缘关系,周明华仍然难以当上董事,对公司事务仍难插手。
华海药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公告编号:临2020-038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保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32,452,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14%,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125,3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7.69%,占公司总股本的9.48%。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情况近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保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质押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1.本次延期购回涉及的前期股份质押情况单位:股2. 本次股份质押情况系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对前期部分质押股份进行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质押融资。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单位:股二、其他情况说明陈保华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个人薪金、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陈保华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本次质押系陈保华先生对前期部分质押股份进行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质押融资,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份质押的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300267尔康制药: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公告编号:2021-035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5月24日以书面、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优化成本核算,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公司引入了NC Cloud软件系统,同意对“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辰州矿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9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公告编号:临2011-18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4月28日在公司本部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管。
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杨开榜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黄启富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建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1-1Q)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投入新龙矿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转为新龙矿业资本公积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已投入全资子公司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矿业”)但尚未转增注册资本的募集资金余额39,533,663.79元(含公司直接拨付其下属子公司东安新龙的23,369,867.50元)转增为新龙矿业资本公积,转增后新龙矿业资本公积增加至53,859,030.28元。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201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讲座
(2)激励对象为目前担任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 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包括公司部分部门负责人、下 属公司负责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 员工。
①定期报告公布前 30 日。 ②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③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激励对象自股票期权授权日满 12 个月 后方可开始行权。激励对象应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安排分期行权,各期对应的可 行权日为各行权期内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 2 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 前 10 个交易日之间的任何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①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②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 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③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④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股票期权有效期过后,已授出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4)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有效期及行权安排: 所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可行权日内按一 定行权比例分期逐年行权。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行权期行权安排如表所示:
某发电有限公司二四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某发电有限公司二四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发电有限公司的第二次和第四次董事会是公司重要的决策机构,正式通过决议可以决定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策略、人事安排等事项。
下面将对公司第二次和第四次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详细描述。
第二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1.投资扩建新的发电厂:第二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公司投资扩建新的发电厂的决定。
根据决议,公司将从第二季度开始进行新厂的建设。
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了工程设计、土地征用等前期准备工作,并于今年年底开始了土建施工阶段。
2.优化供应链管理:董事会决定优化供应链管理,以降低采购成本和提高运作效率。
公司配备了更多的采购和物流人员,并引入了供应链管理软件,实现了供应商的统一管理和采购流程的规范化,使公司采购成本降低了10%,运作效率提高了20%。
3.参与核电项目:董事会决议进行核电项目合作,与其他公司合作建设核电站。
公司已经和相关合作伙伴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参与了核电站相关的研发和设计工作。
目前,核电项目正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预计在未来三年内将进入施工阶段。
4.人事调整: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进行了人事调整,包括任免了几名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人员。
新任命的管理人员在公司运营和技术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对公司未来的发展非常有帮助。
第四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1.发放年终奖和股票期权: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发放年终奖和股票期权给员工。
年终奖的数额根据员工的绩效进行评定,股票期权则是根据员工的岗位和职级进行分配。
员工对公司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表示满意,对公司的发展充满信心。
2.审议通过财务报表: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财务报表。
根据报表,公司在过去一年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实现了利润的增长。
董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表示满意,并对公司管理层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和鼓励。
3.确定下一阶段发展目标:董事会决议确定了公司下一阶段的发展目标。
