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培养基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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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操作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题目:

微生物培养基管理规程共1页第1 页

部门:QC

起草:

起草日期:审核:

审核日期:

批准:

批准日期:

编号:QOS-017

改版编号:

生效日期:颁发部门:

GMP办

分发部门:QC、QA

1、目的:建立培养基管理规程,保证培养基的正确使用。

2、范围:微生物限度检查用的培养基。

3、责任人:微生物限度检查员。

4、正文:

培养基的配方必须符合现行版药典要求。所用试剂纯度至少为化学纯。

培养基由经过培训的微生物限度检查员配制。

培养基的消毒必须严格按现行版药典规定执行。

培养基凝固后应透明、无沉淀。

培养基使用前须按规定灭菌,达到无菌后在冷藏箱中贮存。

灭菌后的培养基一般在二周内用完,否则应检查培养基是否无菌。

检查培养基是否无菌,可将细菌培养基经30~35℃,48小时培养,霉菌培养基经20~25℃,72小时培养后检查无菌方可使用。检查合格的培养基必须在三日内使用。

经加热使用后剩余的培养基不得再重复使用。培养基使用完毕须将用具及时清洗干净、晾干,保存在规定位置防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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