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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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基本特征的理解

公共财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分配活动或分配关系,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政府收支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类型,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财政体制和财政制度。

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一是公共性。即公共财政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公共财政的职能范围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的,凡不属于或不能纳入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事项,财政就不去介入;凡属于或可以纳入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事项,财政就必须涉足。二是非盈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其行动的动机不是、也不能是取得相应的报偿或盈利,而只能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己任。其职责只能是通过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活动,为市场的有序运转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和物质基础。即便有时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活动也会附带产生数额不等的收益,但其基本出发点或归宿仍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不是盈利。表现在财政收支上,财政收入的取得,要建立在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筹集资金的基础上;财政支出的安排,要始终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宗旨。三是法制性。即收支行为规范化。公共财政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基本出发点,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不仅财政收入要来自于社会成员的缴纳,财政支出要用于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事项,而且财政收支出现差额带来的成本和效益,最终仍要落到社会成员的身上。既然大家的事情大家都有份,社会成员对于公共财政的运作便有强烈的监督意识,从而要求和决定着政府财政收支行为的规范化:以法制为基础、全部政府收支进预算、财税部门总揽政府收支。

二、新一轮税费改革最关注的制度改革的背景内容和效果

个人所得税改革

(一)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

1、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1981年正式开征,起征点800元,外籍在华工作人士是主要纳税人。

2、1986年《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适用于对我国公民个人收入的征税。

3、1994年三税合一,颁布实施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统一内外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扣额800元。

个人所得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收入增长最为强劲的税种之一,目前已成为国内税收中的第四大税种。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起因

1.公平性差

分类征收模式:将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并相应规定每个应税项目的适用税率、费用扣除标准及计税办法。

分类征管模式优点与不足:

在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之初,居民个人的收入水平比较低,收入来源比较单一,政府征税的目的主要在于对一部分居民畸高的收入进行调节。分类征税模式征管手续较为简便,便于征纳双方执行,且可对不同的所得按不同征收方法计税,有利于体现国家政策。

今天,我国居民个人的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而且收入的来源种类呈日益多样化趋势。分类征税模式的弊端也日益显现,难以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不利于实现税收公平。

2.征管效率低

征管手段和稽查制度不健全:包括储蓄实名制、个人财产登记、个人收入申报及交叉稽核、信用卡制度以及大量数据计算机处理等。

导致:①工薪阶层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主力,带来不公平问题。由于对单位员工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的征收办法,对于那些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单位而言,这些单位的员工的收入来源容易控制,税款也容易收缴。②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问题严重。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高收入者隐瞒、虚报纳税所得;各种形式的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无法统计;实物工资无法货币化、实际工资与名义工资存在很大的差距,如此等等

(三)新一轮改革进程

第一阶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005年10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1)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为1600元

(2)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申报);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3)扣缴义务人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第二阶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07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并且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阶段:2011年6月30日,人大常委会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并将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缩减至7级。至此,我国已是近五年内第三次对个税起征点进行提高调整

到目前为止,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只是局部的,仅涉及工资薪金所得类的改革,而且也只是单纯调整起征点。费用扣除、税率、征管模式等都未进行调整。

三、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形成的原因以及如何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原因

(一)主要诱因

1、1994年分税制改革打破了地方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

2、政府主导的城镇化和工业化赶超战略使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3、农业和农村经济陷入低谷使基层财政困难加剧

(二)深层次体制因素

1、分权改革不彻底

2、事权与财权不对称,预算软约束仍根深蒂固

3、干部考核制度的扭曲

4、融资渠道不畅

(三)债务管理因素

债务管理滞后是地方政府债务面临的最大风险

1.缺乏统一管理,缺乏风险预警

2.分散举债,决策不严

3.债务部门化管理,使用效率低下

4.偿债意识不强,偿债制度不健全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潜藏着巨大的风险:

1. “小马拉大车”,自身负债率过高

2. 治理结构不健全,高管中官员居多

3. 担保承诺不规范,对土地升值依赖过大

4. 部分项目效益不高,偿债责任主体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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