根据决议,公司将继续加大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推动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华海药业治理纲要修正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纲要修改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对现行公司治理纲要作如下修改:1、原治理纲要第二条: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据《公司法》和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杭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证监会”)备案,为拟上市公司。
修改为:“第二条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据《公司法》和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03年1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为内资股,并于200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原治理纲要第十二条:股东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具有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具体包括:1、公司章程的修改;2、公司的设立、解散与性质变更;3、公司股份的增减;4、有关公司合并、分立、收购、利润分配、债券发行、认股权计划等重大事项。
修改为:“第十二条:股东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具有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具体包括:1、公司章程的修改;2、公司的设立、解散与性质变更;3、公司股份的增减;4、有关公司合并、分立、收购、利润分配、债券发行、认股权计划等重大事项;5、重大关联交易;6、募集资金项目变更;7、收购或出售公司重大资产。
”3、原治理纲要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交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修改为“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交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不得退股;(四)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额每增减5%,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五)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发生质押、被冻结及其他限制其股权行使的情况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神开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8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公告编号:2011-015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4 月26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顾正先生召集和主持。
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任汉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批准聘任任汉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独立董事管彤贤、胡守钧、尤家荣对《关于聘任任汉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任汉芳女士的学历、职称等履历资料,我们认为任汉芳女士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条件。
任汉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任汉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会审议高管任免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任汉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附:任汉芳简历特此公告。
600771 _ 东盛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东盛科技证券代码:600771 编号:临2013-029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6月9日以传真加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3年6月13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大会认真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3-028号公告)。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东盛制药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签署了《债务减让协议》,根据协议的约定,公司及子公司东盛医药、安徽东盛向长城公司支付15456.46万元后,长城公司将减免公司及子公司利息债务2525.54万元。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 1 -。
600467 _ 好当家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7 证券简称:好当家公告编号:临2013-028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6月10日在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2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唐传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303,446,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4%。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
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杜晓堂律师和蒋鹂然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杜晓堂律师和蒋鹂然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6月14日。
华海药业制剂分厂领导班子分工
华海药业制剂分厂领导班子分工
顺德区华海药业制剂分厂班子由六位领导组成,分别有总经理杨明、副总经理
杨飞、财务经理张连文、生产经理钟小林、技术经理李艳国、行政经理廖鹏。
杨明全面负责班子的管理工作,细化和完善分厂经营管理制度,提出各项管理
方案,指导各项任务的实施;
杨飞负责制定和优化分厂的营销战略,进行产品定价、推广、招投标等各项营
销管理工作;
张连文负责分厂的财务管理工作,审核经理的支出申请,维护财务秩序,提出
可行性的财务计划;
钟小林主要负责分厂生产管理,对各种原材料进行登记,写入生产报表,监督
生产制度的执行;
李艳国主要负责分厂的技术经营,协助设计新产品和改进已有产品,组织技术
人员开展新技术开发;
廖鹏则负责分厂的行政工作,按规定完成外部与内部各项行政工作,有效地管
理公司的资源和经费的使用。
华海药业制剂分厂领导班子服务于分厂的经营管理,下达指示,及时调整策略,极大地推动着企业的快速发展,拓宽了公司的发展路径,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00521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12-18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2020-106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公开发行了1,842.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84,260.00万元,债券简称“华海转债”,债券代码“110076”。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配售华海转债4,629,740张,即人民币46,297.40万元,占发行总量的25.13%。
华海转债于2020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接到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通知,自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7日期间,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华海转债1,842,600张,占发行总量10%,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
1。
600826: 兰生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编号:临2019-022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9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10月8日在上海市延安中路837号5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1人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审议相关资料,通过如下事项: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条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由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两部分组成。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总体方案公司拟以公司持有的上海兰生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生轻工”)51%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与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浩兰生集团”)持有的上海东浩兰生会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集团”)100%股权(作为置入资产)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并且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东浩兰生集团购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
000078海王生物: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公告编号:2021-052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7月28日发出,并于2021年8月2日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即决议有效期为2020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3日。
2021年3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7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即2022年3月4日)。
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授权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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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实行本次调整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材 料一同公告。
本所同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本次调整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 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 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调整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2010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议案》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依据该等议案,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75万份,其中预留150万份 给预留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02元。
1
(2)根据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方案调整后公司授予激励对象
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62 万份×(1+0.5)=2,793 万份,其中预留部分调整为 225
万份。
(3)根据上述(1)和(2)的情况,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员
名单及分配比例如下:
序 号
姓名
获授股票期权数 量(万份)
83
侯伟胜
84
侯辉君
85
潘朝智
86
林良通
87
周助宽
88
杨凯
89
卓先林
90
张云华
91
范卫星
92
周才宗
93
竺伟
94
王海
95
郭晓迪
96
王民法
97
荆琪
合计
川南一分厂质管部 川南一分厂机修车间 川南一分厂辅助车间 川南一分厂 11 车间 川南一分厂 11、12 车间 川南一分厂 4、5 车间 川南一分厂 7、17 车间 川南一分厂 8 车间 川南一分厂 9 车间
3
财务部经理 经理
经理助理 经理助理 经理助理 副经理 副经理 副经理 经理助理
经理 经理助理 副经理 经理助理 总监助理 副经理 副经理 副经理 副经理 副经理 经理助理 经理助理 副经理
经理 副经理 原料药生产总监助理 副经理 副经理 副经理 副经理 经理助理
经理 经理助理
经理 副经理 副主任
经理
华南公司 华南公司生产技术部 华南公司生产技术部 华南公司质量管理部
华海制药设备公司 川南西厂区建设项目管理小组
华海制药设备公司 上海奥博公司 华海美国公司 华海美国公司 华海美国公司
川南一分厂原料药生产技术部 1653
经理 工程部副经理兼机电修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车间副主任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综合一车间 综合二车间 综合三车间
审计部 证券办 原料药产品研发部 川南一分厂 川南一分厂 川南一分厂 川南一分厂安环部 川南一分厂仓库 川南一分厂工程部 川南一分厂化验室 川南一分厂生产技术部 川南一分厂生产技术部 川南一分厂生产技术部 川南一分厂生产技术部
4
副经理 副经理
经理 副经理 副经理
经理 经理助理
13 甘立新总经理助理
60
0.134%
2.15%
14 孟铮总经理助理
45
0.100%
1.61%
小计
915
2.039%
32.76%
15
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 他核心管理技术人员
1653
3.683%
59.18%
16
合计
2568
5.721%
91.94%
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管理技术人员共 97 人,具体名单如下:
本所仅就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 意见。
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序号
姓名
部门
1
徐月明
制剂东厂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兼项目管理办公室
2
尹学长
安环部
现任职务 主任 经理
3
王玲长
安环部
经理助理
4
பைடு நூலகம்王天君
保安部
经理
2
5
张美
6
章仁国
7
李小奎
8
李巧霞
9
彭俊清
10
童增元
11
蒋敏贵
12
邵玲强
13
余瑛
14
梁立君
15
张华东
16
周志敏
17
邓明歌
18
成勇刚
19
杜忠干
20
周勇
21
王才斌
22
5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由 1,875 万份调整为 2,793 万份, 其中预留部分为 225 万份。每份期权行权价格由 14.02 元调整为 9.28 元,其中, 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 定。调整自 2010 年 5 月 26 日起生效。
蹇锋
23
黄想亮
24
王鹏
25
向科
26
颜峰峰
27
卢志放
28
王贡芳
29
周虎
30
何灵敏
31
芦启锋
32
王瑞锦
33
赵国标
34
黄文锋
35
叶春
36
王金朝
37
林丽红
38
刘燕峰
39
金婧
40
汤军
财务部 采购部 采购部 固体制剂研发部 固体制剂研发部 国际贸易部 国际贸易部 国际贸易部 国际贸易部 国际市场开发部 国际市场开发部 基建部 企业文化管理部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信息和保密管理部 原料药仓库管理部 原料药产品研发部 原料药产品研发部 原料药产品研发部 原料药产品研发部 原料药产品研发部 原料药工程部 原料药工程部 原料药生产技术部 原料药生产技术部 原料药生产技术部 原料药生产技术部 原料药生产技术部 原料药生产技术部 原料药质量研究部 原料药质量研究部 原料药注册部 原料药注册部 制剂化验室 制剂设备部
经理 经理 副经理 主任 经理 主任助理 副主任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副主任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副经理 证券事务代表 经理助理 副厂长 厂长助理 厂长助理 经理 主任 经理 主任 经理 副经理 副经理 经理助理
77
葛菊彩
78
应伟达
79
任如平
80
朱挺
81
黄龙
82
周雪金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 2010 年 5 月 4 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公 积金每 10 股转增股本 5 股的 2009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公 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决议,依 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八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华海药业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等事项,应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或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以上计算方式及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计算得出: 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02-0.10)÷(1+0.5)=9.28(元)
黄睿
73
涂国良
74
潘招军
75
王友虎
76
李明
制剂设备部 制剂项目办 制剂生产技术部 制剂生产技术部 制剂生产技术部 制剂质量研究部 制剂注册部 制剂质量管理部 原料药质量管理部 原料药质量管理部 中心化验室 综合管理部
总经办 固体制剂中试车间 原料药中试车间
生产辅助车间 机电修车间
赖诺普利车间 雷米普利车间
75
0.167%
2.69%
7 蔡民达副总经理
75
0.167%
2.69%
8 余建中副总经理
75
0.167%
2.69%
9 陈其茂副总经理
67.5
0.150%
2.42%
10 徐春敏副总经理
60
0.134%
2.15%
11 王飚副总经理
60
0.134%
2.15%
12 王丹华总经理助理
52.5
0.117%
1.88%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 2010-021 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临时会 议于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陈保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